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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很無聊的話題。也是就在新約時代,遵守律法為基督徒的表徵, 一個笑話。什麼律法的精神?什麼新約時代的律法? 那我想請問各位律法派的奉行者,你們知道律法有多少條嗎? 你們都會背誦律法誡命的條文嗎?不然萬一抵觸,怎麼辦? 我剛查到資料,光舊約的律法,有人就整理出613條。 條文太多了。我把一些好笑的律法。問你們這些律法派的人,要不要遵守? 比如不可吃豬肉。豬是不潔淨的動物。 不可以吃牛腱肉。。羊腱肉。 寡婦要嫁給亡夫的兄弟。 女性有月經(漏症),不可以聚會。 男性有漏症(遺精)也是不潔淨。要獻祭。不可聚會。 對了。還有反對同性戀。 我講的很難聽。除了反對同性戀這條律法,哪一條我們沒有犯過? 我們記得全部的律法嗎?記不得律法,如何遵守律法,一一不可廢去呢? 太好笑了。 我們在新約中,都是拿細耳人。拿細耳人:記載「歸耶和華為聖」 (民數記6章8節)的以色列男女。 不可以剪頭髮。要留長髮。 不可喝葡萄酒。 不可以與屍體共存。 做得到嗎? 律法派的,根本沒有辦法遵照那麼多奇怪的律法。難道你們又要說,有些律法要遵守, 有些律法不用遵守嗎? 男性不可穿女裝。裙子算不算女裝?那蘇格蘭男人怎麼辦? 女性不可穿男裝。那女性穿長褲,是否違反誡命呢? 要不要遵守? 律法的精神?我看不到什麼律法的精神? 別好笑了。律法派的人。把信基督=守律法。因為基督可以幫助我們達到律法的要求。 不對。新約的主軸只有一個。基督耶穌的救恩。教會的建立。 其他都是其次、無關緊要的。 如果守律法成為主軸。那信的耶穌之後,就不可以吃豬肉。不可以剪頭髮。 因為大家都是君尊的祭司體系,是拿系耳人。 這是錯誤的觀念。主次觀念要搞清楚。信基督,才是重點。 不是信基督後,不可以吃豬肉、女生月經不可以聚會。太作為對基督徒的要求主軸。 這樣好笑了。太多的綑綁,顯的荒唐。 我現在還在吃豬肉,所以,我犯罪了嗎? 不要亂搞,把聖經的主軸搞亂了。 613條誡律 引言   猶太教稱誡律為「米茨沃特」(mitzvot)或者「誡命」(commandment)。在拉比時 代,學者們確認《妥拉》中誡律條文(包括格言、禁令、誡命、律例及規條)的總數為 613條。這些誡律都是上帝在西奈山向摩西提出的。   這些誡律分為兩大類: 1.訓令式的誡律一共248條,可與人體骨骼的數目相應(共分為18部分)。 2.禁令式的誡律一共365條,相等於人體肌肉的數目(共分為13部分)。   這些誡律中,有許多與聖殿和祭獻有關,但主要內容涉及到猶太人社會生活的各個方 面:神職人員的職責與特權、平民的法律地位、權利與義務、財產所有權、債務處理、婚 姻與家庭、衛生風俗、起居飲食、犯罪與刑罰、審判機構與訴訟,等等。此外,還包括如 何勸人行善歸箴,如何處理好人與上帝的關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等等。 猶太人必須恪守這613條誡律,違反誡律是一種冒犯上帝的罪惡,必然受到懲罰。《妥拉 》為此提供了一個懲罰體系,根據冒犯上帝的程度和它們已經構成的結果不同而不同。懲 罰的應許主要是暫時(此世的)的和民族性的。在這613條誡律中,最重要的是「摩西十 誡」。儘管許多誡律看來並不那麼重要,但是拉比們教導說每一條誡律都是重要的,無論 它看來是多麼微小,不傷害一隻母鳥和不殺害另一個人都會得到同樣的回報。誡律是所有 神聖秩序的具體部分,通過履行它們,猶太人實踐了一種至聖的生活。如果一個猶太人想 要過一種快樂、尊貴和公正的生活,他必須遵守誡律。 甲類:訓令式的誡律 上帝 人必須相信上帝是存在的(出20:2) 人必須承認上帝是惟一的(申6:4) 要愛上帝(申10:12) 要敬畏上帝(申10:20) 5.要事奉上帝。(出23:25) 6.要依靠上帝。(申10:20) 7.只可指著它的名起誓。(申10:20) 8.要學習上帝的樣式。(申28:9) 9.要尊耶和華的名為聖。(利22:32) 《妥拉》 10.要晝夜背誦上帝的話語。(申6:7) 11.要研讀上帝的話語,也要用上帝的道教訓他人。(同上) 12.經文要戴在額入(申6:8 13.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同上) 14.衣裳邊要有繸子。(民15:38) 15.要把經文寫在門框上。(申6:9) 16.民要每第七個月聚集學習上帝的話。(申31:12) 17.利未祭司要為王帝抄寫一捲上主的律法書。(申17:18) 18.每個以色列人需要學習上主的律法書。(申31:12) 19.飯後需要稱謝上帝。(申8:10) 聖殿與祭司 20.以色列人必須建築聖殿。(出25:8) 21.他們需敬重聖殿。(利19:30) 22.他們必須時常保衛聖殿。(民18:4) 23.利未人應在聖殿中執行任務。(民18:23) 24.在進入聖殿,或是執行聖職之前,祭司們必須洗手洗腳。(30:19) 25.祭司必須每日點燈。(出27:20、21) 26.祭司必須祝福以色列。(民6:23) 27.他們必須把乳香和陳設餅安放在壇前。(出25:30) 28.在壇上的馨香料必須每天兩次燃點。(出30:7) 29.壇上必須經常有燃著的火。(利6:13) 30.壇上的灰必須每天清除。(利6:10、11) 31.不潔淨的人不得接近聖殿。(民5:2) 32.以色列人需尊敬祭司。(利21:8) 33.祭司必須穿著特別的衣裳。(出28:2) 34.出行時,祭司需要用肩頭?約櫃。(民7:9) 35.膏用的油必須依據特別的配方製造。(出30:31) 36.祭司的家庭須按著班次輪流執行任務。《申18:6-8) 37.為尊重至親的死亡,祭司才可以隨俗沾染自己。(利21:2、3) 38.祭司只能取處女為妻。(利21:13) 祭禮 39.必須一日兩次獻上火祭。(民28:3) 40.大祭司必須每日獻上兩次素祭。(利6:14) 41.每逢安息日必須額外獻上祭禮。(民20:9) 42.每逢月朔要加一祭禮。(民28:11) 43.在踰越節的七日內,需每日獻上燔祭。(利23:36) 44.在踰越節的第二天,需將初熟的莊稼收割起來獻給上帝。(利23:10) 45.七七節莊稼初熟時,需獻上新素祭。(民28:26、27.) 46.要將兩個搖祭的餅,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利23:17) 47.在七月初一,即吹角的日子,要額外獻祭。(民29:1、2) 48.在七月初十日,即贖罪日,需另獻祭。(民29:7、8) 49.在這日,必須執行潔淨的祭禮。(利16:32、33) 50.在住棚節內的任何日子,均需獻上燔祭。(民29:13) 51.在該節的第八日也要如此。(民29:36) 52.每個以色列的男丁每年均需三次到聖殿朝見上帝。(出23:14) 53.他們必須遵守此三個節期。(出34:23;申16:16) 54.民應在節期中歡呼。(申16:14) 55.在每年之正月十四日,民應把踰越節的羔羊宰了。(出12:6) 56.該踰越節羊羔需用火來烤,隨著要在正月十五日節期的晚上吃掉。(出12:8) 57.在踰越節期間不潔淨的人,應在二月十四日宰殺踰越節的羔羊。(民9:11) 58.當晚羊肉要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出12:8;民9:11) 59.當祭禮開始,或是災難臨到時,要吹號。(民10:10) 60.被宰的畜類必須至少要有八天大。(利22:27) 61.它們必須全是無殘疾的。(利22:21) 62.所有祭物必須用鹽調和。(利2:13) 63.執行燔祭的儀式。(利1:2) 64.獻贖罪祭也是如此。(利6:18) 65.獻贖衍祭也是如此。(利7:1) 66.獻平安祭也是如此。(利3:1) 67.獻素祭也是如此。(利2:1;6:7) 68.若是統治階層作了錯誤決定,他們的成員需為其獻上贖罪祭。(利4:13) 69.贖罪祭的祭物需由誤犯了罪的人獻上。(利4:27、28) 70.若是犯了罪的人懷疑自己是否犯了罪,亦需獻上贖衍祭。(利5:17、18) 71.偷竊的、發假誓的或是其他類似的罪,必須獻上贖衍祭。(利5:4;19:20-25) 72.在特別的情況下,贖罪祭的祭物可按獻祭者的經濟能力而定。(利5:7-11) 73.在上帝面前,人必須承認自己的罪及悔改。(民5:6、7) 74.男人若患了漏症,第八天要獻祭。(利15:13-15) 75.女人若患了漏症,第八天要獻祭。(利15:28-29) 76.女人產後亦需獻祭。(利12:6) 77.患痲瘋者痊癒後,必須獻祭。(利14:10) 78.每逢第十隻從杖下經過的畜類都歸上帝所有。(利27:32) 79.天生潔淨的畜類是聖潔的,需獻給上帝。(出13:2) 80.頭生的兒子必須贖出來,歸耶和華為聖。(出22:29-30;民18:15) 81.頭生的驢,要用羊羔代贖。(出34:20) 82.若不代贖,就要打折其頸項。(出13:13) 83.凡分別出來作祭物的畜類,必須立刻帶到耶路撒冷,不可遲延。(申12:5、6) 84.祭物只能在聖殿內獻上。(申12:14) 85.在以色列地以外的祭物也可帶到聖殿。(申12:26) 86.潔淨了的動物若變為不潔淨,必須用挽回祭贖回。(申12:15) 87.用作祭品更換的牲類也可成聖。(利27:33) 88.祭司應吃素祭餘下的東西。(利6:9) 89.他們也需吃贖罪祭、贖衍祭之物。(出29:33) 90.若祭禮所用的肉變成不潔,則需把它燒掉。(利7:19) 91.不在指定時間吃完的肉亦需燒掉。(利7:17) 起誓 92.在一切離俗的日子裡,拿細耳人必須讓頭髮長著不剪。(民6:9) 93.在這段時間過後,他必須剃頭,把頭髮放在平安祭的火上。(民6:18) 94.民必須償還他所許的願。(申23:21-23) 95.所許的願只能根據律法而取消。(民30:3) 潔淨禮儀 96.任何人若觸及死的動物是為不潔。(利11:8、24) 97.任何人若觸及八種爬行動物之一亦為不潔。(利11:29-31) 98.食物若觸及不潔淨之物則為不潔。(利11:34) 99.行經的女人乃為不潔。(利15:19) 100.產後的婦人不潔淨七天。(利15:19) 101.患痲瘋者是為不潔。(利13:3) 102.痲瘋者所穿的衣服也是不潔的。(利13:51) 103.其住房也是不潔。(利14:44) 104.患漏症的男人乃為不潔。(利15:2) 105.夢遺是為不潔。(利15:16) 106.行經而受苦的女人是為不潔。(利15:16) 107.人的屍體乃為不潔。(民19:14) 108.「除污水」,可使那不潔淨的成為潔淨,但它亦可使那潔淨的水成為不潔淨。(民 19:14) 109.人若夢遺,需用水洗全身才可潔淨。(利15:16) 110.患痲瘋病者要成為潔淨,必須依照指定的步驟。(利14:2) 111.他必須把頭髮、鬍鬚、眉毛,並全身的毛全部剃去。(利14:9) 112.患痲瘋者必須把衣服撕裂,並要蓬頭散髮直至潔淨為止,如此做是使他人易於辨別 。(利13:45) 113.在潔淨的過程中要使用紅牛灰-即純紅母牛燒成的灰。(民19:2-9) 聖殿中的捐獻 114.許願的人必須按其力量償還所許的願。(利27:2-8) 115.民若把不潔淨的牲畜帶到祭司前,而祭司認為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他就需償 還由祭司所定的牲畜的價錢。(利27:11、12) 116.房屋也可應用此例。(利27:14) 117.田地亦可應用此例。(利27:16、22、23) 118.民若不願從殿裡的產業上得到什麼恩惠,就必須償還所得的,另加五分之一。(利5 :16) 119.樹上所結第四年的果子是聖潔的,只能在耶路撒冷進食。(利19:24) 120.收割莊稼時,不可割盡田角,要讓貧窮的人拾取。(利19:9) 121.落穗也要讓窮人拾取。(同上) 122.忘了拾取的莊稼也是如此。(申24:19) 123.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利19:10) 124.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同上) 125.初熟的莊稼要分別出來,帶到聖殿。(利23:10) 126.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及初剪的羊毛,需分別出來,交給祭司。(申18:4) 127.民必須把一切出產的十分之一交給祭司。(利27:30;民18:24) 128.另外的十分之一出產食物,也需分別出來,留待在耶路撒冷進食。(申14:22) 129.利未人需將所得的十分之一供物中的十分之一交給祭司。(民18:26) 130.在那以七年為一循環的第三年及第六年中,民需把供物的十分之一送給窮人。(申 14:28) 131.在把供物分別出來時,人必須在眾人面前宣告。(申26:5) 132.當民把初熟的果子帶到聖殿去時,也要如此宣告。(申26:5) 133.初熟的麥子就應歸給祭司。(民15:20) 安息年 134.第七年的所有農產品,應為眾人所共用,而非地主所得。(出23:11) 135.在這一年,耕種和收割也要歇息。(出34:21) 136.第五十年(禧年)要當作聖年。(利25:10) 137.當禧年的贖罪日要大發角聲,並且釋放所有奴隸。(利25:8-10) 138.在禧年間,各人的土地要歸還原有的地主。(利25:24-28) 139.在城內,賣主可以在房屋賣出一年內把房屋贖回。(利25:29、30) 140.進入應許之地後,以色列人應每年計算及公報安息年及禧年的年份。(利25:8) 141.在第七年(安息年),所有借項都應豁免。(申15:3) 142.但是,民可向外邦人追討債項。(申15:3) 關於可食用的動物 143.祭司必須得到被宰動物的一部分。(申18:3) 144.他亦應得到初剪的羊毛。(申18:4) 145.永獻歸與上帝(聖殿的),或是歸與祭司的,必須辨別清楚。(利27:21、28) 146.食用的鳥獸必須依照律法宰殺。(申12:21) 147.鳥獸若不是家畜:宰後,血則需要用土掩蓋。(利17:13) 148.在捕鳥時,要放走母鳥,只可取雛鳥。(申22:7) 149.禽獸必須被檢查,合格後方可進食。(利11:1) 150.鳥類亦然。(申14:11) 151.蝗蟲亦然。(利11:21) 152.魚類亦然。(利11:9) 153.領導層需定每月的第一日為聖,及注意年份與節期。(出12:2;申16:1) 節期 154.在安息日,民需安息。(出23:12) 155.安息日當視為聖日,該日之開始與完結皆應視為聖。(出20:8) 156.在尼散月第十四日,要把酵從各人的家中除去。(出12:15) 157.在尼散月第十五日,要向民講述出埃及的事蹟。(出13:8) 158.這日,民要吃無酵餅。(出12:18) 159.在踰越節的首天,民必須安息。(出12:16) 160.在踰越節的第七天,民亦須安息。(出12:16) 161.在尼散月的首天,民必須數算四十九天。(利23:15) 162.要在沙沃幼特節安息。(利23章) 163.在七月初一,民要安息。(利23:24) 164.在七月初十,民必須禁食。(同上) 165.同日,民須安息。(同上) 166.在住棚節的首天,民必須安息。(利23:35) 167.在住棚節的第八天,民亦須安息。(利23:36) 168.在住棚節期間,民須住在棚裡。(利23:42) 169.有四種樹是指定用作建棚的。(利23:40) 170.在七月初一(吹角日),民須吹角。(民29:1) 社會 171.每個男人要捐給聖殿半舍客勒。(出30:12、13) 172.民需服從先知。(申18:15) 173.人須立上帝所揀選的人為王。(申17:15) 174.民須服從領導者(公會的領袖)。(申17:11) 175.當有意見分歧時,當依從多數人的意見。(出23:2) 176.每個城市需設立審判官和官長。(申16:18) 177.他們需秉公行事,按公義審判。(利19:15) 178.誰見他人犯罪,或知道什?證供,就需上庭作證。(利5:1) 179.一切證供需被仔細審查。(申13:14) 180.作假見證的人要承擔疑犯可能受到的懲罰。(申19:19) 181.每宗兇殺懸案獻上母牛犢為祭。(申21:1-4) 182.要建設六座逃城。(申19:3) 183.要把城給利未人居住。(民35:2) 184.要在屋頂四圍安欄杆,免得發生不必要的意外。(申22:8) 拜偶像 185.所有偶像和與偶像有關的都要被翦除。(申12:2) 186.離經背道的城市必須依照律法受到對付。(申13:15、16) 187.那七個迦南民族應全被滅絕。(申20:17) 188.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塗抹。(申25:19) 189.亞瑪力人的作為也要從天下塗抹。(申25:17) 190.民需依據所有關於戰爭的章則行事。(申20:11、12) 191.戰時,要委任一位祭司執行特別的任務。(申20:2) 192.軍隊的營地理當保持聖潔。(申23:14、15) 193.每位士兵需具備應有的工具以保持營地清潔。(申23:13) 社交 194.偷去的財物必須歸還原主。(出22:12) 195.要施捨給窮人。(利25:35、36;申15:8) 196.在釋放奴僕時,主人必須送禮給他們。(申15:14 197.借財物給貧窮的弟兄不得取利。(出:22:25) 198.借財物給外邦人可以取利。(申23:19、20) 199.當債主有需要時,應把財物還給他。(出22:26;申24:13) 200.應按時把工資發給工人。(申24:15) 201.人應有權享用他人種植出來的產品。(申23:25) 202.有需要時,務要減輕動物的負載。(出23:5) 203.有需要時,應當扶起跌倒的人或動物。(申22:4) 204.失物必須歸還原主。(出23:4;申22:1) 205.罪人需被責備。(利19:17) 206.要愛人如己。(利19:18) 207.要憐愛寄居者。(申10:19) 208.要用準確的天平與法碼。(利19:36) 家庭 209.要尊敬老年人。(利19:32) 210.要孝敬父母。(出20:12) 211.當敬畏父母。(利19:3) 212.要娶妻生子,遍滿全地。(創1:28) 213.婚姻應受律法管制。(申24:1) 214.新郎需與新娘一同歡聚一年。(申24:5) 215.男孩必須受割禮。(創17:10;利12:3) 216.若有兄弟死了,沒有留下兒子,其兄弟需娶那寡婦為妻。(申25:5) 217.否則,那寡婦就得以自由。(申25:9) 218.人若玷污了處女,必須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她。(申22:29) 219.人若毫不公平地控訴妻子,說她不貞,便需受鞭打,且永不能休她。(申22:18、 19) 220.誘人犯罪者必須按律法懲治。(出22:16-23) 221.要按特別的章則對待被擄的婦女。(申21:11-14) 222.要有休書方可合法離婚。(申24:1) 223.被人懷疑犯了姦淫的婦人,需由祭司審察。(民5:15-17) 司法 224.惡人若該受責打,就應依法執行之。(申25:2) 225.要讓那誤殺人者逃至逃城。(民35:25) 226.可用劍執行死刑。(出21:20) 227.亦可用手執行死刑。(出21:16) 228.亦可用火執行。(利20:14) 229.亦可用石頭執行。(申22:24) 230.在某些情形下犯人被處死後,其屍體要掛起來。(申21:22) 231.在這種情形之下,屍體必須在同日埋葬。(申21:23) 奴僕 232.必須依據特別的律法對待奴僕。(出21:2) 233.主人可娶希伯來的婢女為妻。(出21:8) 234.否則,必須許她贖身。(出21:8) 235.必須用指定的律例對待外邦的奴僕。(利25:46) 236.在彼此相爭的事上,某方若被打傷了,另一方則要依律法被制裁。(出21:18、19 ) 237.人若被動物所傷,亦應依法把動物治死。(出21:28) 238.人若敞著井口,或挖井不遮蓋,以至畜類掉在其中,井主須依法賠償。(出21:33 、34) 239.盜賊必須受處罰。(出22:1-4) 240.有關越界進入他人園土的畜類的案件,需按律法處理。(出22:5) 241.點火燒及他人園地的,需按律法賠償。(出22:6) 242.看守別人財物的,若違失了原主的財物,亦需依法賠償。(出22:6-8) 243.若監護人受了工資後,遺失主人的財物,亦需依法賠償。(出22:9-12) 244.牧人若失了牲畜,也要依法賠償。(出22:10-12) 245.買賣爭執需依法獲解決。(利25:14) 246.分家產引來的爭執需依法獲解決。(民27:6-11) 247.其他爭執的事亦需依法獲解決。(申25:11、12) 248.被壓迫者需被拯救,必要時要把迫害他的人殺掉。(民27:8) 乙、禁戒式的誡命 拜偶像和有關惡習 1.人除相信獨一無二的上帝外,不可信別的神。(出20:3) 2.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出20:4) 3.不可給他人雕刻偶像來敬拜。(利19:4) 4.不可為任何目的雕刻偶像。(出20:2) 5.不可向任何偶像下拜。(出20:5) 6.不可事奉任何偶像。(出25:5) 7.不可將孩子獻給摩洛。(利18:21) 8.不可行巫術。(利19:31) 9.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利19:31) 10.不可偏向虛無的神話。(利19:4) 11.不可為自己建立柱像,就是建立上帝的柱像作為敬拜也不可。(申16:22) 12.不可建造高座敬拜上帝。(申16:21) 13.在聖殿內不可植樹。(申16:21) 14.不可藉別神的名起誓,也不可煽動拜偶像者如此行。(出23:13) 15.不可鼓動拜偶像的事,對外邦人亦然。(出23:13) 16.不可鼓動以色列人拜偶像。(申13:12、13) 17.不可聽從任何拜偶像者的話。(申13:8) 18.不可停止恨惡他們。(申13:9) 19.不可憐恤這樣的人。(同上) 20.不可維護這樣的人。(同上) 21.不可意圖遮庇他們的罪狀。(同上) 22.不可貪圖偶像身上的金銀等物,也不可從中獲利。(申7:25) 23.不可重建毀滅了的偶像。(申13:17) 24.不可享用偶像之殘餘物資。(申13:18) 25.不可選用與偶像有關連的任何東西。(申7:26) 26.不可奉其他神的名說預言。(申18:20) 27.不可擅用神的名說預言。(同上) 28.不可聽從那為偶像說預言者。(申13:3) 29.不可懼怕假先知,亦不可延期執行其死刑。(申18:22) 30.不可仿照拜偶像者的習俗。(利20:23) 31.不可跟隨其習俗。(利19:26) 32.不可跟隨他們的占卜去說預言。(申18:10) 33.不可跟隨他們的法術。(申18:10) 34.不可跟隨他們的巫術。(申18:10) 35.不可跟隨他們的迷術。(同上) 36.不可仿照他們請示鬼魂之法。(同上) 37.不可仿照他們與鬼魂說話的方法。(申18:10、11) 38.不可仿照他們的巫術。(申18:10、11) 39.女人不可穿著男人的衣服。(申22:5) 40.男人不可穿著女人的衣服。(同上) 41.不可紋身,好像那些拜偶像的人一樣。(利19:28) 42.不可穿著羊毛細麻兩樣摻雜的衣服。(申22:11) 43.頭的周圍不可剃。(利19:27) 44.鬍鬚不可剃。(同上) 45.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利19:28;申14:1,16:1) 歷史事蹟帶來的禁令 46.不可前往埃及,也不可在那裡居住。(申17:16) 47.不可存汙穢的意念,或看汙穢的事物。(民15:39) 48.不可與那七個迦南民族來往。(出23:32) 49.不可拯救他們中間任何生命。(申20:16) 50.不可憐恤拜偶像者。(申7:2) 51.不可容許他們在以色列境內定居。(出23:33) 52.不可與這些人通婚。(申7:3) 53.以色列婦人不可與亞捫人和摩押人通婚,與歸入了以色列族的亞捫人或摩押人也不可 。(申23:3) 54.不可由於家譜的緣故恨惡以掃的後代。(申23:8) 55.不可由於家譜的緣故恨惡埃及人。(申23:3) 56.不可與亞捫人及摩押人和睦。(申23:3) 57.在戰爭期間不可毀滅果園。(申20:19) 58.不可懼怕你的仇敵。(申7:21) 59.不可忘記亞瑪力人的惡行。(申25:19) 褻瀆神名 60.不可褻瀆上帝的聖名。(利24:16) 61.奉上帝之名起了誓的,不可毀約。(利19:12) 62.不可妄稱上帝的名。(出20:7) 63.不可汙穢上帝的聖名。(利22:32) 64.不可試探上帝。(申6:16) 65.不可將上帝的名從律法書中塗改,也不可毀滅敬拜上帝的殿。(申12:4) 66.不可讓屍首留在木頭上過夜。(申21:23) 聖殿 67.看守聖殿的不可鬆懈。(民18:5) 68.大祭司不可隨意進入聖殿。(利16:2) 69.身體有缺陷的祭司絕不可進入聖殿。(利21:23) 70.縱使他的殘疾是暫時的,也不能在殿中事奉上帝。(利21:17) 71.直至他全然康復,才可以參與聖工。(利21:18) 72.利未人與祭司不可交換職責。(民18:3) 73.醉酒的人不可進入聖所,也不可教授律法。(利10:9-11) 74.非祭司不能在殿中事奉上帝。(民18:4) 75.不潔淨的祭司亦然。(利22:2) 76.已經潔淨了的祭司,除規定的時間外不得進入聖殿。(利21:6) 77.任何不潔的人,不可進入聖殿。(民5:3) 78.任何不潔的人不可進入營地。(申23:11) 79.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建造聖壇。(出20:25) 80.上壇的地方不可用台階建造。(出20:26) 81.壇上的火不可熄滅。(利6:12) 82.聖壇上只能燒著指定的香。(出30:9) 83.平日所用的油不能以膏油所用的材料製成。(出30:32) 84.不可誤用膏油。(出30:32) 85.日用香料不可用在壇上。(出30:37) 86.約櫃的槓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出25:15) 87.不可使胸牌與以弗得離縫。(出28:28) 88.不可使大祭司外袍的上端破裂。(出28:32) 獻祭 89.不可在殿外獻祭。(申12:13) 90.不可在殿外宰殺祭物。(利17:3、4) 91.不可潔淨殘疾的動物。(利22:20) 92.不可宰殺殘疾的動物。(利22:22) 93.不可灑殘疾動物的血。(利22:24) 94.不可將殘疾動物的內臟放在壇上燒。(利22:22) 95.縱使動物是暫時的殘疾,也不可獻上。(申17:1) 96.也不要讓外邦人獻上如此的動物。(利22:25) 97.不可傷害獻祭的畜類,使其殘疾。(利22:21) 98.酵和蜜不可獻在壇上。(利2:11) 99.未經鹽調和的不可獻在壇上。(利2:13) 100.娼妓或孌童所得的錢財不可獻上。(申23:18) 101.不可在同日之內把牲畜的母子殺掉。(利22:28) 102.獻贖罪祭時禁用橄欖油。(利5:11) 103.也不可用乳香獻贖罪祭。(利5:11) 104.疑恨的素祭不可用橄欖油。(民5:15) 105.也不可用乳香。(同上) 106.不可更換祭物。(利17:10) 107.獻的畜類要分明,不得亂取。(利27:26) 108.頭生的認可畜類不可贖回。(民18:17) 109.不可賣那分別出來十分之一的牲畜。(利27:33) 110.永獻給上帝的土地不可賣。(利27:28) 111.永獻給上帝的土地不可贖。(同上) 112.宰鳥為贖罪祭時,不可折斷它的頭。(利5:8) 113.不可用獻給上帝的牲畜為你工作。(申15:19) 114.獻給上帝的羊,不可剪毛。(同上) 115.尚有酵時,不可宰殺踰越節的羔羊。(出34:25) 116.獻給上帝的祭物不可留待明天。(出23:10) 117.要吃的祭物不可留到早晨。(出12:10) 118.不可留下任何節期祭物直至第三天。(申16:4) 119.不可留下第二隻踰越節羔羊的任何部分。(民9:12) 120.感謝祭要當天吃,不可留到早晨。(利22:30) 121.第一隻踰越節羔羊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12:46) 122.不可折斷第二隻踰越節羔羊的骨頭。(民9:12) 123.進食時,不可將羊肉帶出屋外。(出12:46) 124.不可讓餘下的素祭發酵。(利6:16) 125.也不可吃生的羔羊或用水煮的羔羊。(出12:9) 126.也不可讓寄居的外邦人吃。(出12:45) 127.也不可讓未受割禮的人吃。(出12:48) 128.也不可讓異教徒吃。(出12:43) 129.不潔淨的人不能吃聖物。(利12:4) 130.聖物若被玷污了,不可吃。(利7:19) 131.祭物若留下而過了指定的時限,不可吃。(利19:6-8) 132.不可吃過了時限的肉。(利7:18) 133.非祭司不能吃聖物。(利22:10) 134.寄居在祭司家裡的,或是雇工也不可吃。(同上) 135.未受割禮的人也不可吃。(同上) 136.不潔淨的祭司也不可吃。(利22:4) 137.祭司的女兒若嫁了非祭司,此女兒不可吃聖物。(利22:12) 138.不可吃祭司的素祭。(利6:16) 139.祭司要在會幕的院子內吃贖罪祭。(利6:24-26) 140.被獻的畜類若變為有殘缺,不可吃。(申14:3) 141.獻給上帝五穀的十分之一不可吃。(申12:17) 142.獻給上帝那十分之一的酒也是如此。(同上) 143.獻給上帝那十分之一的油也是如此。(同上) 144.在耶路撒冷內不可吃有殘疾頭生的畜類。(申16:21) 145.祭司不可在殿外吃贖罪祭,或贖衍祭。(利14:21) 146.不可吃在壇上燒焦了的肉。(同上) 147.在壇上獻上的肉類,其血必先倒在地上方可吃。(申12:16) 148.非祭司不可吃至聖的祭物。(利22:10) 149.祭司不可在殿外吃初熟的果子。(出29:33) 150.不潔淨時不可吃第二個十分之一的穀物。(申26:14) 151.守喪時也不可吃此穀物。(申26:14) 152.贖金只能用在飲食上,不可作其他用途。(同上) 153.祭司不可在吃聖物時褻瀆上帝。(利22:15) 154.不可混亂所獻十分之一之物的次序。(出22:28) 155.不可延遲償還所許的願,這包括自己所許的願,或是上帝所規定的。(申23:21) 156.在朝聖的日子,不可空手進聖殿。(出23:15) 157.不可食言。(民30:3) 祭司 158.祭司不可娶妓女為妻。(利21:7) 159.他亦不可娶被汙的女人。(同上) 160.他亦不可娶被休的婦人。(同上) 161.大祭司不可娶寡婦為妻。(利21:14) 162.他亦不可娶妾。(利21:15) 163.祭司不可蓬頭散髮進入聖所。(利10:6) 164.也不可穿著破裂的衣裳進入聖所。(同上) 165.聚會時,祭司不可離開會幕。(利10:7) 166.若非為了自己的家人,祭司一般不能因死人沾染自己。(利21:1) 167.大祭司不可為任何人沾染自己。(利21:11) 168.他不能因任何緣故沾染自己。(同上) 169.利未人不能擁有以色列的地產。(申18:1-2) 170.利未人不得享有戰利品。(同上) 171.在送喪時,人不可剃頭作為記號。(申14:1) 有關飲食的律例 172.以色列人不可吃不潔淨的牛羊。(申14:3) 173.也不可吃不潔淨的魚類。(利11:8、9) 174.也不可吃不潔淨的鳥類。(利11:11) 175.也不能吃會飛的爬行動物。(申14:19) 176.也不能吃在地上爬行的動物。(利11:41) 177.也不能吃爬蟲類。(利11:44) 178.也不能吃在果實或五穀上找到的蟲。(利11:42) 179.也不能吃使人討厭的動物。(利11:43) 180.凡死於自然的動物不可吃。(申14:21) 181.被野獸撕裂的牲畜不可吃。(出22:31) 182.不可吃從尚活的動物身上取下的四肢-不可吃血。(申12:23) 183.不可吃動物的大腿腱。(創22:33) 184.不可食血。(利7:26) 185.不可吃牛羊的脂肪。(利7:23) 186.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23:19) 187.這樣抖雜的食物不能吃。(出34:26) 188.定了死罪且要用石頭打死的牛,其肉不可吃。(出21:28) 189.在無酵節的第十六天,無論是餅,是烘的子粒都不可吃,要一直等到把祭物獻給上 帝后才可吃。(利23:14) 190.新穗子也是如此。(同上) 191.未熟的穗子不可吃。(同上) 192.頭三年的果子不可吃。(利19:23) 193.葡萄園裡若種有兩種不同的種子,其樹上的果子不可吃。(申22:9) 194.不可飲用祭偶像之酒。(申32:38) 195.貪食醉酒須被禁止。(申21:20) 196.在贖罪日,須禁食。(利23:29) 197.在踰越節不可吃酵母。(出13:3) 198.在踰越節前不可吃任何含酵的食物。(出13:20) 199.在踰越節前一天也不可吃酵母。(申16:3) 200.在踰越節期間,民不可給他人見到存有酵母。(出13:7) 201.在踰越節期間,民不可藏有酵母。(出12:19) 拿細耳人之例 202.拿細耳人不能飲用葡萄製成的清酒或濃酒。(民6:3) 203.他不可吃鮮葡萄。(民6:3) 204.也不可吃幹葡萄。(同上) 205.也不可吃葡萄的種子。(民6:4) 206.也不可吃葡萄的皮。(同上) 207.他不可因父母、兄弟、姊妹死了而使自己不潔淨。(民6:7) 208.他不能進入有屍體的帳篷。(利21:11) 209.他不能剃去他的頭髮。(民6:5) 耕種之例 210.收割時,不可割盡田角,要留給窮人。(利23:22) 211.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穀粒。(利19:9) 212.不可摘變壞的葡萄。(利19:10) 213.不可收拾掉落的葡萄。(利19:10) 214.不可回轉拾取忘記的禾捆。(申24:19) 215.不可同時種植兩樣摻雜的種子。(利19:19) 216.不可在葡萄園種玉米。(申22:9) 217.不可使用牲畜與異類配合。(利19:19) 218.不可並用牛驢耕地。(申22:10) 219.在場上耕種的牛,不可籠住他的嘴,妨礙它吃喝。(申25:4) 220.第七年不可耕種。(利25:4) 221.第七年不可修理葡萄園。(同上) 222.不可如常在第七年收割。(利25:5) 223.也不可在第七年摘樹上的果實。(利25:5) 224.在禧年(即第五十年)不可耕種或修理果園。(利25:11) 225.在禧年,地上生長的不可收割。(同上) 226.在禧年不可摘樹上的果實。(同上) 227.不可把得為業的地永賣-指以色列境內之地。(利25:23) 228.不可更換利未人之地。(利25:33) 229.要支援利未人,不可丟棄他們。(申20:19) 借貸、商業及對諸奴僕之例 230.第七年過後,債主不可追討借款。(申15:2) 231.不過,當第七年臨近時,人可以拒絕借貸給窮人。(申15:9) 232.不可袖手不協助窮人。(申15:7) 233.當希伯來奴僕完成任務時,不可讓他空手離去。(申15:13) 234.當債務人不能還款時,不可苦苦追討。(出22:25) 235.借給以色列人的錢款不可取利。(利25:37) 236.不可向取利的以色列人(弟兄)借款。(申23:20) 237.不可以保證人、見證人或擬定合約人之身份,參與收取利息的協議。(出22:25) 238.不可延期發工資給工人。(利19:13) 239.不可用暴力向債務人取抵押。(申24:10) 240.當窮人有需要時,不可取他的當頭。(申24:12) 241.不可從寡婦取當頭。(申24:17) 242.不可取他人賴以為生的東西作抵押。(申24:6) 243.綁架以色列人是禁止的。(出21:16) 244.不可偷盜。(利19:11) 245.不可搶奪他人之物。(利19:14) 246.不可挪移地界。(申19:14) 247.不可欺騙別人。(利19:13) 248.不可否定借據等之存根。(利19:11) 249.不可發假誓意圖欺騙別人的財產。(利19:11) 250.在商場上不可欺騙別人。(利25:14) 251.不可在言語上誤引他人。(利25:17) 252.不可在言語上傷害寄居的人。(出22:21) 253.在商場上也不可虧負他們。(出22:20) 254.不可將逃跑了的奴僕交還他的主人。(申23:15、16) 255.不可從他人身上取利得益。(申23:17) 256.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出22:22) 257.不可苦待希伯來奴僕。(利25:39) 258.不可賣希伯來的奴僕。(利25:42) 259.不可嚴厲地虐待他。(利25:43) 260.不可讓異族人苦待他。(利25:53) 261.不可賣希伯來的婢女。(出21:8) 262.主人若娶了她。她的衣食以及妻子的權益,不可剝奪。(出21:10) 263.不可賣被擄的婦人。(申21:14) 264.也不可當婢女待她。(同上) 265.不可貪戀別人的一切。(出20:17) 266.存有這種慾望也是不可。(申5:18) 267.經過別人麥田時,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申23:25) 268.經過別人葡萄園時,不能摘取多於自己所能吃的。(申23:24) 269.拾到的失物不可據為己有。(申22:3) 270.不可拒絕幫助被重馱所壓,將要倒塌的動物和人。(出23:5) 271.不可用欺詐的天平和法碼。(利19:35) 272.不可存有欠準確的法碼。(申25:13) 公義 273.法官不可偏護不義的人。(利19:15) 274.他不可受賄賂。(出23:8) 275.他不能有所偏私。(利19:15) 276.他不可懼怕人。(申1:17) 277.他不能偏護窮人。(出23:3;利19:15) 278.他不能偏護那邪惡的。(出23:6) 279.他不能顧惜那已被定罪的。(申19:13) 280.他不可對寄居者和孤兒屈枉正直。(申24:17) 281.在爭訟的事上,某一爭訟人向他說什麼時,另一個必須存在。(出23:1) 282.爭訟的事他不可隨眾偏行。(出23:2) 283.除非他被另一法官的道理說服,否則,不能接受其意見。(同上) 284.不明律法的人不可當律法師。(申1:17) 285.不可作假見證。(出20:16) 286.不可接納惡人的見證。(出23:1) 287.不可接納案件當事人親屬的見證。(申24:16) 288.不可憑一個見證人的口供判案。(申19:15) 289.不可殺人。(出20:13) 290.不可只憑表面證據判案。(出23:7) 291.在刑事案中,見證人不能擔任法官。(民35:30) 292.沒有正式的公審,不可執行死刑。(民35:12) 293.不可顧惜或放過逞兇者。(申25:12) 294.不可懲罰那被人強迫去行惡的人。(申22:26) 295.殺人犯死罪的,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民35:31) 296.至於誤殺者,也是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民35:32) 297.不可延遲救那在危難中的人。(利19:16) 298.不可在路上放置絆腳石。(申22:8) 299.不可給人錯誤的指示,引人進入歧途。(利19:14) 300.要按犯人罪狀責打,不可責打多過應打的數目。(申25:2-3) 301.不可搬弄是非。(利19:16) 302.不可心存憎恨。(利19:17) 303.不可羞辱弟兄-以色列人。(同上) 304.不可埋怨。(利19:18) 305.不可報仇。(同上) 306.鳥窩中若有雛鳥,要取雛放母。(申22:6) 307.患痲瘋者剃鬚,不可剃頭疥之處。(利13:33) 308.也不可剃去別的病症。(申24:8) 309.要在未曾耕種過的山谷,擊殺母牛犢。(申21:4) 310.不可容許邪術的女子存活。(出22:17) 311.不可強迫新娶妻的人在其新婚後一年內服役。(申24:5) 312.不可抗拒傳律法的人之指示。(申17:11) 313.不可在律法上加上甚麼。(申13:1) 314.不可在律法上減少甚麼。(同上) 315.不可詛咒律法師。(出22:27) 316.不可詛咒統治者。(同上) 317.不可詛咒弟兄-以色列人。(利19:14) 318.不可詛咒父母。(出21:17) 319.不可打父母。(出21:15) 320.不可在安息日工作。(出20:10) 321.在安息日,不可行走遠近指定的路線。(出16:29) 322.在安息日,不可執行懲罰。(出35:3) 323.踰越節的首天不可工作。(出12:16) 324.踰越節的第七日也不可工作。(同上) 325.在五旬節不可工作。(利23:21) 326.在七月初一不可工作。(利23:25) 327.住棚節的首天不可工作。(利23:35) 328.住棚節的第八天不可工作。(利23:36) 329.贖罪日不可工作。(利23:28) 有關亂倫與各種淫亂的罪 330.不可與母親發生關係。(利18:7) 331.與繼母也不可。(利18:8) 332.與姊妹也不可。(利18:9) 333.與同父異母之姊妹也不可。(利18:11) 334.與媳婦也不可。(利18:17) 335.與孫女也不可。(同上) 336.與女兒也不可。(同上) 337.母女之間不可發生關係。(利18:17) 338.母親與媳婦之間也不可。(同上) 339.祖母與孫女之間也不可。(同上) 340.姑母與侄兒也不可。(利18:12) 341.姑母與侄女也不可。(利18:13) 342.與叔伯之妻也不可。(利18:14) 343.與媳婦也不可。(利18:15) 344.與兄弟之妻也不可。(利18:16) 345.與妻子之姊妹也不可。(利18:18) 346.不可與行經的女人發生關係。(利18:19) 347.不可姦淫。(利18:20) 348.男人不可與獸淫合。(利18:23) 349.女人也不可。(同上) 350.禁止同性戀。(利18:22) 351.男人不可與父親苟合。(利18:7) 352.也不可與叔伯苟合。(利18:14) 353.除了自己妻子以外,不可與任何人有親密的肉體接觸。(利18:6) 354.不可讓亞捫人與摩押人取猶太女子為妻。(申23:3) 355.不可有娼妓。(申23:17) 356.不可重娶已嫁給別人的前妻。(申24:4) 357.無兒女的寡婦只能嫁給她前夫的兄弟,不可嫁給別人。(申25:5) 358.人不可休在婚前曾玷污過的妻子。(申22:29) 359.不可休他誹謗過的妻子。(申22:19) 360.閹人不可娶猶太女子為妻。(申23:1) 361.不可閹動物。(利22:24) 君王制度 362.被揀選的王必須是以色列的後代。(申17:15) 363.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申17:16) 364.也不可為自已立妃嬪。(申17:17) 365.也不可為自已多積金銀。(同上) 資料來源:http://christianstudy.com/data/ot/613command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50.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34008841.A.8D7.html
damonwhk: 有人會告訴你要守的是律法「精意」不是律法「字句」 08/12 01:36
damonwhk: 你引的是律法「字句」不是律法「精義」 08/12 01:36
kalestorm: (聳肩) 我覺得只是走了舊約律法,換了大公教會神學, 08/12 01:37
damonwhk: th大不就說了嗎,律法就是指聖經 08/12 01:37
kalestorm: 走了大公教會神學,換成福音派字面解經新約律法 08/12 01:38
damonwhk: 難道你不守聖經嗎? 08/12 01:38
theologe: 耶穌要門徒守的律法是什麼?是這613條嗎? 08/12 01:38
theologe: 信基督,就是歸入基督的主權,就是遵守基督的命令。 08/12 01:41
theologe: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 08/12 01:45
theologe: 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 08/12 01:46
theologe: 輕省的。」太11:29-30 08/12 01:46
你們在混亂神的教導。我引用見證的火炬,作者所言的事情: 我們切勿低估這種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妥協所造成的影響力,並且這種妥協本身又是有何 等可悲的弱點。他真正的根源,乃是對於基督的目的不夠瞭解。無論聖靈怎樣地工作來表 明外邦人要同享神的計畫,無論耶路撒冷的信徒怎樣贊成這種理論,在他們心中,始終無 法除去基督是特別為了猶太人的看法。如果外邦人想要得著基督救贖工作的好處,就一定 要先改奉猶太教以獲得這種特權。當然類似的態度在歷史上都曾出現過。一些傳統的信念 甚至迷信,無論是多麼的不合理,卻一直存在。在世界上有一些地方,有許多關於飲食的 迷信,他們認為有一些時節不宜吃某類食物,或是不能和另一類食物一同進食否則會患病 。如果你企圖除去這種無基礎的迷信,你就會發現有多困難。無論一個人是多麼地有智慧 ,無論你給他的解釋是多麼地合理,可是他還是會認為他的傳統觀念有道理。耶路撒冷教 會不能體會基督工作的範圍,所以他們雖然接納外邦人世界的教會是屬神的看法,但是他 們還是堅持一些不同的標準。有人會說,如果神沒有把祂工作的中心從耶路撒冷轉移到安 提阿的話,那將會是一個什麼樣的局面呢?耶路撒冷的教會其實就是雅各帶領下的傳統派 ,只限於猶太教的一分支而已。經司提反、巴拿巴和保羅他們的異象及服事,才把傳統派 試圖讓耶路撒冷當做眾教會的中心改變過來,教會才有自由,聖靈也才可以自由地在其中 工作。 你們的跟我的講法。我的主要訴求。就是基督為中心。沒有別的添加物。 天然的,最好。 ※ 編輯: clark0816 (101.136.50.37), 08/12/2018 01:57:19
theologe: 耶穌的話你又忽略了,你到底在幹嘛? 08/12 02:23
theologe: 誰說要改信猶太教了?你搞清楚現在是什麼時代好不好 08/12 02:23
theologe: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是 08/12 02:24
theologe: 律法主義、是改信猶太教?是混亂神的教導? 08/12 02:25
theologe: 你連耶穌的話都不甩了,哪來的基督中心? 08/12 02:25
你說聖經的記載,都是神的道,不是嗎? 從創世以前,久於亞伯拉罕的應許。 要孝敬父母,不對嗎?舊約的律法,錯了嗎? 你怎麼又說道律法主義呢? 這個就是你跟我的不同。我說的「律法」,是顯現天然的我不行。 我不可能憑我個人的意志,行律法得稱義。我這個人在律法前面, 是只被配釘死與埋葬。 在新約時期,你去強調遵行律法,是把基督=律法。讓人有一個錯覺。 形式主義的遵守律法也可以。就是信仰基督,不用真信。只要守律法就可以。 這是混亂神的道。 新約時代,強調的,應該只有信耶穌,連結耶穌,基督活在我裡面(加2:20) 基督與教會。(新婦) 這兩件事情。不要把律法帶進一種主流說法。新約時代遵守律法?我達不到。 遵守律法,我是行不來。達不到。我個人是意志薄弱,隨時犯罪的罪人。 我必須連於基督、信耶穌、釘死老我,才能顯現基督在我的中心。 行出神所喜悅的事情。 律法不是重點。(我再三強調)是要我們學習十字架的功課,活出基督才是重點。 過份強調新約的律法,都是錯的。只會讓人流於形式主義。我也達不來。遵守不來。 你寫的耶穌、保羅、雅各、保羅、約翰,對信徒各有要求。 但我也達不來。我就是大肉體。 唯有活出基督。你還管律法嗎?
Howard2: 你神學院文士系的!! 08/12 09:17
※ 編輯: clark0816 (101.136.15.106), 08/12/2018 10:51:54 ※ 編輯: clark0816 (101.136.15.106), 08/12/2018 10:53:11
eno4022: @c 你不用跟那個帳號認真,真的,你這樣他越爽 08/12 17:47
Kangin75: 請讀雅各書,我覺得雅各書講得很清楚喔 08/12 21:44
pinjose: 讀雅各書前,先讀完加拉太和希伯來 08/12 21:46
pinjose: 這是神的美意,讓希伯來書在雅各書前 08/12 21:46
pinjose: 先讀懂希伯來,才能正確解讀雅各書 08/12 21:47
pinjose: 否則這些律法主義者,幾乎都是讀雅各書走上錯路 08/12 21:47
theologe: cla 你沒有老實面對我的問題;神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08/13 09:09
theologe: 你還在想律法不該守的時候,聖經對你說的話,你不照做嗎 08/13 09:10
theologe: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就這麼簡 08/13 09:11
theologe: 單;你在論斷人律法主義或各種稻草人時,也脫離了什麼 08/13 09:11
theologe: 心思置於靈,或者與耶穌的連結。因為你連耶穌的話都不甩 08/13 09:12
Kangin75: pin說的沒錯。這樣排序的方式的確有重大意義 08/15 00:52
theologe: 但該意義未必如pin講的。 08/15 08:46
tkucuh: 感覺怪怪的.... 08/17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