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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家的意見 本來我是覺得不需要禁 不過一直有人轉貼搞公審 我個人也覺得不是很恰當 所以看大家覺得這部分是否該管理或限制 我先聽聽大家的意思再考慮怎麼規定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5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10.1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94464313.A.C95.html
df31: 我們就常常被不爽的人在外面發動公審:( 07/12 10:04
df31: 不過,界限很難拿捏。有時候,一個人或事件拿出來討論,是 07/12 10:05
df31: 有幫助的。但是,一不小心,就會變成散佈謠言,或公審。 07/12 10:05
cattgirl: 不要論斷人 07/12 22:32
timer000: 教會內的人事物 07/14 22:53
timer000: 我是覺得討論也沒什麼 07/14 22:53
timer000: 討論不一定等於公審 07/14 22:53
timer000: 這當然可以細分 07/14 22:54
timer000: 1.討論公眾人物 07/14 22:54
timer000: 2.討論非公眾人物 07/14 22:54
timer000: 以我個人對世俗法律和聖經的認識 07/14 22:55
timer000: 我覺得這兩個標準會有點不同 07/14 22:55
timer000: 但是應該都是很常見的 07/14 22:56
timer000: 聖經中我們也常看到,很多人公開討論其他人 07/14 22:56
timer000: 討論不一定等於論斷 07/14 23:01
aun5780: 聖經哪邊有這樣的劇情 07/14 23:35
eno4022: 目前構思是可以討論情境,但不准指明 07/15 12:58
eno4022: 任何明、暗示是在講誰的,一律視為想公審非討論處理 07/15 12:59
eno4022: 禁止公審特定的人(包含牧者),但可以討論特定情境 07/15 13:02
eno4022: 我希望可以杜絕仇基者釣魚、主內人想公審這二件事 07/15 13:03
aun5780: 而且摩西的姐姐也因為這樣讓上主不高興 07/15 15:36
aun5780: 所以還是盡量避免讓上主不高興才是 07/15 15:37
arkman: 我覺得eno板主這樣設想很週到,不必指名道姓,但是可以討 07/21 18:24
arkman: 論,有問題還是要檢討。哥林多有人和繼母淫亂,會眾沒人說 07/21 18:25
arkman: 話。保羅覺得這樣不行,要把他趕出教會。 07/21 18:25
eno4022: 是啊,保羅也沒說是誰 07/23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