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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面朝下受浸才能得救」真的是這麼關鍵的真理,那為何整本新約從未明確教導? 耶穌沒有說,使徒沒有提,保羅寫給各地教會的書信也從未交代。 相反的,聖經反覆強調的,是「因信稱義」、「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必得救」這樣簡 單而清楚的救恩之道。 那為何你們卻說:必須面朝下受浸,否則不得救? 答案顯而易見:因為這個教義不是出自聖經本身,而是出自魏保羅個人的「異象啟示」。 你們說他是「直接被主顯現教導」,說他的話「符合聖經」,但這邏輯實際上是: → 先信他真的被主顯現,再來找聖經支持他說過的話。 → 遇到明顯不合聖經(例如主再來日期預言失準、禁止就醫吃藥等),就說「那是個人 看法」或「不是核心教義」,被撒旦欺騙等等切割處理。 這樣的做法,不是「用聖經檢驗人」,而是「用人來剪裁聖經」。 說白了,你們信仰的根基,已經不是聖經本身,而是另一部非公開經典:《魏保羅顯靈紀 錄》。 如果可以用這種方式建立教義,那我也可以說: 「必須釘在木頭上受浸、包細麻布從水裡起來、身上抹乳香和沒藥……這樣才真正與基 督同死同復活。」 ——這些照樣都能「符合聖經象徵」,是不是也該變成得救的必要條件? 與其不斷創造這種「看似敬虔,實則荒謬」的儀式標準,不如回到聖經白紙黑字反覆強調 的福音真理: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9)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 這些經文是真正「嚴嚴提及」、反覆出現的救恩宣告,不是靠個人異象加進去的「新啟示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0.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746197201.A.30F.html ※ 編輯: Lanword (49.159.0.34 臺灣), 05/03/2025 01: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