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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死後去永遠的天堂或去永遠的地獄或去輪迴或去煉獄或去靈簿獄, 皆非是聖經的概念。聖經裡的概念是這樣的:   人死後乃是去陰間(或譯為黃泉)。陰間乃是靈魂暫時的去處 (陰間分成樂園與苦處),靈魂在那裡等候未來的審判。 亡靈未來要接受的審判,將於復活後面臨, 此類亡靈未來復活後要接受的審判有區分: 一、基督台前的審判(林後5:10、林前4:5、太25:19;16:27、...等)  時候:主基督復臨時  受審的對象:信徒  審判的內容:信徒的行為  受審的結果:賞或罰(林前3:13-15;太8:12;25:30;25:21;路19:17;腓3:14)   二、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啟20:7-15)  時候:千年國度結束時、新天新地之前  受審的對象:其他非信徒  審判的內容:依據其生前的行為、依據生命冊的記載  受審的結果:沒記在生命冊者被扔在火湖 ==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 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3:13-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3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67174085.A.791.html
gordon61014: 推這篇,聖經裡說的就是這樣 08/31 10:55
pinjose: 對,推jd大分享都很本於聖經 08/31 11:28
Kangin75: 推這一篇 09/01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