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CHb68: 推 04/24 11:48
→ df31: 1最喜歡談理性和證據的人,最喜歡瞎掰---老魚第一定律 04/24 16:35
推 aun5780: 厲害 04/25 00:00
推 tfnop: 除了經文解釋,能說一下跟nc講法的差異嗎? 04/25 07:58
NC看不懂,這是最大的差距!
不過,我好奇,你看懂了嗎?
※ 編輯: df31 (1.200.207.253), 04/25/2018 08:18:55
※ 編輯: df31 (1.200.207.253), 04/25/2018 08:19:56
推 NewCop: 簡單來講,老魚堅信自己有"不用主觀體驗也能對天下所有人 04/25 11:11
→ NewCop: 證明神存在且具有強大說服力"的證據 04/25 11:13
推 NewCop: 可惜的是老魚似乎不樂意傳播福音讓人得救,不然這個證據一 04/25 11:15
→ NewCop: 公布,不用到鐵證,只要能有像相信登月影片或演化論那種 04/25 11:17
→ NewCop: 比例的人相信,馬上能讓數百萬人得救了 04/25 11:18
推 NewCop: 我在和p大的討論中接受"個人主觀經驗也可以讓自己當作鐵 04/25 11:21
→ NewCop: 證"這樣的說法,認為基督徒確實可以以個人經驗說這是神存 04/25 11:22
→ NewCop: 在的鐵證 04/25 11:22
→ NewCop: 但是也必須知道這個鐵證在沒有經歷神的人眼中毫無說服力 04/25 11:23
推 NewCop: 雖然我們可以說那些人被蒙蔽看不到真理,但事實就是這些 04/25 11:27
→ NewCop: 證據對他們來說接受度很低 04/25 11:27
幫人家『戴帽子』,是種藝術。
對於您這種粗魯,無品味的為我亂戴帽子而貶低自己身價的行為,
本人懶得理!
推 windcanblow: 老魚耶,拿聖經當然就是教訓弟兄啊 04/25 11:46
→ windcanblow: 外人怎麼看是一回事,弟兄信心動搖是十惡不赦的 04/25 11:46
※ 編輯: df31 (1.200.193.214), 04/25/2018 14:04:09
推 NewCop: 笑死了,老魚每次扯到自己無法收拾就只好"懶得理" 04/25 14:52
→ NewCop: 沒辦法,老魚連自己說什麼都搞不懂了,怎麼有力氣去理別人 04/25 14:53
→ NewCop: 的評論呢? 04/25 14:53
→ sCHb68: NC,老魚到底對你做了什麼 (@_@;)? 04/25 19:43
推 NewCop: 樓上不要問我,要問就問老魚為什麼反我還整天反到前言不 04/25 20:04
→ NewCop: 對後語 04/25 20:04
推 NewCop: 像上次非基督徒是否不可能得救的問題,p大10句話以內我就 04/25 20:06
→ NewCop: 知道他的觀點是什麼,老魚又扯行為稱義又扯因著信又扯外 04/25 20:07
→ NewCop: 邦人的良心當律法,然後一開始明明我在外邦人得救的觀點是 04/25 20:09
→ NewCop: 比他寬鬆的,他不批我的標準太寬反而批我的標準太嚴… 04/25 20:10
推 NewCop: 這次的討論內容我其實有一大部分已經認同p大觀點,老魚非 04/25 20:11
→ NewCop: 要堅持我死挺th 04/25 20:12
推 NewCop: 討論到最後就丟一句別人讀不懂 04/25 20:13
→ NewCop: 每次討論我都嘗試跟老魚理性溝通,很遺憾老魚每次都不接受 04/25 20:15
再簡單的說,NC就是寫不出像這篇一樣有水準的文章!再怎麼嘴炮,有用嗎?!
推 tfnop: 希11:1所說的實底、證據並不是給非信徒,而是給信徒 04/25 21:06
→ tfnop: 弗1:14所說的質兌現的時間是末日身體得贖 04/25 21:07
→ tfnop: 因此兩者都不能成為非基督徒的證明、證據 04/25 21:08
※ 編輯: df31 (180.217.98.66), 04/26/2018 23:44:12
和三尺與NC談這個題目的,有幾個是非信徒?
拿給非信徒的標準來量信徒,合理嗎?
※ 編輯: df31 (180.217.98.66), 04/26/2018 23:46:27
推 NewCop: 寫不出像老魚一樣水準的文章是因為我還找不到把自己邏輯 04/27 05:14
→ NewCop: 能力減到現在一成的方法,等哪天我出了車禍整個負責邏輯和 04/27 05:15
→ NewCop: 閱讀的腦區嚴重受損以後大概就有辦法寫出跟老魚一樣水準 04/27 05:16
→ NewCop: 的文章了 04/27 05:16
→ NewCop: 果然老魚從不傳福音的,居然從來沒碰過問這問題的非信徒 04/27 05:17
→ NewCop: 有傳福音的人就知道"證據"是常被問的一個議題 04/27 05:18
推 NewCop: 難怪老魚手上明明有能讓沒有主觀經歷的非信徒承認上帝存在 04/27 05:20
推 NewCop: 的"證據",台灣的基督教人口還是處於少數 04/27 05:24
推 NewCop: 原來是因為老魚從不跟非信徒接觸的緣故,所以非信徒都看 04/27 05:27
→ NewCop: 不到老魚的鐵證,哈哈 04/27 05:28
推 NewCop: 看來老魚相信世界上的基督徒已經很夠了,沒有再傳福音的 04/27 05:32
→ NewCop: 需要,這種想法我當然需要反對到底囉 04/27 05:33
→ damonwhk: 如果真的拿出了「讓沒有主觀經歷的非信徒承認上帝存在的 04/27 11:58
→ damonwhk: 證據」,那我們還需要傳福音嗎?這時還需要「信」嗎? 04/27 11:59
→ df31: @dam 巴蘭的驢子 :) 04/27 18:09
推 theologe: 信心是有位格的...好像我之前就講過信心就是基督自己。 04/27 18:13
→ theologe: 基督教的「道」是有位格的;信念就是表述道的內容,當然 04/27 18:14
→ theologe: 指向的是基督自己。 04/27 18:14
→ theologe: belief(信念),本就是神學詞彙,老魚可能又望中譯而有 04/27 18:16
→ theologe: 一堆「聯想」或「妄想」了吧XD 04/27 18:17
感謝三尺澄清他對於信的『個人認知』
推 theologe: 信不是一種純粹的認知,而是一種關係,因為真理本身是有 04/27 18:20
→ theologe: 位格的,這是基督教的信仰。 04/27 18:21
所以,信只是『對於有位格的真理』的關係?
→ theologe: 所以這才區分了我講的兩條道路。說實在兩方基本上在講同 04/27 18:22
→ theologe: 一件事,但用語之爭,還是有其意義。 04/27 18:23
→ theologe: 純粹認知要排除關係的干擾,但關係本身就是要進入關係。 04/27 18:24
你乾脆講『純理性』算了?
→ theologe: 這二者不混淆是重要的,從老魚幫一堆的造謠生事,就可看 04/27 18:24
→ theologe: 出不只用語混亂,也是實際上概念的混亂。 04/27 18:25
→ theologe: 沒有愛,無法進入關係或會破壞關係;沒有按部就班的認知 04/27 18:26
→ theologe: ,然後搞一堆「潛台詞」出來,最後搞三人成虎,循環論證 04/27 18:26
→ theologe: 就這麼「成了」。 04/27 18:27
→ sCHb68: 只可惜th的耶穌不曾在現象界生活過。 04/27 18:27
三尺的耶穌可能也只是『某種關係』
→ theologe: 老魚幫將二者混淆的結果,就是二者都搞砸。 04/27 18:27
→ theologe: 其實很簡單的例子,某A跟他老婆一起做生意,公事公辦上 04/27 18:30
→ theologe: 面必須要講冰冷的數據、經驗、不留情面,否則會搞砸事業 04/27 18:30
→ theologe: ;但回到家,或者回到兩人的關係層面,就是跳開那些冰冷 04/27 18:31
→ theologe: 的「證據」,而可以「見證」老婆說了什麼話,讓老公感懷 04/27 18:32
→ theologe: 在心等等。 04/27 18:32
→ theologe: 「見證」彼此的愛,未必要有完全的經驗證據來證明,因為 04/27 18:33
→ theologe: 兩方都付出時,一點點的付出都會被加成;「情人眼裡出西 04/27 18:34
→ theologe: 施」也是這個道理。 04/27 18:34
我用釋經學和神學的套路解釋『證據』。而三尺用『世俗例證為標準』解釋『證據』。
→ theologe: 基督徒跟耶穌的關係也是如此,要談我們對於耶穌的「知識 04/27 18:35
→ theologe: 」,那是很有限的證據;但談基督徒跟耶穌的「關係」,那 04/27 18:35
→ theologe: 就有很多的「見證」。 04/27 18:36
所以,三尺的信就是『關係』
→ theologe: 這二者不應混淆,但有交會處。我想我要表達的就是如此。 04/27 18:36
→ theologe: 約20:29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 04/27 18:38
→ theologe: 信的有福了。」 04/27 18:38
→ theologe: 很明顯沒有證據的信是更有福的,但這不是盲信,因為有聖 04/27 18:39
→ theologe: 經等等的「見證」讓人「跟隨」。 04/27 18:39
→ theologe: 講得夠清楚了,sCH再製造迴圈,我想我會學習不理會。 04/27 18:41
換句話說,作為『關係』的信是以『世俗標準』為基礎,跟聖靈的內住無關誒!
我不得不再次想起士萊馬赫的:『疑呼哈』的信仰!
→ sCHb68: th的耶穌是超歷史的「歷史」人物。 04/27 19:05
※ 編輯: df31 (1.200.219.230), 04/27/2018 22:39:33
推 jacklin2002: 有學有推,到底某君捨摸時候才能發高質量的文章勒? 04/27 22:46
→ sCHb68: 不敢承認自己是自由派又愛講自由派神學的人是要有高質量 04/27 23:09
→ sCHb68: 的文章,難喔。 04/27 23:09
→ df31: 1高質量是給nc的標準。對三尺?早絕望了! 04/28 08:01
推 theologe: 這篇的剪貼解經說實在只是不想吐嘈而已,還"用釋經學和 04/28 08:27
→ theologe: 和神學的套路"咧XD 04/28 08:28
→ theologe: 聖靈內住當然就是與神的關係的一環,理解能力還是老魚的 04/28 08:29
→ theologe: 硬傷,造謠能力則是無人能及。 04/28 08:29
在下和三尺的分別:
三尺:自言自語,自扭自嗨,自己發明定義,前後不一+自打嘴巴,得罪幾乎所有人
在下:善於剪貼,背靠大樹,體現出豐富和深厚的神學修養
推 NewCop: 原來連一篇文章的觀點是否支持自己論述也叫高質量啊? 04/28 09:11
→ NewCop: 也分不出來叫高質量啊? 04/28 09:12
推 NewCop: 老魚到現在還沒發現這篇的內容已經夠讓風可吹用來打翻"基 04/28 09:14
→ NewCop: 督徒的證據"了耶 04/28 09:15
→ df31: 1看來,nc肯定支持進化論了!:】 04/28 11:08
歡迎NC『引經據典』的寫一篇《駁信為位格之謬論》給大家看看,
引頸瞧盼中。。。。
※ 編輯: df31 (1.200.219.230), 04/28/2018 11:56:44
→ kalestorm: NewCop之前說過他的立場是神導演化論了 04/28 14:37
→ kalestorm: 看到支持演化論=在基督教界(?)聲望變負,就覺得不可思議 04/28 14:39
→ df31: 1@k 跟不知自己所云為何的人溝通是徒然的。 04/28 15:59
推 theologe: "所有人"=老魚+老魚徒弟+老魚粉絲。 04/28 20:27
→ theologe: 循環論證是偉大的,老魚證明了這點:p 04/28 20:27
老魚英明神武,天下無敵嘞!
※ 編輯: df31 (1.200.219.230), 04/28/2018 20:39:36
推 NewCop: 我支持進化論沒錯啊,只是我是用神導進化論的觀點 04/28 23:36
→ NewCop: 老魚如果反對進化論,可以寫信去教育部要求學校教創造輪 04/28 23:37
→ sCHb68: 真的有點分不清NC到底是基督教的立場還是世俗的立場。 04/28 23:40
→ df31: 1@sch 所以,nc和三尺共舞不稀奇。並且,聖經裡面的【神創造 04/29 10:17
→ df31: 1】都是【神話】,該改成【孫悟空從石頭裡面蹦出來】才對了 04/29 10:18
→ df31: 1!結論:跟nc沒啥好談的! 04/29 10:18
推 NewCop: 基本上,我自己是基督教立場,但我同時也清楚世俗立場怎 05/01 21:35
→ NewCop: 麼看待這些事 05/01 21:36
→ NewCop: 跟老魚這種以為基督教立場等於世俗立場的自欺欺人心態不一 05/01 21:37
→ NewCop: 樣 05/01 21:37
→ NewCop: 我由我的經歷知道神是真的,但也知道沒經歷過這些的人不一 05/01 21:38
→ NewCop: 定會相信我的經歷 05/01 21:39
→ NewCop: 老魚則是認為自己經歷是真的,而且天下人也會認為那個經 05/01 21:40
→ NewCop: 歷是真的 05/01 21:40
呵呵,您那麼清楚我的想法哦?!真難得!哈哈!
※ 編輯: df31 (180.217.170.163), 05/01/2018 23:26:07
推 NewCop: 反正"認定他人想法"是老魚派的拿手絕活 05/02 14:04
推 NewCop: 看在p大面子上,我已經很客氣了,真要效法老魚的"認定"方 05/02 14:06
→ NewCop: 式一定很好玩 05/02 14:06
只要你『有本事』,儘管放馬過來,『不必』客氣。
我皮癢癢,就是欠打,欠錨,欠罵。
當然,你『必須』有本事!嘴炮是沒有用的!嘻嘻~~~~~
※ 編輯: df31 (180.217.170.163), 05/02/2018 16:07:44
推 NewCop: 老魚的"本事"就是嘴炮,對付你也只能用嘴炮了,有邏輯的 05/05 12:17
→ NewCop: 論述你看不懂,只好上網東抄一句西抄一句,連自己抄出來 05/05 12:18
→ NewCop: 的內容打了自己臉都不知道,哈哈 05/05 12:19
啊嘎嘎烏拉拉,啊嘎嘎烏拉拉。。。。。。。。
※ 編輯: df31 (180.217.157.190), 05/06/2018 17: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