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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大家還是在那邊討論律法要不要守?(本文所採經文,皆出自和合本) 我們看一下加拉太書保羅怎麼說律法的: 加拉太第三章 19.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 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20.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 21.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 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第一個律法先存在?還是信先存在? 一樣加拉太書三章就提到了。 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是信先存在。 律法是過犯添上的。就是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優先於律法。 律法因過犯添上。所以, 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 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你守律法,需要本於信嗎?沒有本於信怎麼得生並活著? 怎麼說守律法,在新約時代,還是一件需要被教導遵守的誡命呢? 律法是為著什麼有的?答案就是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 這什麼意思呢?我們看羅馬書第1章到第4章。所有的人都是被定罪的。所有人都該死。 因為律法根本遵守不來。 我們並不能無時無刻,達到神所要求的律法。 耶穌談到犯姦淫。說到如果看到女性起邪念,也是犯姦淫。 並不是你跟女性行了苟且的事情,或著行為、動作強暴了女性,才犯罪。 是你的心思起了念頭。就犯罪了。 就表示這律法,是把所以自以為品德高尚的人,也都圈在罪裡面。 因為這個律法,顯示的是神的標準。但我們每一個人都達不到神的標準。 我們信耶穌,要認自己的罪。因為耶穌是罪人的朋友。 難道聖經寫錯了嗎?難道聖經有寫耶穌是義人的朋友? 或者聖經有說說耶穌是守律法的人的朋友? 那時,遵守律法教義派的法利賽人,是耶穌的朋友嗎? 律法寫出來,顯示了神的標準。 但我們這個人達不到。也遵守不了。 我不知道大家對於加拉太書,有背完過嗎? 12.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在新約時代,要求人去守律法,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為要討好猶太教的人。所以,他們要仿效猶太教,而不是基於「信基督」。 13.他們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 不過要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 意思是說,如果你不是基於信基督,也不是為基督的十字架,去守律法, 而你只憑靠著你個人的意志,去遵守律法的話,也是一個倚靠肉體的人。 而不是一個倚靠神的人。 什麼是倚靠神來達成呢? 14.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 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15.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保羅為什麼一直提到十字架?就是我們這個人,依照著神的律法、神的標準來說。 想要倚靠肉體遵守律法,是不可能的。我們天然的人,只配釘死與埋葬。 我們需要連於基督的十字架。釘死我們天然的人。 才會寫到;這樣,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如果我們連於基督的信。 受割禮、不受割禮,(遵守律法。不遵守律法),都無關緊要。 要緊的乃是做新造。這個新造。就是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17.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 得稱義。不是本於行律法。乃是基於信基督耶穌的救恩。乃是信耶穌在十字架被釘死。 祂流的寶血。洗盡我們一切的罪。 你身上要有耶穌的印記。就是我們的肉體、天然。只配釘死與埋葬。 讓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才能成就一切神的標準。 總結加拉太書: 律法,我們達不到。遵守不來。我們只有靠著信基督得稱義。連結基督的死與復活。 才能成為神的以色列民。 不要說律法要不要遵守了。我們根本遵守不來。 律法寫出來。只是要我們知道。我們是罪人。 我們天然的、憑靠著肉體的人,是不能達到神的標準。 我們只能靠著信基督耶穌,倚靠基督耶穌,才能滿足神的要求。成就神的應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50.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33988852.A.AC5.html ※ 編輯: clark0816 (101.136.50.37), 08/11/2018 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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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lin2002: 阿們 08/11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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