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ristianit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 《rsbbs0611428》 之銘言: : 那現在問題來了 : 牧師應該算是已經出嫁的 : 那他該為世上的事,想怎樣叫丈夫喜悅吧? : : 可是牧師又主持禮拜,很明顯是為主的事.....,叫主喜悅? : : 牧師怎麼能同時叫主喜悅,又為世上的事掛慮,叫他的丈夫喜悅呢? : 我們不要解釋得太極端了, 看看您所引用經文的下一節: 林前 7:35(和合本):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 沒有分心的事。 保羅這裡說得很清楚, 怕誤會還強調,他是要求信徒們:「行合宜的事」。 這個主張在這章前後講了很多次: 林前 7:3(和合本):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夫妻彼此的相處。 林前 7:7(和合本):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樣。 不是每個人的合宜都和保羅一樣。 林前 7:10(和合本):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耶穌也這麼說。 太 19:6(和合本):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太 19:9-12(和合本):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 也是犯姦淫了。 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 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保羅的意思和耶穌是一致的。 現在的處境和身分不是重點, 重點是以這個身分行合宜的事。 (主所喜悅的事) 林前 7:17(和合本):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林前 7:20(和合本):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甚至,就算是奴隸也不要灰心,在主裡都是自由的人。 這樣的說明對比十分強烈! 林前 7:22(和合本):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 林前 7:24(和合本):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有這個脈絡,下面再接著說, 未婚的不需要追求一定要結婚。 林前 7:25-26(和合本):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保羅說得很柔軟,說這是他「自己的意見」。 保羅是在「鼓勵」這些「未婚的信徒」, (與已婚的人一樣)一樣可以討主的喜悅。 不是在主張已婚的人就「不能」討主的喜悅。 也不是在說要討主喜悅就「不能」有婚姻的身分。 所以保羅說: 林前 7:35(和合本):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 沒有分心的事。 : 照經文所說 : 服事主和服事妻子是不能夠同時進行的 : 屬天的事和屬世俗的事是不相容的 實際上,保羅在此處和別處都肯定過婚姻對信仰的重要性和正向的影響。 林前7: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 ,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林前 7:9(和合本):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林前 7:14-16(和合本):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對於教會的監督和執事的任命標準,保羅對其要求之一,是其婚姻和家庭要是好榜樣。 提前 3:2-5(和合本):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 於教導;……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 提前 3:12(和合本): 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保羅譴責「違背上帝造人與其配偶之心意」的錯誤思想: 提前 4:3-5(和合本): 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或作:又叫人戒葷),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 謝著領受的。 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 潔了。 : 正如耶穌不能不為我們的罪而死又洗淨我們的罪一樣 : 按照聖經 : 你終究無法有"我全都要"的選項 您這個例子類比的不好, 聖經的觀念是: 要效法基督愛教會的方式愛配偶, 服事配偶就是服事主。 弗 5:25(和合本):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弗 5:28(和合本):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弗 5:31(和合本):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弗 5:29(和合本): 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 弗 5:33(新譯): 無論怎樣,你們各人都要愛自己的妻子,好像愛自己一樣。妻子也應當敬重丈夫。 耶穌也是這麽教導門徒的: 約 13:14-15(新譯): 我是主,是老師,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應當彼此洗腳。 我作了你們的榜樣,是要你們也照著我所作的去行。 耶穌沒有說要拋下一切屬世的身分和財富才可以效法他。 耶穌是說:你們就是像這樣效法我服事你們。 約 13:17(新譯): 你們既然知道這些事,如果去實行,就有福了。 西 3:23(新譯): 無論你們作甚麼,都要從心裡去作, 像是為主作的,不是為人作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48.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756294227.A.C20.html ※ 編輯: ptttalker (114.136.148.130 臺灣), 08/27/2025 23:45:54
AnnySun: 阿門。認同 08/28 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