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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一次得救終生得救」vs「曾經信未必得救or救恩可失去」, 一直都是假議題。 基督徒的生命只有不斷追求「在基督裡」而已, 「得救」只是「在基督裡」的一個層面而已,並非全部; 或者用耶穌的話說: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譯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 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16:25) 一直在乎得救確據(要救自己生命/靈魂)的,就違反耶穌的教訓。 開頭所謂兩種立場, 其實經文根據都是各自有之,也是各成融貫的體系, 所以有人吹噓什麼他們家的神學經得起考驗, 其實什麼神學也幾乎都能自圓其說(乃至於X端邪說), 只是著重的經文、前提假設等等不盡相同罷了; 我們覺得某派很荒謬,就只是因為我們對其某個前提假設, 或某些經文詮釋,無法接受罷了; 但接受的人大有人在,所以有人懷疑為何X端邪說信徒絡繹不決, 或總是有腦粉,其實不是難以理解的事情。 重點是, 「能夠自圓其說」只是一套正信信念體系(或能夠在神面前站立的信仰) 的一個小小條件(甚至許多體系都留了一堆「奧秘」、看似矛盾的「弔詭」...), 而非全部,乃至並非最重要的條件(這也是我理解Pascal博奕論證, 乃至其他類似的存在主義神學之重點思想方法進路所在)。 耶穌的教導很簡單,就是看「果子」罷了, 而「果子」就是大誡命/愛神愛人,最終結果在神面前是否站立得住罷了; 一直提防那些積極追求愛神愛人者,或是任何公義慈愛者, 是律法主義、用功勞搶奪神的榮耀等等,根本就是與耶穌簡單教導背道而馳的; 我對於「千年國」或區分「天國/神國」的疊床架屋解經很感冒, 問題不在於說我批評這套理論無法自圓其說; 而是在於這套理論把耶穌最簡單,但也最核心的教導給消滅了; 耶穌以下這段簡單的教導,就因為某些人的私心, 乃至於惡者的詭計,變成只是一個夢幻的空中樓閣--千年國的小小前菜罷了 一堆基督徒在嘲笑或定罪追求公義慈愛者, 然後要自傲於(或者不去意識)自己在外邦人面前使人跌倒、作反面見證, 又說基督徒不會壞到哪裡去--多麼像儒家徒反對原罪理論時, 說中國人憑良心不會壞到哪裡去,何必信耶穌的論調阿... (事實上歷史上很壞的基督徒比比皆是) 得救是恩典,但追求公義慈愛是要努力的--若有任何果效也是恩典。 至於他努力半天,到底是不是要僭越神的榮耀、以為可以用功德換救恩? 我只能說還是請回到太16:25。 --我們的意識應該以「神的國與神的義」為優先, 而非得救不得救、功德不功德、業績不業績... 太 7:13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 7:14 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7:15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 7:16 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 呢? 7:17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 7:18 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 7:19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7:20 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7: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 7:22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 ,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7:23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4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03493650.A.2F9.html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4.3), 08/23/2017 21:16:00
ckcraig: 推這篇 08/23 22:04
springxx: 給一個卡在所謂信就得救 就認為是否定任何行為 錯誤認知 08/23 23:44
springxx: 這是錯誤的認知 08/23 23:45
springxx: 為何要信就得救 照著亞伯拉罕的模式稱義 08/23 23:46
springxx: 是因為 血氣之人 想守全律法 就算有心 也守不住 08/23 23:47
springxx: 先天條件 大環境根本不允許 肉體屬血氣跟動物活下去本能 08/23 23:48
springxx: 如 羅馬書七章 保羅說的處境 立志行善由得我 08/23 23:49
springxx: 真正要做 由不得我 我喜歡神的律 但肉體條件限制 08/23 23:50
springxx: 我做不到 就算我想守律法 但是我行不出來 08/23 23:51
springxx: 因此 才有亞伯拉罕 因信神 就算你為義的模式產生 08/23 23:52
springxx: 在法律外 另開闢一條捷徑 08/23 23:52
springxx: 你只有心 就可 其他達不到律法要求 條件 08/23 23:54
springxx: 由挽回祭的基督承擔 08/23 23:55
springxx: 由基督代你受罰 08/23 23:55
springxx: 將你從律法下贖出 08/23 23:55
springxx: 你只須遵守 愛神 愛人如己 堅守這一條 在基督裡就夠了 08/23 23:56
springxx: 這條應許 是起初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 08/23 23:57
springxx: 我們的心 仍須去偏向好的改變 才能得救 08/23 23:58
springxx: 因為 因信稱義 真正要救的就是 羅馬書七章陷在困境的人 08/23 23:59
springxx: 喜歡神的律 立志行善 厭惡罪 但無法行出律法的義的人 08/23 23:59
springxx: 因此 拯救的對象是那些 認罪 肯悔改的人 08/24 00:01
springxx: 給他們機會 只要他們在基督裡 效法基督即可 08/24 00:01
springxx: 若沒有 仍活在罪中 只想靠著儀式 受洗 這些就想得永生 08/24 00:02
springxx: 沒結果子 那你等著哀哭吧 08/24 00:03
springxx: 以弗所書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08/24 00:03
springxx: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08/24 00:04
springxx: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08/24 00:04
springxx: (指 救恩完全是神單方面的賜予) 並不是在否定行為 08/24 00:05
springxx: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 08/24 00:06
springxx: ,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08/24 00:06
springxx: (律法仍然要守 但是 是改守律法核心 愛) 08/24 00:07
springxx: 這律法的本體 也是基督 守他就得到律法的義 08/24 00:08
springxx: 記住 新約 仍有律法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08/24 00:10
springxx: 只有在他裡面 持守他的教導而活的人 才能得救 08/24 00:10
springxx: 與基督 連在一起 就多結果子 不結果子 就砍下燒了 08/24 00:11
springxx: 沒有什麼千年國 受苦 最後必然還是會得救這種事 08/24 00:12
springxx: 更沒有一次受洗 保證得救到底這種事 08/24 00:12
springxx: 那是對因信稱義的錯誤解讀 08/24 00:13
springxx: 不認識到底什麼是因信稱義 而只看字面去解讀 08/24 00:14
springxx: 而產生膚淺的錯誤認知 08/24 00:14
springxx: 認罪 悔改 信而得救 08/24 00:20
eno4022: 想要最後收割,但還是暴露自己立場不公正的嘴臉 08/24 05:56
eno4022: 行為稱義就行為稱義,還裝 08/24 05:57
你以為我這篇要支持「曾經信未必得救or救恩可失去」、「行為稱義」嗎?XD 那你還是沒有搞懂「先求神的國和他的義,這一切都要加給你們了」是什麼意思; 補充兩點: 1.追求公義慈愛,其實更需要信心!--這點從八福可看出, 也可從例如威伯福斯、來台宣教士數十年的堅持等等例子,可以看出。 2.「遵行天父旨意」是「稱耶穌為主」的「果」;才證明 「認耶穌為主」是「樹」。 也就是雅各書說的"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 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bmcat: 神學的虛談空辯,就像一堆物理學家在自己想像宇宙的浩瀚真理 08/24 10:53
bmcat: 怒力去行出來才是真實的。 08/24 10:53
嗯嗯,這就是耶穌/Q典-雅各書等等一脈相承的教訓, 以及齊克果、Pascal等存在主義神學(回歸猶太思想)所要強調的重點。
bq0128: hi~~好久沒看到您po文了 08/24 11:59
NewCop: 行為稱義和可以在缺乏行為的情況下稱義是不同概念吧? 08/24 14:01
NewCop: 就像人要活著不可能不呼吸,可是只靠呼吸也活不了 08/24 14:02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4.3), 08/28/2017 01: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