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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板務 2. 被檢舉人: godgod777 3. 違反板規: (1) 板規之條號 9 若發言有下列情形,已對本板秩序造成影響,板主得予以警告;若警告後仍未改正或 屬於警告亦無法改正之情形,板主有權視情況終止討論、刪文或禁言(3~30天)。 9.1 於多篇或同篇多次發表無關該文章或板旨之言論。 (2) 理由或說明 A. 9.1: 被檢舉人於兩篇審理中之檢舉文,多次發表無關主旨之推文,經多次提醒後仍無意改正。 a. 被檢舉人於#1gOh6S1O (Christianity)中,進行大量無關文章主旨推文,板務於07/26 00:28第一次糾正。 b. 被檢舉人於#1gPYok4j (Christianity)中,持續進行無關文章主旨之推文。(第二次離 題) c. 於前文中,板務於07/28 08:23發出第二次提醒。 d. 被檢舉人於07/28 18:08發言持續離題。(第三次離題) e. 板務於07/28 18:25發出第三次提醒。 f. 被檢舉人於07/28 18:27發言持續離題。(第四次離題) g. 被檢舉人於07/28 19:10發言持續離題。(第五次離題) h. 被檢舉人於07/30 01:26發言持續離題。(第六次離題) B. 總結: 被檢舉人於兩篇文章中多次違規推文,經板務多次提醒後無法進行改正,違反板規標準達 6次以上。 考量其違規推文數量多則與累犯,依板規裁以禁言30日處分。 4. 佐證資料: A. #1gOh6S1O (Christianity) 文章網址: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784852892.A.058.html B. #1gPYok4j (Christianity) 文章網址: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785081006.A.12D.html 5. 其他補充 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48.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785386720.A.DC8.html
afsmart: 為什麼只用9.1水桶,沒用9.3? 07/30 13:06
Siaukhiam: 回應樓上)依據「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既然板主依9.1 07/30 13:15
Siaukhiam: 處份嘎嘎的行為,即不能再以L大檢舉的9.3對同一段言論 07/30 13:15
Siaukhiam: 重複處罰 07/30 13:15
spike1215: 30天還不夠喔QQ 07/30 13:17
spike1215: 應該算適當啦。 07/30 13:19
Siaukhiam: https://www.legis-pedia.com/dictionary/335 07/30 13:27
Siaukhiam: 喔我搞錯了,L用9.3檢舉的言論不在本篇公告的文章內 07/30 13:41
Siaukhiam: 所以是5.2與9.1於本案有想像競合 07/30 13:42
Lanword: 1.離題的具體標準是什麼?g7大部份留言是圍繞著檢舉主題 07/30 18:49
Lanword: 耶穌不是神。或者認為自己被檢舉像是耶穌受到迫害。或許 07/30 18:49
Lanword: 可以說論證品質不佳發散無邏輯等,但為何是離題? 07/30 18:49
Lanword: 如果認為是離題,那與g7互動的推文板友區別對待的理由? 07/30 18:50
Lanword: 其次,為何板主沒有如自己說的完整引用推文、箭頭、時間 07/30 18:52
Lanword: 標記?這篇又創造一種新格式,標準到底是? 07/30 18:52
speed2: 嗯,標準看版主心情,大家可以散了 XD 07/30 22:20
spike1215: 本來就有板主裁量權啊QQ 07/30 22:37
※ 編輯: ptttalker (114.36.252.97 臺灣), 07/30/2026 22:55:39
Lanword: spike,這個不是裁量權的問題,是法律明確性問題。不然一 07/30 23:12
Lanword: 般板友搞不懂界線的。像上次kaka那個 07/30 23:12
Lanword: 「不要以為你能當選是你很厲害 」被版主認定已達人身攻 07/30 23:14
Lanword: 擊…… 07/30 23:14
Lanword: https://i.mopix.cc/79n8af.jpg 07/30 23:15
afsmart: 我認為不能完全用法律角度看待板主執行板規 07/30 23:45
afsmart: 當時卡茲大留言那句時,那篇文的推文氛圍已經開始失控了 07/30 23:45
afsmart: ,板主為了維持秩序,自然會抓比較嚴 07/30 23:45
afsmart: 就像足球比賽,當雙方踢的很和氣時,裁判對於不嚴重的犯 07/30 23:45
afsmart: 規,只會口頭警告,不會給牌 07/30 23:45
afsmart: 但當雙方踢出火氣時,裁判就會給相同程度的犯規黃牌了, 07/30 23:45
afsmart: 避免衝突進一步擴大 07/30 23:45
afsmart: 所以我認為板主執法依據當時的氛圍稍微浮動標準是可以接 07/30 23:49
afsmart: 受的,當事人失控時抓嚴一點,氣氛輕鬆時就管鬆一點 07/30 23:49
afsmart: 就算是國家的法律執行曾面,法官在對犯人量刑時,常常也 07/30 23:51
afsmart: 會依據犯人的犯案動機,決定量刑的輕重 07/30 23:51
spike1215: 我以前當巴哈姆特板主的時候都直接桶的,也是常常被講 07/31 00:01
spike1215: 獨裁。不曉得ptt都是用檢舉的方式….。忽然發現八卦板 07/31 00:01
spike1215: 還有一個八卦檢舉板…這邊只是兩個板的功能合起來而已 07/31 00:01
Lanword: @af失控應該找失控的言論桶。而不是放寬到連這種言論都認 07/31 00:06
Lanword: 定「達」人身攻擊 07/31 00:06
Lanword: af 犯案動機,量刑輕重都沒有在我討論範圍。 07/31 00:07
Lanword: 就算是國家的法律審,也不會覺得你很可惡。就放寬構成要 07/31 00:07
Lanword: 件標準 07/31 00:07
Lanword: 你剛好把要討論的東西顛倒了。 07/31 00:09
afsmart: 我可能比喻失當,抱歉 07/31 00:13
afsmart: 但我只是想表達,板主目前的浮動範圍我還可以接受,畢竟 07/31 00:13
afsmart: 人不可能做到100%公正 07/31 00:13
Lanword: 下次有人跟板主或板主朋友吵架來一句「不要覺得你自己好 07/31 00:15
Lanword: 棒棒」就被達人身攻擊標準,你就知道嚴重性了 07/31 00:15
Lanword: 人不可能達100%公正是對的。但我覺得問題是標準太誇張。 07/31 00:16
Lanword: 浮動太快誇張 07/31 00:16
afsmart: 可能用下面這個比喻比較妥當: 07/31 00:18
afsmart: 像你平常騎車不帶行照,警察不會抓你,但你如果停在紅線 07/31 00:18
afsmart: 被抓到了,警察可能會順便抓你未帶行照 07/31 00:18
Lanword: 當然,如果很多人都覺得這句話確實達人身攻擊標準,那可 07/31 00:18
Lanword: 能是我跟社會脫節了 07/31 00:18
Lanword: 對,但是我會跟警察講,現在法律根本不罰未帶行照 07/31 00:19
Lanword: 你說的是本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被講究。但我的看法是這很 07/31 00:20
Lanword: 難算違法(就算講究) 07/31 00:20
afsmart: 好吧!我太久沒騎車了,脫節了,但只是想打個比喻而已 07/31 00:21
Lanword: 嗯,我還是回應了 07/31 00:22
Lanword: 就跟鄧肯那個微笑吃T差不多誇張吧。 07/31 00:36
Lanword: 重點還是在於「事前能否預見違規」 07/31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