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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rtwein (Alfred)》之銘言: : 人生來就是偏差的 罪本來有偏差的意思 : 以神的標準 神的標準才是正確的標準 : 神對人的要求 就是義 : 想立自己的義 不服神的義 : 神的聖潔跟罪相對 衝突 : 罪聯於撒但。帶來死 : 人生來就是偏差 原罪 : 以神的標準 我們本質都是不正常的 : 尹佃園的寓言。不要用科學 理性的角度看 : 而是文學 想像 他的含義是甚麼 : 創世紀是偉大的經典 永遠不過時 : 三千多年了 : 我是以敬畏的角度來看創世紀 : 雖然以前我也覺得創世紀很幼稚無聊 : 現在我覺得是我幼稚太多了 : 在神的話面前 我同意創世紀是經典,因為兩千年來始終被眾人閱讀 至於是否偉大,就先保留 對於kirtwein的偏差說,我想到的問題有二 第一: 神的標準/正確的標準究竟是什麼? 如果人無從得知這個標準的內涵 那麼即便人知道自己有偏差,也無濟於事 對於這個問題,我預想的回答是:要讀聖經才會知道標準為何 但我的問題核心其實在於 聖經文字是否足以涵蓋神的標準? 如果是,那說明神的標準可完全被聖經文字涵蓋 也表示人有可能完全理解神的標準 更可認為,人有可能完全做到神的標準 但是,這個結論又與「沒有人是義人」無法相容 第二: 即便我們退一步論,承認人縱然有可能完全理解神的標準,也不可能完全做到 那就會繞回原本那個問題,也就是 不管我怎麼做,做得要死要活,都是個罪人 那麼一個努力為善行的好人A也是罪人 一個無所謂放縱私慾的壞人B也是罪人 請問,既然A與B皆為罪人,那兩者接受審判的效果有何差別? 差別的依據為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176.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751721577.A.69C.html
ptttalker: 謝謝您有問有回~ 07/05 21:37
ptttalker: 您是發問討論的好榜樣 :D 07/05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