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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就是在打迷糊仗了,聖經沒有明說,但在字裡行間就可以看得出來,例如我前文引 用的經文,許多都是把人做二分法,就是身體或靈魂,物質和非物質的部分。 ======================================================= M大做了以上偉大的宣誓! 1Th 5:23And the very God of peace sanctify you wholly; and I pray God your whole spirit and soul and body be preserved blameless unto the coming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1Th 5:23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 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Heb 4:12For the word of God is quick, and powerful, and sharper than any twoedged sword, piercing even to the dividing asunder of soul and spirit, and of the joints and marrow, and is a discerner of the thoughts and intents of the heart.[B Heb 4:12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 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KJV的帖前五23和希四12明顯用的是and,怎麼看都是把spirit和soul分開了啊! 而且,我在#29160帖裡面,也引用加爾文的話,證明加爾文也認為spirit和soul『同時出現』的時候,指的是兩個東西。 那麼,我想請問M大: 1- 不知道這兩節是不是聖經的經文? 2- 不知道您的聖經裡面,有沒有這兩處經文? 3- 三元論在處理這兩節經文的時候,使用的是『字義解經法』。不知,您使用的是『字義』?還是『寓意』解經法? 4- 加爾文讀經是否因為『讀錯聖經』了?應該被您批判? 5- 您是否在讀經方面,已經超越加爾文和路德了?(路德的語錄在後面)而對他們兩位『拼命搖頭』? 希望偉大光輝的您,能夠不吝賜教! ======================================= 路加福音1:46 讓我們按次序看看這些字的意思。第一個是「我魂」(和合本譯「我心」)。聖經將人分為 三部分,如保羅在帖前5:23所說的。…人的本質包括三部分—靈、魂、體。第一部分—靈 —是人最高,最深入,及最尊貴的部分。人藉著它可以明白那些 不能理解、不能看見,永恆不變的事。簡單來說,靈就是信心及神語話的居所。 [魂]的本質只能理解那些人理性可以知道及明白的那些事。事實上,理性是這個居所的光 ,除非靈—一個更大的信心之光—管理這個理性的光,它就必然出錯,因為它在處理屬靈 的事上是軟弱無力的。 Martin Luther, , ed., Jaroslar Pelikan (St. Louis: Concordia, 1956), 21:303. 讓我們從聖經中看一個例證。根據摩西的指示,會幕是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稱為至聖 所;它是神的居所,裡面是沒有光的。第二部分稱為聖所;這裡有七個燈臂及七個燈盞的 燈臺。第三部分稱為外院;它是開放在白天及陽光之下。從會幕 我們看到一個基督徒的描繪。他的靈就是至聖所,神就是住在這個信心的幽暗中;這裡沒 有光,因為他是在相信一些看不到、感覺不到,以及理解不到的事情。他的魂是聖所,當 中有七個燈盞,代表各種的理由、分析、知識及對那些肉眼可見、關乎肉身之事的認知。 他的身體是那外院,是對外開放的,別人亦藉此看到他的工作及生活方式。 Ibid., p. 3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29.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636883005.A.117.html ※ 編輯: df31 (1.164.229.203 臺灣), 11/14/2021 17:48:18 ※ 編輯: df31 (1.164.229.203 臺灣), 11/14/2021 17:49:43 ※ 編輯: df31 (1.164.229.203 臺灣), 11/14/2021 17:59:27
jacklin2002: 太無情了茸茸鼠 11/17 23:03
df31: 誰叫他那麼囂張。。。不過,這樣的人已經是瀕臨絕種的國寶 11/18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