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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凡為我喪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著魂生命。 馬太福音 16:25 這一句經節大家都看過 其實也不難解 簡單解: 今世為自己的享受而活,來世喪失賞賜 今世為神而活,來世得著賞賜。 大家解法應該都大同小異 但這邊th解法明顯有誤 人想要知道怎麼救自己,就失去救恩 前一陣子aun想問如何得救 th就拋出這麼一個誤導性解釋 就會誤導別人的可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4.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10474394.A.C88.html
sCHb68: th為了反駁簡單信,只好亂解經,不意外。11/12 16:25
theologe: 大家都是看pin的斷章取義來理解我的意思喔XD11/12 17:15
df31: o!原來三尺是本版最誠實的人!失禮!失禮!11/12 17:17
※ 編輯: pinjose (111.71.2.176), 11/14/2017 01:57:46 ※ 編輯: pinjose (111.71.2.176), 11/14/2017 01: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