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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個決定,只要有任何外力存在,都是不自由的。 --這對我來說叫不加思索的幹話。 B.一個決定,必然無法避免各種外力干擾, 但有些外力a是傷害自由, 有些外力b是中性的, 有些外力c是幫助自由成立。 --因為自由需要可欲+可行兩個層面; 「可欲」的部份就是對意識之外的對象, 那個對象產生的吸引力,就是「外力」; 而「可行」的部份當然也需要有外力bc介入, 甚至有時外力a也是激起人的鬥志要克服之。 請看聖經,到底是A成立還是B成立? 約 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約 8:36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林前 9:19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 林後 3:17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加 5: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加 5: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 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雅 1:25 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 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雅 2:12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彼前 2:16 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或譯:陰毒), 總要作神的僕人。 彼後 2:19 他們應許人得以自由,自己卻作敗壞的奴僕,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 而也不要把聖經講的當天方夜譚, 聖經作者不是用當時人的話去談的嗎? 哪裡可能那時在講大家都聽不懂的「自由」概念? 而這個自由概念只是現在被自然主義決定論洗掉了, 但其實我們日常語言仍是這樣運作的,或者起碼是可理解的 (所以我說為何neo要一直搬出自然主義決定論的尺度來談自由呢? 不是因為這個尺度不值得談、不應該面對, 而是因為neo沒有別的定義了--這正是他被擄於自然主義的證據)。 人必定有「主人」,自由必定有欲達成的「目標」,要達成之必須有相應的「資源」, 那些都是「外力」或「他者」, 若是善/可欲的,就是可接受的、幫助自由(例如約 8:32的「真理」), 若是惡/不可欲,就是不可接受、妨礙自由。 基督徒按這個定義去活出其「自由」, 非基督徒又何嘗不是如此? 基督信仰的優越處不在於這個自由定義的奧秘、難解、差異, 而在於善是什麼的解答不同。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38.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18660461.A.D90.html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8.216), 02/15/2018 14:05:27
Kangin75: 如果只有這樣還不夠,因為真理是道成肉身的 02/16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