作者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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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從個體的統合到群體的合一:個體危機(3)
時間Mon Apr 24 11:46:43 2017
1.2.2對於「生命危機」的諸樣態(patterns)之描述與分析
1.2.2.0 初步定義
順著「自我統合」概念的脈絡,
可以視「自我統合」為「
幸福」的一個定義或者詮釋;
那麼
當自我內在的各項界線完全協調,或是「輸出」的行為符合界線時,
就是人的幸福滿足或自我實現的達成。
例如,
我認為看A片/色情是錯的(認知),也對於A片內容感到噁心(情感),
故決定不看A片(意志),
也的確輸出的行為是不看A片、把別人傳給我的A片或色情圖片通通刪除(行為)。
那麼這一連串環環相扣的自我統合過程,
會讓自己有滿足感與成就感,並且過上我想過的生活:
在其他美好事物上花費時間、金錢與精神,
而非在色情上面。
相對應地,我們可以定義「生命危機」為
「自我不統合」的狀態。
也就是
「知-情-意-行」各自劃定界線間產生的衝突或越線。
保羅這段清楚表達了這個狀況。
羅
7: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ㄅ);
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ㄆ);
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ㄇ)。
(
ㄅ:行為與認知的衝突;ㄆ:意志與行為的衝突;ㄇ:情感與行為的衝突)
7: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7: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7: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
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7: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7: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故強調界線不是沒有意義,
問題是諮商輔導最常見的就是:
a.案主明知道界線,卻還去犯界線;但這也是對方的痛苦所在(自我內在不統合)。
b.案主反對輔導者乃至於社會常俗的界線;
這些與案主相衝突的「界線」就是他的痛苦(自我與外部不統合)所在;
故越強調該界線,就越增加案主的痛苦(轉化為自我內在不統合)。
而諮商輔導比較有可能「成功」(有成果)的狀況:
c.案主的確界線不清,也願意學習輔導者或社會常俗提供的界線
(故為什麼家庭、學校等等的「教育」場合,是兵家必爭之地)。
但不代表問題解決,因為這通常僅代表「認知」的界線,
而未必一併建立情感、意志與行為的界線
(反過來說,理想的教育就是包含「全人」的「知-情-意-行」)。
d.以「案主中心」的角度,協助案主釐清自我「知-情-意-行」可行的統合之道路
(i.e.
讓案主產生主體自由之「自我立法」)
--但未必符合輔導者或社會常俗認為的「界線」。
當然一般都是一個拔河的過程,畢竟就算不強加輔導者認定的「界線」,
案主也必須考慮自身「行為」在社會規範中「可行」的道路;
還有就是「知-情-意-行」四方面的釐清與統合是一生的功課(Erikson
所謂老年的任務或對於一生發展任務的「驗收」)。
◎補充:
d.可參考為了「短期諮商」而提出的「
焦點解決治療/尋解導向治療」(c.a.1976)
https://goo.gl/AH1XaL ;
國內短期諮商的標準課本為
《解決問題的諮商架構》(邱德才,2001)。
以下再針對「自我不統合」的兩種大樣態(或兩個大結構)進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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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外部與內在的矛盾衝突、不協調
1.2.2.2內在的矛盾衝突、不協調
2.評估及反思《重塑教會》一書中的三種合一模式
3.開放性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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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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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4/24/2017 16:22:04
推 neohippie: 喔,這個有意思 04/25 01:16
→ neohippie: 明天來討論一下 04/25 01:16
→ theologe: neo何時有空回應阿? 另外神曲-失樂園也可以開啟對於 04/30 07:56
→ theologe: 救贖論爭戰說的認識與討論,這部份我也有興趣... 04/30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