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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受到板主不太願意我在本板繼續討論這問題,但有人在板上回文給我,我不得不回應 說明清楚我的意見 ※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銘言: : ※ 引述《around14358 (awq)》之銘言: : : 想跟本板的鄉民討論一個問題。 : : 請問基督徒可以參與戰爭殺人嗎? : : 聖經的十誡說不可殺人,但基督徒似乎是從來都不理會十誡的。 : : 所以想請問,基督徒可以參與戰爭殺人嗎? : 當然可以 : 十誡是律法 : 正確的說法是 在法律下 不可殺人 : 請問保家衛國 殺敵人 是犯罪嗎? : 有人入侵家園 保護家人拿槍 幹掉對方 是犯罪嗎 : 國家處決殺人犯 是國家犯罪嗎 : 沒有 這些在法律下都不算觸犯法律 並且是合乎法律 並不違背律法和十誡 如果以這位基督徒這樣對十誡不可殺人的解釋,凡是只要為了國家的法律命令戰爭殺人以 及處死犯人,就都不會違反十誡不可殺人的規定。 那麼十誡這不可殺人的規定就形同虛設了。 因為人類幾千年來最嚴重的殺人事件並不是一個國家內部個人殺害個人的事。 而是國與國的戰爭殺人,或是國家政權領導人以死刑殺害反對者。 這只要看看人類的歷史就很清楚了。 羅馬帝國處死耶穌也是國家政府的命令,還有當時猶太人反抗羅馬帝國的奴役統治,遭受 羅馬軍隊攻打屠殺也是國家政府的命令。 在那戰爭中應該也不乏有耶穌的信徒在城中一起受害。 而假如基督徒你身為當時羅馬帝國的劊子手或軍人,你會服從國家命令處死耶穌嗎。或是 服從國家命令攻打猶太人殺害城中的耶穌信徒嗎? 請問你會覺得這都沒問題,這都跟十誡不可殺人這個規定無關,是這樣嗎? 且如果國家政權領導人以其命令怎麼殺人都沒有違反不可殺人的問題,卻去責怪一個市井 小民殺人,這就變成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會形成一種很矛盾的現象。 而你說的有人入侵家園 保護家人拿槍 幹掉對方。 這在法律上就有正當防衛的法理。 以國家而論,若不是自己主動發動戰爭,而是對方發動戰爭你被動必須防禦,自然可以適 用這個法理。 但歷史上大多數基督徒參與的戰爭都不是這種狀況,很多是基督徒為了國家利益去攻打他 人,甚至基督徒利益擺不平自相殘殺。 殖民時代的侵略戰爭,兩次世界大戰,伊拉克戰爭,烏克蘭與俄羅斯的衝突,這都是。 若這些基督教覺得都跟十誡不可殺人無關,那麼十誡這個規定等於是虛設了。 : 3:6 他 叫 我 們 能 承 當 這 新 約 的 執 事 . 不 是 憑 著 字 句 : 乃 是 憑 著 精 意 . 因 為 那 字 句 是 叫 人 死 、 精 意 是 : 叫 人 活 。 〔 精 意 或 作 聖 靈 〕 : 哥 林 多 後 書 2 : 耶和華見證人教主 發明 不可殺人 不要輸血 這些解釋的人 基本上是個笨蛋 : 誤己又害人 板主對我提出警告,理由是說我以耶和華見證人的思想貶低否定正統基督信仰。 那麼以上這位基督徒在評論耶證人也是貶低否定,直接以笨蛋這樣的言論辱罵耶證人。 這樣就沒有違規的話,那是不是雙重標準了? 所以我就說了,兩個觀點彼此就是相左的,討論時怎麼可能完全都沒有否定的言論。 而基督徒在談論其他宗教如耶證人時,也是早就有自己預設的看法了。 我不是耶證人也沒有完全贊同耶證人的所有看法,我只是可以理解他們為什麼會對十誡不 可殺人有這樣的解釋。 因而提出來給自認正統的基督徒思考這個戰爭問題。 聖經中耶穌在抨擊當時自認為正統信仰的猶太人當權派,也有很多否定的言論。 想請基督徒思考一個問題,耶穌是不是一個言論自由的殉道者? 還可以思考一個問題,耶穌是不是國家暴力行為下的一個死刑的冤案受害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62.2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606380500.A.EC9.html
springxx: 你己經在硬拗了11/26 16:50
springxx: 用腦袋想 敵人來侵略 軍隊殺敵 然後國家說11/26 16:51
springxx: 十誡說不可殺人 來人呀 把下令殺敵的人 抓起來 11/26 16:52
你是不是根本沒仔細看我文中內容,這我不是有說明了嗎 這在法律上就有正當防衛的法理。 以國家而論,若不是自己主動發動戰爭,而是對方發動戰爭你被動必須防禦,自然可以適 用這個法理。 你要反駁好歹也先確實看完我說了什麼,ok?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6:53:55
springxx: 這樣的國家有可能 長久存在嗎11/26 16:53
springxx: 想也知道 根本違反生物救生的本能 老百姓也起來推翻11/26 16:53
如上,罰你重新看仔細我文中說了什麼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6:54:28
springxx: 這腦袋有洞的國家11/26 16:54
springxx: 正當防衛是你們自己瞎扯的11/26 16:54
正當防衛是各國刑法都存在的法理,你卻說瞎扯。那我也不知道怎麼跟你談。 這個法理就可以解決你說的國家被侵略必須抵抗的狀況。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6:56:47
springxx: 想也知道 不可殺人 不可能是不管任何情況無限上綱11/26 16:55
springxx: 十誡是摩西律法 就是指律法下 不可殺人 11/26 16:56
我不是耶證人,也沒有認同他們所有的看法。 但如我文中所言,如果不可殺人的規定不限制國家暴力行為的殺人,那麼這個規定等於 了。 而且會形成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歷史上那些獨裁國家統治者,殺害的人遠遠多於任何一個市井小民。 你可以反對耶證人的解釋,可是請問你要怎麼解決這問題?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6:59:40
springxx: 殺敵人 殺壞人 都不算犯罪 或觸犯十誡律法11/26 16:58
問題是每個國家在戰爭,都嘛認為對方是敵人,二戰時對德國人而言英法也是敵人,二戰 對日本人而言,中國人也是敵人。 對羅馬帝國的劊子手與軍人而言,猶太人與耶穌的信徒也是敵人。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01:38
springxx: 如果算的話 國家的人民 早就被抓光了11/26 17:00
springxx: 國家執行律法 殺人 根本也不算犯不可殺人這條律法11/26 17:01
springxx: 你要看字面 不可殺人 就無限上綱 就是所有情形都不能 11/26 17:02
我不是耶證人,也不是想要無限上綱這個規定。 只是覺得目前基督教這樣的解釋問題很大。 如前說明,這會造成這個不可殺人的規定形同虛設而沒有用處了。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04:53
springxx: 根本亂搞 違反生物 或國家運作 根本不可能存在早滅光 11/26 17:04
springxx: 二戰都是敵人 所以 要打要殺前 要先宣戰 11/26 17:04
況且正統基督徒你一直強烈主張戰爭中對方是敵人,可以殺敵人。 但耶穌卻說要愛仇敵。 我知道耶穌這個教導人們很難作到,有些不符合人性。 問題是基督徒你自稱信奉耶穌不是嗎?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07:50
springxx: 宣戰 就沒事 沒宣戰就偷打 就是犯規 犯法11/26 17:05
springxx: 簡單說 耶證人是笨蛋11/26 17:06
springxx: 是異端 就這樣 根本沒必要在他們對不可殺人曲解下討論11/26 17:07
某方面來講你可以說耶證人他們是笨蛋,明知道耶穌說的愛仇敵不符合人性,卻還要堅持 。 以致於耶證人他們很難在世界上壯大。 他們選擇了一條注定只會有極少信徒的路。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10:06
springxx: 連不可輸血 也是笨蛋的解釋 11/26 17:08
springxx: 血代表生命 結果因為血神聖 情願失去生命 也不輸血 11/26 17:09
springxx: 根本 本末倒置 生命才該保護的主體 不是血 11/26 17:10
springxx: 腦袋有洞 才會不輸血11/26 17:10
springxx: 愛仇敵 也有一面是 不要效法他們行為 做與他們一樣事11/26 17:12
springxx: 那你們就跟仇敵沒兩樣11/26 17:12
springxx: 要用愛人如己 戰勝他們11/26 17:13
可是你不論怎麼講都很難說殺死仇敵,如二戰歐洲那樣基督徒因為國家的命令去殺死敵國 的基督徒,這樣是愛仇敵吧?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14:54
springxx: 不能讓惡取勝11/26 17:15
springxx: 殺人 不都是惡事11/26 17:15
在國家與國家的衝突下,兩方都嘛認為對方是惡。 二次大戰就不用講了,最近幾年的烏克蘭與俄羅斯也是例子。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17:05
springxx: 那你就陷入 殺一人救萬人 你殺不殺 11/26 17:16
springxx: 或不殺 看萬人死 11/26 17:16
springxx: 不關你事 你選那一樣 11/26 17:16
如果有很明確的證據是處在你所謂殺一人救萬人的情況,那可以再另外討論。 但你必須面對我提到那些戰爭都不是這種情況,基督徒是為了國家利益以及國家政府的命 令而殺人。 殖民時代的侵略戰爭,兩次世界大戰,伊拉克戰爭,烏克蘭與俄羅斯的衝突。 這都不是你說的那種狀況。 你可以不用認同耶證人的觀點,但你必須面對基督教的解釋下,基督徒是隨意的為國家命 令殺人這個問題。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20:46
springxx: 你心安理得嗎 我不殺人 我棒棒 11/26 17:17
springxx: 殺人以止惡 你殺不殺 11/26 17:19
springxx: 這樣的殺人 不犯律法 並不會觸犯 不可殺人的律法 11/26 17:20
如上,你所講的是你想像中的狀況。面對現實,基督徒幾乎都是為了國家利益在殺人。 殖民時代的侵略戰爭,兩次世界大戰,伊拉克戰爭,烏克蘭與俄羅斯的衝突。 這都不是你說的那種狀況。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22:29
springxx: 因為律法的存在 就是顯出惡來 叫惡現形 使你知何為惡11/26 17:21
你可以不用認同耶證人的觀點,但你必須面對在基督教的解釋下,基督徒是隨意的為國家 命令殺人這個問題。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23:38
springxx: 很簡單 有國家的法律 以國家法律為準 11/26 17:22
springxx: 若法律有抵觸 以良心為準 11/26 17:23
springxx: 當然前提是國家的法律是不合理的惡法 11/26 17:23
那你必須定義什麼叫做不合理的惡法? 一千多年來基督徒參與的那些戰爭是不是不合理的惡法? 如殖民時代的侵略戰爭,兩次世界大戰,伊拉克戰爭,烏克蘭與俄羅斯的衝突。 基督徒為了國家利益,不就當作都是合理的。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25:38
springxx: 羅馬書: 2:12節11/26 17:25
springxx: 那己經是另個問題 為公眾利益 或 為私人利益 11/26 17:26
所以你認為為了國家利益是為了公眾利益。 所以以上提到的這些戰爭就都被基督徒合理化了。 二戰時德國人也同樣覺得那是為了國家利益。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28:00
springxx: 2:12 凡 沒 有 律 法 犯 了 罪 的 、 也 必 不 按 律 11/26 17:27
springxx: 法 滅 亡 . 凡 在 律 法 以 下 犯 了 罪 的11/26 17:27
springxx: 、 也 必 按 律 法 受 審 判 、11/26 17:27
springxx: 沒有律法的 就按良心受審 11/26 17:28
我現在在講的是基督徒是否參與戰爭殺人的問題。 請問基督徒是在律法下呢,還是沒有律法?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29:50
springxx: 良心上對的去 就沒事 11/26 17:28
springxx: 國家利益 心中確實是這樣想 那就按那樣算 11/26 17:29
所以結果就是基督徒為了各自國家的利益自相殘殺。 還是沒有能解決這問題。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30:54
springxx: 他沒私心 各自立場 各國敵人 都有同樣的尺量 11/26 17:30
springxx: 你只是在找接近自己答案的想法的話11/26 17:31
springxx: 討論再多你也是聽不進去11/26 17:31
你那種觀點會變成基督徒只要堅持認為自己參與的戰爭沒錯,那就無所謂。 你可以想想看這會有什麼問題? 參與二戰的德國士兵,如果他覺得自己有錯反而在基督信仰中他會有事。而只要他堅持自 己參戰都沒錯就好了。 變成在鼓勵人不要反省不要認為自己有錯似的。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35:32
springxx: 你己有成見 先去掉成見 再來討論11/26 17:32
這句話是不是應該先跟你自己講,你自己對耶證人就有成見了不是嗎?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36:30
eno4022: 你得到你一開始就知道的結論了,所以可以離開了嗎? 11/26 17:42
eno4022: 至於沒人認同你的結論就別計較了,先知都是孤獨的 11/26 17:43
我覺得這個板不是專屬於板主甚至也不是專屬於基督徒的板。 所以這樣要求一個ptt使用者離開,是不合理的。 想請問若你是當時羅馬帝國負責管理猶太人言論的官員,你會不許耶穌發言嗎? 縱使那些言論在羅馬帝國與猶太高層聽起來可能不太愉快。
springxx: 士兵認為沒錯 先確認有沒有法律執行 無 再按著良心受審11/26 17:43
springxx: 我對一堆打著基督教招牌的 然後自己創教義的 都有成見11/26 17:45
springxx: 其實每個人自己主觀認為自己沒罪也沒用11/26 17:49
springxx: 最終 每個人脫去肉體 以真面目示人11/26 17:50
但你得明白,這戰爭殺人的問題是現實世界上正在發生的。如烏克蘭與俄羅斯。 你不能一句說都丟到最終審判,現實的問題就無所謂了。 那是不是乾脆將整個十誡都丟棄好了,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也都算了。 現實世界乾脆放任讓大家可以姦淫偷盜,就一句都丟給最終審判就好了?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58:44
springxx: 任何想法都無法隱藏 11/26 17:51
springxx: 你根本不用卡在 基督徒 各國互殺誰對誰錯11/26 17:51
springxx: 按各人的立場 都對 都不衝突11/26 17:52
springxx: 心中懷著惡 放心 叫你幹好事 你也沒興趣11/26 17:53
springxx: 這種人只對自己有興趣 11/26 17:53
springxx: 你心中懷著善 放心 叫你做壞事 你也幹不了 只會自責11/26 17:54
springxx: 每個國家戰爭基督徒 無神論 回教徒 都會按自己良心受審11/26 17:55
springxx: 想裝想躲想隱藏 通通沒辦法 不用怕會冤枉好人 11/26 17:56
springxx: 自己的行為 將決定自己的去處 天堂或地獄 11/26 17:57
如上,但你得明白,這戰爭殺人的問題是現實世界上正在發生的。如烏克蘭與俄羅斯。 你不能一句說都丟到最終審判,現實的問題就無所謂了。 那是不是乾脆將整個十誡都丟棄好了,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也都算了。 現實世界乾脆放任讓大家可以姦淫偷盜,就一句都丟給最終審判就好了?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7:59:55
springxx: 那你認為該怎樣 11/26 18:01
springxx: 你直接把你的想法說出來 11/26 18:01
我的想法就是十誡不可殺人應該包含對國家暴力的約束。 只是在有些特例可以使用普遍被接受的法理如正當防衛而排除。 應該說聖經的成書時代,有些問題也沒有想那麼多。在不可殺人這個規定到底有無包含國 家暴力行為,當時社會可能也沒多想。 耶證人發現此問題提出了應該包含國家暴力的解釋。 但在實際上又有些困難情況,這可以用普遍被世上接受的法理來補充。如正當防衛。 也就是不可殺人應該要包括國家的戰爭殺人,這應該是作為通則,但有些除外狀況可排除 掉。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也不是耶證人的看法。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8:08:57
springxx: 你知道聖經教 人無法靠律法稱義 你聽過嗎 11/26 18:03
springxx: 你懂這意思嗎 11/26 18:03
springxx: 摩西律法只是工具 11/26 18:04
但耶穌也說愛仇敵,這可不是摩西律法吧。 以你那種觀點,基督徒可以隨意的參與國家戰爭殺人,又何來愛仇敵?
springxx: 無法真正照映出各人 但律法的約束又必須存在11/26 18:05
springxx: 這世界不能沒有法律維持秩序11/26 18:06
springxx: 律法是屬死的職事 只能帶來刑罰 不能叫人完全11/26 18:08
springxx: 律法只能約束表面外在行為 無法反映內心11/26 18:09
如上已經直接說明了我的看法。 不可殺人應該要包括國家的戰爭殺人,這應該是作為通則,但有些除外狀況可以用普遍被 世上接受的法理排除掉。如正當防衛。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8:12:58
springxx: 律法又是必須存在 就是維持秩序 叫人不犯罪 防止壞事 11/26 18:10
springxx: 所以律法是不完全 而且是暫時性的 直等真正救恩來到11/26 18:10
springxx: 你糾結摩西律法 不可殺人 要找出答案11/26 18:12
springxx: 沒有 因為律法本身就不是來解決問題的 而是防止跟定罪 11/26 18:12
但耶穌也說愛仇敵,這可不是摩西律法吧。 以你那種觀點,基督徒可以隨意的參與國家戰爭殺人,又何來愛仇敵? 如上已經直接說明了我的看法。 不可殺人應該要包括國家的戰爭殺人,這應該是作為通則,但有些除外狀況可以用普遍被 世上接受的法理排除掉。如正當防衛。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8:13:56
springxx: 摩西十誡 本來就不是最終答案 11/26 18:14
要我講幾次 但耶穌也說愛仇敵,這可不是摩西律法吧。 以你那種觀點,基督徒可以隨意的參與國家戰爭殺人,又何來愛仇敵? 而且以你的想法,那是不是不可姦淫不可偷盜這些規定也都放任可以無所謂?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8:16:53
springxx: 我的媽 你還想 這根本不用十誡11/26 18:15
springxx: 你光用生物生存本能 來想就知道 不可能存在不抗抵 11/26 18:16
springxx: 那只有滅亡 淘汰一路11/26 18:16
你還是聽不懂 問題是以基督教目前對不可殺人的解釋。 基督徒不是只會參加防禦性抵抗的戰爭,而是為了國家利益參與侵略戰爭也無所謂。 如伊拉克戰爭,烏克蘭與俄羅斯。 我在想的是解決現實世界的問題。 提出來的觀點就是 不可殺人應該要包括國家的戰爭殺人,這應該是作為通則,但有些除外狀況可以用普遍被 世上接受的法理排除掉。如正當防衛。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8:19:23
springxx: 在這世上 這種國家必亡 這種法律 老百姓也不可能守11/26 18:18
你又跳回去我早已經說明過的問題了。 文中就有講了。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8:20:09
springxx: 不可殺人 出於摩西律法 律法下不可殺人11/26 18:20
你只是一直鬼打牆,要我直接說出我的看法,你又不理會。 一直重複我早說明給你聽的東西。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8:22:11
springxx: 沒有國家會白痴把這不可殺人 無限上綱叫軍警不可殺敵11/26 18:21
你自己找回去看看你是不是一開始就說過這句話,而我是不是已經有說明給你聽了?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8:23:14
springxx: 殺敵 殺壞人 都不算犯罪 或觸犯律法 十誡的不可殺人 11/26 18:22
天啊 ,繼續鬼打牆,罰你重新看一遍我給你的回覆,我就不回你了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8:24:57
springxx: 合乎律法 依法行事 遵守律法 沒人會判你有罪 11/26 18:23
springxx: 十誡的不可殺人 不包括 拿槍殺敵人 這沒有犯罪11/26 18:25
...............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18:26:03
springxx: 十誡律法 律法下不可殺人 殺敵人不是犯罪11/26 18:27
springxx: 你到底想說什麼 11/26 18:27
springxx: 殺敵人 殺壞人 是殺人沒錯 但沒違背律法為除惡的本意11/26 18:28
springxx: 律法是為顯出惡 叫人別做壞事11/26 18:29
springxx: 十誡律法 不可殺人 就是你別幹壞事 亂殺無辜 11/26 18:29
sCHb68: 「不可殺人」是上帝保護有神形象的人之尊貴、榮耀的誡命,11/26 18:29
sCHb68: 一旦某人或某國家違反此誡命,11/26 18:29
sCHb68: 就是違反上帝所頒布的貴重價值,11/26 18:30
springxx: 很難懂嗎 這差別 你分不出來嗎 11/26 18:30
sCHb68: 所以某人或某國家必須有戰爭,這樣是公義的。11/26 18:30
sCHb68: 當然,是否要處死某人,或對某國家發動戰爭,11/26 18:33
sCHb68: 在乎是否「公義」,這又是令一個議題了。11/26 18:34
springxx: 提 摩 太 前 書 11/26 18:35
springxx: 1:8 我 們 知 道 律 法 原 是 好 的 、 只 要 人 用 得 11/26 18:35
springxx: 合 宜 .11/26 18:36
springxx: 1:9 因 為 律 法 不 是 為 義 人 設 立 的 、 11/26 18:36
springxx: 乃 是 為 不 法 和 不 服 的 、 不 虔 誠 和 犯 罪 的11/26 18:36
springxx: 不 聖 潔 和 戀 世 俗 的 、 弒 父 母 和 殺 人 的 、11/26 18:37
springxx: 1:11 這 是 照 著 可 稱 頌 之   神 交 託 我 榮 耀 11/26 18:38
springxx: 福 音 說 的 。 11/26 18:38
springxx: 聖經說 律法不是為好人設立的 相反好人反而得到保護11/26 18:39
springxx: 而是為那些犯法的幹各種壞事的人 而設立律法11/26 18:39
springxx: 耶證人 要腦殘解釋成 連拿槍保護好人 殺敵人都不行11/26 18:40
springxx: 就他們教主腦袋有洞 讀經讀到傻掉 你還當真 11/26 18:41
linyi781227: 樓上你上一篇已經被警告了你知道嗎...還講這種話11/26 19:47
springxx: 戰爭不可濫殺無辜 比較實際 這算道德訴求11/26 21:39
springxx: 戰爭中不可殺人 本身矛盾 不可能入法 11/26 21:43
就是因為只要戰爭就會殺人,所以應該將不可參與戰爭當作通則。 例外為了防禦或保護受害者可以用正當防衛的法理處理。懂嗎? 如果基督徒的認知能是我說的這樣,那些殖民侵略的戰爭就都不會參與了。 對於那些被侵略的國家,可以說受害的人全都是無辜的,他們為什麼得被基督徒侵略? 你們不肯接受是因為想要替近代以來基督徒的戰爭殺人惡行開脫對吧?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62.232 臺灣), 11/26/2020 22:01:25
LonerEver: 「陸海空軍刑法」第 47 條: 11/26 22:26
LonerEver: 違抗上級機關或長官職權範圍內所下達或發布與軍事有關 11/26 22:27
LonerEver: 之命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前項之罪者,處 11/26 22:27
LonerEver: 死刑或無期徒刑。 11/26 22:27
LonerEver: 你不要只審判人,你自己設身處地想一想你是現役軍人然 11/26 22:29
LonerEver: 後你長官要調你去戰場你會怎麼做、該怎麼做好ㄇ? 11/26 22:29
LonerEver: 說你是律法主義就是因為你妄想用一條簡單規則去判斷現 11/26 22:32
LonerEver: 實的複雜情況,拿石頭要打罪人誰不會做? 11/26 22:32
LonerEver: 定罪人比憐憫罪人來說是相對簡單很多 11/26 22:33
LonerEver: 還有你在想想看為何戰後審判僅止於軍事首腦、將領,沒 11/26 22:48
LonerEver: 有往下到士兵的 11/26 22:48
LonerEver: 你不了解軍事運作才講的那麼輕鬆,以為拒戰很容易 11/26 22:49
拿現在台灣的情況替基督徒在殖民時代的侵略戰爭殺人護航就大錯特錯了。 台灣可沒有侵略他國,而且耶證人在台灣也承認他們可以基於其信仰而改服替代役,所以 沒有你說的這種問題。 而且我覺得你搞錯了,如果你不是基督徒,我根本不會拿耶證人對十誡的解釋來跟你討論 。 拿石頭打罪人的不就是你們某些基督徒嗎。 記得我之前跟你討論到假性雙性人的問題,他們因外在生殖器官異常造成從小心理性別認 知與基因性別不同。 你當時可是完全不考慮他們這種情況現實面臨的困難,要求他們得以基因的性別生活。 你當時正是如你自己說的, 妄想用一條簡單規則判斷現實的複雜情況 怎麼現在一談到基督徒參與侵略戰爭殺人的問題,就大喊這對你們有多困難云云。 對自己寬鬆對別人嚴厲。 如果你說我是律法主義,那你更厲害,是選擇性的律法主義 對別人是嚴厲的律法,對自己就沒有律法,真是佩服!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46.213 臺灣), 11/26/2020 23:53:37
LonerEver: 「你當時可是完全不考慮他們這種情況現實面臨的困難, 11/27 00:08
LonerEver: 要求他們得以基因的性別生活。」我當時這麼說的留言在 11/27 00:09
LonerEver: 哪裡,快貼給我看。否則你是誹謗! 11/27 00:09
LonerEver: 我當時沒有回覆是因為我的身邊沒有教會以神學理由排斥 11/27 00:16
LonerEver: 生理第三性的再加上我本身不是很了解他們族群的性向。 11/27 00:16
LonerEver: 結果我不評論你把其他版友的話塞在我口中了,這樣公平11/27 00:17
LonerEver: 嗎? 11/27 00:17
LonerEver: 你把基督徒當作獨立的人來看待好嗎?11/27 00:17
LonerEver: 行不行?11/27 00:19
LonerEver: 至於你對那篇的版友回覆的詮釋是否合於他們的原意,留 11/27 00:28
LonerEver: 待當時有回應@NewCop 大和@pinjoce 大回應11/27 00:28
LonerEver: 還有我才不是為基督徒開脫,是你眼中的軍人只有基督徒11/27 01:21
LonerEver: ,還是以為只有基督教國家的士兵會上戰場殺敵?我對二 11/27 01:21
LonerEver: 戰日本兵也是同樣標準啦,都是被國家驅使的可憐殺人機11/27 01:21
LonerEver: 器 11/27 01:21
LonerEver: 軍人上戰場就是注定當國家的殺人機器11/27 01:22
LonerEver: 哪像你一直要我們「討論」歐美國家的軍事,要你發表若11/27 01:25
LonerEver: 是你你會怎麼做,你又說「我是台灣人」?那我們不都是 11/27 01:25
LonerEver: 台灣人嗎?找我們討論幹嘛,去找歐美人啊!11/27 01:25
LonerEver: 台灣有軍事抗命罪和逃兵罪,歐美沒有嗎?11/27 01:27
LonerEver: 我就問你從軍的時候被調去侵略戰場願不願意抗命或逃兵11/27 01:33
LonerEver: 嘛!很難理解?這個都不回答你實在沒資格再叫我們討論11/27 01:33
LonerEver: 了 11/27 01:33
LonerEver: 自以為道德小超人,腦袋裡只有幼稚思想 11/27 09:35
你最後這句話已經是一種人身攻擊了吧。 根本沒有理解我想要表達的,只會用人身攻擊來掩飾自己的心虛。 自以為道德小超人的不就是你們某些基督徒嗎,我討論假性雙性人的問題。 你說你當時沒繼續回不代表認同其他板友的意見。 問題是我在討論這耶證人對十誡的看法,你就極力攻擊說我律法主義,還罵了這一大堆話 。 而當你自己的教友在以簡單的染色體性別決定人的生活方式, 或者拿聖經的其他規定如不可拜偶像 不可同性戀等去要求他人時,怎麼卻不見你出來抨 擊你的教友律法主義,罵他們自以為道德小超人云云。 對我是一套標準極力攻擊,對你自己的教友卻是另一套默認不說話。 你是基督徒的一員,看到這種現象默認不反對你的教友所言,那我當然將你與他們劃在一 起。 所以我將你的話送還給你,說你與你的許多教友是 選擇性的律法主義 對別人是嚴厲的律法,對自己就沒有律法 這說的是事實你有什麼好不滿的。 我也可以明白告訴你,你說的那些通通不影響我在談的。 你要搞清楚我並沒有否定特殊狀況存在,你問說不參戰會被以軍法處罰甚至處死的狀況。 這問題就好像問如果有人拿槍逼你殺人,你殺不殺? 這在刑法上還是有法理可以處理而不會被判殺人罪。 但你不能拿這些特例就否定刑法不可殺人這個原則。 我現在只是在討論一個原則,十誡不可殺人是不是該包括參與國家戰爭殺人?而我認為耶 證人的解釋合理。應該要將此當作原則。 至於個別特殊狀況以各種法理來處理。 以現代來講還有聯合國,聯合國的決議也可以作為是否可以參戰的根據。而基督徒參與的 伊拉克戰爭就是違反聯合國決議的。 而你的態度拿一些特例要否定不可參與戰爭殺人的原則,就像是拿被逼殺人等特例來否定 刑法不可殺人的原則,一樣的荒謬。 而且你還得搞清楚一點,近代英法德那些歐洲國家大多數人是基督徒,如果基督徒都不願 參與那些殖民侵略戰爭,那麼根本就不會發生這些戰爭,當然也不會發生你說的基督徒被 軍法逼迫得參與侵略戰爭殺人的狀況。 所以你拿這來替基督徒參與殖民侵略戰爭開脫是行不通的。 當時的基督徒大多不是被逼,而是為了國家利益甘願戰爭殺人。 批判近代以來基督徒的侵略戰爭殺人,你為了替其開脫,這樣人身攻擊。 那我反問你,一些伊斯蘭極端組織的恐攻,很多基督徒藉此對穆斯林他們是罵得要死。 對IS的聖戰士而言,那也是在戰爭,而IS可是已經正式建國。 以你的邏輯,聖戰士服從其國家領袖命令戰爭殺敵人有什麼錯? 你怎麼不去說這些罵聖戰士殺人的基督徒是律法主義,自以為道德小超人。 然後有人批判近代以來基督徒的為了國家利益戰爭殺人,就不行了。 竟然可以雙重標準成這樣。 以上歡迎你再表達意見,但請理性,勿因為指出你的雙重標準感到心虛難堪就人身攻擊 謝謝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0:54:42
Mian1997: ts.html11/27 10:42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0:56:40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1:00:23
LonerEver: 你可以攻擊基督徒我不能反擊你嗎?哈哈11/27 11:45
LonerEver: 我對軍事比較有感所以選擇回這一篇不行喔?「你把每個11/27 11:47
LonerEver: 基督徒當成獨立人格看待行不行」11/27 11:47
LonerEver: 你不尊重我的獨立人格,我也不需要尊重你這個人了11/27 11:48
不好意思,在假性雙性人那篇你當時有表示意見,你不是沒有回。 而我看你的意見是傾向認同你教友。 既然你有看那篇,你之後也沒有反對你教友以染色體決定生活方式的看法。 那麼我將你的默認劃在與你的教友一起,有什麼問題? 好啊 那現在既然也將那件事提出來談了,你是要不要去批你的教友律法主義云云? 而一大堆反同性戀的教會與基督徒,你一定有看過,你有沒有批判過這是律法主義? 而我批判基督徒的參與侵略戰爭殺人,你就不爽了。 這是不是雙重標準你自己說呢?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1:55:00
LonerEver: 你這種不回應就是同意的判斷標準就跟政治網軍一樣,所11/27 11:50
LonerEver: 以說你幼稚啊11/27 11:50
LonerEver: 你要不要乾脆學對岸五毛一樣逼每個藝人表態一個中國立 11/27 11:51
LonerEver: 場11/27 11:51
LonerEver: 這種分黨派的行為留給政治網軍玩吧11/27 11:53
問題是你雙重標準,你看到你的教友拿律法要求人就無所謂。 我一討論到耶證人對十誡不可殺人的解釋,你就不爽。 這是雙重標準。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1:56:54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1:57:43
LonerEver: 我單純對你把軍人拒戰想得很簡單一樣覺得很好笑而已, 11/27 11:57
LonerEver: 我不是社會評論家,沒必要每個現象都去評論 11/27 11:58
我已經說明的很清楚了,我沒有否定各種特例,但我在談的只是一個原則問題。 而且人類的行為都有很多複雜狀況,又不是只有戰爭,性別認知 性傾向 拜偶像 通通都 有很多可以討論的複雜狀況,而你們卻很簡單的以一個標準看待。而這你作為基督徒一員 就不說話了。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2:01:35
LonerEver: 你那麼關注雙重標準議題,難道我也能強迫你去評論緬甸 11/27 11:59
LonerEver: 的宗教政策? 11/27 11:59
問題是你是基督徒的一員,如果你不認同基督徒其他教友的現象,你當然有義務要反對, ok?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2:02:59
LonerEver: 還有你說的那篇我留言的時候,根本還沒進入到假性雙性 11/27 12:03
LonerEver: 人的討論喔 11/27 12:03
我是有跟你討論到心理認知與染色體不同的那些後天第三性的問題。也就是那些認為自己 靈魂裝錯身體的。 這是相關問題。 基督徒普遍也沒有在考慮他們的困難而以律法要求他們。 而你是基督徒的一員,如果你不認同基督徒其他教友的現象,你當然有義務要反對,ok?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2:06:27
LonerEver: 那你批評宗教雙重標準,是否也有義務批判佛教、道教等11/27 12:04
LonerEver: 雙重標準?11/27 12:04
LonerEver: 我有沒有義務你說了算喔?笑死人 11/27 12:05
首先我不是佛道教徒的一員。而且我也曾在其他討論區批判過佛道教。 你的情況這就好像若你的兄弟犯錯,你有看到且你真的不贊同是不是應該出言反對?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2:10:05
LonerEver: 我留言的時候,pinjose大的回應是「視他為特殊情形。 11/27 12:09
LonerEver: 他自己覺得他是男生也接受人家叫他弟兄」我覺得他這段11/27 12:09
LonerEver: 說的沒錯所以那時候我附和他,有問題嗎?11/27 12:09
那我接著開始討論假性雙性人以及後天變性人的問題。 你的教友顯然就沒有要考慮他們的困難而是以律法要求他們。 你當時看了也沒反對。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2:12:47
LonerEver: 你這種判別標準真的很像對岸五毛「沒有慶祝十一國慶就11/27 12:12
LonerEver: 是台獨藝人」 11/27 12:12
你這例子是不一樣的,重點是你跟對方是不是同一團體的成員。 你作為某個團體成員,其成員多數持某種觀點,你不反對,那當然他人就覺得你們是一起 的。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2:14:51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2:19:19
Mian1997: 十誡是神與以色列人立的約,是神與人的關係,不是人與人 11/27 12:22
Mian1997: 的11/27 12:23
Mian1997: 換句話說,即便以色列人殺了人,你也沒權力定他的罪 11/27 12:27
以你這麼講,舊約聖經的律法都是神跟以色列人立的約,但基督教可從沒停止過拿這些律 法去要求與批評異教徒與非基督徒。 怎麼一提到耶證人對十誡的解釋而對基督徒所為有所質疑,就不行了。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2:31:46
LonerEver: 五毛也覺得兩岸人都是屬於中華民族、中國人這個團體啊11/27 12:28
LonerEver: 不表態可能是因為對事情不夠了解不想貿然選邊站,不是 11/27 12:29
LonerEver: 默認好嗎 11/27 12:29
LonerEver: 你的心裡只能把人的態度一刀畫成贊成和反對兩種陣營喔 11/27 12:30
LonerEver: 真的跟網軍很像耶11/27 12:31
那是五毛自己的認為,但台灣人不同意跟他們都是中國人這個團體。 而請問難道你反對你跟那些其他基督徒是同一個團體嗎?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2:33:48
Mian1997: 怎麼要求?你拿出實例來 11/27 12:37
Mian1997: 對於不是神的子民的人你要怎樣拿上帝的律法去要求他? 11/27 12:37
Mian1997: 即便同是以色列人都沒那個權力去要求以色列人11/27 12:40
Mian1997: 恐怕你是將人的道德觀與十誡搞混了 11/27 12:42
前陣子在台灣吵得沸沸揚揚的同婚議題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一堆保守教會反對同婚,但同婚法案影響的不是只有基督徒,非基督徒也受影響。 而一堆保守教會反對的理由就是基於聖經的律法規定,這就是以聖經的律法去要求台灣的 所有人。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2:59:14
LonerEver: 我跟其他基督徒是有共同人生終極價值觀的一群人,不是 11/27 13:30
LonerEver: 同一個團體,我連版友會籍是信義會、長老會還是哪裡都 11/27 13:30
LonerEver: 不知道11/27 13:30
LonerEver: 還有,你既然公然誹謗了我就不要怪我人身攻擊你11/27 13:30
你自己說了,你跟其他基督徒是有"共同價值觀"的一群人。 而當你的教友以基督教的價值觀以聖經中的律法要求或批評他人,你有看到卻默認不反對 。 那在其他人的觀感看起來,很自然會覺得你跟他們是一樣的。 舉例,穆斯林他們也會跟IS那些極端份子作切割,若不肯切割往往大衆是對穆斯林一起罵 。 算了這也不用再爭了。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3:50:55
LonerEver: 是共同人生終極價值觀,不是共同價值觀。舉例搞有些基11/27 13:59
LonerEver: 督徒的政治價值觀跟我就相差十萬八千里 11/27 13:59
df31: 呵呵,a大的戰鬥力讓不才對耶見肅然起敬,刮目相看! 11/27 14:07
df31: 當然,看見a大和spr【認真】討論,也是蠻有趣的。 11/27 14:08
df31: 好奇請教a大,您自稱是【中立的第三者】,但是【又】為耶見 11/27 14:12
df31: 背書。不知道您是否方便告訴大家您的信仰?免得一堆基督徒11/27 14:13
df31: 對著【影子】揮拳頭?您說呢?。。。對了,在下在地方召會 11/27 14:13
df31: 聚會。:】 11/27 14:13
df31: 等了解您的背景後,我們再聊。11/27 14:17
我沒有屬於特定宗教,多少有去了解各宗教的思想。 我認同耶證人的一部份思想但沒有完全認同它的所有思想。 就算是這戰爭問題我也沒有完全與耶證人的看法一樣。我認同他們的解釋十誡不可殺人應 該包括參與戰爭殺人,但除了這個大原則,我認為應該還有例外可以一些普遍被世上接受 的法理如正當防衛來排除一些特殊狀況可以參戰。 我對其他宗教也是同樣態度,各宗教好的思想觀念就認同,不好的就反對,所以我說我是 中立第三者沒錯啊。 我對宗教的看法是覺得宗教應該有個隨時代演變進步的過程,在聖經成書的時代社會,可 能對於戰爭殺人這個問題也沒想那麼多。 在耶證人成立的時代,人類因彼此戰爭快要互相毀滅了,耶證人注意到這個問題,而對聖 經的不可殺人作出了包括參與戰爭殺人的解釋。 在那個時代背景我認為耶證人在世上各宗教中是屬於進步的一方。 但目前世上有些特殊狀況耶證人的觀念可能難以處理,那或許可以用普遍被世上接受的法 理與聯合國決議來處理。 聖經的時代社會環境沒想到的問題也不是只有這戰爭殺人問題,如我曾提過那種因染色體 或外生殖器官異常的雙性人的問題。 在聖經男女性別二元論的觀念下,這種情況的人在過去社會只有被歧視排擠的份。是現代 科學讓人們了解有這些現象,而開始去思考有這種介於男女性別之間的第三性存在。 因為科學的發展,宗教的觀念也得跟著進步才行啊。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4:57:41
Mian1997: 只要是台灣的公民本就有權利發表贊成與反對,這跟宗教又11/27 14:34
Mian1997: 無關 11/27 14:34
Mian1997: 假如把你的例子替換成核4案不也一樣嗎 11/27 14:37
df31: 呵呵,樓主有一點沒搞清楚,就是,耶穌時代那有什麼言論自11/27 14:39
df31: 由和國家暴力?總不成要告訴我們,耶穌玩手機?。。。太多 11/27 14:39
df31: 張冠李戴,偷換觀念的東西,別跟他當真。11/27 14:39
你覺得古代社會沒有手機就沒有言論自由的問題嗎?可笑 那些異端不就是因為言論不合教會的意被處決的。 這就是壓制言論自由,因言論被迫害。 而耶穌也是因為批判羅馬與猶太高層的言論而被迫害。 早期台灣還沒有手機的時代,很多人也是因為言論而被國民政府迫害, 你覺得那都跟言論自由無關? 耶穌與早期台灣的政治受害者都是國家暴力的受害者,你要否認此嗎? 當然如果你是當時國民政府的支持者,又是個基督徒,一定是很難面對這問題的。
Mian1997: 你還是把問題聚焦回十誡上吧,偏離信仰核心的主題沒有討11/27 14:55
Mian1997: 論價值,參雜太多各人的主觀好惡想法,打混戰而已11/27 14:55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5:00:18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08.185 臺灣), 11/27/2020 15:08:18
springman: 我很重視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只是將耶穌說成因為言論 11/27 15:26
springman: 自由而被迫害或許稍微遠一點,終究比較直接的原因是:11/27 15:26
springman: 威脅到當權者的權位,這是比較直接的原因。11/27 15:27
這兩者是一體的兩面。 當權者之所以要壓制言論自由,就是因為怕批判自己的聲音若不壓制,聽從的人越多,當 權者自己的權位就越可能不保。 耶穌批判那些猶太當權者其信仰的腐敗,如果越多群眾接受此觀點,就沒有人願意聽他們 的了,甚至可能推翻他們。 遺憾的是如果以目前基督教的解釋,只要是屬於國家暴力就與十誡的不可殺人是無關的。 這樣的解釋很可能也造成了後來繼續發生相似的事如中世紀的異端審判,甚至是國民政府 蔣介石的迫害政治犯也是。 蔣介石是基督徒,且當時還有不少國語教會支持他。在這樣的解釋下會覺得反正這些政治 迫害處決政治犯都跟不可殺人無關,只要好好服從當權者就好了。
springman: 理論上沒有人需要為其他人負責,當我的兒女還沒有成年11/27 15:28
springman: 時,或許我需要為其行為負責,但是當他們成人之後,他11/27 15:28
springman: 們有自己的人生,我只能關心、討論、建議,但是他們要11/27 15:29
springman: 為自己的生命負責。因為其他基督徒的言行而被批評,這11/27 15:29
springman: 種事我們遇到很多,或許一般人都會這麼做,但沒什麼道 11/27 15:30
但穆斯林他們就常常因為IS那些極端份子的恐攻而所有穆斯林都被罵。 那些拿極端份子所為來罵所有穆斯林的,也不乏有歐美的基督徒在罵。 這你怎麼看?
springman: 理。我很喜歡2018年台灣有十個(或11個)公投,那時候你11/27 15:30
springman: 就發現,很難找到兩個人在所有公投議題的立場都一樣,11/27 15:31
springman: 每個人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我不需要因為在某件事情上跟11/27 15:31
springman: 某些人立場一樣就為他們負責。11/27 15:32
springman: 教會牧師就算對信徒有比較大的影響力,那也是說服來的11/27 15:33
springman: ,並不是有什麼權力可以規定別人要聽他的。11/27 15:33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36.233 臺灣), 11/27/2020 17:14:46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236.233 臺灣), 11/27/2020 17:27:39
LonerEver: 以後就是無人機在戰場上攻擊了。問題從來就是在當權者11/27 18:33
LonerEver: 那邊 11/27 18:33
使用無人機的戰爭還是會有人類的士兵。 若沒有底下的人替當權者殺人,當權者怎麼殺人? 如果以舊約聖經的故事來看,神在懲罰那些作惡的民族時,還有在懲罰以色列人時,也不 是只懲罰當權者而已。 所以聖經的觀念顯然不認為在底下替當權者作惡的人是沒有責任的。
df31: 高手啊!明明替耶證講話,又撇的乾乾淨淨,讓人無從下口? 11/27 18:44
df31: 不過,還是藏不住自己的【顏色】!哈!11/27 18:45
df31: @a 有宗教信仰嗎?佛?道?伊斯蘭?無神論? 11/27 18:46
df31: 當然,我覺得a大沒有加入【比較進步】的耶證,是蠻可惜的一11/27 18:48
df31: 件事就是了11/27 18:48
我覺得我已經回答的夠多了,本來我根本不需要回答你。 如前面M板友的意見, "只要是台灣的公民本就有權利發表贊成與反對,這跟宗教又無關 " 只有你問我,我問你的問題也沒回 耶穌與早期台灣的政治受害者都是國家暴力的受害者,你要否認此嗎? 當然如果你是當時國民政府的支持者,又是個基督徒,一定是很難面對這問題的。 ※ 編輯: around14358 (110.50.182.185 臺灣), 11/27/2020 19:51:18
springman: 掌握國家機器的人在使用他們的權力時應該要受到監督,11/27 20:32
springman: 沒有受到監督時,就是那句有名的話:權力使用腐化、絕11/27 20:32
springman: 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下面的人支持他,或許是因為 11/27 20:33
springman: 在集權的環境下,沒有不支持他的自由;或許是因為所接 11/27 20:33
springman: 收到的資訊受到扭曲,因此做出錯誤的判斷,認為那些人11/27 20:34
springman: 被處罰的人都是邪惡、罪有應得。11/27 20:34
springman: 以這個年代來看,或許可以想想:基督徒可以從事像香港 11/27 20:35
springman: 地區讓人消失的警察(或武警?)嗎?信仰的反省還是需要11/27 20:36
springman: 的。11/27 20:36
springman: 記得小學老師當初就告訴我們,回教徒是一手拿武器、一 11/27 20:37
springman: 手拿可蘭經,用武力來推廣他們的教義。很多人的資訊常 11/27 20:38
springman: 會受到刻板印象的影響。不過如果我要強調不必為別人負 11/27 20:39
springman: 責的話,應該是問:你有看到我批評穆斯林嗎?換個角度 11/27 20:39
df31: @a 別『忙著』甩鍋啊!我才『非常認真』的回答您的質疑嘍11/27 20:40
df31: 還希望您『最起碼』能夠看看吧?!11/27 20:40
springman: 來看,我倒覺得現在呼籲大家不要將所有穆斯林都當做和11/27 20:40
springman: ISIS 一樣的人還不少,情況是有在改善的。11/27 20:41
LonerEver: 你不去譴責發起戰爭的國家機器而去譴責被派到戰場送死11/27 21:23
LonerEver: 的士兵何用?11/27 21:23
我又沒有說不譴責發起戰爭的國家機器。 你不要忘了我提到的這些戰爭,殖民時代的戰爭 兩次世界大戰 伊拉克戰爭等等。 發動者都是基督徒,而且廣泛受到基督徒的支持。 我也說了,若基督徒是被國家機器所迫,被迫殺人那是有法理解決的。 但我提到的這些戰爭是眾多基督徒甘願支持這些戰爭而上戰場的。 因為若無基督徒的支持,這些戰爭根本無法發生。 支持戰爭而上戰場的人怎麼能說這場戰爭的錯誤跟自己都無關? 黑社會老大要小弟殺人,小弟也在甘願認同此而非被逼的情況下殺人。 難道能說自己都沒有錯? 而最重要的是,如果以基督教的解釋,凡是國家殺人都跟不可殺人無關,那麼那些發動戰 爭的基督徒例如布希,他也不會覺得自己發動戰爭命令人上戰場殺人與聖經的教導有什麼 衝突。 包括當初基督徒蔣介石要反攻大陸,他也不會覺得這與信仰有衝突,還有一堆國語教會支 持他。
df31: 他會說國家機器被基督教控制11/27 23:02
不好意思,我提到的戰爭發動者都是基督徒,殖民時代的戰爭 兩次世界大戰 伊拉克戰爭 等等。 而且廣泛受到基督徒的支持。 若無基督徒的支持,這些戰爭根本無法發生。ok?
eno4022: 千錯萬錯都基督教的錯,笑死 11/28 05:11
df31: 估計,拉完穢物,就跑了:)11/28 08:42
我昨晚有其他事才沒上來回覆。 這就是基督徒的水準嗎?隨便猜測論斷人 而我問你的問題你也不敢回,惱羞成怒發一篇批評我並且講一些我早就回應過的文。 你談到舊約聖經的戰爭,也談到耶證人。 這我之前就有回覆板友我看過的耶證人的解釋。 你沒去看我的回覆沒關係,但你怎麼不會想說去耶證人的網站看他們怎麼解釋?也不去理 解他們的觀點就在胡亂批評,這種水準? 我問你的問題你到底要不要回 耶穌與早期台灣的政治受害者都是國家暴力的受害者,你要否認此嗎? ※ 編輯: around14358 (110.50.182.185 臺灣), 11/28/2020 11:26:48
df31: 哦!昨晚有事?我道歉!歡迎您繼續拉。。。。。 11/28 17:53
df31: 不過,覺得蠻奇怪的。沒時間?那還來鬧什麼?看不懂。11/28 21:51
我看了你今天的那篇回文中那種惱羞成怒人身攻擊的態度顯然沒有意願理智討論,已檢舉 你人身攻擊。 ※ 編輯: around14358 (110.50.182.185 臺灣), 11/28/2020 23: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