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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人轉離他的義而行罪孽,就必因此死亡。 以西結書 33:18 惡人轉離他的惡,行公正與公義的事,就必因此存活。 以西結書 33:19」 以當時來說,這是就著以色列人肉身生命來說。 但無疑可以應用在基督徒屬靈經歷上。 神是烈火,公義的一位。 神不能容許罪惡。 何時我們犯罪,裡面與神生命的聯結就斷了。或說神就向我們撇臉,失去與神的同在等等 。 不與神同在,就是死。(軟,黑,空,悶,苦) 何時我們離開罪惡,回轉心向神,這生命的供應就能重新聯結。我們就連於葡萄樹,住在 主裡面。 與神同在,就是生。 (平安,飽足,喜樂等等) 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 羅馬書 8:6 也可用在將來的審判。 對,因信稱義是出於「恩典」 這一部分完全沒有人的行為,或是人該負責的。 然而,基督徒也有「公義的審判」 這就不是按照恩典的法則,而是按照基督徒的行為來審判。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 等的結局? 彼得前書 4:17 若是義人得救尚且如此艱難,那不敬虔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 彼得前書 4:18 再想想馬太5-7章,神對國度子民的要求,要求何等之高。 保羅也說: ...嫉妒、醉酒、荒宴以及類似的事;關於這些事,我現在事先告訴你們,正如我先前說 過的:行這樣事的人,必不得承受神的國。 加拉太書 5:21 所以,我們可以看見,基督徒也有一個公義的審判,是按照我們的行為。 而這審判,與基督再來時,國度的賞賜緊緊相連。 (童女,僕人的比喻) 與是否有權柄與基督一同做王有關 與是否好像經過火一樣有關。 ============================ 1.按神公義的法則,行善的得生,作惡的死亡。 2.人人都犯了罪,沒有一個義人。 3.基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 4.因著3我們不再有永遠的審判,永遠的火湖。 5.神仍是公義的一位,基督徒仍有審判。 6.審判的結果,基督徒有得獎賞與受虧損兩種。 7.在審判中,受虧損的基督徒,失去與神同在,被丟在黑暗中,可謂是死亡的一種。 8.然而,這種審判不是死,否則與許多經節是無法調和的。 ============================== 聖經明言主再來時有宴席,有國度,為「得勝者」預備。 所以不是所有基督徒都能有分這國度。 這是一種獎賞。 是需要「強力奪取」才能進入。 是保羅必須竭力奔跑才能進入。 然而聖經也說明,這國度是一千年。 之後聖城新耶路撒冷「預備好了。」從天而降。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裏從天而降,豫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 啟示錄 21:2 如果得救的事搞定,其實可以用全力來說得勝的事,這對我們十分關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4.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36804451.A.955.html 推薦這本書 給對救恩不是很清楚的弟兄姊妹 http://tcfc.twfc.org.tw/c/document_library/get_file?p_l_id=1744371&folderId=18 06337&name=DLFE-36763.doc https://goo.gl/Jq6JdX 倪柝聲 得救之路 倪弟兄講的比我清楚無數倍,對聖經的前後連貫是值得推薦的 ※ 編輯: pinjose (114.136.4.150), 09/13/2018 10: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