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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基督教的「證據」 : 時間: Sat Apr 21 09:45:16 2018 : : → damonwhk: 我還是那句話,先定義法官是誰?不然,為什麼在法官面前 04/22 01:27 : → damonwhk: 說的,就不是傳聞證據呢? 04/22 01:28 : : 「直接審理原則」,簡單說就是可以活生生的證人在法官面前, : 可以交互詰問,可以有更多立體的檢視; 直接審理原則的意思是法官必須親自聽聞,重點不在交互詰問。 還有,傳聞法則主要用在刑事訴訟方面 民事訴訟並不當然排除傳聞證據。 : : 如果只是「文獻」,那就是「詮釋(理解)」讓文本說話, : dam講的你(讀者)就是法官,那就是回到信念的詮釋活動,而非事實的證明活動。 : : 「信念的詮釋活動」,價值不低於「事實的證明活動」, : 甚至在信仰上面,可能高於後者。 : 說二者不應混同,並不是貶低前者、抬高後者。 :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4.49), 04/22/2018 08:21:16 : 推 NewCop: 回應一下dam大,對我來說,法官是一位想要有一個信仰,但 04/22 11:40 : 推 NewCop: 是不知道哪個信仰是指真正的神的非基督徒 04/22 11:42 每一個來到基督信仰面前的人,就是一個法官 而聖經就是法官檢驗基督信仰的憑藉。 所以聖經每一個作者所說的話, 都是直接對著來到基督信仰面前的人說話。 所以 當約翰在約翰壹書1:1提到「 我們所聽見過的,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我們所注視過,我們的手也摸過的;」 他就是直接在跟讀者說這是他的親身經驗 而來到基督信仰面前的人,對這些陳述,就有如法官的地位,可以自行去判斷信或是不信 同理 當一個現代的信徒,在描述他如何經歷基督這信仰時, 這也是他親身的經驗 每一個聽到的人就是法官,就有地位可以去判斷信或是不信 所以根本沒所謂的傳聞證據問題 聖經就是第一手的證據 見證人也是第一手的證據 他們都共同在見證這位活而又真的神 今天所謂的傳聞證據 是例如我告訴你保羅說有神,所以你要相信有神。這才是傳聞。 但我今天陳述的是我個人相信有神的根據、理由以及親身的經驗 這當然不是傳聞。 至於the所引的傳聞法則 他其實誤會了一點 只要是在法官面前的陳述,在我國法律中,就不叫傳聞了。 在我上面的舉例中, 當你親自來接觸聖經、親自聽到信徒的見證 那就是在法官面前的陳述 信與不信的判斷就在自己身上 根本與傳聞法則無涉。 : → NewCop: 今天我們說人證和傳聞證據這些 04/22 11:43 : → NewCop: 那必需承認一個事實:如果神的存在能用這些東西證明 04/22 11:44 : → NewCop: 那使用相同標準,其他宗教的神也應該可以使用他們的人證和 04/22 11:45 : → NewCop: 傳聞證據證明,甚至無神論者都能用人證和傳言證據"證明" 04/22 11:46 : → NewCop: 神不存在 04/22 11:47 這就忽略了一點 證據是用來證明事實用的,所以只有事實才有證據可言。 所以證據不能夠使不是事實的變成事實 人或許會因自己的見識有限,以致於相信所謂的「證據」去誤以為事實的存在, 但至終這些誤信,並不能因此就「創造」出事實。 舉個例子 在日劇99.9 不可能的翻案案件中 每一個案件都有充足的證據 但最後都證明這些看似充足的證據所構建的都不是事實 所以雖然非事實乍看之下會有許多證據支撐,但那純粹是因人先天上的不足所產生的誤信 回到NC所提的 其他宗教當然可以用他們的人證和傳聞證據來證明他們的宗教屬實 而無神論者當然也可以使用人證和傳聞證據來證明神不存在 但只要一件事情本質上不是事實,就算有再多的證據撐持,終究還不是事實 對一個基督徒而言 任務就只在告知有真神的存在,我們就是他的見證人 而聖經就是一本見證神的書 這樣就夠了 至於非基督徒信或是不信,如何評價這樣的證據, 那就不是基督徒的責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61.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24392928.A.FF0.html
pinjose: 推! 04/22 19:08
wudidog: 對非信徒而言,是法官,對信徒而言,是證人 04/22 19:20
windcanblow: 如果取信於人不是責任,那麼傳福音顯得簡單多了 04/22 19:22
pinjose: 神說證據已經足夠,是無法推諉的 04/22 19:24
pinjose: 名為基督徒,還隨著不信之人的推諉起舞!這才讓人搖頭 04/22 19:25
sCHb68: th不意外。 04/22 19:29
NewCop: dam大你誤會了,我沒說其他宗教的"證明"就代表那是事實 04/22 19:44
windcanblow: 看起來像是對th獵巫而已 04/22 19:45
NewCop: 畢竟世界上也有很多誤證或偽證 04/22 19:45
NewCop: 但是如同你說的,證據不會讓一件假的變成事實,也不會讓一 04/22 19:46
NewCop: 個事實變成假的 04/22 19:46
NewCop: 我們知道事實,也有了對我們來說的鐵證 04/22 19:47
NewCop: 但是我們是否該堅持對傳教的對象來說這些也是鐵證?或者 04/22 19:48
NewCop: 該代他們繞過有證據才信的迷思,直接由信心出發? 04/22 19:49
仔細想想,這些所謂『有證據才信」的人 他們要什麼樣的證據呢? 恐怕除非有像保羅一樣的遭遇,他們才可能信吧。 如果他們非要神親自顯現才肯相信,那你要如何帶他們繞過證據才信呢? 「我們傳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賽53:1) 聖經都已經這樣明示了,那外邦人堅持不信,毋寧是正常的。 約翰福音12:37 「耶穌說了這話,就離開他們隱藏了。 他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他。」 如果連主行神蹟都無法讓所有的人都信祂, 那我們這只能傳祂的人,被人不信更是正常的。 羅馬書十章也說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 因此我們只管傳就可以。至於人不信,那責任不在我們身上。
windcanblow: 我覺得基督徒應該嘗試檢驗一下臉皮 04/22 19:53
windcanblow: 因為不管是哪一門宗教都可以直接複製貼上這些斷言 04/22 19:53
windcanblow: 證據這麼足夠,為什麼基督徒要推諉其他宗教的真實性 04/22 19:54
pinjose: NC已經進步很多了,至少知道基督徒自己知道是鐵證 04/22 19:54
windcanblow: 終歸就是基督徒不信而已,而不是這些證據夠不夠 04/22 19:54
pinjose: 你覺得我們會用你想像的態度去傳福音嗎? 04/22 19:55
pinjose: 我們不也是用各種他們能接受的方式,帶他們嘗試去接觸神 04/22 19:55
pinjose: 他們的信心,不就是建立在你以為要繞過的證據嗎 04/22 19:56
※ 編輯: damonwhk (118.168.161.195), 04/22/2018 20:36:25
pinjose: ex敞開,試著呼求主,感受內心深處的平安與滿足 04/22 19:56
windcanblow: 這就叫信仰,不叫證明與證據嚕 04/22 19:57
pinjose: 所以nc你現在堅持的點,我認為已經算是有共識,或是差異 04/22 19:57
pinjose: 不大 04/22 19:58
theologe: 對dam之前我一直想問的就是這個「事實」的概念; 04/22 20:41
theologe: 事實當然是要用證據去「證明」出來的;但dam又講成事實 04/22 20:42
theologe: 跟證據又脫勾了;那只能說是用「信心」去說事實為何... 04/22 20:43
theologe: sCH愛嘲諷的現象跟本體界區分,dam這邊就是如此談的; 04/22 20:45
windcanblow: 信仰本來就不需要太多證據 04/22 20:45
theologe: 說實在這個區分有何好嘲諷的?XD 04/22 20:45
windcanblow: 傳教者也不會要觀眾都讀完聖經再分辨它是否為真 04/22 20:45
theologe: 認為上帝存在就是本體界的事實,所以即便無神論或其他宗 04/22 20:46
theologe: 教有再多的證據跟證明,都無損於這個事實;dam這樣的想 04/22 20:47
theologe: 法不就是在講信心嗎?XD 04/22 20:47
windcanblow: 我只覺得面子很重要 04/22 20:47
windcanblow: 你們這些信的人其實看起來都差不多 04/22 20:48
windcanblow: 所以旁觀者看你們為了那1%的差異在爭地盤.. 04/22 20:49
theologe: 主要是有一堆X端裁判的東西在教內流傳,所以一知半解的 04/22 20:49
windcanblow: 只會覺得現代虔誠基督徒越來越少不是沒理由 04/22 20:49
theologe: 人就等著要把人對號入座。好像信仰就只剩下這樣了。 04/22 20:49
theologe: 其實信仰應該是正面地去追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神的榮耀, 04/22 20:50
theologe: 而不是搞一堆X端裁判來「證明」自己正統。 04/22 20:51
theologe: 說實在他們為了「捍衛正統」,然後散播了一堆恨,神的國 04/22 20:52
theologe: 真的擴展了、神真的得榮耀、神真的滿意這些造口業了嗎? 04/22 20:52
theologe: 信仰有太多建設性的內容,信仰主題絕對不是那些宗教裁判 04/22 20:54
sCHb68: th又在亂安罪名了, 04/22 20:57
sCHb68: 自己不按照正意解經、理解聖經被批判, 04/22 20:57
sCHb68: 還怪罪、造謠他人散播恨,真大言不慚。 04/22 20:57
theologe: 我說的是要用信心,而非證明來認識神;結果有人憑空說我 04/22 20:58
theologe: 不信神存在、不信聖經、OOXX,這些不是很好笑嗎?XD 04/22 20:59
theologe: 他們明明沒有任何文本證據,就可以掰一堆稻草人來,然後 04/22 21:00
theologe: 恨得牙癢癢的,這不是很滑稽嗎?XD 04/22 21:00
damonwhk: the說「事實是用證據證明出來的」那沒有證據證明的呢? 04/22 21:00
windcanblow: 不就是信心嗎..為什麼大家這麼怕這兩個字 XD 04/22 21:01
theologe: 你沒有證據,從何說是「事實」?--對信仰者而言當然就是 04/22 21:01
theologe: 信心阿 04/22 21:01
sCHb68: 感覺th你比較恨欸 (・・;) 04/22 21:01
theologe: 但這就不是一般事實的定義。 04/22 21:02
windcanblow: 以日劇來講好了,若不是主角或配角有信心 04/22 21:02
windcanblow: 那麼怎麼能翻案呢? 04/22 21:02
theologe: 說實在,對我的造謠,也大概跟這個不理會證據的思維有關 04/22 21:04
theologe: 或者把自己的直覺、自己的想像當證據,--老魚、pin等人 04/22 21:05
theologe: 的日常就是如此。 04/22 21:05
theologe: 證據、事實,若不回到自然主義的預設,的確很難有就事論 04/22 21:06
theologe: 事--反正你講的話都是邪靈的作用,所以你講什麼我都不管 04/22 21:07
theologe: XD 04/22 21:07
theologe: 基督徒或任何宗教徒,談他的信仰/信心,本來每個人都要 04/22 21:13
theologe: 尊重;但談證明、談事實,就應該遵循一些規則。 04/22 21:13
theologe: btw, 信仰/信心本身當然可以討論,就是回到宗教經典、 04/22 21:14
theologe: 神學等等的討論上面。信仰怎麼會有盲信的問題呢?XD 04/22 21:15
theologe: 漏字:"扣緊聖經、神學的"信仰怎麼會有盲信的問題呢? 04/22 21:17
theologe: 某人講到有證據的事實可以翻案、推翻....,是沒有聽過「 04/22 21:20
theologe: 可否證」的原則嗎?XD 所以「事實」本就沒有這麼了不起, 04/22 21:20
theologe: 但也不是因此就沒有、可以輕視其規則的東西; 04/22 21:21
theologe: 信仰本就不能建立在這種隨時可以否證的「事實」上面; 04/22 21:21
theologe: 這也是我說認識神要用信心而非證明的理由之一。 04/22 21:22
theologe: 廣義的科學或經驗事實,本就「既不偉大,也不卑微」XD 04/22 21:23
theologe: 那就是一個務實性、工具性的存在。 04/22 21:24
theologe: 漏字:04/22 21:21 沒有"規則"、可以... 04/22 21:27
sCHb68: 我講的並沒錯,th在現象界果然採取的是自然主義。 04/22 21:35
theologe: 你真的搞懂康德的話,自由本身就是運行在現象界,或者與 04/22 21:40
theologe: 現象界交錯的。信心就是這樣的東西,他又是本體界的,又 04/22 21:41
theologe: 進入現象界,影響了現象界。 04/22 21:41
theologe: 所以信心/生命的法則跟證明/知識的法則,本就是同時運作 04/22 21:42
theologe: 在現象界。 04/22 21:42
theologe: 信上帝存在、為病人禱告,這些同時跟你相信冷氣運作是 04/22 21:44
theologe: 按照自然律,還有生病應該看醫生,都是並行不悖的; 04/22 21:44
theologe: 如果你只偏向一邊,那大概「用愛發電」是你支持的?XD 04/22 21:45
damonwhk: 如果事實要用證據證明出來,那不能用證據證明出來的就 04/22 21:49
damonwhk: 不是事實囉 04/22 21:49
sCHb68: 自由可以用th你的自然主義來證明嗎? 04/22 21:51
sCHb68: 你要如何知道自由有進入現象界? 04/22 21:51
theologe: 這是「事實」的定義阿 04/22 21:52
theologe: sCH的問題請洽哲學版。 04/22 21:52
theologe: sCH短短兩句推文就一堆錯誤認知...要吐嘈真的很累耶 04/22 21:54
sCHb68: 我看是你解釋不了自己的奇幻論述吧。還有,我是疑問句。 04/22 21:56
theologe: @dam 否則沒有證據的事實,那是什麼東西?--除了說信心 04/22 21:56
theologe: 外 04/22 21:56
theologe: 沒有證據仍然認為是事實,那只能說是信念了。 04/22 21:57
damonwhk: 什麼樣的情形叫「沒有證據」? 04/22 22:00
theologe: 你不用繞來繞去吧,你自己講清楚什麼叫做有證據沒證據都 04/22 22:02
theologe: 不影響「事實」,那這個事實要如何被「認知」呢? 04/22 22:03
theologe: 或者更精確講是「有證明沒證明」都不影響事實 04/22 22:03
theologe: 那這個事實到底跟信念的差別在哪邊? 04/22 22:05
theologe: 為什麼要把信念跟事實的概念混淆? 04/22 22:06
theologe: 信念從來不是卑微的東西,為何好像說明其跟事實的區別, 04/22 22:07
theologe: 就以為是貶低信念嗎? 04/22 22:07
sCHb68: th潛台詞:「無法以自然主義驗證的東西,都丟到一個叫做信 04/22 22:10
sCHb68:       念的房間即可。」 04/22 22:10
damonwhk: 舉個例子,A實際上被B所殺,但在B被殺時,只有C一人看到 04/22 23:37
damonwhk: 不幸的是後來B、C都死亡了,以致沒人可以證明C殺了A, 04/22 23:38
damonwhk: 請問A被C所殺,算事實嗎? 04/22 23:38
windcanblow: 如果沒有人看到,又怎麼會有人知道誰殺了誰呢 04/22 23:59
windcanblow: 這就好像有人說上帝之上還有神,只是聖經沒寫 04/23 00:01
windcanblow: 但是事實就是事實,不會因為聖經沒寫就不是了 04/23 00:01
windcanblow: 請問你能用常識判斷辨偽這種宣稱嗎XD 04/23 00:02
windcanblow: 又或者有人說,沒被竄改的聖經已經被燒光了 04/23 00:03
windcanblow: 上面跟現在的有很大出入 04/23 00:03
windcanblow: 沒有證據,難道就能說這種宣稱不真嗎XD 04/23 00:03
windcanblow: 走進實證主義,對於信仰根本吃力不討好就是這樣 04/23 00:05
windcanblow: 所以既然沒有人逼,又何必跳進去呢? 04/23 00:08
sCHb68: 實證主義本身也是種信仰,因為實證主義無法被實證。 04/23 00:09
damonwhk: 回wincanblow 沒錯,如果有人真的願意這樣宣稱,自然就 04/23 00:13
damonwhk: 會有人信,我當然沒有能力去指證他的錯誤。事實上也沒必 04/23 00:14
damonwhk: 要。就偍現在還是有人堅信地平論一樣,毋庸挑戰,事實就 04/23 00:15
windcanblow: 但實證主義這種信仰就跟相信上帝一樣平起平坐 04/23 00:15
windcanblow: 不甘心的又不是不信的人XD 04/23 00:15
damonwhk: 是事實。我認定只有獨一的真神是惟一的事實,證據就是聖 04/23 00:16
damonwhk: 經及其見證人,有人要挑戰,那是他的自由,我無從干涉。 04/23 00:16
damonwhk: 但也不會因為別人的否定,就使我的相信變成無憑無據。 04/23 00:17
windcanblow: @da, 能作到這樣的基督徒也算是成熟謙遜了 04/23 00:17
windcanblow: 硬要基督徒去挑戰實證主義我也覺得沒有意義 04/23 00:19
windcanblow: 有些人要來撞牆那也是他們的自由呀 04/23 00:20
windcanblow: 我是覺得直到人類想到方法滿足性靈之前 04/23 00:23
windcanblow: 宗教的存在就是有意義的 04/23 00:23
windcanblow: 直到宗教再也無法為此服務,那麼它們就可能因此消失 04/23 00:24
theologe: dam講這個主觀認定的事實,就是信心阿(迴圈) 04/23 00:26
windcanblow: 要努力不讓自己消失,絕不是靠信徒在那邊 04/23 00:27
theologe: 基督徒的信心當然有依據,就是聖經、傳統、...;但這條 04/23 00:27
windcanblow: 「你們這也是信仰啊~無法驗證啊~」可以解決的 04/23 00:27
theologe: 路不是證明之路,而是理解之路。 04/23 00:27
theologe: 例如說,我們可以「理解」聖經有多少抄本,勝過其他的古 04/23 00:30
theologe: 代經典;但這仍不代表「證明」了聖經是神的話。 04/23 00:31
theologe: 從聖經是相對可靠的古書,到這個古書是上帝傳達給世人的 04/23 00:32
theologe: 最清楚的媒介(特殊啟示),這是一個跳躍的過程,就是信 04/23 00:32
theologe: 心。但我們可以辯論、討論到底某個解經是否融貫地解釋了 04/23 00:33
theologe: 經文,有什麼其他經文反對這種解釋等等 04/23 00:34
theologe: 但無論如何,這些辯論都是「理解」的問題,不是「證明」 04/23 00:34
theologe: ;通過「理解」而得出的「信念」,本就不是盲信,但也不 04/23 00:36
theologe: 能說是百分百真理,也未必是有證據證明的事實; 04/23 00:36
theologe: 神是真理,聖經傳達真理;但我們各人的「理解」未必是真 04/23 00:37
theologe: 理;但這個理解也不是虛無飄渺,因為那就是我們盡一切可 04/23 00:38
theologe: 能去融貫聖經、傳統、理性、經驗的產物。 04/23 00:38
theologe: 漏字:04/23 00:36 "完全充足的"證據 04/23 00:39
theologe: dam說,別人的挑戰不影響他相信的事實;但這個力量就在 04/23 00:41
theologe: 於信心/相信/信念,而非在於證明;「證明」終究是一個 04/23 00:42
theologe: 科學的遊戲罷了--但這個遊戲「既不偉大,也不卑微」-- 04/23 00:42
theologe: 無法作為信仰的根基。 04/23 00:43
damonwhk: 所有的歷史都不可能有明確的證明方式,請問你對歷史的 04/23 09:52
damonwhk: 相信,也是信心嗎? 04/23 09:53
damonwhk: 如果是,那你相信歷史和相信聖經到底有什麼差別? 04/23 09:53
theologe: 嚴格來說,歷史的確更多是信念/詮釋,除非一些器物層面 04/23 10:08
theologe: 比較能有證明/事實外。 04/23 10:08
theologe: 這個部分,有人說一切的歷史都是當代史;這就是歷史哲學 04/23 10:09
theologe: 的議題。 04/23 10:09
theologe: 要考證孔子當時的飲食、交通、衣著等是一回事;但要說孔 04/23 10:11
theologe: 子的某個行動之是非功過,就必然是詮釋/信念問題。 04/23 10:12
theologe: 至於相信歷史跟相信聖經,那就是「委身」與否的議題; 04/23 10:16
theologe: 若歷史只是「知識」,那沒什麼好委身的;但若上升為信念 04/23 10:17
theologe: ,就可能影響一個人的行動乃至人生的方向。 04/23 10:17
theologe: 我們對於聖經同樣可以有各方面的考證,從器物史到思想史 04/23 10:23
theologe: ,或者古典語文學的研究(這也是一個歷史回溯)等等; 04/23 10:24
theologe: 但這些「知識」跟從聖經中獲得的神學「信念」,還是有 04/23 10:24
theologe: 鴻溝存在。 04/23 10:25
theologe: 雖然那些「知識」的確會輔助或影響我們的「信念」。 04/23 10:26
df31: 三尺的信仰真的是阿米巴線蟲等級的,一會兒是信心,這回是 04/23 11:56
df31: 信念。等下說不定就成了心電感應了。 04/23 11:56
theologe: 信念就是信心的內容,對我來說是同樣的東西。 04/23 12:08
kalestorm: 出土文物可以檢證文獻記載的內容,再來就是相關文獻的 04/24 03:24
kalestorm: 交叉比對 04/24 03:26
ChenYaC: D大是不是看過《鐵證待判》呢? 這是一本很棒的護教書! 05/03 16:06
ChenYaC: 更正"Da大" 05/03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