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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還是省略。 以下是加爾文的兩份解經資料: 《保羅致腓立比,歌羅西和帖撒羅尼迦人書信解經》五章二十三節解經—— 然而,我們必須注意這個對於人構成部分(constituent parts)的分別;因為在某些地 方人被稱為只被身體(body)和魂(soul)所構成,在這個情況下,魂(soul)指的是不 朽的靈(spirit),住在身體中,如同居住在其中一樣。而魂有兩個主要的器官( faculties)—理解(understanding)和意志(will)—聖經的某些地方習慣分開提及這 兩件事物,以表明魂(soul)的能力和性質。但若魂(soul)這個詞被賦予情感( affection)之座位意義的時候,就代表它是與靈(spirit)相對的部分。故此,當我們 由此發現,當使用靈(spirit)的時候,它指的是理性(reason)或理智(intelligence ),在另一方面,使用魂(soul)的是,指的是意志(will)和一切的情感(affections )。 我也非常清楚對保羅的話有許多不同的解釋,有些人認為,魂(soul)這個字代表生命的 脈動,而靈(spirit)這個字指的是人裏面被更新的部分;若是這樣,保羅的禱告就是荒 謬的了。除此以外,如同我已經說過的,那詞在聖經裏面也常常有不同的用法。當以賽亞 說,『夜間,我的魂(soul)羨慕你;我裏面的靈(spirit)切切思想你。』(以賽亞二 六9) 沒有人會懷疑他在論到他的理智和情感,故此列舉出了魂的兩個部分。這兩詞在詩篇中 也具有同樣的意思。這才更符合保羅的宣告。除非當人的思想是純潔和聖別的,當人的情 感是正確和規範的,當人的身體放棄自己的努力並只事奉善工的時候,整個人能是完全( the whole man entire)的嗎?因為理智的器官是哲學家們所堅持的部分,就如同他們的 配偶一樣:情感在命令中位於居間的位置;身體則順服。我們看見人的每個部分如何合適 的配搭。因為,除非人是純潔和完整的,當他心思是空白的時候,他的心也不會渴望任何 的東西,他的身體也不會有人的動作,除非這是神所認可的。保羅就是用這種方式來保守 他的全人和人所有的部分,我們必須由此看見,我們乃是被曝露在無數的危險之下,除非 我們被祂所保守。[63] 《保羅致希伯來人書信解經》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解經—— 如今,稱道為活潑的、有功效的,他必然指的就是人;而第二個字表達的更為清楚,因為 當他特別強調它是有功效的,他表明他所擁有的,是什麼樣的生命;因為使徒的目的乃是 要教導我們道對於我們是什麼。劍是一個聖經中常用的比喻;然而保羅並不滿足於一個簡 單的比較,而說,神的道比任何的劍都更鋒利,甚至遠超那些兩刄的利劍;因為在當時劍 是常用的武器,但往往只有一邊是鈍的,一邊是鋒利的。切入甚至剖開魂與靈,或分開魂 與靈,等等。魂(soul)這個字常被用來當作靈(spirit);然而當它們同時出現的時候 ,第一個字包括的是情感,第二個字指的是他們所謂理性的器官。所以保羅,在寫信給帖 撒羅尼迦人的時候,用來這兩個字來為他們禱告,祈求神保守他們的靈、與魂、與身子, 直到基督的再來(帖前五23),他的意思無非是,讓他們的心思和意志以及外面的行為繼 續是純潔和純正的,雖然以賽亞在說下面這句話的時候也是同樣的意思,『夜間,我裏面 的魂羡慕你;我裏面的靈切切尋求你。』(以賽亞二六9,根據英文修改——譯者)[64] 他想要表達的無疑是,凡定意尋求神的人,要用全心思(whole mind)和全心(whole heart)去尋求。我知道有些人有不同的解釋;然而凡是心思清明的,都會同意這個觀點 。 如今,論及我們面前的這處經文,它說神的道切入,或觸及並分開魂與靈,就是說,它 檢視人的整個魂;因為它搜尋他的思想(thoughts),並徹底檢查他的意志以及其渴望。 他接著加上骨節和骨髓,暗示在人裏面沒有任何堅硬、強壯,也沒有任何隱藏的東西,使 得大有能力的道無法勝過。保羅在說先知指責並審判人的時候,也宣告了同一件事,好叫 心裏的秘密能夠被曝露在光之下(林前14:24)。把心中隱藏的思想(thoughts)揭示在 光之下也是基督的職份,這就是祂在大部分福音書的記載中所做的事情。[65] ============================================ 加爾文說了兩段話: 1- 但若魂(soul)這個詞被賦予情感(affection)之座位意義的時候,就代表它是與靈( spirit)相對的部分。故此,當我們由此發現,當使用靈(spirit)的時候,它指的是理 性(reason)或理智(intelligence),在另一方面,使用魂(soul)的是,指的是意志 (will)和一切的情感(affections)。 2- 魂(soul)這個字常被用來當作靈(spirit);然而當它們同時出現的時候,第一個字包 括的是情感,第二個字指的是他們所謂理性的器官。 這兩處經文是三元論用來支持自身理論的兩處主要經文。加爾文說的很清楚,Spirit/靈指的是人理性的部分,而Soul/魂則是意志和感情的部分。而,當兩個字同時出現的時候,指的是人非物質的部分中,不同的部分。 這個觀點,明顯的是繼承自奧古斯丁的以下觀點: 《信仰和信經》第十章23段 ”nd inasmuch as there are three things of which man consists—namely, spirit, soul , and body—which again are spoken of as two, because frequently the soul is named along with the spiritfor a certain rational portion of the same, of which beasts are devoid, is called spirit: the principal part in us is the spiritnext, the life whereby we are united with the body is called the soul finally, the body itself, as it is visible, is the last part in us. ” (Faith and the Creed 10:23, AD 393) 『人是由三部分所構成的,就是:靈、魂和身體。這三者有時被簡化為二,因為魂經常跟 靈被一起被提及;因為人裏那個有理性的部分,是獸類所無的,稱為靈:我們裏面最主要 的部分就是靈,其次,我們與身體聯合 的生命就是魂;末後,就是身體,那可看見的, 也是我們的最後一部分。』(《信仰和信經》第十章23段(Of Faith and the Creed 10:23)) (http://www.newadvent.org/fathers/1304.htm) 換句話說,根據奧古斯丁,加爾文也是『實質上的三元論』者。 如果這樣,根據您的結論: 以上五段經文闡明了聖經清楚的認為人是分為物質與非物質的兩個部分,而非三個。 那麼,加爾文以上明顯把人分成:物質身體,非物質的靈/理性,和非物質的魂/意志+情感,的做法,是不是也當『被您批判』為『錯誤』的呢? 麻煩您再度表個態?謝謝~~~ ========================= 補充: 歡迎您繼續把三元論批判為諾斯底主義,亞波理拿流主義,和柏拉圖主義。區區不才願意與您溝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29.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636791993.A.26B.html ※ 編輯: df31 (1.164.229.203 臺灣), 11/13/2021 16:28:14 ※ 編輯: df31 (1.164.229.203 臺灣), 11/13/2021 16:29:15
df31: 1方便透露:1)那間神學院畢業?2)系統神學/教會歷史的教授 11/14 09:41
df31: 1是誰?蠻好玩的。。。。 11/14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