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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以信基督為至寶,但他是否仍遵行誡命? 我相信他仍遵行誡命 但這個誡命是耶穌重新詮釋的誡命 羅6:15-18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 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對照舊約的記載 結36:26-27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 肉心。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什麼是順從律例、遵行典章,這就是耶穌重新詮釋的誡命 心是順從柔軟的肉心 靈是使人順從的動力 律就是使人得自由的律 耶31:31-34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 ,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 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 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新約就是心上的律法,聖靈就是各人的導師,基督徒會自然順從聖靈,他們不會背棄與主 的約 因此若不順從聖靈,持續作罪的奴僕,則只會證明這人從未被聖靈更新,他的內心仍然是 石心,他的心仍未受割禮 拉回到約伯,他是舊約的人,當然不會有新靈澆灌 但是他仍然有遵守誡命 並且在舊約有許多古聖徒都是恆心遵守誡命 約伯為何懊悔?是因為自義 自義並非是行為上違反誡命 伯40:6-8 於是,耶和華從旋風中回答約伯說: 你要如勇士束腰;我問你,你可以指示我。 你豈可廢棄我所擬定的?豈可定我有罪,好顯自己為義嗎? 伯42:1-6 約伯回答耶和華說: 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 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 的。 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因此我厭惡自己(或譯:我的言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自義乃是廢棄神的判斷,顯自己為義 因此在神指示他以後,他說神的旨意不能攔阻 保羅信主前與約伯的狀況完全不同,不適合放到一起講 腓3:5-9 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 說,我是法利賽人; 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只是我先前以為於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 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 義 這段第一個重點就是「義」 原本是律法上的義,就是第八天受割禮、純種以色列人、法利賽人 後面是信基督的義,就是以耶穌為至寶 第二個重點是熱心 原本是熱心逼迫教會 後來是熱心主的福音事工 因此總合來說 原本追求律法上的義,並且熱心逼迫教會,但這些完全是錯誤的,用功錯方向比不做更不 好,而這些其實並不是遵守神的誡命,仔細想想就可以發現與約伯的情況完全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56.2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59053665.A.4F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