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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今日人們還是如此行。當我們拒絕毫無信仰和虛偽的行為時,他們就說:“那麼人只需相 信,絲毫不要行善了。”如今他們說,第一條誡的工作是在於唱歌,念誦,彈琴,念彌撒 ,守祈禱時辰,建立並裝飾教堂,聖台和修道院,搜羅鐘鈴,寶石,禮服和財物,並跑到 羅馬和聖徒那裏。再者當我們裝束好了,低頭,跪下,數念珠,念詩篇,雖不是在偶像面 前,卻是在上帝的聖十字架或聖徒的像面前,我們就說,這是尊敬崇拜上帝,遵守了“不 可有別的神”的第一條誡;其實這些事重利盤剝者,姦淫者,和各種罪人也都能行,並且 天天行。 我們若存相信上帝悅納的心行這些事,它們就是可稱讚的,這不是因為它們有價值,而是 因為這信,這信如前所雲,以一切行為有同等價值。但若我們懷疑或不相信上帝恩待我們 ,悅納我們,或是我們擅自只憑藉行為並在有了行為以後,才求取悅上帝,那麼一切就都 不過是欺詐,表面上尊敬上帝,骨子裏卻高舉自己為假神。我屢次反對這種行為的炫耀, 華麗,和繁多,就是這個緣故,因為顯然它們不僅是不出於信心的,而且千人中難有一人 是不信靠它們為善功,以期獲得上帝恩寵的;所以他們是用善功來討價,而這乃是上帝所 不能容忍的,因為祂應許了白白施恩,要我們以靠賴祂的恩典為起頭,並在恩典中行諸般 善事。" 路德反對的output或形式的善功(上面引文綠字部份), 從來都不是真實的愛神愛人; 就跟加拉太書反對的情慾, 你連重道德的外邦人(如儒家)看了,也不會認為是善一樣; 善的就是善的,惡的就是惡的; 至於動機跟動力(input)的偏差,是一回事; 但行為本身(output)的偏差,同樣是重要的事情。 我們這邊是input、output並重, pin那邊是講input,但output模稜兩可(不信、放縱到底仍有聖靈跟信仰而得救), 高下立判。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154.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35780323.A.4AD.html 而(真)信跟(真)行本就是相輔相成, 不是衝突對立的, 是假信跟真行為衝突, 以及真信跟假行為衝突, 但沒有說真信跟真行為是衝突的。 這不是很簡單的邏輯推演嗎? 有些人腦袋轉不過來真是很奇怪。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1/2018 13: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