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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發過一篇關於救恩的條件,裡面有解釋過洗禮的問題,只是願意靜下心把全文看完並且查考聖經的人不多,所以連洗禮這種小學的問題到現在都還在爭論,這樣如何斷奶長大吃糧?我這次就節錄關於洗禮這段,希望弟兄姊妹不要急著下定論爭辯,花時間去查考神的話,這樣才對自己有益。 ——— 受洗對於救恩是必要的嗎?在此我們會做簡短的說明,有三段經文常被人用於教導受洗對 於救恩是必要的。 1. 馬可福音 16:15-16 第一段經文在馬可福音 16:15-16。這段經文並不是在說,如果一個人沒有受洗就不能得救 。這個負面表述並沒有出現在經文裡。在這裡僅僅說 “去相信並且接受洗禮”。在那個年 代,得到救恩後便會接著洗禮。此外,這節經文甚至沒有在最古老的希臘文手抄馬可福音 裡出現。 2. 使徒行傳 2:38 第二段被使用的經文在使徒行傳 2:38,這裡提到: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 靈” Repent ye and be baptized... for the remission your of sins. 在這裡的希臘文是eis,也就是 “因為” (because of)或是 “由於” (on account of) ,同樣的意思出現在馬太福音 12:41。因此,使徒行傳 2:38 只是在說: “在罪得赦免的 基礎上,悔改並且受洗” 或是 “因為你已經得救了,所以你應該要受洗”。 3. 使徒行傳 22:16 最後一段經文是在使徒行傳 22:16,在希臘文裡包含兩個命令句 (imperatives) 和兩個分 詞 (participles),因此字面上應如此讀: “起來,接受施洗,洗去你的罪,求告祂的名 ”。 “arise, having been baptized, wash away your sins, having called upon the name of the Lord.” 這裡的意思是,起來然後接受施洗,如同求告祂的名後罪得寬恕。這兩段經文必須區別開 來。就如同求告祂的名後,一個人便得救了;得救以後,一個人應該要起來,並且受洗。 因此,受洗是錯誤的救恩附加條件。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152.112.150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662941134.A.D8A.html
QQAndyOrz: 請問有文章的全部內容連結參考嗎?謝謝 09/30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