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ohippie: Ehrman不是專門研究聖經的02/27 21:53
→ neohippie: Ehrman是專門研究要怎麼發批評聖經的聳動文、賣書騙錢02/27 21:54
我發的這篇文章在討論此作者Ehrman 在《製造耶穌》一書中的內容。
neohippie的留言不就事論事討論卻腦補此作者的想法是什麼、甚至直指此作者賣書"騙"
錢。
就是隨意論斷辱罵所討論的這本書的作者。
顯然無善意討論之意圖。
本來我是不太喜歡檢舉人的,之前板上幾位基督徒以為我是穆斯林而有所侮辱謾罵,我也
是算了沒檢舉。
可是前陣子被以無善意討論之意圖的理由禁言,造成我現在看到相似的情況就忍不住想檢
舉。
在討論時憑著腦補罵所討論的對象"騙"錢,這明顯比我之前批評某些基督徒不會去思考某
件事要惡意太多了。
請板主能以"相同的標準"公正處理,感謝
4. 佐證資料:文章、推文等相關違規記錄
文章代碼(AID): #1WETk-2E
在推文中
→ neohippie: Ehrman不是專門研究聖經的02/27 21:53
→ neohippie: Ehrman是專門研究要怎麼發批評聖經的聳動文、賣書騙錢02/27 21:54
5. 其他補充(無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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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制度說明事項
1.訴為兇,和為貴。一旦訴諸公權力,就沒有迴旋餘地,請要有心理準備。
2.板主依板規及PTT相關規定進行判決。
如果對決結果不服,3天內可私信向判決板主申訴,或直接至組務板申訴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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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47.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614441177.A.92D.html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147.139 臺灣), 02/27/2021 23:58:11
→ neohippie: XD 你在開玩笑嗎,你怎麼可以幫Ehrman檢舉我?02/28 01:43
→ neohippie: 他又沒有委託你當他律師02/28 01:43
→ neohippie: 你也沒有得到他同意02/28 01:46
→ neohippie: 你也不是有公權力的版主,這樣隨便亂檢舉喔? XD 02/28 01:48
→ neohippie: 連續檢舉我兩次,還有臉說自己不太喜歡檢舉 XD 02/28 01:49
→ neohippie: 你也太逗了02/28 01:49
→ neohippie: 你繼續玩沒關係,沒看到都沒有版友想鳥你?02/28 01:50
→ neohippie: 我給你看一下Ehrman自己怎樣講的好嗎?02/28 02:13
→ neohippie: shorturl.at/nsKS002/28 02:14
→ neohippie: Ehrman自己部落格都在沾沾自喜說書賣得很好 02/28 02:14
→ neohippie: 還說他那本Jesus Before the Gospels 賣得不夠好02/28 02:15
→ neohippie: 他有點失望02/28 02:15
→ neohippie: 人家自己都很大方地說是賣書來的,你在這蝦幫他辯護02/28 02:16
→ neohippie: 想想也知道,學術界要發表新知,發表文章就好了02/28 02:16
→ neohippie: Ehrman那個cv一眼望去,很清楚就是賣書掙錢來的02/28 02:17
→ neohippie: 然後你這個把Ehrman當上帝的在這幫他辯護02/28 02:18
推 neohippie: 你要不要先去了解一下Ehrman,再來幫他當律師? XD 02/28 02:20
推 neohippie: 那種批評聖經的文,前幾本很賣,後面讀者也膩了阿02/28 02:24
→ neohippie: 不想買了,我看Ehrman要不要來點上帝是外星人的招式02/28 02:24
→ neohippie: 可能可以再衝幾次賣書排行榜02/28 02:25
→ neohippie: 然後他就可以去溫暖的佛羅里達海灘退休去了,留下一堆 02/28 02:26
→ neohippie: 搞不清楚狀況,在幫他發憤憤廢文的02/28 02:26
推 df31: 哇!還有這樣玩的!?見識了!真可謂無恥者天下無敵啊!02/28 13:44
推 linyi781227: 我覺得樓上會被他檢舉XD02/28 13:48
推 NewCop: 本版版規沒記錯的話是當事人才能檢舉,如果你能證明你就是02/28 18:17
→ NewCop: Ehrman,那你才能檢舉 02/28 18:17
推 NewCop: 另外一個人的專精是在學術領域還是靠寫書危言聳聽是可以 02/28 18:29
→ NewCop: 受公評的,依據就是他書中的內容是否來自於經過同儕審查02/28 18:29
→ NewCop: 的學術論文02/28 18:29
推 NewCop: 例如各種暢銷的“癌症治療方法”書籍,如果作者寫在書中02/28 18:32
→ NewCop: 的內容,並非來自作者曾經由同儕審查的論文,那推理作者02/28 18:32
→ NewCop: 的目的只是賣書賺錢,而非促進癌症研究發展,是很合理的 02/28 18:33
→ NewCop: 推論,並非腦補02/28 18:33
推 df31: @l 反正,我不怎麼貼文章,讓他檢舉無妨。XXD02/28 21:46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143.67 臺灣), 03/01/2021 18:42:30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143.67 臺灣), 03/01/2021 18:44:39
※ 編輯: around14358 (180.217.130.147 臺灣), 03/02/2021 19: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