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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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再談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
時間Wed Mar 7 04:03:34 2018
※ 引述《damonwhk (Damon)》之銘言:
: 先從經文來看
: 律法師是來問耶穌,要如何才能永生。
: 耶穌反問:你讀的是什麼。
: 律法師說:一、愛神;二、愛鄰舍如同自己。
: 耶穌承認律法師說的對。
: 接下來
: 路10:29:「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 主在路10:36反問『誰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
: 在這個故事中,我們只看到愛人的撒馬利亞人,所以愛鄰舍如同自己的是這個撒馬利亞人
: 是這個撒馬利亞人將這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當做鄰舍在愛。
: 而且從29節和36節的句型中
: 可以得知,這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就是律法師。
: 很明顯的
: 律法師是在找「要愛的對象」
: 但耶穌回答的是
: 「律法師才是需要被愛的對象」
: 所以這個例子表明的是「好撒瑪利亞人」愛「律法師」
: 耶穌最後說,「你去照樣行吧」,
: 從字面來看,就是要「律法師」去讓「好撒瑪利亞人」愛。
: 解釋成律法師要像故事中的好撒馬利亞人一樣的去愛鄰舍(撒瑪利亞人),
: 才是未照字面上去解。
1.如果大誡命二是:「愛鄰舍如同自己」,
難道耶穌這邊是修改成:「要被鄰舍愛如同愛他自己」?
「你去照樣行吧」這樣解釋明顯會遭遇這個問題。
當然,耶穌能不能修改律法,
我們可以說他是神,他愛怎麼樣就怎麼樣,
但耶穌卻說
太
5:17 「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5: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5: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
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故回到歷史背景,
正因為原本撒馬利亞人是猶太人愛不下去的、認為是不用愛的仇敵或狗,
這個故事告訴律法師,
你若被仇敵/狗愛了,你還是選擇不愛他嗎?
如果這樣,你為何認為把這個族群都當成仇敵/狗是恰當的?
太7:12
所以,無論何事,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
道理。」
路6:31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馬太跟路加兩段談的脈絡有點不同、有深入的空間,可再自行去參考。
但應用到這個故事,
你若受傷了,經過的是你的仇敵,你會不希望他救你嗎?(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
若你希望,那他受傷時,你要不要也這樣救他?(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你去照樣行吧」
當然不會停在「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
而是要進到「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 至於為什麼這個好撒馬利亞人就是耶穌?
: 約翰福音8:44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馬利亜人,...豈不正對嗎?」
: 從這節經文中可以知道,當初猶太人就是將耶穌當成撒馬利亞人看。
2.
引完整的話:
約8:48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馬利亞人,並且是鬼附著的,這話豈不正對嗎?」
然後後面全部在講「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著的」
(這一段跟sCH的厚問有87分像XD)
簡單說,撒馬利亞人(類似說人是狗)跟被鬼附,
都是那些猶太人罵人的話,
正如老魚之前用「娘」、「女人」之類來貶低我及其他人,
都是反射他們心中對這些族群的瞧不起/貶低。
鬼附當然是不好的,
但撒馬利亞人、女人,則是先被貶低,再拿來當罵人的話。
對這邊經文中的猶太人來說,可能換成「你是稅吏吧」(注一)、「你是賣淫的吧」
都能達到他們要的「效果」。
所以這邊不能當作耶穌被當成撒馬利亞人的證據
(否則也變成耶穌是被鬼附的證據
--想到板上很多人把老魚等人的造謠當真的狀況...),
反而是說明了撒馬利亞人如何地被猶太人瞧不起,甚至被當成罵人的題材。
: 因此,耶穌舉這個例子就是在告訴律法師
: 你這個自義的律法師,其實就是落在強盜手中的人
: 祭司、利未人都不能救你
: 只有我這個你看不起,你也不愛的撒馬利亞人才能救你。
: 我才是你的鄰舍,而你根本無力愛你的鄰舍。
: 這樣的解釋才能完整符合這一段故事。
: 再者,這一段既然是用故事來比喻,本來就不能只探求表面意思
: 不然,這一段的贅詞就太多了。
: 為什麼這個人是從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
: 為什麼要說「剝了衣服」?
: 為什麼要提到祭司、利未人?
: 為什麼要說「動了慈心」
: 為什麼要提到「油、酒、扶上牲口、帶到店裏、二錢銀子、店主、回來必還」等詞
: 難道就只是為了讓故事生動嗎?
: 當然不是。
: =======================================
: 「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
: 象徵他從平安的根基(耶路撒冷)墮落到被咒詛(耶利哥)的光景中。
: 『強盜』象徵拘守律法的猶太教領袖(參約十1)
: 「剝去衣裳」,象徵律法顯出人的羞恥。
: 「打個半死」,象徵律法反倒傷害了人(羅七9~10)
: 『祭司』象徵宗教制度,對於被律法傷害的人毫無幫助。
: 『利未人』象徵忙碌的聖工,對於被律法傷害的人也毫無幫助。
: 『油』象徵聖靈(參四18),『酒』象徵神的生命(參五38);
: 用聖靈和神的生命來醫治罪人。
: 「帶到店裏去照應他,」象徵將我們帶到教會中照料。
: 『銀子』象徵服事的恩賜(參太廿五15)。
: 『店主』豫表受主託付在教會中成全聖徒的工人(參弗四11~12)。
: 「回來必還你,」象徵當主再來的時候,必要照我們服事的情形報償。
: 以上註解,引自
: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2Luke/42CT10.htm
: =======================================
3.
以上是傳統的、標準的寓意/靈意解經,
有其價值,
但問題是變成之前幾篇談過的「同義反覆」;
那些靈意是大家本就知道的屬靈道理,
而且在刻意比附之下,也可能造成一些扭曲;
再者就是原本歷史文法解經可以看出的經文力量,
就被消散了。
注重聖經的「歷史性」,
其實關係到的是我們怎麼看待自己的歷史與現實。
: 這個故事本來就不簡單,認為故事中的好撒馬利亞人就是指耶穌,
: 更有經文依據,絕非刻意比附援引。
: 末了,
: 這律法師來問耶穌,也是不懷好意,並非誠心就教。
: 在這樣的背景下,律法師既不信耶穌,那麼「愛鄰舍,恨仇敵」既然符合律法
: 而猶太人又不將撒馬利亞人認為是鄰舍的情形下,
: 這個律法師又怎麼會認為不愛撒馬利亞人是錯誤的。
: 所以律法師當然也不會有「無法愛撒馬利亞人」的困擾。
: 自然,這邊也就不會有耶穌勸律法師要愛撒馬利亞人的問題了。
4.
「愛鄰舍,恨仇敵」是當時對於律法的一種解釋,
當然耶穌是批判這種解釋的--他才會說:
太
5: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5: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5:45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
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5:46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5: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5: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自認為保守上帝律法的人,卻恨撒馬利亞人、把他們當狗跟罵人的話,
這在耶穌眼中當然是嚴重問題。
猶太人是愛辯論的民族,
其實不能完全說律法師一定沒有誠心就教,
當然,他可能隨時開啟厚問模式,
但這故事中的律法師是很坦率(可能有點不情願)地承認好撒應當是鄰舍,
是律法教導應當去愛的對象(注二)。
注一:
太5:46 耶穌也拿「稅吏」來當某種負面貶低的標籤,
其實耶穌不也對撒馬利亞婦人說「狗」嗎?
「淫婦」的標籤聖經作者不也常常用嗎?
應該是說耶穌跟聖經作者都是「文化之子」,
正如現代人會說保羅不還是有奴隸應該回到其主人那邊去的觀念嗎?
問題是他們在他們文化語言中卻帶出挑戰、要跳脫那個文化語言帶給人的框框:
耶穌實際地去愛稅吏、性工作者、撒馬利亞人;
保羅也是愛腓利門的逃跑奴隸。
注二:
若有壞撒馬利亞人,可能還是算仇敵?
因為好撒遵行律法去愛人,所以可以把他當鄰舍、朋友、父母兄弟
--太12:50、約15:14;
但如此一來,不是壞撒,而是所有不遵守天父旨意的人都需要「回轉」,
跟撒馬利亞人這個族群就應該脫勾了;
正如某教派不都是有問題,
而是裡面存在某些有問題的人。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104.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20366617.A.566.html
→ springxx: ......... 03/07 04:04
推 springxx: 托爾斯泰 的著作 人生論 對愛人如已有很精闢解釋 03/07 04:09
→ springxx: 人生目標是追求幸福 而只愛自己的人是不可得到真正幸福 03/07 04:10
→ springxx: 每個人都希望從別人也愛自己一個 但實際人人都只愛自己 03/07 04:13
→ springxx: 唯有先對別人付出 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愛 03/07 04:13
→ springxx: 唯有你能為對方著想 才能得到愛的回饋 03/07 04:15
嗯嗯,愛就是「走出自己」。
「愛人如己」、「你願意人怎樣待你」,
其實重點是要「走出自己」的框框。
※ 編輯: theologe (123.204.104.141), 03/07/2018 04:16:59
→ springxx: 我們不可能強迫別人來愛自己 唯有先為對方付出才有可能 03/07 04:16
→ springxx: 有一個人人都能為對方著想的社會 人生才有真正的幸福 03/07 04:18
→ springxx: 一個愛 就能完成這一切 愛也是完全法律的真諦 03/07 04:20
→ springxx: 愛更是上帝的本質 03/07 04:21
推 springxx: 沒有愛的人 就不認識上帝 03/07 04:23
※ 編輯: theologe (123.204.104.141), 03/07/2018 04:40:50
→ damonwhk: 我只回應第1點,這裏根本沒有更改誡命的問題。而是在陳 03/07 10:26
→ damonwhk: 明律法師根本沒有履行第二誡命的能力。你完全抓錯重點。 03/07 10:27
https://goo.gl/EM5YV3
"為了保持律法上的潔淨,他們把道德的準則和做人的責任都丟掉了。"
"律法師要弄清楚誰配得到愛,但耶穌卻要求人主動去做人的鄰舍並付出愛
—不論對方的種族與背景。"
"律法的基本是愛神和愛鄰舍,要有憐憫,律法的精神才能實現。
若只為保障一己安全,或者只顧拘泥條文,罔顧愛神愛人的責任,
是對律法精神的破壞。愛鄰舍就是幫助一切有需要的人。"
"「鄰舍」這個關係是可互換的,所以撒馬利亞人是那受傷的人的鄰舍,
也表達了受傷的人是撒馬利亞人的鄰舍。
因此耶穌的意思是「只要有需要的,都應該是你我的鄰舍」,
我們也該隨時準備成為有需要的人的鄰舍。"
我們幾位的解釋跟信望愛註釋的方向及重點基本上一致。
歷史文法解經跟寓意/靈意解經,
差不多就是這樣不同的路線。
這裡背後有神學歷史觀預設的差異。
當然另一個神學預設的差異就是法庭稱義模型vs整全觀模型。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3/07/2018 12:03:11
→ mapuff: 補充一下,信望愛註釋說什麼: 03/08 22:25
→ mapuff: 律法師問的是『如何靠行為稱義』的問題,而答案正是 03/08 22:26
→ mapuff: 『地久天長的盡全力愛上帝與鄰舍』這種一般人無力達成的 03/08 22:27
→ mapuff: 高標準。這裡可不是說台灣人民街頭熱心助人的標準... 03/08 22:28
→ mapuff: 可惜信望愛的註釋在這裡沒有進一步說,該如何才能達成這樣 03/08 22:32
→ mapuff: 的高標準,更加努力百倍努力守律法,還是倚靠主活出主。 03/08 22:33
→ mapuff: 知道要隨時準備成為有需要的人的鄰舍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 03/08 22:34
→ mapuff: 又是另一回事呀! 03/08 22:35
→ Viviak: 這篇比較像是在說 不要把人分門別類 只愛自己族群的人 03/10 06:04
→ Viviak: 祭司.利未人是服事神的 宗教道德地位崇高 卻路過視而不見 03/10 06:05
→ Viviak: 真正出手幫助人救人到底的是一個動了慈心的撒馬利亞人 03/10 06:06
→ Viviak: 撒馬利亞人的義勝過祭司和利未人的義 03/10 06:07
→ Viviak: 結果憐憫人的撒馬利亞人是鄰舍 而非路過無視的祭司利未人 03/10 06:31
→ Viviak: 可見神看人是看內心不看外表&信仰知識純正不見得就較有義 03/10 06:33
→ theologe: 恩恩 愛人的才使彼此成為鄰舍,恨人的就使彼此成為仇敵 03/10 10:26
→ theologe: 故不是先確認鄰舍/仇敵是誰才去愛/恨,而是反過來。 03/10 10:27
→ mapuff: 不要忘記,還要接受主,先接受主的憐憫。 03/10 18:45
→ mapuff: 使我們能以主的愛來愛人。 03/10 18:45
※ 編輯: theologe (123.204.104.141), 03/11/2018 04: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