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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基督徒需不需要遵守真神寫在舊約中的律法?對一般基督新教來說,答案常是:不。基督 徒不需要守舊約律法。守十誡嗎?…應該守吧。所以第四誡,當守安息日為聖,不可在這 日工作,基督徒也守囉?…不,我們不守這誡。所以基督徒只守九誡,其他舊約律法全都 不守?嗯…我需要問問牧師。 基督徒該怎樣看待舊約律法?這個問題兩千年來不斷地被提起,也不斷地被討論。從最早 期的基督教,一直到現代教會,都有基督徒認為整本舊約聖經已被成全了,無須遵守。而 另一端,則有一部分基督徒認為613條舊約律法全部當被遵守。光譜的中間則是充斥著各 色各樣的觀點:守九誡、守十誡、守道德律…等等。 追本溯源,主耶穌要他的門徒/我們遵守舊約律法嗎?早期基督徒到底是怎樣看待舊約律 法的?為什麼主流觀點都是基督徒無須守律法?讓我們回頭看。 #早期基督教定義為主後二世紀,約略在耶穌死後一百年左右發展出來的各樣觀點。 一、馬錫安派對律法的觀點 馬錫安(Marcion, 85-160 AD)是一位早期基督教的神學家,以其二神論思想著稱,為前正 統(Proto-orthodox)基督教父所不容。馬錫安約在144 AD從羅馬開始建立派別,其教派隨 後發展了至少三百年,在某些區域甚至存在了更久。 馬錫安派如何看待律法?馬錫安心目中的典範是使徒保羅,他醉心於保羅的觀點,認為救 恩來自於耶穌基督的福音,而猶太律法帶來的只有定罪。既然福音和律法相對立,賜下律 法和帶來福音的神就不會是同一個神。故而馬錫安認為舊約的神與新約的神是兩個完全不 同的神:前者殘暴無情,後者慈愛寬容。 馬錫安是這樣論述的:舊約中的神應許以色列百姓迦南地,要約書亞帶領軍隊殺死居住地 所有的男、女、老、幼。這難道是新約中同樣的神,說:要愛你的仇敵、為那逼迫你的人 禱告?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要轉過來給他打?這當然是兩位不同的神!舊約中的以 利沙先知聽見童子笑他禿頭,就奉神的名詛咒,讓兩隻母熊出來撕碎了他們42個人!這怎 麼會是那個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的神?不!他們是不同的神! 很有趣地,馬錫安的論證直到今日都一直被人用來攻擊說舊約的神十分地殘酷冷血,連舉 的例證都差不多。兩千年來人的思考方向似乎沒什麼改變。 既然是兩個不同的神,耶穌就不可能生在這個世上,因為這個世界是舊約的神創造的,凡 生在這世上的都受其管轄。所以耶穌不帶肉體,祂是另一位來拯救我們和世界的神。(想 必大家都知道為何馬錫安的二神論被基督教父定為異端了吧。) 那麼馬錫安如何看待律法應該也不難猜測了。他不認為基督徒有讀舊約的必要,所以捨棄 了整部舊約聖經。並且收集了保羅的十封書信,可能加上《路加福音》,共11卷當作聖經 正典。馬錫安編輯聖經正典的舉動可能就是他影響基督教最大的地方,因為在他之前沒有 人想過要挑選幾卷書當作真正的聖經 (當時有許多福音書和所謂使徒的書信流傳:《彼得 福音》、《彼得啟示錄》、《巴拿巴書》…等等,不同地方的教會使用著不同的書卷)。 馬錫安之後,基督教會開始正視聖經正典的問題。 (聖經正典化是一個非常長的過程,現行的27卷新約聖經要等到四世紀 [367 AD]才被亞他 那修提出,並且一直有其他主教提出不同版本。一般基督徒認為神聖啟示的聖經 [39卷舊 約和27卷新約],從不是一次性地從天上掉下來的。反而是在歷史中,幾百年間隨著不同 觀點、眾多挑戰、多次討論,才終於被確定。請勿誤會,許多新約書卷,像是保羅書信、 四福音書,大概成書後就一直在教會中流傳,也被廣泛地使用,但是沒有人去問那些書信 是不是聖經。就像許多教會也使用《巴拿巴書》[後來被踢掉],很少教會使用《彼得後書 》[反而成了新約聖經]一樣。) 所以我們有第一個早期基督教、馬錫安的觀點:基督徒不必遵守律法,舊約根本不算聖經 。今日仍有基督教派採取相似的觀點,許多教會是不看重舊約的。再來看看第二個完全相 反的觀點。 二、伊便尼派對律法的觀點 伊便尼派(Ebionites, 字義指著貧窮者。存於西元2-5世紀,約略和馬錫安派同時)是早期 基督教中的猶太基督徒教派,其來源或許可以上推至使徒行傳中的法利賽教門,但伊便尼 派稱他們的傳統直接來自耶路撒冷教會的雅各長老。伊便尼派亦被基督教父排斥。教父特 土良曾酸:他們被稱作伊便尼/貧窮派,就是因為他們對基督的認識太貧乏了。 和馬錫安高舉使徒保羅相反,伊便尼派認為保羅完全誤解了律法,是偏離正統基督教導的 異端、假先知。伊便尼派的典範是耶穌,他是猶太人,也是猶太彌賽亞/受膏者,是一個 義人、神的先知,並且徹底遵守律法,照著聖經預言替百姓受死,故而被神生為至高。耶 穌不是神,他是變成神的兒子: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嗣子說,Adoptionism)。 今人對嗣子說有很大的誤解,認為被收養的比不上血緣的兒子。但這不是當時對嗣子的看 法。舉例來說,蓋烏斯‧尤利烏斯‧凱薩,也就是歷史上有名的軍事政治家、在羅馬共和 後期被刺殺的那位凱薩大帝,其遺囑是將繼承權給他的嗣子,也就是蓋烏斯‧屋大維‧圖 里努斯 [開創羅馬帝國的奧古斯都‧凱薩大帝],而不是給他親身的兒子凱薩里昂 [其母 親是傾國傾城的絕世美人、埃及豔后克麗奧佩托拉]。奧古斯都‧凱薩大帝也一樣是培養 嗣子來當作自己的繼承人,就像他的繼承人提貝里烏斯·克勞狄烏斯·尼祿 [羅馬帝國第 二任皇帝]。對當時的人來說,嗣子比血緣的兒子來得更好。嗣子能夠繼承的話,表示嗣 子本身的才能、品格超越血緣的兒子,是自己配得的。 無怪乎當時許多人認為耶穌是神的嗣子:他是因為遵行律法,是猶太教中的完美義人,完 全服從天父旨意,故而被神收養,成為神的兒子。 想當然爾,伊便尼派十分看重律法、遵奉獨一真神。他們的聖經就是希伯來聖經/舊約聖 經,可能加上馬太福音(最猶太人的福音書)。對伊便尼派來說,基督教成全了猶太教,但 不代表基督教擺脫了猶太教。外邦人要成為基督徒,就需要效法耶穌,行割禮、遵守潔淨 律、吃潔淨食物、守安息日、過猶太節期,照著猶太律法虔誠度日。基本上,就是做一個 猶太義人。 這是第二個早期基督教、伊便尼派的觀點:基督徒必須遵守律法,聖經就是舊約聖經。今 日也有基督教派如此認為,信耶穌是救主,但是需要照著耶穌留下的榜樣守住全律法。 耶穌死後不過一百多年,就出現了兩種完全相反的觀點。伊便尼派只信一位神,馬錫安說 有兩位神;伊便尼派信舊約聖經,馬錫安完全丟掉了舊約聖經;伊便尼派定保羅是異端, 馬錫安尊崇保羅;伊便尼派說耶穌是人、被收養成為神子,馬錫安說耶穌是神,並不是人 。 再來看看第三種早期基督教對待律法的觀點。 有興趣的話,其餘請見:https://owenchaolin.blogspot.com/2020/01/blog-post.html#mor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1.212.16.234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78532169.A.CB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