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ristianit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apuff (酒窩)》之銘言: : 我沒有在談SOP,我談的是案例。 你們是用案例在找規則,那就叫SOP。 : 若你的論點無法用案例說明,要如何談實踐或應用? : 再者,用「偶爾」被過犯所勝,還是「持續」在罪中? : 這是空泛不切實際的空話。 : 對照我們自己的經歷,相信沒有人是一路走來,從不冷淡或犯罪的。 : 然而若在冷淡離開主的過程中,發生意外, : 那麼從那人的一生來看,是否就是持續在罪中不悔改? 1. 你要規則,還是要信仰? 信仰就是:上帝必公義/公平審判、不輕看人芥菜種的信心, 上帝的審判必然讓人心服口服。 他到底是一時冷淡、身不由己,還是已經有了新的愛人、「回不來了」? 上帝鑒察人心,祂一定有正確的判斷,我們何必擔心? (但我們當然要鼓勵他重燃起初的信心/愛心, 希望他不要試探神/放棄自己) 規則就是:無論一時還是持續在罪中,都沒有問題或都有問題! 或,在罪中到什麼程度,沒有問題;過了那個程度,就有問題! : 我們也曾遇過十幾年在外流浪不聚會的,後來卻重新被神得著 : 這要怎麼說?難道神的救恩充滿了不確定性? : 所以到底如何才算得救? : 信就得救後,我們應該持守到底,追求愛神愛人。 : 還是要持守到底,還要愛神愛人之後,才能確定得救? : 這才是因信稱義或因行為稱義的爭論所在吧! 2. 信神=愛神愛人, 持續信神=持續愛神愛人。 你不設法理解我們這邊是這樣理解「信」 (並且這絕對有信仰傳統支持,不是我們編的), 就無法接受「愛神愛人」只是「信」之內的活動,不是信「之外」的行為稱義。 信=持續愛神愛人=(靈魂體/全人之)得救。 (完整的救恩是一個過程,貴派是用「生機的」來談,或者一般講「成聖」) (肉心的愛神愛人,當然是從「心」出發,而非死守律法或任何規則) (肉心,就是信就是單純愛神所愛; 石心,就是要找到愛神愛人的規則--信規則而非信神) 又要迴圈問中斷愛神愛人,是一時冷淡,還是持續冷淡? 請回到上面1.。 : 我們不鼓勵人試探神,也鼓勵人積極追求,活出基督的樣式 : 但我們不會把行為當作得救的條件,那是兩碼子事。 : 我們沒有在套話喔! : 隨便把案例討論當作套話,這樣有亂扣人帽子的嫌疑。 : 我們也沒有想編出一套得救或不得救的SOP : 只是照著我們對聖經的解釋,找出神所啟示的得救之法。 : : 我們只能談,一般狀況如此,或XX狀況如此, : : 即便科學理論,也要談「什麼條件下」,或者理論適用的「範疇」。 : : 人文學則是更講「脈絡」的。 : 我們有提供脈絡來進行討論喔!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42.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12914013.A.BE3.html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2.246), 12/10/2017 22:3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