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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就是『不怕火燒不大』。。。沒事,我也貼貼。。。。這叫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相信/引用『網紅神學家』的人真可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w9LIPnKUwQ&t=6s
【神化 deification 】從亞他那修認識「神化」的基本概念 台北市召會 張證豪弟兄( 內建字幕) 從亞他那修認識「神化」的基本概念 親愛的朋友與弟兄姊妹,今天這部影片是要從亞他那修認識「神化」的基本概念,以釐清 「神化」的真正意義,並消除一般人對神化的誤解。 一般人所理解的神化是把人高舉到神的地位。在中國民間信仰中常將歷史人物神格化為神 明,西方的羅馬帝國則是將君主神格化;它們的共同點是被神格化的人會變成受人敬拜的 神。但是以上這些概念,都不是基督信仰中所說的神化。神化的基本概念是信徒能有分於 神,並逐漸變化的一種過程;並且至終人永遠不會成為受人敬拜的神。 其實在基督教歷史中,神化並不是一個新概念,在教父時期就有許多論述與發展。如果我 們想認識神化的基本概念,從教父亞他那修(Athanasius,西元296-373年)切入是一個 不錯的選擇。這有二個原因: 第一,神化概念的發展從教父愛任紐直到亞他那修為止,在論述上已經達到一個相對 成熟的階段。 第二,我們對於亞他那修力抗亞流(Arius)異端的歷史事件並不陌生,也知道它的 重要性,這其中亞他那修的神化論述值得我們深入瞭解。 底下,我們會先從奈西亞大會談起,然後提到亞流異端的問題,接著會告訴大家亞他那修 如何反駁亞流異端,最後從亞他那修的神化交換公式─「祂成為人,好使我們成為神」來 認識「神化」的基本概念。 亞他那修是在西元325年的奈西亞大會(The Council of Nicaea)後興起,當時還只 是一個青年助手的他,說了一句後來載入史冊的名言: 「祂成為人,好使我們成為神」 The Word became man that we might become divine αn γl hηνθρkησεν, hα gε θεοπο ιηθgεν 這句話就是亞他那修的神化「交換公式」(exchange formula)。 在西元四世紀的基督教會,基督論正籠罩在亞流異端的深刻影響力之下。奈西亞大會作為 基督教神學史上的分水嶺,著名的教會歷史學家薛夫(Schaff)曾經評價:「奈西亞大會 是四世紀最重要的歷史事件,它勝過了危害教會的謬誤。」基督論的正統教義與亞流異端 被確立,要歸功於堅毅不屈的亞他那修。華人基督教界對這一段歷史雖然不陌生,但對亞 他那修反駁亞流論述中的神化思想卻不太清楚。以下我們先簡要說明亞流異端的問題,然 後再說明亞他那修是如何論述的。 亞流之所以被定為異端,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他否定基督是神。亞流對於神在基督裡、神成 肉身的解釋,簡單說有三個要點: (1) 神的存在與本質(ουσια)是絕對的,具有獨特性與超越性,是不可能為 他者所擁有。 (2) 基於上述前提,道成肉身的基督是受造之物;既是受造之物,基督就不是無始 無終者。 (3) 子雖然置於神所造的萬物之上,但仍然是與獨一之神有別的受造物,屬於次神 的階級。 如果按照亞流的論述,基督不是神、或基督只是次神,將減損基督救恩的功效與基 督在救恩上的重要性,並將導致道成肉身的真實意義全然喪失。 亞他那修對亞流異端的反駁其實在他的著作很多,簡單的從兩方面來看: (1) 亞他那修強調聖子與聖父「同質」,子與父一樣擁有神性,並且是永在的。這 一點就打擊了亞流所主張在父、子與聖靈中只有父是真神、父是無始者的謬論;也為後來 三一神的真理奠定了基礎。 (2) 基督除了是神以具有神性,基督也必須是人以擁有人性。《駁亞流的演講》中說 到了神性與人性聯合的神化過程:「道領受身體時,並未被消滅到竟然尋求接受恩典,祂 反而神化祂所穿上的身體,並且更進一步地將它白白的賜給人類。」基督就是神,並未因 為進入人而減損。被神化的不是基督的神性,而是基督的人性;基督的人性被神化,就使 得人類的人性被神化。 這一部分的論述,為後世奠定了基督是神、基督也是人的真理。 與此同時,我們也看到了神化論述的二個特點: 第一,亞他那修是以神化能力的存在,作為他對抗亞流的輔助性論述,用來陳明基督 完整的神性。所以,當他從不同的角度論到神化時,他基本上都會陳明他交換公式的前半 句「祂成為人」,然後提到「好使我們成為神」。 第二,直到亞他那修時,「祂成為人,好使我們成為神」在神學上並沒有定義性的描 述。卡拉莫夫(Vladimir Kharlamov)認為,主要原因可能是當時的讀者都理所當然地明 白其意涵,或著當時神化概念可能就是大眾神學的一部份。 所以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就是亞他那修的神化概念一直是伴隨正統的基督論而描 述的,並且在當時神化是一個大家都不陌生的概念。 那麼,神化的基本概念是甚麼?接下來,我們以亞他那修的交換公式「祂成為人,好使我 們成為神」為主軸,簡要說明五項神化的代表性的概念: 1.道成肉身的擴大意義: 亞他那修在《駁亞流的演講》的第一篇與第二篇中,神化的論述著重於道所取之身體 的神化,並且在第三篇中強調基督並沒有因為進到人裡面而不再是神,這個論述與亞他那 修對抗亞流有關。換言之,他是在說明道沒有因為取了人的身體而有所削減;並且道的本 身並不需要被神化,只有道的肉身才要被神化。所以被神化的不是道,而是人的身體。亞 他那修看見了救恩其實是將墮落的人性再次引導回歸神。這種引導與基督的道成肉身有關 ,在此他使用一種全體人類共同性的觀念,以基督的人性作為全人類的代表,將基督人性 肉身的神化擴大為整個人類的神化。所以,當道神化了他所取之人的性情同時,整個人類 的性情在原則上也被神化。 2.聖靈的位格與工作: 雖然神化的交換公式中沒有聖靈的敘述,但卻隱含在其中。亞他那修論述聖靈也是為 了對抗亞流異端,並同時帶著神化的論述。 在《致撒拉蓬的前書》中我們可以看到,「聖靈並非屬於受造的等次,乃屬父的神格 ,在其中,道也神化受造之物。受造之物在祂裡面被神化,祂自己不可能是在父的性情之 外。」也就是說,神化是子與聖靈共同的工作。另一句話說得更清楚,「父藉著道,在靈 裡行作一切。」所以,從另一個角度說,亞他那修是以聖靈神化人的能力作為聖靈完整神 格的證明。 3.人成為神是藉著有分於神: 亞他那修曾經六次引用彼後一章4節,「有分於神的性情」。在亞他那修的作品中有 一個趨勢,就是以神化的語言來描述從神流向人的行動;然後用「有分」的語言來描述從 人向著神的行動,「有分」更常被視為神化過程本身的記號。當他引用這處經文時,都是 用以支持信徒是動態的有分於神。這仍然只有藉著道成肉身才能成為可能。當道取了人的 身體,藉著屬性相通,祂將人的性質變化成為道的性質。 4.超越屬人的性情: 為了對抗亞流所說的,「耶穌在智慧上增長」(路2:52)的爭議。亞他那修一方面拒 絕子在神性上有任何增長,但是另一方面認為在子的人性上確實有增長。他發展出一種超 越屬人性情的觀念,說到,「人的元素在那智慧中增長,在程度上超過一切人的性情,並 被神化,為了彰顯神格,成為並顯為那智慧的器官。(駁亞流3.53)」換句話說,人性在 基督裡超越了人自己的本性,並且藉著道成肉身將這個超越傳遞給了信徒。所以,亞他那 修對神化的觀念是,藉著永遠的子,滲透和變化必死之人的性情,叫它能有分於父的生命 。這種過程是動態的,也可以說是神在個別的人身上彰顯自己,並且漸進、逐步向上的一 個過程。基督的人性在自己裡面超越了人類的本性;眾人也得以有分於這個過程。 5.人不會成為受敬拜的神 凡是神化的作者幾乎都可以不約而同地說,神化並不是產生許多可以被敬拜的神。亞 他那修也注意到這個問題。詩篇八十二篇6節,「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 。」這是一個相當引人注目的經文,也是許多論到神化的希臘教父都會引用的一處經文。 雖然亞他那修也會引用,但卻不常稱人為神。 他尤其特別謹慎解釋聖經中稱人為神之處,以避免人真的能變化成為眾神的任何含示 。他說,「如果有人被稱作神,絕對不是因著本性,而是因著有分於子。」因此,被神化 的人當然不能被認為是神自己,當然也非父神或子神。 結論 最後,我們客觀歸納亞他那修的神化概念,不難看出與救恩論中常見的神學主題十分相似 。漢密爾頓·赫斯(Hamilton Hess)認為,亞他那修所表達的神化動機大部分都與基督 帶來的救恩有關,例如更新、聖化、有分神性、與基督聯合、與基督同被高舉等。這些都 是我們再熟悉不過的神學概念,與異端扯不上邊。 所以,現在我們可以更清楚的知道,教父們所說的「成為神」是在甚麼意義與前提下,並 且神化是基於甚麼、結果又是甚麼。人成為神,並不是基於人想要與神同等的驕傲,而是 藉著神所應許、要使人有分於神的性情;人成為神,結果也不是指產生許多受人敬拜的神 ,而是藉著永遠的子、滲透和變化必死之人的性情。只要我們稍微深入一點,就可以發現 基督信仰中神化概念不是一般人所誤解的將人尊奉為神。 值得慶幸的是,近十幾年來神化教義的研究熱潮與熱烈討論,導致這個主題的神學研究、 期刊論文與學術會議大量增加。許多西方神學家對神化的觀念與態度發生了巨大的改變。 原先被質疑的神化概念,越來越多的被證明存在於西方正統神學傳統中;並且原先對神化 的批評─將人尊奉為神,也被證明與基督信仰中的神化概念不是同一個東西。期盼觀眾透 過這個影片的說明,能重拾這個曾經在基督信仰中被人遺忘,但卻十分寶貴的重要真理─ 「祂成為人,好使我們成為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I7DVRxzA_A&t=184s
【神化 (deification) 】亞他那修思想中「神化」教義進一步的介紹 新北市召會 謝仁 壽弟兄 亞他那修思想中的「神化」教義的進一步介紹 各位好,這個視頻是接續臺北市召會張證豪弟兄,進一步解釋「神化」教義在亞他那修思 想和古大公教會神學中的地位。 《尼西亞信經》被許多教會認定為基本的信仰規範。亞他那修以亞歷山大教會主教的助手 身份,參加了西元325年舉辦的尼西亞大會。他以一人之力捍衛尼西亞信仰,帶領古大公 教會對抗由帝國支持的亞流異端,最終獲得勝利,奠定並規範了後世基督教正統的信仰內 涵。 因著近40年英語基督教世界對於「神化」教義的重新重視,西方學者也開始重視救贖論— —特別是「神化」教義在尼西亞神學爭議中的角色。並從這個角度來重新理解亞他那修, 也就是古大公教會的正統信仰。 目前,英語世界對於古代教父研究的權威一次文獻是薛夫(Philip Schaff)所編輯的古 教父文集。其中由基督教經典圖書館(ccel.org)所提供的,編號為NPNF204的《亞他那 修選集》(Athanasius: Select Works and Letters)的電子版,是本視頻使用一次文獻 的來源。 由於亞流的作品基本上都已經遺失,目前學術界基本上都是從同時代尼西亞正統派的教父 們的作品,和當時的教會歷史中所描述亞流主義的思想,或摘錄的殘篇,來研究亞流的思 想。亞他那修在《尼西亞信經護文》(A Defense of Nicene Definition/De Decretis) (主後346-356)中的第9段對亞流思想做出一段描述:『哦,亞流派啊!—如果你們也是 以這種方式想像神的兒子,就是祂存在並得到存有的方式,那麼,根據你們的斷定,祂在 性質上與其它的被造之物並無不同,就是祂也是原先不存在的,是之後才有的,祂的名字 乃是藉由恩典(by grace),為了祂美德的緣故,在祂被創造的時候與祂聯合為一的。 』 亞他那修告訴我們,亞流主義認為基督如同我們一樣,藉著在後天所獲得的「恩典」,而 成為神的兒子並得到神兒子的名稱,與我們沒有什麼區別。換句話說,亞流認為基督之為 「神的兒子(Son of God)」和信徒之為「神的眾子(sons of God)」之間是沒有區別 的——這造成基督被貶低為「神的眾子」之一。亞流主義者可以使用這個邏輯來主張:因 為基督如同我們一樣也是「神的眾子」之一,故此,基督不是神,基督僅僅是一個受造之 物,與神不同質。 亞他那修在《駁斥亞流派》(Against the Arians/Orations contra Arianos)(主後 356-360) 1.11.38中對於「成為神的眾子」提出定義:『因此,祂並不是得到神的兒子 的名作為獎賞,相反地,祂親自使得我們成為父的眾子,藉著親自成為人,而神化人( deified men by becoming Himself man)。 』 在一封名為《de Synodis》(主後359年)的專文的第51段中,亞他那修再說:『我再次 重申,子之所以是子,並不是由於有份(by participation),而是當萬有都是藉由有份 於神的恩典而有的時候,祂是萬物所有份的那位父的智慧和道,這就是說,子作為父神化 (deifying)和光照的能力,神化並點活了萬有,祂的本性與父無異,與父同質。道是父 自己的,我們乃是藉著有份於道得以有份於父。有鑒於此,若祂自己也是於有份於父的, 而不是從父自己帶有本性的神格和形像而來,就無法神化我們,自己反而需要被神化( deified)。 』 簡單的說,亞他那修在他的作品中,為了明確的區分基督之為神的兒子(God’s Son)與 我們之為神的眾子(sons of God)間的不同,強調基督乃是「因其本性(by nature)」 或「在祂的素質中(in His essence)」為神的兒子(God’s Son)。就是說,當童女因 聖靈成孕且生子的時候,那位被生出來的基督雖然也是「人子」,具有被造的人性,與你 我一樣,但是他「與生俱來」——就是「因其本性」,就擁有神性。在同時,信徒作為神 的眾子則是「因有份」(by participation)、「因恩典」(by grace)、或「因被認養 」(by adoption)而成為神的兒子。人類之所以被「神化」而能夠得到神性乃是「後天 」的事件。這乃是發生在信徒接受聖靈/基督的那一刻的事件。 但是,亞他那修最為重要的論點乃是:「若祂自己也是於有份於父的,而不是從父,帶有 本性的神格和形像而來,就無法神化我們,自己反而需要被神化(deified)。」 這幾段話首先告訴我們的是:在尼西亞爭議中,尼西亞正統派和亞流異端都承認我們需要 被「神化」。因此,亞他那修刻意使用「神化」教義作為武器,來駁斥亞流異端「否認基 督就是神」的謬論,以曝露亞流論點的混亂和自我矛盾。 其次,亞他那修在這裡要告訴我們的另外一個重點乃是:如果子如同亞流所宣稱的,是一 個與我們一樣、有份於父的受造之物,那麼,祂在本性上就不是神,與神不同質,而這就 會導致,子不但自己無法如同亞流主義所承認的,「神化」我們——因為只有神具有「神 化」的能力,。 事實上,「神化」教義不僅僅被亞他那修用來捍衛基督的神性,在駁斥當時否定聖靈的神 性的「抗靈派」(pneumatomachountes)所撰寫的《致薩拉蓬的信—關於聖靈》( Letter to Serapion on the Holy Spirit/Ep. Serp.)(主後 357)的第24段中告訴我 們:『但是,若我們藉著有份於聖靈而成為神聖性情的分享者(sharers in the divine nature),那宣稱聖靈具有被造的性質,而不具有神的性質的人必是瘋狂了。因為那是那 些有聖靈內住之人如何能夠被神化的方式。但是,如果聖靈神化人,毫無疑問的,聖靈就 擁有神自己的性質。 』 亞他那修再次使用同樣的邏輯,用「神化」證明聖靈具有神性,就是神。「神化」教義在 尼西亞爭議的時期,是亞他那修用來「捍衛基督與聖靈的神性」的主要武器之一。其重要 性,不可言喻。因此,對於亞他那修而言,否認「神化」就是否認基督與聖靈與神同質, 就是神! 相信經過這樣的解釋,大家應該能夠瞭解「神化」教義在古代教會中,特別是尼西亞神學 中的重要性了。最後,我想用亞他那修的一段話作為結束: 因為祂成為人,好叫祂能夠在祂自己裡面神化我們,祂從女人所生,生於一位童女,為的 是親自來改變我們這個背謬的世代,好叫我們得以從今以後成為一個聖潔的族類,以及「 神聖性情的有份者(partakers of the Divine Nature),」正如同蒙福的彼得所寫下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08.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630840217.A.DD5.html
linyi781227: 我印象中路德似乎也有類似看法?(不太確定) 09/05 21:35
df31: 是的,包括加爾文,衛斯理。不過,亞他那修名頭比較大, 09/06 08:16
Rhein1113: 不推不行,我離開召會快10,看來改變很多~ 感謝主! 11/02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