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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around14358》 之銘言: : : 針對前文ptttalker的回文,我分成三點回應 : : 一 : 你回了一大堆只是避重就輕,沒有回答我這篇標題在問的問題。 : 以基督教這種原罪論,繼續生小孩生出罪人就等於在害人。 我在寫什麼你在回什麼? 你說「回ptttalker」卻又自顧自的講一堆? 你怎麼老毛病又犯了? ※ 引述 《ptttalker》 之銘言: : 來看看樓上又在胡扯什麼 : 1 : 時間因果倒置:把「原罪說」放在保羅之後才出現 : 2 : 保羅不是「受希臘文化影響就不想守律法」 : 3 : 誤解「沒有人能守律法,都犯了罪」的來源與邏輯 : 4 : 將以色列律法犯罪和原罪混為一談,類型錯亂 : 5 : 保羅不是第一個對「罪」進行神學抽象的人 : : 正確的歷史順序應為: : : 1. 摩西律法中定義具體行為為罪(如違反誡命)。 : 2. 先知與詩篇時期逐漸強調內心與群體的罪。 : 3. 第二聖殿時期猶太教已有「人性傾向邪惡」、「從亞當墮落開始」等思想。 : 4. 保羅時代將原罪與贖罪進行神學系統化。 : 5. 教父時代(如奧古斯丁)進一步發展原罪教義。 : 你前面時間亂七八糟是在編什麼故事? 要討論先有正常邏輯好嗎? 你的前提就歪七扭八後面還需要看嗎? → ptttalker: 如果稱呼別人「伊斯蘭」是貶義。 → ptttalker: 稱呼別人「教徒」是不是也是貶義? → ptttalker: 如果沒有證據稱呼別人「伊斯蘭」是不實指控。 → ptttalker: 沒有證據稱呼別人「教徒」是不是也是不實指控? → ptttalker: 請回答 → ptttalker: 「教徒」是你用的,所以我就是在問你, → ptttalker: 不要扯別人,就是你。請回答。 請回答。 請回答。 請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77.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751583928.A.0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