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ewCop: 又扯回雙性人的議題了嗎?你最一開始的那篇文章,那位雙 12/07 00:05
→ NewCop: 性人就是選擇“以科學發現的性別而活”,難道他的選擇是12/07 00:05
→ NewCop: 錯誤的嗎?12/07 00:05
那篇文章並沒有提到當事人的染色體是XX 還是XY
而我這篇談的也不是只針對那個案例而已。
世上雙性人有那麼多人並不是只有那個案例。
你不能否認世界上就是有我這篇文中提到的狀況,
染色體是XY,但從小外生殖器外觀像女性而被以女性養大,以致於他的心理性別認知也是
女性。
在後來被發現染色體是男性時,想請問基督教是否為了不牴觸律法而堅持他必須以染色體
的性別生活?
而都不考慮現實上他為此得面對的困難嗎?
其實這問題當時也跟你談過,你當時沒有很明確的回答,在我看來你似乎是傾向於還是要
求他得以染色體性別生活,但說的也不是很清楚。
現在可以麻煩您清楚的說明你的意見嗎?謝謝
然後這篇談的主旨請問你同意嗎?基督教對聖經的解釋是否該隨時代與科學進步?
以現今精神醫學並不會勉強要求這種情況的人得改變他原先的性別認知,因為這可能給當
事人造成很大的傷害。
這就是現今科學與基督教會的差異,精神醫學是以當事人生活的適應與幸福為重,但保守
的基督教會則是以維護律法為重。
而如果當事人被教會勉強改變原先的性別認知沒辦法適應因而造成精神崩潰精神疾病,教
會也只能將他丟給精神醫學去處理。對於精神病教會也沒辦法的。
所以就請你自己說吧,保守基督教會是不是律法主義?
推 df31: 您老在引用自由主義神學立場批判基督教挨!?奇葩啊!12/07 08:41
推 df31: 反正,你要記得,不論是妥拉,詩篇,新約,都是可蘭經認可12/07 08:47
→ df31: 的天經喔!別用科學修改聖經!這可是違反可蘭經教義的。12/07 08:47
→ df31: 第二,可蘭經明說,如果穆斯林都不懂可蘭經,要記得跟基督12/07 08:48
→ df31: 徒請教。不請教基督徒,沒事挑戰基督徒?也違反可蘭經12/07 08:48
推 df31: 不過,您在這裡向基督徒發動jihad,倒是非常合乎可蘭經。反12/07 08:55
→ df31: 正,猶太人?殺!基督徒?殺!異教徒?殺!聖經可沒有穆斯12/07 08:55
→ df31: 林?殺!的東東喔!看來,聖經要比可蘭經愛好和平多了!12/07 08:55
推 df31: 不過,目前學術界都承認,穆聖發明伊斯蘭信仰前,可是拜了12/07 09:06
→ df31: 基督教的某個異端教派為師,所以認為基督教的三位一體是阿12/07 09:07
→ df31: 拉+耶穌+瑪利亞。搞出了個大笑話誒!如果聖經要【根據科學12/07 09:07
→ df31: 與時俱進】,那麼伊斯蘭信仰要不要【根據學術研究成果和基12/07 09:07
→ df31: 督教信仰修正錯誤】呢?不過,聽說穆聖沒讀過書,不識字,12/07 09:08
→ df31: 有這種錯誤,是可以理解的!12/07 09:09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118.79 臺灣), 12/07/2020 17:11:23
df31 我昨天發文時在最後有強調將不受歡迎名單的你排除在外,你還是在推文留言,這
已經違反板規了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118.79 臺灣), 12/07/2020 17:14:33
→ df31: 檢舉啊!沒事!踩紅線,願被罰。呵呵!12/07 18:21
→ df31: 建議大家小心點,活脫就是個地雷陣! 12/07 18:22
推 df31: 反正,我都已經【不受歡迎】了。再不受歡迎一次,也沒什麼12/07 18:49
推 NewCop: 染色體性別跟外表不符,是不是醫學上的錯誤?是12/09 01:35
不是,這是因為在沒有醫學檢測技術之前,人們只能用外觀來判斷性別,所以會出現錯誤
。
你覺得舊約聖經或過去歐洲那個時代有基因檢測技術嗎?
沒有那他們怎麼判斷性別?
→ NewCop: 如果有機會,一個錯誤該不該修正?該 12/09 01:35
請問你要他們怎麼修正?外生殖器官的異常這得用手術去改變,而你這樣的要求與觀念就
是我之前那篇文章中造成那位雙性人基督徒從小動手術受到痛苦的緣由。
他給自己的認知就是雙性人,而你卻要求這樣的人必須動手術修正為男或女,以符合你們
男女性別二元論的框架。
所以我說你跟當時那些不認同他雙性人身份的教徒沒有太大差異。
我覺得你沒有搞清楚生物性別與社會性別這兩者的差異。
請自己去查一下維基百科這方面的說明。
染色體那是生物性別,而社會性別指的是他在社會用什麼性別身份生活,這兩者是不同的
概念。
在沒有基因檢測技術之前,所有社會對於男女的認知可以說都只是個社會性別而已,就是
社會要求一個人以男或女的身份生活。
而在沒有基因檢測技術之前,這些要求很可能跟其生物性別是衝突的,
由於基督教這些律法教規本來就是建立在科學不發達不了解雙性人這種情況的時代背景下
,在過去甚至會造成冤殺冤死。
你們現在要無視科學的發展在知道了有雙性人這類第三性的情況下,還堅持拿當時科學不
發達的教規去要求人必須動手術修正以滿足你們的男女二元論思維嗎,這是不是律法主義
?
→ NewCop: 如果他碰到困難怎麼辦?給予鼓勵與幫助 12/09 01:36
先給這種情況的人一個會造成許多痛苦的要求(除了心理層面還有動手術),再來說什麼鼓
勵幫助。
而一談到參與侵略戰爭殺人的問題,就給你們許多理由,什麼當軍人無法違抗命令,要不
殺人有多困難云云。
以嚴厲的律法對待他人,卻給自己很多藉口。這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一個假性雙性人,不論他要以什麼社會性別生活,或是要以雙性人這個身份生活,都不會
影響到他人。
倒是基督徒的參與侵略戰爭殺人,害死了多少人。誰輕誰重?
你之前很喜歡談大眾觀感。
你去問問看周遭非基督徒,對於基督教要求假性雙性人得修正原先長期的心理性別認知與
社會性別來符合你們的需要,非基督徒的觀感是如何?
→ NewCop: 如果他最後還是沒辦法,決定照以前的性別過活怎麼辦?尊 12/09 01:37
→ NewCop: 重他 12/09 01:37
→ NewCop: 這樣說的夠明確了吧? 12/09 01:37
→ NewCop: 你口口聲聲說要尊重“科學”,現在“科學”告訴你一個人 12/09 01:38
→ NewCop: 的真實性別不是他外觀呈現的那樣 12/09 01:38
→ NewCop: “科學”提供給他一個機會,讓他修正原本醫院因為“外觀 12/09 01:39
→ NewCop: ”這個“不科學”的方式產生的錯誤 12/09 01:40
→ NewCop: 然後你卻要反對嗎? 12/09 01:40
如上你沒有搞清楚生物性別與社會性別這兩者的差異。
而科學不只是基因檢測,精神醫學也是科學,也是因為有了精神醫學,過去被基督教視為
鬼附並受迫害的精神病人才能得到較好的處理。
精神醫學不會要求這種雙性人情況的人得勉強去修正自己的社會性別身份來符合其基因檢
測的生物性別。
若同意跟隨科學進步,就應該以精神醫學的建議為主,而不是以教會的律法教規為主,ok
?
若你要以教會的律法教規為主,將人逼到精神病了,你們有辦法處理嗎?
還不是只能丟給精神病院由精神醫學處理。
推 NewCop: 如果他覺得困難,他可以放棄,可以將錯就錯,這也沒什麼 12/09 01:43
→ NewCop: 但是無論多困難,都不可能讓“科學”對性別的定義,從染 12/09 01:44
→ NewCop: 色體改成生殖器外觀 12/09 01:44
推 NewCop: 然後,教會不會“勉強”,如果他辦不到就算了 12/09 01:45
→ NewCop: 但你卻覺得因為“可能”碰到困難,就要直接放棄嗎?12/09 01:47
如上以精神醫學的判斷以及當事人自己的意願為主,而不是堅持你們那產生於科學不發達
只有男女二元論時代的律法教規,ok?
→ NewCop: 就算這其實是個“不科學”的“錯誤判斷”? 12/09 01:47
推 NewCop: 如果“科學”沒有發明出鑑定性染色體的方式,他就會用性12/09 01:50
→ NewCop: 器官外觀的性別過一生,這是你覺得“應該”的狀況嗎?12/09 01:50
→ NewCop: 儘管這明明是因為“科學”發展不足,導致的結果?12/09 01:50
以上說明的很清楚了,自己想想吧。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78.162 臺灣), 12/09/2020 20: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