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ringxx: 就肉體的慾望 跟良心 兩者交戰 08/10 02:42
→ springxx: 往往都是慾望戰勝 但帶來的都是犯罪 去做壞事 08/10 02:43
→ springxx: 而那肉體軟弱 有所不能行的 只要他的內心願受聖靈引導 08/10 02:47
→ springxx: 就能藉由基督除去他的罪案 使他脫離罪跟死 08/10 02:49
→ springxx: 他內心順服神 受聖靈引導而活 重生 08/10 02:51
→ springxx: 若已除去了罪案 他仍然必須去克服肉體 想辦法真正改變 08/10 02:52
→ springxx: 治死過去種種的惡行 認罪 悔改 就能得救 08/10 02:54
→ springxx: 但 若不願努力改變 那再多次受洗 也救不了他 08/10 02:55
→ springxx: (老話一句 一次受洗再爛都得救 是錯的) 08/10 02:56
→ springxx: (是害人 誤人的) 08/10 02:57
推 theologe: dam講的內心的律,生命讀經是說「那律」喔,有分開; 08/10 13:11
→ theologe: 不過這樣證明dam不是完全按生命讀經照本宣科來討論:) 08/10 13:11
推 theologe: 我看錯了,dam還是照生命讀經的;那律他沒講; 08/10 13:16
→ theologe: 嗯嗯,dam還是把那律跟內心的律混在一起講 08/10 13:21
→ theologe: 7:23按生命讀經是有三個律,dam小結是把內心的律跟那律 08/10 13:23
→ theologe: 混在一起講。 08/10 13:23
我怎樣混在一起講了?
另外,7:23按生命讀經有三個律?請問在那邊?
→ theologe: 回頭來說我的角度,人的靈會打輸,這不是問題;因為單按 08/10 13:24
→ theologe: 靈這個字,聖經中也有指「邪靈」,故靈未必就是順從神, 08/10 13:25
→ theologe: 而也可能悖逆神;故人的得救計畫,不是有靈就好,而是要 08/10 13:26
→ theologe: 跟神合一;否則墮天使本來是服侍的靈,後來卻墮落; 08/10 13:27
→ theologe: 所以不是到達靈的境界,人就解決問題了,而是要與神合一 08/10 13:27
→ theologe: 。故使用nous或其他心靈的能力追求神,不代表就解決問題 08/10 13:29
→ theologe: ;即便這個過程中充滿聖靈的帶領(8:23、25-26),仍然 08/10 13:30
→ theologe: 會有軟弱,直到「同歸於一」的復和大工的最後完成,就是 08/10 13:31
→ theologe: 身體得贖的新天新地。基督徒在世間,身體仍未完全得贖; 08/10 13:32
→ theologe: 仍需要持續爭戰,故羅7的景況,基督徒仍會發生,只是在 08/10 13:32
→ theologe: 於是否轉念,不看肉體,只以nous專注於耶穌及他的道-- 08/10 13:33
→ theologe: 耶穌的道就是生命之道,就是神的律與義,就是窄門。 08/10 13:34
→ theologe: 這個律跟義不是一種完美主義、面面俱到,而如同加5:14 08/10 13:35
→ theologe: ;就是聖靈帶領我們看到的義。(愛人也是專注在神賜給我 08/10 13:35
→ theologe: 們的羊群;當然包含好撒面對的路倒) 08/10 13:36
推 theologe: 補充:煉明合的靈修三路我是接受的,現在是會所的12點 08/10 15:27
→ theologe: 要確定內涵。 08/10 15:27
※ 編輯: damonwhk (118.168.163.132), 08/10/2018 22:02:36
→ Kangin75: 各位不要理和nous有關的東西。因為假的比較多 08/10 23:47
→ Kangin75: 這不是特別指誰喔,因為有些長得很像基督教的新興宗教 08/10 23:48
→ theologe: 搜尋:另有個律 08/11 12:39
所以說,你根本沒看清楚別人的內容
我上面說的很清楚
從這一節可以看出來,有二個律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從7章23節」可以看出來,有二個律
但你卻說
7:23按生命讀經有三個律
你引的文章中,對7:23節是怎麼說的
「在二十三節保羅說到心思的律,我們可稱為第二個律。既然這律是心思的律,而心思是
我們魂的一部分,這意思就是我們的魂裡有個律。二十三節也題起保羅所稱『我肢體中另
有個律』。既然這律在我們的肢體中,而我們的肢體是我們肉體,我們墮落身體的一部分
,這意思就是我們的肉體中有另一個律。這律,第三個律,與我們心思的律交戰。在七章
二十三節,我們看見兩個律彼此相爭、彼此交戰。保羅說,在我們肢體中『另有個律』,
藉著罪的律,把我們擄去。這『在我肢體中罪的律』,等於本節前面所題『我肢體中另有
個律』;這律是第三個律。因此,在這一節裡我們看見兩個律:一個是我們心思中善的律
,另一個是我們肢體中惡的律。」
這邊就清楚寫到「在七章二十三節,我們看見兩個律彼此相爭、彼此交戰。」
「在這一節裡我們看見兩個律:一個是我們心思中善的律,另一個是我們
肢體中惡的律。」
那來的三個律。
(注意喔,在那一段我是只談7章23節,不是在講7章全部)
請你要讀清楚。
※ 編輯: damonwhk (118.168.163.132), 08/11/2018 13:16:45
※ 編輯: damonwhk (118.168.163.132), 08/11/2018 13:17:50
推 theologe: 發現生命讀經有不同版本?我之前用手機還是什麼搜尋, 08/11 13:32
→ damonwhk: 這篇那邊提到7:23? 08/11 13:39
→ theologe: 1984版本,一共五個律,後來修改了? 08/11 13:39
→ theologe: 7:21的那律,就是7:23擊敗心思的律。 08/11 13:40
→ damonwhk: 這篇那邊提到7:23有三個律? 08/11 13:40
→ theologe: 簡單說,那律就是心思的律不敵肉體的律的律XD 08/11 13:40
→ damonwhk: 那律是在那一節提到的? 08/11 13:43
推 theologe: v23按1984的邏輯,有三個律,另有個律、心思的律、犯罪 08/11 13:48
→ theologe: 的律;第一個律,就是那律,隨著心思的律,擊敗它,讓它 08/11 13:49
→ theologe: 服從犯罪的律。 08/11 13:49
→ theologe: 現在的版本也有那律,不過輕描淡寫帶過去。 08/11 13:50
→ theologe: 那律是強調「心思的律必敗」,但這不是心思的律本身的東 08/11 13:50
→ theologe: 西。 08/11 13:50
推 theologe: 應該是說,後來的版本應該是把那律併入肢體的律中。 08/11 13:54
→ theologe: 我覺得那律的說法比較通,因為誰說肉體的律必勝,以心思 08/11 14:09
→ theologe: 跟意志勝過肉體,也是很多修行人的經驗;如果說有另一個 08/11 14:09
→ theologe: 律在干擾戰局,比較合理。但問題就是這個「那律」到底是 08/11 14:10
→ theologe: 從哪裡來?跟罪惡的權勢、死的毒勾又有何差別?所以這個 08/11 14:10
→ theologe: 理論問題可能讓後來的版本修掉了。 08/11 14:11
推 theologe: 不過「那律」的問題也是比較大的,"不要按使『那律』盡 08/11 14:18
→ theologe: 功用的按鈕。不要教導我愛妻子...反之,要教導我將手指 08/11 14:20
→ theologe: 置於正確的按鈕,就是生命之靈的律。我若這樣作,自然而 08/11 14:21
→ theologe: 然就會愛我的妻子。" 這個部份才是兩方爭論的重點所在。 08/11 14:21
→ damonwhk: 我沒有在跟你討論邏輯。我只在討論生命讀經那裏提到 08/11 14:30
→ damonwhk: 別每次講錯了,就牽拖一大堆話來掩飾 08/11 14:30
→ damonwhk: 這樣毫無討論的誠意。以下除非你明文引出依據 08/11 14:31
→ damonwhk: 不然我不再回應。 08/11 14:31
→ damonwhk: 還有,只要不是明文引出依據,以下推文回文全刪 08/11 14:32
我說了,不是明文引據就刪
※ 編輯: damonwhk (118.168.163.132), 08/11/2018 16:07:06
再刪
※ 編輯: damonwhk (118.168.163.132), 08/11/2018 16: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