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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no4022 (eno)》之銘言: : 現在就是一個很明顯的問題 : 世俗的法律與教會的神聖碰撞時 : 誰輸誰贏? : 從法律把教會視為一種社團法人開始 : 我們就已經被法律給約束了,神聖性被剝奪 : 我之前的教會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 牧師犯了淫亂,跟會友有染 : 大家都希望他走,一直勸退,但他就是死都不自行離職 : 最後還得要召開全體會友大會投票決議通過,才能把他開除 : 最好笑的是之後他還跑去跟勞工局投訴教會 : 看出問題了嗎? : 教會認為失德者不能居上位 : 但法律不這麼認為, : 所以當事人就可以用法律當自己的保護傘來對抗教會 : 那同志也是差不多的概念 : 教會認為同性性行為是神所不喜悅的 : 但法律不這麼認為, : 法律不認為人的某些權利應該因為性取向而被剝奪 : 所以顯然教會要被衝擊了,這是可以預見的 : 不要騙自己我們有權可以拒絕,因為法律不這麼認為 : 法律認為我們這樣叫做歧視 : 如果不信就等著看吧,一堆同志早就摩拳擦掌等著教訓教會了 : 到時候三讀通過一定馬上衝教會喊說要辦結婚典禮、要牧師幫證婚 : 被拒絕後馬上衝法院喊被歧視要告 : 同志什麼水準,國外早就證明了 : 臺灣的同志不會比他們好上哪去 : 我知道上次公投完他們早就忍很久了等報仇了 : 呵呵 人的私欲,不會因為受洗就消失, 當審判或偏見, 就偏離了信仰, 常常感到基督徒沈浸在神聖兩字, 確忘了自己只是有罪的人類, 不理解這樣究竟是信神?還是信自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3.2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50898324.A.8EE.html
eno4022: 如果對"聖"敏感的話,建議你先從把聖經裡"聖"字刪除開始 02/24 20:35
eno4022: 雖然我很懷疑你連保羅書信都沒認真看過,呵呵 02/24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