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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pinjose: oy,xe解經得了聖靈,但後來不信,就不能悔改再信 10 /0 : 先來看看經文怎麼說 :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 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 : 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 要了解這段經文,必須了解一個矛盾。 : 太12:31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 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 聖經的確提到一種不得赦免的罪,那麼,可以赦免一切罪的耶穌 : 遇到這種不得赦免的罪,誰會勝出呢? : 約一5: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 : 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 : 這裡又提到一種罪,這種罪顯然是特別的 : 特別到約翰無法鼓勵信徒去為這罪祈求。 : 再來看KJV的翻譯 : 「For it is impossible for those who were once enlightened, : and have tasted of the heavenly gift, and were made partakers : of the Holy Ghost, And have tasted the good word of God, : and the powers of the world to come, If they shall fall away, : to renew them again unto repentance; : seeing they crucify to themselves the Son of God afresh, : and put him to an open shame. 」 : 這裡有一句重點 : it is impossible to renew them again unto repentane. : 這裡的renew,是聖靈的工作,意思是藉著聖靈的光照,使人悔改自己的罪行。 : 所以總結來說,有一種罪,就是褻瀆聖靈的罪,會讓聖靈不再光照你 : 然後你再也不悔改自己的罪行。這也就是約翰說的至於死的罪。 :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 : 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 希伯來書也提到這種罪。 : 一個信主的人,一旦犯了這種罪,就會失去救恩,永遠沉淪。 : 這就是我說的,救恩不會失而復得,一旦失去教恩,就會永遠沉淪。 : 這種罪,也是召會那些相信救恩不會失喪的人,無法理解的罪。 : 謝謝大家。 : ※ 編輯: Xenogeous (27.147.29.60), 10/01/2017 15:45:54 : → df31: 嘻嘻,看看樓下吧!不懂聖經的人!。。。嘻嘻。 10/01 15: 54 : → df31: 自己引用的英文都是【fall away】這個模糊的字眼。不是 10/01 15: 56 : → df31: destruction或annihilation這樣明確的字眼。還在扯什麼 10/01 15: 57 : → df31: impossible?老大,邏輯正常點,成嗎? 10/01 15: 57 : → df31: 真搞不懂,聖經明明不要你去死,你偏偏要去死?神邏輯 10/01 15: 58 : → df31: 再說,死鴨子嘴硬,死不認錯,不知道這是不是能讓你得救? 10/01 15: 59 : → pinjose: 哈哈,看到弟兄姊妹不信主了,原來還不該為他們禱告喔! 10/01 16: 15 : → pinjose: 越解越誇張了...你們的解經真的越來越厲害 10/01 16: 15 : → pinjose: 觀念越來越誇張,這就是一個錯誤的解經越去補洞越來越多 10/01 16: 16 : → pinjose: tf,要割開快喔!還是你也這樣?我看看你們誇張極限在那 10/01 16: 17 : → df31: @p 聖經教導要愛弟兄。他們是忙著把弟兄們往焚化爐塞。 10/01 16: 18 : 推 tfnop: 我也相信有死罪,雖然講法不太一樣 10/01 17: 58 : → df31: @tf 您已經從基督教升級到伊斯蘭了。吾等望塵莫及啊! 10/01 18: 14 : → sCHb68: 信主的人會犯褻瀆聖靈的罪喔,原PO真的要多讀讀書了.. 10/01 18: 49 : → df31: @sch 否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基本上已經褻瀆聖靈了。 10/01 19: 05 : → jacklin2002: @sCH 大概是書不齊吧 10/02 12: 10 xe的大有問題解經沒有搞懂 1.主是對不信的人說的 2.希伯來書是對信的人說的 把兩湊一起,本身就有問題 按他解經接下來更恐怖 1.他說約翰說離開信仰是必死的罪,不該為這些弟兄姊妹祈求 2.他說來六基督徒離開信仰,儘管後來想信主也不會再被接受,因為犯了必死的罪 3.不接受耶穌的那些非信徒,不信主也是犯了必死的罪 所以 1.照xe說法,信主後不信,就算悔改也不能再信 因為犯了必死的罪,也不用為他們禱告了 可怕吧,弟兄姊妹離開信仰, 居然不為他們禱告,還直接定他們必死 2.主是對不信的人說的 所以如果兩種是同一種罪 那麼不信的人不接受主 以後也不能再懊悔信主了 因為他們也是犯了必死的罪 結論。可怕之至的解經這不是聖經要傳達的 只是某些人的私心,成就惡者的詭計 完全把主無止盡的愛與寶血的救贖都輕易毀去 更讓多少人陷入動搖與不安 目前為止他們四個可怕觀點 1.得了聖靈救恩的人仍然會失去救恩 2.真信而受浸也未必得救 3.信主的人離開信仰,就再也不能回頭 4.聽了福音不信的人,以後也不能再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02.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06949605.A.125.html 還有兩個自打嘴巴 xe 沒有基督徒會不信主 來六是基督徒不信主 oy 來六是犯必死的罪 說來六是犯罪是修改聖經 老是自打嘴巴的兩人 ※ 編輯: pinjose (223.140.102.24), 10/02/2017 21:13:49 他們不知道 每一次的犯罪,愛世界 都是一種背離信仰的行為 如果他們解經是對的,他們兩人不知道犯了多少次必死的罪了 ※ 編輯: pinjose (223.140.102.24), 10/02/2017 21: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