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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行善的結構 行善=知識+動力。 知識就是知善--神的道, 動力就是能夠行善的自由--神的靈,或者,與神的關係。 知善/神的道有分三個部分: a.律法/妥拉/聖經(羅2:13)--特殊啟示之舊約 b.自然之光/良心(羅2:14)--普遍啟示 c.基督道成肉身及其十架成就神的義(羅3:21)--特殊啟示之新約 而行善動力/神的靈/與神的關係,就可相應知善分為: a.認識妥拉、文字的道 b.良心的甦醒與清晰(非基督徒)乃至於重生(基督徒的肉心) 約16:8 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c.與基督復和 羅5:5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 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約壹3:16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B.經文: ------------------------- 1.規則:行善者討神喜悅(因信稱義是成全/補足這件事的不足,不是廢去這個規則) 羅 2: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2:8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2:9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2:10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2:11 因為 神不偏待人。 2: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 審判。 2:13 (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2: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 律法。 2: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 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2:16 就在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2.善的內容並不稀奇古怪,不跟一般道德情感完全相反,只是更完全 a.政府作為善的把關者之一(即便不完全,但法律仍是善的第一道防線、低標) 羅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 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13:4 因為他是 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 劍;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b.行善和捐輸是神所喜悅的祭,不是什麼「凡祭」 來 13:15 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 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 13:16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 神所喜悅的。 c.對的事情就去做,沒有什麼分辨是靈還是天然善這回事 羅 12:9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12:13 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地款待。 12: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d.公平、解救受欺壓的、幫助孤兒寡婦; 這是一般的道德情感也認同並能理解的,不是什麼奇怪的奧秘 賽 1:17 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 e.耶穌說行善、救命的價值,高過安息日的律法條例,不是「凡祭」 (不然照你們說的,耶穌這樣就違反神對於安息日的「神聖要求」了) 可 3:4 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他們都不作 聲。 f.行善是神對「新人」的旨意,而「新人」是上帝給予全人類乃至萬物的目標 弗 2:10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 們行的。 g.照顧家人、養育兒女、接待遠人、彼此服事、施捨、供給人、做正經事業, 都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善事,並且沒有說什麼天然善跟出於靈的分別 提前5:8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 更是如此。 提前 5:10 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 力行各樣善事。 提前 6:18 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或譯:體貼)人, 多 3:8 這話是可信的。我也願你把這些事切切實實地講明,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做正 經事業(或譯:留心行善)。這都是美事,並且與人有益。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205.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19882044.A.598.html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3/01/2018 13: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