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f31: 我現在看見tf的發言,基本上就『透明掉』就好了。不浪費時間01/06 22:34
推 fyodor: 但以理的三個朋友因為不拜金人,被捕,丟進火爐燒。但以理01/07 09:35
→ fyodor: 後來因為罔顧禁令堅持每天三次向自己子的神禱告,也被捕01/07 09:35
→ fyodor: ,準備餵獅子。這些算是不順服掌權者?或是靈巧?這四人最01/07 09:35
→ fyodor: 後幸運有神佑助得以不死,或者可以說是靈巧。01/07 09:36
這跟靈巧有毛關係......
推 fyodor: 彼得和保羅無視掌權者的宣教禁令,堅持傳教,以致殉教。01/07 09:41
→ fyodor: 算順服嗎?01/07 09:41
推 fyodor: 算靈巧嗎?01/07 09:45
當逼迫無法避免,不否認主的名就義。
舉些例子,
保羅也上訴於該撒,爭取合法的權利(靈巧)
要被眾人打時製造出撒都該人與法利賽矛盾(靈巧)
在亞基帕王面前分辯(靈巧)
但最終神的刀臨到,他也不否認主名就義。
懂嗎?
順服政權,重點已經強調多次,是尊重神的行政安排,存著敬重權柄的心。
保羅被捕,彼得被捕。
基督徒沒有策劃「劫獄」
但仍然可以為此禱告。
大衛和掃羅,不就是很鮮明的圖畫嗎?
今日你親眼看見在洞中,耶和華將你交在我手裏;有人叫我殺你,我卻愛惜你,說,我必
不伸手害我的主,因為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 撒母耳記上 24:10
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現在你可以將他頭旁的槍和水瓶拿來,
我們就走。 撒母耳記上 26:11
掃羅這麼混蛋,但是大衛仍然「愛惜」「尊敬」因為他是耶和華所膏所立。
但是大衛沒有伸出脖子讓掃羅「喀嚓」
(靈巧的逃跑了)
然而神若讓大衛被交在掃羅手裡,大衛也就只好不否認主名,從容就義。
→ sCHb68: 順服人的政權又不是盲目的無條件順服。01/07 09:46
對
※ 編輯: pinjose (223.137.165.99), 01/07/2019 09:57:04
※ 編輯: pinjose (223.137.165.99), 01/07/2019 10:05:56
推 fyodor: 所以條件是什麼?01/07 10:20
推 fyodor: 如果是有條件的順服,那就是該順服就順服,不該順服不就01/07 10:23
→ fyodor: 不順服, 一般人不都是這樣子嗎?那聖經教導的不同之處在 01/07 10:24
→ fyodor: 哪裡呢 ?01/07 10:24
先服從神,再因為服從神服從屬地政權的規章。
但若是屬地政權規章違反神的旨意,則仍是神的旨意優先。
但即便如此,仍然「敬畏」政權。
推 fyodor: 條件和原則是神的旨意嗎?那為什麼不簡單說是順服神?01/07 10:25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服從人一切的制度,或是有權位的君王, 彼得前書 2:13
推 fyodor: 雖說都是神立的王,然而有善良溫和的,有乖僻殘暴的, 所01/07 10:36
→ fyodor: 行未必盡合神意,或善待基督徒或逼迫基督徒。 當逼迫來時01/07 10:37
→ fyodor: 基督徒忍受逼迫不直接對抗,是不是就可以叫做順服掌權者?01/07 10:37
→ fyodor: 如果在逼迫下還能抓住機會傳講福音,是不是就如pin大所01/07 10:37
→ fyodor: 說的靈巧。01/07 10:37
也許是,也許不是,這要看情形和神的帶領啊。
舉個例子,孝順為題吧。
如果你有個拜偶像的媽媽,難道你不拜偶像就是不孝順嗎?
我們為主的緣故,尊敬父母,心裡也敬重他們。
他們是感受的到的。
我們為主的緣故,對父母惡言相向,結果反而就羞辱主名了。
能體會到嗎?
但父母真要強迫你拜拜時,還是要堅定立場。
現在問題是,很多人打主的名義惡言相向。
(心態問題)
※ 編輯: pinjose (223.137.165.99), 01/07/2019 11:26:32
→ tkucuh: 馬太10:34??01/07 12:27
不要以為我來,是給地上帶來和平;我來並不是帶來和平,乃是帶來刀劍。 馬太福音 10
:34
因為我來是叫人不和:兒子反他的父親,女兒反她的母親,兒媳反她的婆婆; 馬太福音
10:35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馬太福音 10:36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配不過我;愛兒女過於愛我的,配不過我; 馬太福音 10:37
這是「為信仰堅持,不在家人逼迫下放棄信仰這一面。」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女,交到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馬可福
音 13:12
你們也要被父母、弟兄、親族、朋友出賣,你們也有被他們害死的。 路加福音 21:16
你們還要因我的名,被眾人恨惡, 路加福音 21:17
這都是在講因為信仰「被逼迫」不是叫你逼迫父母或兒女唷。
絕非叫你去叫罵父母。
還有平衡的經文
作兒女的,要在主裏順從你們的父母,因為這是正當的。 以弗所書 6:1
“要孝敬父母,使你亨通,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以弗所書 6:2
作兒女的,要凡事順從父母,因為這在主裏是可喜悅的。 歌羅西書 3:20
所以原則基本上還是一樣的。
※ 編輯: pinjose (223.137.165.99), 01/07/2019 20: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