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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原作者檢舉 #1MTC2ha4文章 推文
alin0828: 停車費30元付不起 ,那你走路去好了12/21 07:26
mmxmmxmmx: 連30都付不起怎麼不選擇走路連車都不要買了,這樣不是12/22 08:44
mmxmmxmmx: 最省12/22 08:44
違反板規7.2 水桶3天 12/23/2015 22:49:09 steward135 暫停 alin0828 發言,期限為 3 天 理由: 板規7.2 12/23/2015 22:49:32 steward135 暫停 mmxmmxmmx 發言,期限為 3 天 理由: 板規7.2 特此公告 steward135 -- 標題 [爆卦] 震到日本來啦!! #1LD5q9FB (Gossipng) 時間 Mon Apr 20 09:57:26 2015 日本無感,但是居然發了海嘯注意報。 http://i.imgur.com/FzaWNcr.jpg
LetgoWego: 現在明明才九點 你手機十點要騙誰? 04/20 09:5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2.18.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450882220.A.69B.html
facenook: 幫QQ 12/23 22:53
baopig: 棒QQ 12/23 23:08
baopig: 幫 12/23 23:08
love740120: 連30元都要評估自己能否負荷 被酸剛好 12/24 00:04
saiulbb: 替被水桶的抱不平 並非不可評論且非不理性評論 真的是... 12/24 00:07
IAMQQ: 有點酸 但是我也覺得不用水桶... 12/24 00:30
sonofgod: SOGO的確很多人不付30 然後被拖吊來問車怎不見 12/24 00:43
babebe: 這樣也要水桶,有點誇張了吧! 12/24 01:11
c12680000: 感謝版主處理&TO:版友我檢舉理由寫在原文章內,要表達 12/24 01:15
c12680000: 想法不需要選擇這種方式 12/24 01:16
CO2: 。。。 12/24 01:25
CO2: 被桶的真可憐 12/24 01:29
jojo5417: 請勿無端噓文,感恩。 12/24 01:29
jojo5417: 啊!剛好我推文,你也補上理由了,沒事 12/24 01:30
jenny60234: 我不覺得噓的有什麼問題 如果他今天是用"推"你就覺得 12/24 02:09
jenny60234: 很棒嗎 12/24 02:09
shermanqoo: 這還好吧... 12/24 02:39
shermanqoo: 請問這樣那邊違規?那邊人身攻擊? 12/24 02:41
kuluma: 7.2 噓文規範: 12/24 05:13
kuluma: i. 無內容/原文無關之噓文 (經巡查/檢舉) 12/24 05:14
kuluma: ii. 人身攻擊 (原作者檢舉) 12/24 05:14
kuluma: 這樣的推文內容違反哪一個? 12/24 05:14
kuluma: 不要因為地方板人相對大板少,就做出一堆奇怪判決,賭板友 12/24 05:15
kuluma: 會默默吞下去,不去組務申訴好嗎? 12/24 05:16
kuluma: 上一個最扯的,我記得是有人說他去某間店消費,被店家罵 12/24 05:16
kuluma: 髒話,結果因為他把被罵哪句髒話打出來,結果被板主記違規 12/24 05:17
RLIM: 處置無誤!或許口中警告可以,但就是無關內文呀! 12/24 05:19
RLIM: 給K大,記得是我判的,我口頭警告一次,然後閱讀者有不看不 12/24 06:29
RLIM: 雅文字的權力!就因為知道他是轉述才做警告處份! 12/24 06:29
RLIM: 而且記違規?到底那裡寫到我記他違規?我知道我中文不好, 12/24 06:36
RLIM: 我很少寫公告違規或警告、水桶! 12/24 06:36
Yasuo: 不想付30元,提出別的建議也要被水桶? 12/24 06:49
babyred: 哪裡有關?原po問還有沒有優惠?噓文叫他出不起就不要開 12/24 08:21
babyred: 了 這回答只有酸而已 12/24 08:21
saiulbb: 如果寫的原因都可以說服 代表一定寫的很專業 那還是不要 12/24 08:25
saiulbb: 亂講話 免得被告就得不償失了 好可怕 12/24 08:25
do3do3: 只看原始文章似乎無相關,但是推文誘導到停車費30多次 12/24 08:36
AgentZero: 檢舉的那個 再回推文的時候就有在那邊抱怨30元的問題了 12/24 08:45
AgentZero: www.ptt.cc/bbs/ChungLi/M.1423746194.A.18C.html 12/24 08:47
AgentZero: 說自己被罵髒話 結果被警告那次印象深刻+1 12/24 08:48
AgentZero: → RLIM: softpeople大、shipinchi大!版規七(不雅字)! 12/24 08:48
AgentZero: !警告一次唷! 02/13 09:20 12/24 08:49
ePaper: 基本的壓力測試也無法承受.....XD 12/24 08:57
cat1988416: 這也水桶… 12/24 09:11
liuedd: 怎麼有玻璃碎滿地勒 12/24 09:24
jamie0523: 原原PO回覆就有提到1次30 建議走路去也要被水桶...... 12/24 09:36
pepeboy: 看了一下原文 原po在下面的回話感覺就不想付那30塊 才會 12/24 09:54
pepeboy: 被噓吧 12/24 09:54
jenny60234: 才這樣就受不了非常生氣要檢舉 連版主都水桶也是認為 12/24 10:05
jenny60234: 以上兩位說了什麼驚天動地天理不容的事吧 還是只是當 12/24 10:05
jenny60234: 事人檢舉就水桶 12/24 10:05
jenny60234: 說實話還不能接受~~~ 12/24 10:06
z326326: 這樣也水桶!好扯好扯好扯好扯 12/24 10:14
z326326: 突然很討厭板主!同情被水桶的人!加油 12/24 10:17
steward135: 依法行事,謝謝指教,有檢舉我就處理,儘管討厭我吧 12/24 10:42
steward135: 我重視原PO的感受 12/24 10:43
tsukili: 不要討厭版主啦...版主很辛苦的 12/24 10:46
tsukili: 覺得還有討論空間吧 有檢舉就罰感覺不太合理 12/24 10:47
z326326: 依法? 12/24 10:54
tsukili: 乾脆像漫吐版亂吐文一樣 用版規保障拒絕被噓被反對的人可 12/24 10:56
tsukili: 以在文章開頭註明XD? 12/24 10:56
asdf70044: 這樣也水桶 根本呵呵 12/24 11:00
trioneivo: 大家別說了,法律本來就不是維持正義的 12/24 11:02
trioneivo: 是用來維持秩序的zzzzzzzz,這也可以水桶真的是笑死 12/24 11:03
trioneivo: 這兩人說的話根本沒有攻擊性,那我現在說話這麼酸 12/24 11:03
trioneivo: 你要桶我幾天? 12/24 11:03
steward135: 那也3天好了 覺得如何 12/24 11:09
pepeboy: 我也覺得有討論空間 那兩位噓文給人的感覺就只是究停車 12/24 11:09
pepeboy: 收費問題意見不合而已! 12/24 11:09
AgentZero: 依法行事什麼東西 信不信被桶的去申訴你要回來板上發 12/24 11:13
AgentZero: 公告道歉? 12/24 11:13
AgentZero: 辛苦是一回事 不代表可以亂判 還這種態度 12/24 11:15
s07021990: 版主辛苦了,但我支持那兩位 12/24 11:18
taurus1981: 千萬不要酸出不起30元也不要酸遲到,不然會被桶喔 12/24 11:18
steward135: 兩位使用者也沒來信跟我溝通過,你們底下在那邊喊燒 12/24 11:22
steward135: 沒跟板主溝通過不能直接上組務申訴 12/24 11:22
RandyOrlando: 亂判....可受公評的言論都不分不清楚 12/24 11:25
taurus1981: 人家是板主大人啊,桶個三天不過分吧 12/24 11:28
RandyOrlando: 而且理由還是什麼重視原po感受 如果法條這樣玩 台灣 12/24 11:31
RandyOrlando: 到處都會是冤獄 12/24 11:31
RandyOrlando: 不用管留言內容 有人不爽就拿這當理由桶 現在是民主 12/24 11:33
RandyOrlando: 法治時代 不是古代 12/24 11:33
love740120: 秉公判決的依據是重視原po的感受 呵呵 12/24 11:39
steward135: 沒錯 就是這樣 12/24 11:45
steward135: 永遠站在受害者的角度出發 12/24 11:46
z326326: 令人不舒服的板主,樓上別亂酸,尊重板主的感受好嗎 12/24 12:00
z326326: 你們不怕被依法行事嗎 12/24 12:00
taurus1981: 依法行事不過是自由心證,不用講那麼好聽 12/24 12:03
vitaminc1314: Q__Q 12/24 12:07
jamie0523: 可以理解版主會依原PO角度著想,但只要噓文+被噓者檢舉 12/24 12:17
jamie0523: =就可以水桶人家? 12/24 12:17
jamie0523: 版規什麼的 所謂依法行事 但原PO回文也提到了30元 回文 12/24 12:20
jamie0523: 者回覆也沒有無端噓文 內容也沒有人身攻擊 只是檢舉就 12/24 12:20
jamie0523: 判決水桶 大家當然看不下去 12/24 12:20
Xhocer: 玻璃碎了 12/24 12:20
Xhocer: 我這樣會被桶嗎 12/24 12:21
qazxc312: 30元都付不起,你可以選擇走路去呀^^ 12/24 12:22
jamie0523: 如果噓文 然後被檢舉 就是水桶的話 那就都不要推2 都推 12/24 12:22
jamie0523: 1好了 12/24 12:22
qazxc312: 這樣應該沒事吧 12/24 12:22
MOJS: 可否請教板主的最高學歷以及科系? 12/24 12:24
MOJS: 依ptt總則 以板務角度提出質疑 這種程度的法學常識還有回應 12/24 12:25
MOJS: 實在看不出來適合擔任板主一職 12/24 12:25
MOJS: 板主掌管水桶權利 應該由擁有一定程度法學常識的人來擔任 12/24 12:26
z326326: 所以我不認同板主也不敢噓,很擔心被板主依法行事 12/24 12:27
ALOVET: 3天而已是在哭什麼? 12/24 12:28
MOJS: 本來無罪的人 抓人的可以說反正才三天 你在哭什麼嗎? 12/24 12:29
MOJS: 板主一職很現實的就是需要有一定法學基本常識的人來擔任 12/24 12:30
MOJS: 否則就是今天這個窘境 12/24 12:30
svulvul: 玻璃心 要檢舉我嗎 12/24 12:52
steward135: z大 我就是板主阿 12/24 13:12
steward135: 最高學歷是高中 謝謝指教 12/24 13:13
jojo5417: 我希望大家知道板規公告以下不要無端噓文,判決有爭議 12/24 13:22
jojo5417: 我們會檢討,管板無給職,吃力不討好,希望大家體諒。 12/24 13:23
jojo5417: 這次判決爭議較大,我自己收過其他類似原波申訴 12/24 13:24
jojo5417: 若與原文有關,意見不同我覺得沒關係,但刻意酸文會警 12/24 13:24
kuluma: 哪一個噓文是無端的? 12/24 13:25
kuluma: 這篇噓文的都有對判決表達意見阿 12/24 13:25
jojo5417: 告。以前只有我管版,中間有阿百,現在有S大幫忙,真的 12/24 13:25
jojo5417: 很感謝,如果判決有爭議,可以溝通並申訴,也謝謝大家 12/24 13:26
kuluma: 我真得覺得不要每次都以為地方板的板友重人情,被警告想說 12/24 13:26
jojo5417: 批評指教。 12/24 13:27
kuluma: 算了不去申訴,就可以越判越誇張。 12/24 13:27
jojo5417: 樓上,第一個是Co2啦,後來他補原因了,我也有回啦 12/24 13:27
kuluma: 這種判決還有那種回應文字,在大板早就被轟到翻過去了 12/24 13:27
kuluma: 他馬上補充原因,那哪還叫無端噓文阿 12/24 13:28
jojo5417: 剛好我看到同時回,你有看到時間差嗎><y 12/24 13:28
AgentZero: 之前那個說他被罵髒話 結果被警告的那次 我就有建議你 12/24 13:30
AgentZero: 們不懂還是不會判 就該去bm板問其他板主 12/24 13:30
AgentZero: 結果還是每次都有這種一再出包的狀況阿 只是這次這個 12/24 13:31
AgentZero: 版主的態度更誇張了 12/24 13:31
z326326: 既然知道爭議大,為什麼就這樣通過水桶的決定 12/24 13:31
AgentZero: 如果今天板規有 12/24 13:32
AgentZero: 1.不能噓文 2.貼文的覺得不舒服 板主就可以桶人 12/24 13:32
AgentZero: 那你桶我沒意見 問題是沒有 然後板主出來解釋的理由 12/24 13:33
AgentZero: 是那兩點 大家當然會不滿 12/24 13:33
jojo5417: 這判決我會再跟原波還有被水桶的板友還有S大溝通,謝謝 12/24 13:37
jo66: 還好吧 12/24 14:06
ejywar: 不知道樓上有反對水桶的版友有沒有回去仔細去看完整篇文章 12/24 14:48
ejywar: 人家只是問半小時內有沒有可以免費停車,結果下面好幾位 12/24 14:49
ejywar: 版友在那邊答非所問在那邊推文酸說30分鐘都要省..等文字 12/24 14:51
ejywar: 嚴格來說已經是背離原PO所問的東西,只是大都是推或是箭頭 12/24 14:52
ejywar: 因此沒違反板規7.2。剛好這兩位被水桶的版友用了噓當然違 12/24 14:53
ejywar: 反了版規7.2.1 與原文無關之噓文。個人認為水桶的判決很 12/24 14:54
ejywar: 恰當並無不妥 12/24 14:54
AgentZero: 你有沒有去看過原PO後續在下面的推文阿? 12/24 15:00
AgentZero: 那位原PO就嫌去10次要300元有差 這兩位板友對他這段 12/24 15:02
AgentZero: 提出合理評論建議他走路去 可以用"因為原PO看了不舒服" 12/24 15:03
AgentZero: 所以就水桶? 還說自己仔細看整篇 到底是看哪裡阿 12/24 15:03
trioneivo: 今天就是桶的沒道理,不然大家會討論成這樣? 12/24 15:05
RandyOrlando: FB還是個人板...可以用這種理由水桶 但是這邊不是 12/24 15:06
RandyOrlando: 以我看了一些爭議案件的經驗來說...這兩位屬於提出 12/24 15:06
trioneivo: 文章裡也是很多人說差不多的話,差別就是他們兩個用噓 12/24 15:08
trioneivo: ,其他人用推或箭頭,用噓就要被水桶?那怎麼不取消水桶 12/24 15:08
RandyOrlando: 對可受公評言論的意見而已 無人身攻擊字詞 根本不能 12/24 15:08
RandyOrlando: 這樣判罰 12/24 15:08
RandyOrlando: 另 原貼文者後續的回文 當然也算在整篇文章的範疇內 12/24 15:10
trioneivo: 今天是不是我對版主大人有意見噓你我就要被水桶?我也沒 12/24 15:12
trioneivo: 人身攻擊,只是對這事件發表看法那也要被桶嗎,政府官 12/24 15:12
trioneivo: 員做不好不能接受批評?我們學校社團幹部也是不給薪做不 12/24 15:12
trioneivo: 好一樣是要接受大家意見的,大人你好大的官威呀 12/24 15:12
steward135: 後續的回文不算原文的範圍,沒事跑回原文噓幹嘛 12/24 15:14
steward135: 你對我有意見當然不會被水桶,不然這篇早就桶一堆人了 12/24 15:14
steward135: 而且這篇我有不接受你們的批評嗎,我一樣有回覆你們 12/24 15:15
steward135: 啊 12/24 15:15
steward135: 什麼好大的官威 12/24 15:15
steward135: 更何況你們也不是被判的,說那麼多我也不能直接改判 12/24 15:16
AgentZero: 還想桶這篇的人耶 好怕怕 12/24 15:16
whk183920: 就算跑回原文去噓,這內容也不算人身攻擊,神邏輯 12/24 15:16
steward135: 這個水桶判決是針對推文的兩個人 12/24 15:16
AgentZero: 原PO在那篇自己回覆的回文 最好不算原文 其他板找不到 12/24 15:16
steward135: 什麼時候開始跑來我身上了 12/24 15:17
AgentZero: 有像你這樣認定的 12/24 15:17
steward135: 我確實可以水桶人,可以看板規四 12/24 15:17
darkfantasy: 推文邏輯我看不太懂 12/24 15:17
AgentZero: 阿不然你搬出中壢板板規看一下 哪邊有定義原文跟回文? 12/24 15:17
steward135: 被噓的是最早一篇,後來原po又發一篇 12/24 15:18
AgentZero: i以就快點吧 看你的認定是不是會出更大包吧? 12/24 15:18
AgentZero: 這篇大家都在討論你的爭議判決 還想用板規四來壓人? 12/24 15:19
steward135: 到現在被水桶的都還沒站內信我,你們就慢慢討論吧 12/24 15:20
darkfantasy: 在法律常識講的多重要前,不是應該先考慮去掉法律兩 12/24 15:20
darkfantasy: 字的「常識」嗎? 12/24 15:20
kuluma: 原PO的文章中就有提到30元的議題了,好意思扯一堆五四三XD 12/24 15:20
darkfantasy: 1,只有版主看的到檢舉,在版友檢舉時版主有責任處理 12/24 15:21
steward135: 法律常識不知道是誰說的 12/24 15:22
darkfantasy: 2,該版友因為噓文造成情緒不適,請求版主處理而不是 12/24 15:22
darkfantasy: 回推文筆戰是很妥當的判斷 12/24 15:22
AgentZero: 知道還要看那兩位要不要跟你追究就好XD 12/24 15:23
darkfantasy: 3,讓兩位推文語氣明顯尖銳的版友冷靜三天並不是什 12/24 15:23
darkfantasy: 麼很嚴重的懲處 12/24 15:23
steward135: 我一直都是這樣想,只是看你們在底下討論覺得很有趣 12/24 15:24
AgentZero: 抱歉喔 請問板規有"明顯尖銳"就要冷靜三天的規定嗎? 12/24 15:24
darkfantasy: 對判決有異議,那兩位也能跟版主提出 12/24 15:24
steward135: 本來想鎖文,後來想說還是解掉好了,讓你們討論 12/24 15:24
AgentZero: 另外明顯尖銳的判定標準是什麼 有公告或判例嗎? 12/24 15:25
AgentZero: 什麼都沒有也好意思 最好是本來想 12/24 15:25
darkfantasy: 所以你只遵守條文寫出來的東西? 12/24 15:25
AgentZero: 已經鎖文過一陣子 發現風向不對又開了不是嗎XD 12/24 15:25
steward135: 鎖大概10分鐘而已吧 12/24 15:26
AgentZero: 你能用沒寫出來的東西 來處罰人? 12/24 15:26
AgentZero: 那你還好意思說本來想鎖? 12/24 15:26
steward135: 鎖文你們也不能推吧 什麼風向不對 12/24 15:26
steward135: 別搞笑了 12/24 15:26
AgentZero: 不就是有鎖過了嗎? 12/24 15:26
steward135: 為的意思是想直接鎖到底 12/24 15:26
steward135: *我 12/24 15:27
kuluma: 鎖文我也有看到喔~還以為是jojo鎖的 12/24 15:27
kuluma: 跟jojo討論到一半就整篇鎖住了,害我以為jojo也搞黑箱這套 12/24 15:28
jenny60234: 如果噓文還要讓原po覺得心服口服 通體舒暢 我建議版主 12/24 15:28
jenny60234: 可以直接廢除"噓"的權利 表達自己情緒也要看大家心情 12/24 15:28
jenny60234: 都敢上來發文還怕別人跟自己持反對意見 原來中壢版是 12/24 15:28
jenny60234: 一言堂阿 希望我的建議不會衝撞的版主~不然水桶好怕 12/24 15:28
jenny60234: 怕喔 12/24 15:28
steward135: 鎖文叫黑箱喔 又不是我把整篇刪掉 12/24 15:29
RLIM: 請尊重原po當初也只是問停車場的公告還在嗎?後面也只是想這 12/24 15:29
RLIM: 個優惠不錯! 12/24 15:29
steward135: 有些板水桶公告直接鎖文勒 12/24 15:29
kuluma: ptt上發表言論本來就是可受公評,不然真的回去地方FB 12/24 15:29
steward135: 連討論的機會都沒 12/24 15:29
steward135: 因為就是永遠有人對判決不滿意 12/24 15:29
kuluma: 心情不好就阻擋,那真的比較不傷感情 12/24 15:29
kuluma: 請不要拿永遠有人不滿意,來抵擋你的自由心證引起爭議 12/24 15:30
jenny60234: ......現在是在比自由度嗎 中壢版真是一個民主的地方 12/24 15:30
AgentZero: 我是覺得你如果沒鎖文 我還覺得你大大方方 12/24 15:31
steward135: 所以我開放討論了不是? 12/24 15:31
AgentZero: 你都鎖十分鐘了 然後才來一附我民主自由喔 的樣子 12/24 15:31
AgentZero: 是不是有點好笑? 12/24 15:31
ejywar: 回AgentZero:10次要300元 本來就有差,難道你覺得沒差嗎? 12/24 15:31
jenny60234: 真是感謝版主的大恩大德 讓大家能繼續討論 而非直接 12/24 15:32
jenny60234: 鎖文 禁止版眾討論的自由 12/24 15:32
ejywar: 2 再者這兩位被水桶的版友噓的口氣你覺得是〝建議〞嗎? 12/24 15:32
kuluma: 中壢板的公告從來沒鎖文過,你拿其他板有鎖文來講有點蝦.. 12/24 15:32
AgentZero: 文字你怎麼看出口氣? 12/24 15:33
ejywar: 3 原PO只想知道有或沒有,那兩位版友何必用噓的給他第三 12/24 15:34
AgentZero: 今天他用7.2來處罰人 7.2的內容上面有人貼過了 12/24 15:34
ejywar: 種答案 12/24 15:34
AgentZero: 這兩位 有對他提到的10次300元提出評論 也沒有難聽 12/24 15:34
AgentZero: 的用字 你怎麼可以因為聽不見的口氣來認為他有罪? 12/24 15:34
AgentZero: 你為何覺得再公開自由的討論平台 只能有兩種答案? 12/24 15:35
RLIM: 給A大,當初我就口頭警高,就像爸爸和小孩說教一樣,今天公 12/24 15:35
RLIM: 開版面,就是不能打不雅字,多數版友也提到,你也能像我一 12/24 15:35
RLIM: 樣用不雅字代替,然後連出面提醒都不行!提醒或警告都是字 12/24 15:35
RLIM: 面上! 12/24 15:35
RLIM: 抱歉 s版主 我暫版面了! 12/24 15:35
ejywar: 回AgentZero:原PO只想知道有或沒有,難道會有第三種答案? 12/24 15:37
ejywar: 再者 麻煩您把他們的推文念過一遍,你會覺得那個是〝建議 12/24 15:37
ejywar: 〞嗎? 12/24 15:38
AgentZero: 你為什麼覺得來網路討論平台 可以限定對方只回答2種 12/24 15:38
AgentZero: 答案? 12/24 15:38
jenny60234: A大別這樣 版主非常在意原po受創的心情 原po被這樣過 12/24 15:38
jenny60234: 份噓文加上這麼不友善的回應 我們應該要給予版主水桶 12/24 15:38
AgentZero: 如果板規有寫"限定討論板友say yes or no" 12/24 15:38
jenny60234: 他們的義務 不能讓這種造成發文者心靈傷害的事一再發 12/24 15:38
jenny60234: 生 最好以後出現這樣的噓文一律水桶 公告完直接鎖文 12/24 15:38
jenny60234: 以杜絕後患 12/24 15:38
AgentZero: 這我沒太大意見 問題是沒有 12/24 15:38
kuluma: 板主真的想這樣管,建議直接新增板規@@ 12/24 15:40
kuluma: 1.只能限定回答原PO的問題,只能說有沒有好不好對不對 12/24 15:40
kuluma: 2.原PO感到不舒服,馬上依照新增板規水桶,原PO感受說了算 12/24 15:41
kuluma: 3.不准噓文 12/24 15:41
kuluma: 一次解決這次討論的所有爭議唷~ 12/24 15:41
AgentZero: 真的搞成這樣 那也是獨步ptt的板了... 12/24 15:42
kuluma: 突然想到,之前有人問火車站後面的怪味是不是老鼠味還是 12/24 15:43
steward135: 所以你覺得我有可能這麼做嗎? 12/24 15:43
kuluma: XX味,我不小心提到那篇原PO沒提到的行道樹味,這樣那篇 12/24 15:44
trioneivo: 開放大家討論真是大恩大德,在這民主社會我竟然能夠得 12/24 15:44
trioneivo: 到版主的允許來討論這件事真的是非常幸運 12/24 15:44
kuluma: 的原PO要是覺得我提到第三種答案,檢舉說不定也會桶我QQ 12/24 15:44
kuluma: 基本上你已經這樣做啦 12/24 15:45
steward135: k大不要再抓漏洞了 板規的灰色地帶可大的呢 12/24 15:45
steward135: 我這樣做對你的影響是什麼? 12/24 15:45
trioneivo: 所以今天大家看到不確定是否公正的裁決,還是要被裁決 12/24 15:46
trioneivo: 者提出問題我們才能討論囉 12/24 15:46
kuluma: 影響就是照你這種重視原PO感受,不重視板規還有可不可受 12/24 15:46
kuluma: 公評言論的見解,難保哪天我還是其他板友會中槍 12/24 15:47
steward135: 你們可以在公告討論 但是你們的討論不能直接造成任何 12/24 15:47
steward135: 影響 12/24 15:47
steward135: 但我會接受這些建議與指教 12/24 15:47
kuluma: 拜託,原PO就在那邊講停車要錢的言論了,別人對他這段言論 12/24 15:48
jenny60234: 我是建議版主直接鎖這篇文 然後立即修改版規 從此要以 12/24 15:48
jenny60234: 原po為主 出現任何讓人不舒服的留言直接水桶7天作為懲 12/24 15:48
jenny60234: 誡 12/24 15:48
kuluma: 公評說可以走路去,這樣要被桶實在誇張 12/24 15:48
steward135: j大你希望我這麼做嗎? 12/24 15:48
kuluma: 如果那兩位是: (X你XXXX的給我走路去) 12/24 15:48
trioneivo: 水桶七天我認為不能消受害者心頭之恨 12/24 15:48
kuluma: 那被桶當然不會有人有意見= = 12/24 15:49
trioneivo: 應該要水桶三十天才對 12/24 15:49
kuluma: 問題是你這個判決就這麼做了.... 12/24 15:49
trioneivo: 並立刻關閉噓文功能 12/24 15:49
AgentZero: 口八口八~~~改板規啦 12/24 15:50
trioneivo: 嚴格規定無論哪種文章,底下留言只能正向鼓勵,任何批 12/24 15:50
trioneivo: 評立刻水桶三十天 12/24 15:50
jenny60234: 你是版主那是你的權利 12/24 15:50
trioneivo: 怎麼我們說什麼版主大人都會回問我們,我被搞的好亂啊 12/24 15:52
steward135: 權力or權利 請搞清楚 12/24 15:53
trioneivo: 明明是你說我們在這講什麼你都不會改變的啊,那又一直 12/24 15:53
trioneivo: 回問 12/24 15:53
AgentZero: 應該是打定主意那兩位不會計較三天吧? 12/24 15:54
trioneivo: 現在要玩抓錯字了嗎 12/24 15:54
jenny60234: 天啊我的中文好差勁喔 謝謝版主的提醒 希望打錯字不會 12/24 15:54
jenny60234: 被水桶~ 12/24 15:54
trioneivo: 如果有人檢舉你的話就會被水桶,請小心喔樓上 12/24 15:55
AgentZero: 我是覺得你要這樣管 就直接設新板規阿 板友大部份可以 12/24 15:55
steward135: 那個不是錯字阿 權利跟權力是兩個不一樣的意思 12/24 15:55
AgentZero: 接受的話 少數人摸摸鼻子也沒能說什麼 12/24 15:55
steward135: 怕你們誤會情況 不知道你們是不是打錯 提醒一下 12/24 15:55
AgentZero: 問題你用板規沒有的"重視原PO感受"來管 自己都脫口說出 12/24 15:56
AgentZero: 灰色地帶了 還覺得這種判罰方式沒問題? 12/24 15:56
steward135: 所以板主有板規解釋權 12/24 15:58
jenny60234: 馬總統也說他聽到人們的聲音阿~不過得到回應還是好一 12/24 15:59
jenny60234: 點 12/24 15:59
steward135: 不服就是1.申訴 2.罷免 12/24 15:59
AgentZero: 我看了一下這個群組的組規 板主有向上層表示要制定新 12/24 15:59
AgentZero: 板規的"權利" 經過同意以後有制定新板規的"權力" 12/24 15:59
trioneivo: 一個版規,各自表述 12/24 15:59
AgentZero: 所以不管哪個力/利 都OK啦~ 12/24 16:00
jenny60234: 這整篇看下來 版主不就是好大的官威嗎哈哈 判決就是這 12/24 16:08
jenny60234: 樣 不爽就申訴或罷免我阿 12/24 16:08
wilson4969: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12/24 16:19
wilson4969: 版主依版規裁決,沒亂噓歐 12/24 16:20
shermanqoo: 北韓版喔 自己限縮解釋回文不算內文 12/24 16:23
shermanqoo: 什麼灰色地帶,明明就是判的爛。 12/24 16:24
shermanqoo: 兩個噓文針對原po回文這樣那邊無關? 12/24 16:26
shermanqoo: 不然你就明確定義何謂 內文 無關 12/24 16:26
shermanqoo: 連簽名檔都算內文了,居然回文不算真是獨步ptt 12/24 16:27
caelian: 不覺得那兩句有無關內容阿,請問判7.2的理由? 12/24 16:32
shermanqoo: 受害 誰來定義受害 無端 誰來定義? 12/24 16:33
caelian: 原PO就一直跳針說30很貴他不想付 12/24 16:33
shermanqoo: 我也能說兩個被桶的很無端受害耶 12/24 16:33
shermanqoo: 好嗆喔 覺得慢慢討論很有趣,這樣情緒性字眼挑釁版友 12/24 16:36
shermanqoo: 適合當版主嗎? 12/24 16:36
songcry: 被捅的原因 因為他們說話太老實了 12/24 16:37
steward135: 我有什麼情緒性字眼? 12/24 16:39
shermanqoo: 版規解釋權不就好棒棒,那請拿出解釋版規的依據阿 12/24 16:39
shermanqoo: 嚴重限縮解釋的依據呢? 12/24 16:40
shermanqoo: 有那個版是這樣解釋的? 12/24 16:40
jenny60234: sh大反應不用這麼大吧 人家是版主欸 不服就去申訴或罷 12/24 16:41
jenny60234: 免阿 12/24 16:41
shermanqoo: 我可以隨便舉都舉的出擴張原文的解釋 12/24 16:41
z326326: 這板主的回文看了好煩燥,判得那麼有爭議怎麼還那麼大聲 12/24 16:42
我不回又有人要說我怎麼不出來回應
shermanqoo: 拿出個版規解釋依據就好啦,又沒有要怎麼樣 12/24 16:42
shermanqoo: 大家看的都是情緒字眼,只有英明神武的版主大人看不出 12/24 16:43
shermanqoo: ,可能是眾人資質駑鈍吧。 12/24 16:43
RLIM: 二位版主都很盡力了!然而不也是少部份的人先開始的!慢慢才 12/24 16:44
RLIM: 會演變如此! 12/24 16:44
z326326: 反應再大也沒原po跟板主大吧!莫名把人水桶 12/24 16:44
z326326: R大說這滿沒說服力的 12/24 16:45
shermanqoo: 出來回應結果沒有解釋依據,還有挑釁字眼這樣有比較好 12/24 16:46
shermanqoo: ? 12/24 16:46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6:48:59
caelian: 看了一下版主推文 給人感覺官威很大耶 雖然版主很辛苦 12/24 16:50
caelian: 然後判決還是因為重視原PO感受? 所以判7.2只是因為原PO 12/24 16:51
jenny60234: 版主就沒有要解釋啊 他回應只是在刷存在感 不然會有人 12/24 16:51
jenny60234: 說他不回應 版主只是繼續耍好大的官威 不服就申訴或罷 12/24 16:51
jenny60234: 免啊 12/24 16:51
caelian: 不爽去檢舉 你覺得原PO可憐所以把人水桶嗎? 12/24 16:51
shermanqoo: 一個能服眾的人,是能夠找到證據來支持自己論點,而 12/24 16:53
shermanqoo: 不是靠官威。 12/24 16:53
shermanqoo: 只要提出限縮內文的依據跟理由就好啦,何必一直辯。 12/24 16:55
RLIM: 我推文不是為了說服誰!而是看見當初我的影子! 12/24 17:01
RLIM: 版主是大家在叫的,事實上叫版僕! 12/24 17:02
caelian: 沒有人要刁難版主 但是版主本來就要拿出有利依據 12/24 17:03
caelian: 不是像版主推文那樣 說依法行政但是後面又說重視原PO感受 12/24 17:04
caelian: 版眾有疑慮本來就會提出來 版主非但沒說明反而酸版友 12/24 17:05
caelian: 這樣的判決是不是以後發文者只要不開心檢舉版主就接受? 12/24 17:05
shermanqoo: 誰在為難阿,不是嘴巴喊依法行政,然後又拿不出解釋 12/24 17:06
shermanqoo: 依據。 12/24 17:06
love740120: 買雞排看戲中 12/24 17:06
shermanqoo: 對了,還有挑釁。 12/24 17:06
z326326: 板僕?板主還是有一些權力的不是嗎 12/24 17:10
jenny60234: 不要把自己講的這麼可憐被壓榨好嗎 12/24 17:11
做個簡單的解釋 1.我水桶的依據是板規7.2的b項目 "人身攻擊攻擊的部分" 2.關於回文的部分,我的回文是指"新的一篇文",原PO來信檢舉有有特別指出 就算推了攻擊性強的話反正最多po者看到,也不會怎樣 甚至在我回了新一篇文章後,特地到很上面的第一篇噓人 很有針對性 我的回文一直都是指這個,請大家了解 3.至於人身攻擊的部分,根據BM板的判例與討論,是由"使用者心態"及"板主自由心證" 不服判決就到組務板申訴,交由小組長處理認定,這也是為什麼我會一直要你們申訴啊 4.態度不佳還請見諒 5.有任何疑慮請繼續提出
z326326: Jo板主的回覆才像有要解決爭議,另板主姿態很高,板僕? 12/24 17:12
你說話也很挑釁阿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19:50
shermanqoo: 樓上正解,如果大家是為難版主,那怎麼只會針對一人? 12/24 17:19
asdf70044: JO版主看起來是有解決問題的辦法跟行動 另一個就看不懂 12/24 17:19
asdf70044: 想幹嘛 12/24 17:19
因為我判的當然我處理,我直接對你們每一個批評想法做回覆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21:00
shermanqoo: 哇 現在又變更見解了 改人身攻擊了 12/24 17:20
一直都是人身攻擊,你看我過去的推文,有提到是回文嗎? 是你們自己不知道被誰誤導了吧 而且我都說在意原po感受了,不是人身攻擊是什麼
sword007: 人家板主耶 12/24 17:20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23:05
waiting0801: 這扯到人身攻擊,真的已經越扯越遠了...... 12/24 17:22
shermanqoo: 如果是改人身攻擊調款 那一開始幹嘛討論有關無關的問 12/24 17:22
shermanqoo: 題 12/24 17:22
問搧風點火的人
caelian: 請問要如何判定他們是特地回去噓文? 只是依照原PO這樣講 12/24 17:22"
"使用者感受"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24:07
caelian: 就說是特定的話 那不是很奇怪? 你怎麼知道人家是特地的 12/24 17:23
shermanqoo: 果然又回到法學常識問題,及,表示兩個條件要都成立 12/24 17:23
人身攻擊沒太誇張基本上不告不理 但既然他都檢舉了 那就是他覺得不舒服 我也覺得可以判 所以我就判了阿
shermanqoo: 喔。 12/24 17:23
teamax: 屌,這樣也桶 12/24 17:23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26:08
caelian: 那想請問噓文哪裡有人身攻擊嗎? 他們有直接指原PO嗎? 12/24 17:26
在他發的文章底下推文,原文其他使用者的推文也沒提到相關字眼,只有原PO提 那他們的違規使用者的推文不就是針對原PO?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27:39
caelian: 他們的噓文並沒有直接指明原PO阿 何以判斷人身攻擊? 12/24 17:26
shermanqoo: 在乎原po感受=人身攻擊喔?神邏輯 12/24 17:26
bm判例就說了 使用者感受跟板主自由心證 我已經看過過去的案例了
teamax: 好大的官威 12/24 17:26
caelian: 並不覺得這兩句噓文有攻擊性字眼耶 請問人身攻擊點? 12/24 17:27
被罵很窮酸的感覺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29:02
shermanqoo: 那好阿,那現在就改說明何謂人身攻擊的標準阿 12/24 17:28
前面說了 板主自由心證
jenny60234: 人家是版主欸 版主說的算 其他人不服就申訴或罷免啊 12/24 17:28
組規就是這樣寫啊 不服申訴 我只能這樣跟你說 這樣不算挑釁吧 我是在告知你 當你的權益受損時 你可以做的處理方法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30:39
shermanqoo: 付不起走路去,請問那邊人身攻擊? 12/24 17:29
jenny60234: 版主要一直回應很辛苦欸 12/24 17:29
shermanqoo: 不要什麼都賴給檢舉好嗎,去看其他版檢舉等於判決成 12/24 17:30
就是有檢舉我才判 沒檢舉我沒事也不會去判
shermanqoo: 立嗎? 12/24 17:30
BM板不是其他板 而是給板主討論的看板 如果有疑慮都會上去討論 也可以參考過去的討論結果 拿來當作判決的依據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31:47
jenny60234: 原po自己都說要省錢了 被罵窮酸 無限上綱腦補水桶人 12/24 17:30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33:34
caelian: 真正有人身攻擊應該是直接說原PO很窮沒錢付停車費 12/24 17:32
shermanqoo: 自由心證不代表不須有依據好嗎,法律常識 12/24 17:32
jenny60234: 這樣回應有錯嗎 省錢這樣不是最省嗎 只是因為他是噓 12/24 17:32
jenny60234: 文就崩潰 12/24 17:32
caelian: 這樣才算人身攻擊吧 12/24 17:32
shermanqoo: 自由心證仍不能背離經驗法則等等 12/24 17:32
不要搬法條好像很厲害,這就是板主的自由心證
jenny60234: 教人如何省錢就怪別人罵你窮酸 有沒有志氣啊 12/24 17:33
jenny60234: 被噓文就說人身攻擊 你每天掃地不辛苦嗎 12/24 17:34
z326326: 其他版主怎麼看這判決?無異議支持你? 12/24 17:36
jojo5417就是另一位板主 他當然支持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37:44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38:27
FutureJay: 這版主回應看了真不舒服....官威官威 12/24 17:39
z326326: 好吧,連其他版主也支持就什麼也不用說了! 12/24 17:42
RandyOrlando: 我真的覺得你沒能力當板主作判決耶... 12/24 17:43
RandyOrlando: http://tinyurl.com/42r8pkj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12/24 17:43
RandyOrlando: 法院認定犯罪事實要依據證據,沒有證據就不能作為判 12/24 17:44
RandyOrlando: 決的依據,因檢察官提起公訴時,就要負舉證責任,將 12/24 17:44
RandyOrlando: 他認定被告犯罪之證據提出來 12/24 17:45
RandyOrlando: 也就是執法者不能說 自由心證就是他覺得違規就違規 12/24 17:45
RandyOrlando: 你必須要提出證據 證明那兩位建議走路去的有違規 12/24 17:46
RandyOrlando: 證據可以是過往的判例 還是發生過的事件 也就是你要 12/24 17:46
RandyOrlando: 找出以前有過 因為噓文+建議走路去 這類型相似的 12/24 17:46
RandyOrlando: 違規情事 才能用自由心證來說 你認為這次的案件 12/24 17:47
廣義的人身攻擊(personal attack; name-calling)指在溝通對話時,攻擊、批評對方 個人因素相關之斷言或質疑;如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48:50
RandyOrlando: 跟過往的案例有相似雷同等 12/24 17:47
RandyOrlando: 不是放個大絕說 這就是板主的自由心證 我想ptt組務 12/24 17:47
RandyOrlando: 上層都有一定的基本法律知識 你這種講法過去肯定被 12/24 17:48
RandyOrlando: 打槍 12/24 17:48
那就有申訴再說囉 我現在就不用說那麼多了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49:54
orfan: 如果另一位版主也支持~ 那就兩位一起噓了 12/24 17:49
RandyOrlando: 還有bm板的情事有明文規定不能外流 你提bm板曾經有 12/24 17:49
RandyOrlando: 判例如何如何 基本也是違規了 12/24 17:50
文章沒轉出就不算
shermanqoo: 真不想講這麼直白 版主根本在曲解或者無法理解具有民 12/24 17:50
shermanqoo: 主法治精神的版規,而只朝對自己有利的方向做解釋. 12/24 17:51
kuluma: 不是你專業的東西就別出來跟人辯了,這種錯誤判決+見解 12/24 17:51
kuluma: 你還是早點下台吧 12/24 17:52
沒有人規定板主必須要有法律常識 我不需要因為這樣下台
shermanqoo: 自由心證本來就不能背離經驗法則 論理法則 這是常識. 12/24 17:52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55:17
shermanqoo: 愛講自由心證 結果嗆搬法條XDDDDDDDDDDDDDDD 12/24 17:52
shermanqoo: 不然我說我的自由心證,太陽從西邊出來這樣ok嗎? 12/24 17:53
do3do3: 板主辛苦,中壢板算地方小板其實應該朝少酸.多回覆,灰色 12/24 17:54
do3do3: 地帶應該是勸說?酸跟人身攻擊似乎不同吧?不然某些討酸的 12/24 17:54
do3do3: ,是否只要被噓文酸,檢舉給板主就算人身攻擊,開心釣魚? 12/24 17:54
shermanqoo: 再說一次bm版的用法是"及"少在那邊只講自由心證 12/24 17:54
shermanqoo: 30元付不起=窮 窮=人身攻擊嗎? 陶淵明也很窮他精神很 12/24 17:55
shermanqoo: 富足耶. 12/24 17:56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57:10
shermanqoo: bm用"及" 所以你必須要舉證 2個被告的心態是人身攻擊 12/24 17:56
cospara: 大釣魚時代來臨 12/24 17:57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58:19
shermanqoo: 要不要用公告方式向大眾眾說明你的獨門見解 12/24 17:58
講了阿 上面不是有提出5點 我不需要再發一篇占版面 所以直接在上面補述了 ※ 編輯: steward135 (163.22.18.54), 12/24/2015 17:59:14
kuluma: 不想下台就好好研究一下什麼叫自由心證,還有培養正常的 12/24 17:58
shermanqoo: 避免版眾勿入法網阿? 善盡告知義務總要吧 12/24 17:58
shermanqoo: 現在大家問你人身攻擊定義是甚麼? 你又沒先講? 12/24 17:59
kuluma: 板規理解跟判決能力啊,哪有做錯了還在那邊嗆不想下台的 12/24 17:59
shermanqoo: 量刑從寬本來就是應該的 12/24 17:59
kuluma: jojo不是說會跟你再討論嗎 12/24 17:59
kuluma: → jojo5417: 這判決我會再跟原波還有被水桶的板友還有S大 12/24 17:59
shermanqoo: 你有公告周知嗎?你的獨門見解~為啥不是狹義用廣義? 12/24 18:00
kuluma: 溝通,謝謝 12/24 13:37 12/24 18:00
shermanqoo: 拜託你只是一直自曝其短好嗎 12/24 18:00
cospara: 覺得10次300元貴和覺得1次30元貴不是一樣意思嗎? 12/24 18:00
kuluma: 你們確定討論好了? jojo支持你這次的判決了? 12/24 18:00
cospara: 覺得貴那建議用走路的方式,為什麼會變成人蔘攻擊 12/24 18:00
emnklq: 怎麼還在吵 12/24 18:01
cospara: 到底是哪裡看到拿人蔘攻擊了呢? 12/24 18:01
shermanqoo: 那就說出為啥你使用 廣義不用狹義阿 12/24 18:01
shermanqoo: 從wiki抓出一個句子當作標準,那為啥不是其他來源呢? 12/24 18:03
jenny60234: 因為有人不想花停車費 又不承認自己在省錢 卻說別人 12/24 18:03
jenny60234: 說他窮酸 重點 版主也覺得教人省錢=窮酸 照版主意思 12/24 18:04
jenny60234: 有看省錢版的人都是窮酸人嗎 12/24 18:04
shermanqoo: 比方我國法律實務人身攻擊的強度大概要到降低他人評價 12/24 18:04
jenny60234: 版主你才是人身攻擊吧 12/24 18:04
shermanqoo: 才算 那怎麼不用我國法標準阿? 12/24 18:04
shermanqoo: 窮=人身攻擊喔? 到底哪來的標準阿? 12/24 18:05
shermanqoo: 魯蛇是不是比窮還慘,可是ptt文化不會認為是攻擊阿 12/24 18:05
shermanqoo: 你要用最廣義來判,又為何不公告或者附註在版規中? 12/24 18:06
shermanqoo: 拿不出依據拿一個維基百科的句子,文章這樣寫看會不會 12/24 18:07
shermanqoo: 被老闆電翻阿. 12/24 18:07
shermanqoo: 建議你好好把BM判例,版規,還有自由心證全都好好看一次 12/24 18:08
shermanqoo: 不然你每講一次只是又曝短一次. 12/24 18:08
wild2012: 好奇特的判決阿!!! 要是把噓換成箭頭 是不是就沒事了 12/24 18:13
shermanqoo: 真的很妙何必等到群起攻之才說出一個wiki來的標準? 12/24 18:14
AgentZero: 不要搬法條好像很厲害,這就是板主的自由心證 12/24 18:14
shermanqoo: 法律不逤及既往沒聽過嗎? 12/24 18:14
wild2012: 既然這麼玻璃心 那就關閉噓文 天下太平 12/24 18:15
AgentZero: 這是什麼東西? 你什麼時候覺得自己可以凌駕於現實法律 12/24 18:15
AgentZero: 了? 12/24 18:15
shermanqoo: 你要搬出wiki來的最廣義解釋 可以 但請你從輕從新 12/24 18:15
shermanqoo: 而不是拿來壓制過往的言論. 12/24 18:15
shermanqoo: 不然現在大家趕快回去看文來檢舉喔~ 12/24 18:16
smartmulder: 覺得版主口氣不要那麼硬虛心一點就沒事了 何必.. 12/24 18:17
shermanqoo: 我覺得是沒料 12/24 18:17
sword007: 就說死不服去申訴了XD 擺明不能持反論 12/24 18:19
shermanqoo: 不要搬法條好像很厲害,這就是板主的自由心證 這句經 12/24 18:20
shermanqoo: 點中的經典 很中二. 12/24 18:21
do3do3: 看推文第一頁,j跟R板主似乎是認定無關的噓文。其實可以多 12/24 18:22
do3do3: 討論,判了也可以回頭思考,除非明顯違反板規才嚴格執行 12/24 18:22
do3do3: 楚罰。 12/24 18:22
shermanqoo: 民訴222條 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 12/24 18:22
shermanqoo: 論理及經驗法則。 12/24 18:22
shermanqoo: 所以中壢版版主比法官還大就是了? 12/24 18:25
trioneivo: 版主你買不起帝寶那就租房子啊!!照你的思考我不是在人 12/24 18:26
trioneivo: 身攻擊你嗎??要水桶? 12/24 18:26
shermanqoo: 窮 有錢 只是事實陳述根本不算人身攻擊 12/24 18:29
gn50711: 朝聖 叫人走路也要被桶 原原po也太玻璃 版主真扯 12/24 18:30
MOJS: 大家不要激動 板主已經回答我的疑問了 12/24 18:31
MOJS: → steward135: 最高學歷是高中 謝謝指教 12/24 18:31
MOJS: 我想高中課程可能真的沒有教這些法律常識 大家還是多鼓勵他 12/24 18:32
shermanqoo: 他每回答一次 就曝短一次 好像沒比較好耶 12/24 18:32
f12274363: 純噓官威 真的好大的官啊 12/24 18:32
MOJS: 但建議請自請下台 進修學完相關的法律常識再來擔任板主不遲 12/24 18:33
CO2: 無言的噓 就不能算意見? 有趣版規 12/24 18:48
CO2: 如果無法承受被噓 可以學以前政黑呀 12/24 18:50
kuluma: jojo啥時出來阿,你當板主這麼久了,不會真的同意這種 12/24 18:50
kuluma: 判決了吧? 12/24 18:50
z326326: 一種頭已經洗下去了,就凹到底的感覺 12/24 18:52
teamax: 。 12/24 18:53
CO2: 民主素養跟學歷沒什麼關係 我老爸國小畢業也懂 言論自由的多 12/24 18:53
CO2: 元 別拿學歷當擋箭牌 12/24 18:53
sanshin: 朝聖噓 12/24 18:59
sanshin: 再噓一次 12/24 19:05
fzrpower: 原本還覺得有改判就算了,看完回推文還是轟下台比較好 12/24 19:05
alzard: 這也罰?沒天理,自以為板主很秋? 12/24 19:08
shermanqoo: 是啊 比法官還大 這就是版主耶 12/24 19:10
jojo5417: 剛工作完,我會處理,不是24小時都在管版,謝謝召喚 12/24 19:12
cospara: 辛苦了 12/24 19:12
smartmulder: 幫揪揪補血 12/24 19:17
Yooooooo: 以後發文請註明玻璃心 12/24 19:34
RLIM: 遇上判決的問題,全部給揪揪處理!然後感謝S版的付出! 12/24 19:34
BONTON: 寧次:幫復...... 12/24 19:35
saiulbb: 版主辛不辛苦不等於版主判決有爭議錯誤就不能講 反應過度 12/24 19:38
jimmyliu1217: 這個真的太誇張了 根本搞成文字獄 隨便一開口都 12/24 19:45
jimmyliu1217: 可以捅了 12/24 19:45
jimmyliu1217: 版主是不是沒出過社會啊?? 感覺跟現實脫節的很嚴重 12/24 19:48
jimmyliu1217: 我可以自請水桶嗎?? 這種判決真的是看不下去 12/24 19:51
Yooooooo: 原來是一人參選的版主,看回文口氣還以為多屌 12/24 19:57
jojo5417: 好啦!我忙完了 等等發公告歐 感謝大家QQ 12/24 20:44
chenfc: 哦 版主好猛 怕怕 12/24 20:46
cat1988416: 我也是自由心證的噓。 12/24 20:59
TKWdEmoN: 噓文會被水桶逆 12/24 21:06
jojo5417: 齁!你們都來湊熱鬧>< 雞排紅茶要幫準備嗎 哀呀 12/24 21:08
NaouZ: 現在是演那齣? 12/24 21:38
JOGIBA: 這種判決還可以推大於噓喔? 支持度經營得不錯喔 12/24 21:48
s123188s: mo大那段"大家不要激動..."害我笑了一下 12/24 22:37
SmallWu36: → MOJS: → steward135: 最高學歷是高中 謝謝指教 12/25 00:44
SmallWu36: 今年6/5 s板主政見文說:◇大專院校:國立暨南大學 12/25 00:45
RLIM: 深夜了,還是想發言,酸學壢是招,只念到高中他或高職的我, 12/25 00:51
RLIM: 有錯嗎?至少他畢業後,就不是高中XD當初滿懷熱情的想幫忙 12/25 00:51
RLIM: 揪和中壢版,因為第一次要用文字和大夥交談,落的錯字常常 12/25 00:51
RLIM: 不達意這點也被酸,明明就依版規刪文或警告也要被站內信罵 12/25 00:51
RLIM: 懂不懂,我也是一人當選為什麼,沒有人要出來幫忙中壢版和 12/25 00:51
RLIM: 揪,S版也是只有他報名,他錯了嗎? 12/25 00:51
SmallWu36: 如高考最高學歷可以劃記肆業(含在學者 12/25 00:56
SmallWu36: 呃歹勢查資料查太久 還沒打完被插樓惹XD; 12/25 00:58
SmallWu36: 總之 實際為大學就讀中 所以這樣回答會有點微妙就是.. 12/25 00:59
breakblue: 這公告有夠扯的 這樣也會被桶... 12/25 01:11
blue6211111: 不就是建議走路去嗎?水桶也太over了! 12/25 01:26
RLIM: 感謝SmallWu36大,期待你為中壢版的付出! 12/25 01:45
RLIM: 然後 請 更新!!!二位版主都發公告了!請詳閱!感恩喔! 12/25 01:46
SmallWu36: 沒什麼好謝的吧XD; 唉 反正判決撤銷惹 揪揪板大的公告 12/25 02:01
SmallWu36: 也說得很清楚了 經過這次事件 相信參與&旁觀的板眾們 12/25 02:03
SmallWu36: 思考與言談方式等 都會有所成長or改變吧~~~ 12/25 02:03
RLIM: 謝謝你預約了,下次有機會可以為中壢版服務! 12/25 02:19
gwotie: 水桶太OVER 看一點推文覺得這版文字獄&官威頗大真恐怖 12/25 03:50
gwotie: 現在的受害者是被桶的 水桶GOOGLE是可查到的 12/25 03:51
gwotie: 雖然那樣噓是不對 12/25 03:54
RLIM: 落幕了!謝謝指導! 12/25 04:18
facenook: 撤銷水桶 但公告沒改啊? 此篇沒更正 也沒另外PO撤銷公告 12/25 08:39
facenook: 誰知道到底有沒有被撤銷 12/25 08:39
jojo5417: 我有提醒更正,大家昨天都累了,謝謝你們 12/25 08:51
RLIM: 聽說照片一直放大一放大,就會糊糊的,不如看看照很好的照 12/25 14:50
RLIM: 片,如何? 12/25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