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puff: 所以theo列出的B之所以能有肉心,乃是因著A的信。 03/05 21:17
→ mapuff: 結果theo卻一刀把AB切兩半? 03/05 21:17
A跟B的差別,
不在於B沒有信,A有信;
而在於A把信給形式化了,
變成一個通關的「律法」;
因為A的視野是很呆板的,
做不到的事情=律法;
→信心不是律法;
→去做做不到的事情=沒有信心。
但這恰恰就是「石心」,
或者把信給石心化了。
B的角度:
我們的肉心帶我們去盼望上帝在不可能的事情上面成就其大能;
→我們依感動及上帝的命令去做做不到/不可能的事情;
→這恰恰說明我們的信心。
雅2:18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
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
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是不是又回到原點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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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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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puff: 並不是回到原點 ,而是你搞錯律法的意義。 03/08 12:55
→ mapuff: 所以你的 B需不需要信?當然需要。 03/08 12:56
→ mapuff: 需不需要接受耶穌的憐憫與恩典?當然要。 03/08 12:56
→ mapuff: 不先接受耶穌恩典能符合律法,滿足神公義聖別榮耀的 03/08 12:57
→ mapuff: 要求?找聖經來看是做不到。 03/08 12:58
→ theologe: A跟B的差別在於,信心在A是一個形式原則,在B是一個行 03/08 21:24
→ theologe: 動原則。 03/08 21:24
→ theologe: A:有信心的形式了嗎? B:有信心的實質生命了嗎? 03/08 21:26
→ theologe: 有形式未必有實質,有實質也未必會滿足形式;當然最好是 03/08 21:28
→ theologe: 又有實質又有形式,若不可兼得,寧取實質。 03/08 21:28
→ mapuff: 你上一篇稱A的結論是要信耶穌而得救,這為何是形式原則? 03/08 22:15
→ mapuff: 所以約三章十五節只有形式,沒有實質生命? 03/08 22:19
→ mapuff: 你怎麼不說『使用我的五餅二魚』是形式? 03/08 22:20
太7: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形式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實質
→ pinjose: 從m大等人的好見證,真的可以看到是有信心的 03/09 11:49
→ pinjose: 行為派一直強調要有好行為,結果卻是讓人搖頭噓唏 03/09 11:50
→ pinjose: 行為派就是只有形式的嘴巴上的好行為 03/09 11:51
你已經論斷人,卻不知道自己才讓人搖頭噓唏。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3/10/2018 10:31:14
→ pinjose: 論斷別人呆版形式化的又是誰? 03/10 13:36
→ pinjose: 說要指出信心的行為,到底在那邊呢? 03/10 13:36
評論思想如何如何是一回事,
論斷別人噁心、搖頭唏噓則又是一回事。
你這種分不清楚二者的狀況,真是讓人唏噓的。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3/10/2018 15: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