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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Siaukhiam》 之銘言: : 然而, : 整本新約的基本立場是堅定反對上述律法主義。 : 耶穌批判法利賽人看似守全律法而自以為義, : 但內在實則充滿污穢,且對人缺乏憐憫。 : 保羅則是總結道, : 「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而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要人認識罪。」 : (羅馬書 3:23 )。 補充一下, 聖經(包括新舊約)反對的觀點是: 1. 人守了所有的律法(包括延伸出來的細則),就以為自己完美無瑕,是個好(義)人。 2. 抬高自己可以和上帝面對面、平起平坐、討價還價。 3. 都已經這麼完美了,上帝「不可以拒絕」給我永生。 4. 上帝一定會給我平安和財富當作回報。 5. 行為守全了所有的律法,但內心依舊任憑憎恨、詭詐、淫亂、驕傲、貪婪……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59.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752202495.A.5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