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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 總結一下。 : 我們基督徒信神有三證 : 1.個人主觀遇見神,被神感動 : 2.聖經客觀印証神,說出歷史上真實人物的見證。 : 3.周遭愛主信徒生命變化的身證。 應該是說,頂多可以說,聖經客觀地呈現了聖經作者們之「主觀經歷」。 為什麼要談「傳聞證據」的概念? 就是因為這些人證需要再來交叉詢問、面質、調查其所言, 才有辦法成為「客觀證據」。 聖經作者們的經歷各自可否有別種解釋?是有可能的。 所以pin的三點仍脫離不了「主觀性」。 --------------------------------------- 對我來說, 聖經作者或者整個信仰傳承,是「詮釋」的傳承或接續; 這是一個主、客觀交融的過程。 客觀的是,這個巨大的詮釋史是有中心的「主題」, 就是現象學術語的「事理」; 那就是「啟示」、「上帝」、「生命」等等主題。 這些主題可以跨越不同宗教、信仰、立場, 大家都需要面對,雖然觀點可能不同。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5.23.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27650780.A.D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