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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認罪 : 第三種錯誤的附加條件是 “認罪” : : 1. 此教導的基礎 : 被使用的經文在約翰一書 1:9: :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 ”有時人會使用這節經文歸結出,一人必須先承認自己的罪才能得救。 : : 2. 此教導的問題 : 第一,約翰一書1:9 並非關於救恩的經文。事實上,最初作者寫這封書信,是要寫給已成 : 為信徒的人;也就是說他們已經得救了。注意所使用的代名詞: “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罪 : ”。這個代名詞 “我們” (we)與 “自己的” (ours),包含了使徒約翰以及他的讀者。 : 約翰與他的讀者早就已經得救了。因此這並非關於救恩的經節,這只是在處理那些後來犯 : 了罪的信徒的一段經文。 : : 第二,如果認罪是得到救恩的必要條件,那麼有多少人記得所有他們曾犯過的罪?照字面 : 來說,一個人根本不可能記得所有曾犯過的罪。如果這個條件是真的,那麼除非一個人承 : 認了所有每一件他曾犯過的罪,否則他無法得救!由於這是不可能的事,因此沒有人有希 : 望獲得救恩。 : : 因此,認罪是第三個錯誤的救恩附加條件。 這一點一半對,一半錯。 對的部分: 認罪當然不是救恩的條件。 錯的部分: 一個人當然不可能去為每個犯過的罪認罪, 但是沒有認罪,就沒有沒有真正的悔改 沒有真正的悔改,就不可能真正的信主。 約翰一書1:9的後面一句是什麼?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 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一個不認罪的人,就是以神為說謊的,神的道也不在他心中。 這句話不僅對信徒適用,對尚未重生得救的人也適用。 尚未得救的人:不認罪就是以神為說謊,這樣的人不可能悔改 因為悔改是改變心思,對神有正確的認識及看法。 沒有悔改就不可能真的信主。 已得救的人:不認罪就是抗拒聖靈的管教,持續抗拒聖靈,最後就會成為「背道者」 召會認為一個已經得救的人,就算持續不認罪到底,依然不會失去救恩。 你們認為一個以神為說謊,沒有神的道在心裡的人,進得了神國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47.29.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13695648.A.D1E.html
damonwhk: 這點就只是雙方的歧見了。 12/19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