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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跳開路加福音的脈絡,是有點可惜... 路加福音是五旬宗的聖靈神學基礎文本呢... ※ 引述《tfnop (網管測試中)》之銘言: : ※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 這段經文(及其上下文)有許多值得推敲處.... : 我認為主在這個比喻中,講解天國與地獄的人生結局,那麼不信主是否會下地獄,我想是 : 肯定的,若要認為這是恐怖福音,我想不必如此武斷 :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爲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3:18) v16-17你也引啦--信不信耶穌不是定罪的原因,而是救法。 還有要看v19--真正定罪的原因是因為在黑暗中, 也就是符類福音說的「不滿足律法的義」。 : 因爲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 : 等的結局呢。(彼前4:17) 還是相同,定罪是因為「不義」,不是「不信」; 「不信」是放棄法外開恩的救法。 : 我想經文很清楚,不信福音者不能得救 :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 ) : 因爲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 ^^^^^^^^^^^^^^^^^^^^^^^^^^^^^^^^^^^^^^^^^^^^^^^^^^^^^^ : 救。(約3:17) : 同樣約翰福音這段提到的耶穌降世是給世人ㄧ個機會得救,這個機會就是信,因此福音的 : 本意是救人,而不是要恐嚇人 : 其他部分下次再回應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123.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93058573.A.976.html ※ 編輯: theologe (123.204.123.67), 04/25/2017 02:40:39
LaurenceS: 東正教對異教徒的立場是他們得不得就我們不知道 04/25 03:09
LaurenceS: "定罪是因為「不義」,不是「不信」" 04/25 03:21
LaurenceS: 這句我認同,因為如果不信定罪神未免太狹隘 04/25 03:21
F104: 這樣帶有諷刺、戲謔、曲解態度所寫的文字,說要對等尊重理性 04/25 04:31
F104: 討論,不是緣木求魚嗎? 04/25 04:31
theologe: 本文哪句話是"諷刺、戲謔、曲解態度"??麻煩按文本談, 04/25 08:18
theologe: 謝謝! 04/25 08:18
編輯說明:發現經文打錯了@@,是v19才對;正文已用綠字修改。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4/25/2017 08:48:10
Kangin75: 這裡的人沒人在按文本脈絡談的。多半是"按照本篇"點出 04/25 09:52
Kangin75: "前幾篇文本辯論中產生的態度"來談。 04/25 09:53
Kangin75: 特別你之前那一篇鬼扯老x嘉書的廢文 04/25 09:56
theologe: 妳還是好好休息吧... 04/25 10:40
F104: 昨晚我讀了你多篇過往文,使得我全身不對勁今天請假在家休養 04/25 10:52
F104: 。真心建議你,到精神科掛個號,給醫師評估看看。 04/25 10:52
※ 編輯: theologe (123.204.123.67), 04/25/2017 11:06:56
theologe: 請假了就好好休息吧! 04/25 11:07
tfnop: 如果因信稱義,那麼不信豈非不義,因人並無其他必定可稱義 04/25 14:22
tfnop: 之法,不信與不義有何分別 04/25 14:23
F104: If不信then不義。既然你不信,你還有什麼可稱義的呢?(by 聖 04/25 16:59
F104: 經,神的價值觀,神的公義) 04/25 17:00
F104: O2說:if你不呼吸我then你就會死。La大說:會死,不是因為不 04/25 17:14
F104: 呼吸O2,所以O2這樣講法太狹隘了。 04/25 17:14
其實重點就是各位羅馬書1-8章沒有讀清楚..... 回應兩位: 羅 2:11 因為 神不偏待人。 2: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 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2:13 (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2: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 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2: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 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神的義」並不是如eno及F所言「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任意性, 而是有一個客觀性,或者說「公平性」(羅2:11); 2:13-15也講出這個客觀的內涵: A.領受(儀文的)妥拉的猶太人,就按照(儀文的)妥拉作為標準; B.沒有領受(儀文的)妥拉的外邦人,按照「是非之心」, 其實就是各文化宗教或深刻人性中的「倫理道德」(i.e.「受過教化的良心」)。 故「不信」或者說不進入神兒子的救贖之功中, 並不是違反以上這個客觀性或公平性的標準, 因為神的兒子高過儀文的妥拉(A),也高過一切的倫理道德(B)。 簡單說,「神的義」有三個層次, 以上的「客觀標準/公平性」是第一個層次(Awon); 接下來才會進到Pesha(復和)Hata(窄門/完全)的層次。 羅3:21之「(儀文的)律法以外」的「神的義」就是第二個層次。 ※ 編輯: theologe (123.204.123.67), 04/25/2017 20:34:40
Kangin75: 但是事實上沒有一個人可以藉由行律法稱義不是嗎? 04/25 20:44
theologe: 律法的完全必定包含第二層次與第三層次,這就是新約的 04/25 20:47
theologe: 奧秘。但定罪的標準很清楚,就是違反以上A或B。 04/25 20:48
eno4022: 自己定義一個公平的概念,再說神是公平的,呵呵 04/27 09:42
eno4022: 你可以這樣騙自己,但要這樣騙別人就省省吧 04/27 09:43
eno4022: 羅馬書是強調不管有沒有聽過律法,人都是罪人 04/27 09:44
eno4022: 那再把全人類都劃入罪人的圈圈後,才來談恩典 04/27 09:45
eno4022: 當然你可以說前半段定義罪人,上帝很公平,但誰在乎這個 04/27 09:45
eno4022: 真正的重點是後半段,他爽給哪個罪人恩典就給誰啊 XD 04/27 09:46
theologe: 那是結果,不是原因。 04/27 09:46
eno4022: 難道公平這種東西做一半,就可以說全部都很公平嗎?好笑 04/27 09:46
eno4022: 我是很感謝神揀選我啦,但我不會因此就騙自己說他是公平 04/27 09:50
eno4022: 的神,因為他在給予死亡時很公平,給予恩典時卻不然 04/27 09:50
eno4022: 但這就像保羅說的,這是造物主的主權,我不該隨便批評 04/27 09:51
eno4022: 但有人要硬凹說上帝是公平的,這真的讓人看不下去 XD 04/27 09:52
theologe: 若回到愛的本質,或者說神尊重人的自由意志;那談恩典、 04/27 09:55
theologe: 談揀選,哪來不公平?當然預定論跟阿民念立場不同是另一 04/27 09:56
theologe: 個爭論了。 04/27 09:56
theologe: 三個層次:道德、愛情、完美,都需要預設自由意志。 04/27 10:01
theologe: 有自由意志,那就有公平的概念。至於自由意志不足之處, 04/27 10:02
theologe: 就需要恩典--特殊與普遍來補足或救濟。 04/27 10:03
theologe: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有病的才需要醫生、 04/27 10:08
theologe: 林前1:26等等 04/27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