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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我以前實際遇到被問過的一個問題,  隨意舉例子的話大概像下面這樣吧:  http://www.geyi.org/article/8893214965/ ------ 為孩子上學購房先辦個假離婚,再馬上復婚可行嗎? 作者:ペ冷豔的蝴蝶゛ ‧ 所屬話題:基督徒 有個事情,徵求下主內肢體的建議。 我在北京名下有兩套房子,因現在有「小孩上學,另外想把岳丈家的戶口遷入北京」等原 因(我原先有好學區的戶口,但所在地無房),所以想賣掉一套住房,換一套學區附近的 住房,一方面解決孩子上學問題,一方面解決老人戶口問題。 但根據北京目前購房政策,我如果正常賣方,要多交近40萬的稅費,如果我先辦個離婚, 然後賣方,就可以省下這些錢,然後再貸款買房,還算首套,前後又可以省不少錢。等手 續辦妥後,我們再復婚,這樣節約很多成本。 問過中介,一般現在很多客戶都這樣操作,沒有人願意白白繳幾十萬的稅費,但好像這樣 又存在著一些不太符合聖經標準的事情,請靈命好的肢體給些既有聖經教導,又能符合實 際情況的、可行性的建議,要能幫著禱告下,就更好了。 大道理和一些完全沒有實際可操作性的回覆就請免了,多謝了! ------  反正大概就是因為一些政策跟法令問題之類的,  所以先辦離婚可以節省很多開支之後再結回去這樣,  以上面那例子來說,40萬RMB差不多是200萬NT,  我先說我的意見,我是傾向不得已而為之,  如果高舉啥「基督徒要有好的見證」啦、「為主做光」之類的,  那就跟雅各書2:16說的:  「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   這有什麼益處呢?」有什麼差別呢?難不成200萬你要幫他付嗎?  我是不讚成「我呼口號帶冠冕,他欠負債背房貸」啦,不知大家怎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89.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03734324.A.F64.html
pinjose: 毛時代被抓的基督徒只要承認信主錯了就可以放出來,不然 08/26 16:13
pinjose: 就關到死。我覺得有異曲同工之妙。 08/26 16:13
jacklin2002: 程度上還是不一樣吧,假離婚又沒有不認主QQ 08/26 16:18
fyodor: 如果我跟別人假結婚,幫別人取得綠卡,藉此賺錢,支援家 08/26 18:23
fyodor: 裡經濟,可以嗎? 08/26 18:23
jacklin2002: 聖經道德的問題先放一邊(要討論要再開新的一篇),假 08/26 18:59
jacklin2002: 結婚要負的法律責任跟假離婚並不相同 08/26 19:00
jacklin2002: 節稅跟偽造文書詐取公民身分,肯定後者嚴重 08/26 19:03
Pietro: 為了救人命不得不為下咧? 08/26 19:08
jacklin2002: 救人比較簡單吧,二戰當時不少德國人為了救猶太人, 08/26 19:15
jacklin2002: 說謊賄賂不知道做多少了,有看辛德勒的名單應該知道 08/26 19:16
jacklin2002: 用假結婚把人救出去我想肯定也有 08/26 19:17
neohippie: 為救人而說謊與為了增加自身利益說謊好像不太一樣... 08/26 20:38
jacklin2002: 嚴格說,增加自身利益跟減少自身損失也不一樣... 08/26 21:25
eno4022: 直接問他"你覺得耶穌會喜悅這種行為嗎?"就好了 08/26 21:53
XD 這樣不就等於直接跟他說不行了 如果對方是郭台銘,我當然也很阿莎力告訴他200萬而已算啥, 但實務上那個個案,我了解他的財務狀況, 所以我沒有反對他這麼做(他比我舉例中的財務狀況還要糟糕很多)
eno4022: 剩下就他的事,反正死後審判坐在證人席的也不是你 08/26 21:53
eno4022: 是他的良心 08/26 21:54
eno4022: 要我說,逃稅還要求拍取暖,真的挺好笑的 08/26 21:55
你說的是對的。 不過事過境遷,現在即使讓我回頭再一次, 我可能還是...不會反對吧(′・ω・‵) ※ 編輯: jacklin2002 (1.169.89.134), 08/26/2017 22:18:19
Mian1997: 真的是有錢人 08/27 00:04
Mian1997: 在北京名下有兩套房子 08/27 00:05
Mian1997: 一堆人連兩百萬都沒有 08/27 00:08
Mian1997: 更多人連一百萬都沒有 08/27 00:08
Sadan: 引導我們走義路。 08/27 00:36
wuyijay0901: 跟神交帳 08/27 07:01
GSXSP: 其實我想問這違反聖經教訓的點是哪些? 08/27 13:44
fyodor: 離婚之後跟同一人再結婚, 不違反聖經,實際辦理離婚和結 08/27 13:57
fyodor: 婚手續,也不算「假」,不算說謊。 08/27 13:57
fyodor: 我在意的是婚姻的價值,最近大家為了反對同婚入法,而大 08/27 14:08
fyodor: 談婚姻神聖,不容侵犯。如果為了錢 ,可以對婚姻要了再丟 08/27 14:08
fyodor: 丶丟了再要,未免諷刺? 08/27 14:08
louis0123: 聖經上的婚姻是神聖的 還能假離婚喔 08/27 14:15
louis0123: 還是教徒為了自己的利益 律法跟法律就可以分開 要求非 08/27 14:21
louis0123: 教徒就要求法律來參考律法 08/27 14:21
timer000: 我想了想 08/27 22:31
timer000: 這不是欺騙國家的財產嗎... 08/27 22:32
timer000: 當然我們人是軟弱的 08/27 22:32
timer000: 會覺得錢是重要的,說點小謊沒什麼 08/27 22:33
timer000: 也或許當事人真的有經濟上的困難 08/27 22:33
timer000: 我們不知道 08/27 22:33
timer000: 以我們教會的做法,會勸當事人,祈禱分辨 08/27 22:34
timer000: 分辨這能不能使我們更靠近主 08/27 22:34
timer000: 並和神長談話 08/27 22:34
timer000: 可能對,也可能不對,要看想這樣做是不是因為貪心 08/27 22:35
timer000: 或是能建造人? 08/27 22:35
timer000: 可能可以做,也可能不適合做 08/27 22:36
timer000: 但是最後,我們要交帳的,是跟我們的主交帳 08/27 22:36
Mian1997: 幾天前我在賣場看見一個售價兩百多的進口香皂 08/27 23:54
Mian1997: 想試用又怕沒效果就捨不得買了 08/27 23:54
Mian1997: 隔天在夜色很黑的時間我在路況不熟的外地被兩個埋伏的交 08/27 23:54
Mian1997: 警硬是開了張罰單 08/27 23:54
Mian1997: 心中很不爽,我是中低收入戶還有欠債還要繳罰單 08/27 23:54
Mian1997: 又想起這沒天理的世道 08/27 23:54
Mian1997: 什麼人啊妖孽的都能天天欺凌我不用抓也不用關 08/27 23:54
Mian1997: 這心一狠就乾脆偷點什麼補償算了 08/27 23:54
Mian1997: 所以我就偷了那個香皂 08/27 23:54
Mian1997: 反正大賣場天天有人把零食包裝弄破掉到地上 08/27 23:54
Mian1997: 這些是賣場每天都得吸收的損失 08/27 23:54
Mian1997: 既然這樣那我偷點東西也不算什麼,反正誰知道有沒有效果 08/27 23:54
Mian1997: 花錢買才是在浪費錢 08/27 23:55
Mian1997: 用了果然沒效果,好險我沒買用偷的,真是心安理得 08/27 23:55
Mian1997: 08/27 23:57
Mian1997: 開清楚,當事人就是貪心而已,沒什麼更多的理由了 08/27 23:57
Mian1997: 大陸人離婚會紀錄在身份證上頭 08/28 00:06
GSXSP: 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產嗎? 可是「國家」不是人, 怎麼算得「 08/28 13:39
GSXSP: 國家」的財產呢? 公司技術性節一大筆稅也算貪戀國家的財 08/28 13:40
GSXSP: 產嗎? 08/28 13:40
Mian1997: 當事人想讓小孩讀北京的公立學校才選擇 08/29 01:08
Mian1997: 賣房,賣房又不想要付這個稅金 08/29 01:08
Mian1997: 這不是又想爽又不想付錢嗎 08/29 01:09
Mian1997: 別讀那個書不就好了 08/29 01:10
Mian1997: 薪資報三萬實拿六七萬這也是節稅 08/29 01:16
Mian1997: 然怪奢侈稅上路後路上進口車還越來越多 08/29 01:16
Mian1997: 幾千萬別墅越蓋越多 08/29 01:16
Mian1997: 新聞卻老在講人人都只22k 08/29 01:16
Mian1997: 我看都是在給笑 08/29 01:16
neohippie: 我給北京人的最佳解答: 投資移民美國 08/30 01:03
neohippie: 媽嘎~! 08/30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