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zukazu22: 這篇講得蠻有道理的 11/30 22:01
→ AntiPiece: 能洗還是要洗,但如果過於堅持受洗就只是變成律法罷了 11/30 22:28
→ AntiPiece: 救恩怎麼可能被一個洗給框住 11/30 22:29
→ AntiPiece: 就像二人相愛結婚若有結婚戒指證明是最好,但如果說非 11/30 22:33
→ AntiPiece: 得有結婚戒指才算相愛,甚至非得要去某個店家買到戒指 11/30 22:33
→ AntiPiece: 這個婚才有意義的話,那就是本末倒置了 11/30 22:33
→ Lanword: 非常認同! 11/30 22:39
推 speed2: 基本上 你若真心相信耶穌的救恩 就不會拒絕受浸 11/30 23:15
→ speed2: 因為喜樂到一定會去受浸 而且是甘心樂意的 11/30 23:16
→ speed2: 一個人說他真心相信耶穌 卻遲遲不受浸 肯定是有"故事"的 11/30 23:17
→ speed2: 延伸討論:到底重生 跟得救的關係如何? 11/30 23:35
推 NewCop: 是的,真心相信耶穌的人,只會有“無法受浸”的狀況,但 12/01 06:45
→ NewCop: 不可能“拒絕受浸” 12/01 06:45
推 speed2: 阿們,再者,受浸的意義跟結婚比較符合。向神 向人 向魔 12/01 08:56
→ speed2: 鬼見證,我完全接受神,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是完全 12/01 08:56
→ speed2: 屬於神的人。 12/01 08:56
推 jacklin2002: 推 12/02 11:25
推 skyofpocket: 我完全接受神根本坐著茅坑不拉屎,強將亞伯換保羅 12/03 23:43
推 loser1: 不是因為割包皮會痛嗎? 12/04 01:44
推 godgod777: 就像結婚為什麼要辦婚禮跟登記 ? 12/09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