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ungLi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晚安,自從我大學畢業後, 我已經很久沒有逛中壢板了。 我是中壢健行科大的畢業生, 現在在台北的資訊公司擔任程式分析師。 我在中壢求學的時候,有一年半的時間, 在中壢前後站的全家打工。 除了在全家打工,我也在學校不少店家打工過。 記得曾經有客人說:「怎麼又是你?」 說到處都看到我,說我到處出現的太誇張。 可能有不少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 曾經在哪處消費,剛好就是由我為你服務的。 同時,我是個雙性戀女同志。 看見在這次不斷延燒的同婚議題中, 每個受傷,受挫的同志朋友,我一再的沮喪落淚, 我不知道為什麼,同志沒有打人,沒有想要藉由修法侵犯任何人的權益, 和其他人一樣,奉公守法, 卻要一再的遭受抹黑造謠的傷害, 說什同志平均一人有1000多個性伴侶, (不好意思,我晚熟到出社會好幾年後才談第一段戀愛,我不只拉低同志性伴侶平均值, 還拉高了台灣女性第一次談戀愛/發生性行為的年齡.....) 甚至更進一步的言語羞辱或實質的生理傷害? 就在昨天,一位我認識的同志朋友,只因在凱道附近的路口揮舞彩虹旗, 就被潑咖啡,然後因遭受推撞導致肋骨斷裂送醫。 我在中壢有超過3年的服務業/餐飲業經驗, 我不知道我接觸過的客人有多少,太多了,多到我不知道怎麼數, 而我今天,想問問那些客人: 那個平凡無奇,為你結帳,加熱食物的便利店店員, 想要和交往一年多的女友結婚,會傷害到誰? 有需要為了反對她和女友結婚,而傷害她的朋友到肋骨斷裂嗎? 在中壢生活,讀書,工作的板友們, 不論你是什麼職業,什麼國籍,什麼性別,什麼性傾向的人, 可否占用你們12月10日一天的時間,和我一起站在凱道上? 不只為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可能, 也為了不再讓更多同志,只因為「生為同志」, 就遭遇到不當差別待遇(歧視)的傷害。 你可能剛好就是同志,或是 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你的同事,你的下屬,你的同學, 你的學生,你的鄰居,你的老師,你的主管,你的交往對象的什麼人-- 甚至是曾經和你說「你好」的便利店店員,問你「今天要點什麼」的服務生, 剛好就是同志。 而我們這些不起眼到你不曾發現到的同志,迫切的需要: 你站出來,幫我們告訴這個社會,這個國家,這個執政黨, 同志值得擁有和其他異性戀一樣的待遇。 當日活動官網: https://goo.gl/8zfgX4 http://i.imgur.com/pr0I7yH.png
13:00開始入場,15:00開始~20:00結束 -- ─╬╮ ╮ ╓────────────────────╖ ╭═╯│ ║ ╭ │喵~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48.1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480847708.A.173.html ※ 編輯: white9cat (111.243.48.154), 12/04/2016 18:36:26
lima3118: 推 12/04 18:53
lovecuha: 推。 12/04 18:56
tseupnpneyi: 加油 12/04 18:59
defective: 推,正視同志的議題,才不會有太多檯面下的悲哀發生 12/04 19:00
joebryant: 我不理解,為什麼一定要修民法不能立專法? 12/04 19:05
joebryant: 想知道您的想法,謝謝 12/04 19:06
1.請問修專法的動機是什? 2.你認為的專法內容是什? 3.你支持專法的理由是什? 如果你想要進一步討論,歡迎站內信告訴我關於前面三個問題,你的答案。 我會根據你的答案,告訴你為什麼不要專法。^_^ 這麼做,是因為只要修民法不要立專法背後的原因太多分支細節, 我怕全面性的回應,太過攏長,讓你覺得我回太多你不在意的資訊。
z326326: 可以的!加油12/04 19:06
※ 編輯: white9cat (111.243.48.154), 12/04/2016 19:11:52
akiehls: 悒[12/04 19:26
akiehls: 一定要參加12/04 19:26
elverano: 同事有男同跟女同,支持你也支持他們12/04 19:33
Haley: 絕對會參加!12/04 19:45
joebryant: 這麼說好了,專法如果能夠提供一樣的保障一樣的權利義12/04 19:51
joebryant: 務,專法跟修民法對您來說差異在哪?12/04 19:51
一樣的保障,一樣的權利義務,請問是怎麼樣的一樣? 把尤美女委員的修法板本搬到專法嗎? 這樣「會改變民法婚姻法律定義」的立專法方式, 請問意義在哪?
emily50322: 推!可惜那天行程人在屏東12/04 19:52
losting: 推!12/04 20:00
tacimio1216: 加油12/04 20:02
raerex7410: 我比較好奇一樣都是人權,保障的都一樣,為什麼還要12/04 20:04
raerex7410: 特別立專法給人感覺有特別待遇?12/04 20:04
ymcheung: 專法就跟外勞專用公車一樣12/04 20:07
jojo5417: 推,愛與被愛是每個人都該得到的事12/04 20:07
※ 編輯: white9cat (27.242.160.151), 12/04/2016 20:10:02
TheMidnight: 支持你,舉雙手雙腳支持,但我那天要考試 QQ 12/04 20:10
RLIM: 大家都要和平看待這事!真的這社會不會變不同!但會多一份愛 12/04 20:10
RLIM: ! 12/04 20:10
raerex7410: 這邊有提到為什麼不另立專法 https://goo.gl/UaunWy 12/04 20:10
TheMidnight: 我反對利專法,但我更反對把利專法的人當敵人... 12/04 20:11
TheMidnight: 反對利專法,因為心裡上會有歧視的感覺 12/04 20:12
TheMidnight: 而利專法,考驗的是立法程序跟技術的問題 12/04 20:12
TheMidnight: 立專法... 可以的話原po幫修,再把這行刪了QQ 12/04 20:12
TheMidnight: 理論上立法技術足夠,立專法根修民法是一樣的 12/04 20:13
TheMidnight: 說白一點,如果你真的有在意敵人是誰的話 12/04 20:14
TheMidnight: 真正的敵人是像姜世民那些堅持家庭=夫+妻的人 12/04 20:15
TheMidnight: 如果你不知道姜世民是誰,拜託不要跟著混淆焦點 12/04 20:15
TheMidnight: 只會讓那些忙著寫法律白話文科普的人感受到豬隊友 12/04 20:16
TheMidnight: 如果可以,那些來問你立專法OOXX如何的人 12/04 20:17
TheMidnight: 你先問問他,你支持這個風向的改變嗎 12/04 20:17
TheMidnight: 而不是把可能的隊友趕到你的圈圈之外 12/04 20:17
white9cat: 我不會把立專法的當敵人,同時在作溝通時,我認為確實 12/04 20:19
white9cat: 了解對方沒有表達出來的想法是很重要的。 12/04 20:19
white9cat: 支持專法的人,背後有很多脈絡,這些脈絡有不少相互矛 12/04 20:19
white9cat: 盾的地方:覺得立專法比較快,可是修民法已經過一讀, 12/04 20:19
white9cat: 這個會期出委員會,專法還沒內容,怎麼會比較快?覺得12/04 20:19
white9cat: 專法就可以讓反方不那麼反對,且技術不難了,可是反方12/04 20:19
white9cat: 要的是不影響民法婚姻定義的專法,光這點就可能造成立12/04 20:19
white9cat: 法技術難度了,且反方昨天夢時代的舞台表示是「不立專12/04 20:19
white9cat: 法」。12/04 20:19
noreg0071092: 我認為專法就不是平權,如果用結婚是人的基本權利,12/04 20:21
noreg0071092: 那異是人可以結婚,同也是人也要可以結婚,用專法從12/04 20:21
noreg0071092: 最初的本質就否定了12/04 20:21
TheMidnight: 專法這件事情本身跟平不平權無關12/04 20:23
TheMidnight: 專法的內容才是關乎平不平等12/04 20:23
TheMidnight: 就算是專法也可能是優惠性差別待遇,難到你要說這是12/04 20:23
TheMidnight: 不平權?12/04 20:23
raerex7410: 不平權不單是指同性,對象也能是異性吧12/04 20:25
TheMidnight: w9c,你345行的內容是,速度比質量重要的意思嗎12/04 20:25
我的意思是主張專法比較快,是不成立的。^_^ 要談質量,必須先證明立專法的質量「一定」比修民法高, 且立專法後,仍要能確保未來「質量」不會因後續持續有修法, (民法婚姻相關法規可不只存在於民法,還存在於很多法規中唷。) 而發生專法同性婚姻不如民法婚姻的可能。
raerex7410: nor的板友說的,我覺得像是說「我要給同性戀一樣的待12/04 20:26
raerex7410: 遇,所以我另立一個專法給你」,和「我要讓同性戀一樣12/04 20:27
raerex7410: 的待遇,所以我把同性戀納入和大家一樣」12/04 20:28
raerex7410: 本質的差異是在這部份,而不是有沒有好處或優惠12/04 20:28
TheMidnight: 所以是一種感覺問題,而不是客觀問題啊12/04 20:29
TheMidnight: 當因為感覺問題在爭執的時候,就失焦了12/04 20:29
TheMidnight: 我知道這篇文章最希望的肯定是修民法12/04 20:31
TheMidnight: 我也是,我猜下面回文沒噓的應該也都是不反對同性戀12/04 20:31
TheMidnight: 但我單純覺得,因為感覺問題,而把力量分散很好笑12/04 20:32
raerex7410: 我覺得這不是感覺得問題,而是你的一開始的立點問題 12/04 20:33
TheMidnight: 我的前提是立法程序技術能夠達到一樣效果 12/04 20:35
TheMidnight: 而且我認為事實上是達得到的 12/04 20:36
aiyaya: 本質上的平權,是異=同,如果專法可可能異優於同或同優於 12/04 20:45
aiyaya: 異,那就不是平權,如果專法會異=同,為何要專法?修民即 12/04 20:45
aiyaya: 可不是嗎? 12/04 20:45
taiwang8man: 蓋牌…… 12/04 20:47
TheMidnight: .... 12/04 20:49
TheMidnight: 異=同,這是齊頭式平等 12/04 20:49
TheMidnight: 異=異才是實質平等 12/04 20:49
aiyaya: 立法程序技術能夠達到一樣效果,假設真的可行好了,立專法 12/04 20:50
aiyaya: 的意義是?同樣的人為何做一樣的事會需要兩套法?且專法 12/04 20:50
aiyaya: 內容會異=同的平權? 12/04 20:50
aiyaya: 所以異同性戀無法實質平等?我的實質是指權利義務。 12/04 20:52
TheMidnight: 異=同是沒有意義的啊,因為同有生理無法跨越的問題 12/04 20:54
TheMidnight: 只有讓所有的異,都能想有相同"異"的地位 12/04 20:55
TheMidnight: 啊... 我的異是指差異,同是指相同 12/04 20:55
TheMidnight: 不是異性戀、同性戀 12/04 20:55
aiyaya: 我同意生理差異性,但生理難道靠專法就能跨越? 12/04 20:56
TheMidnight: 重新翻譯我的話就是 12/04 20:56
aillyson: 12/10有事無法前往,但支持婚姻平權,亦希望活動和平落幕 12/04 20:56
TheMidnight: 讓差異的 擁有同等的 對待,是齊頭式平等 12/04 20:56
aiyaya: 我的異是異性戀,同是同性戀啦...... 12/04 20:56
TheMidnight: 民法能跨過的,專法沒有理由不能跨過啊 12/04 20:57
TheMidnight: 民法讓他們同性戀的配偶能繼承,專法同樣能辦到 12/04 20:57
TheMidnight: 而民法無法讓同性戀只靠彼此生小孩,專法也辦不到 12/04 20:57
aiyaya: 我不懂同樣為人類,為何不能擁有同等對待?而這叫齊頭式 12/04 20:59
aiyaya: 平等?那光男女倆個性別也不用平等了,更別說性取向了啊。 12/04 20:59
TheMidnight: ... 你懂我說的同等對待是什麼意思嗎? 12/04 21:01
TheMidnight: 男+女可以生小孩 12/04 21:01
aiyaya: 我同意繼承、生育論點,那要專法做啥?修民即可啊? 12/04 21:01
TheMidnight: 男+男不能生小孩 12/04 21:01
TheMidnight: 所以你現在給他們同等對待就是把這兩組分別關起來 12/04 21:02
TheMidnight: 最後要求他們都生出小孩來,這就是你的意=同 12/04 21:02
TheMidnight: 而這是齊頭式平等 12/04 21:02
atmove: 推文...可以不要吵這個嗎 有點離題... 12/04 21:02
TheMidnight: 為什麼? 因為修專法簡單修民法 12/04 21:03
TheMidnight: 一口吃不成胖子,真是豬隊友... 12/04 21:04
aiyaya: The大,你最後推的想太多,修民或立專法跟舉例完全無法連 12/04 21:05
aiyaya: 結 12/04 21:05
aiyaya: Sorry,沒有鑰吵的意思,只是想討論ㄧ下,的確離題 12/04 21:06
raerex7410: 不認同你的論點就是豬隊友...這算人身攻擊嗎? 12/04 21:06
aiyaya: 立專跟修民的難異差異,看現在的人,唔我想對他們的腦來 12/04 21:08
aiyaya: 說都太難... 12/04 21:08
raerex7410: 離題抱歉,但是我最後想說一下,立專法簡單,同要的 12/04 21:08
Yelnats28: 可惜當天無法到 加油 12/04 21:08
raerex7410: 要廢也很好廢掉,一點保障也沒有 12/04 21:08
aiyaya: 咦,一口吃不成胖子,真是豬隊友...我以為這是自嘲? 12/04 21:09
megusta525: 推推 12/04 21:11
aiyaya: 抱歉離題,雖然我是異性戀也是媽媽,當天無法到,但我支 12/04 21:12
aiyaya: 持平權,也不認為性別取向就會對小孩有負面影響。祝順利 12/04 21:12
tesuko: 支持你! 12/04 21:14
TheMidnight: 唉,我也是氣急了,很抱歉,但這樣真的不是弱勢爭取 12/04 21:14
TheMidnight: 權益的好方法、手段。 12/04 21:15
TheMidnight: 當你只想著未來我要有一套我可以用的完善法律(如民法 12/04 21:20
TheMidnight: 的同時,有沒有想到那些可能馬上要面臨繼承收養問題 12/04 21:20
minidit: 加油 12/04 21:20
TheMidnight: 的人? 12/04 21:20
jean0914: 支持同性婚姻平權,很抱歉當天因爲幾個月前就排定要出 12/04 21:21
jean0914: 國無法到場聲援,希望各位繼續加油! 12/04 21:21
yoBestAbb: 支持! 12/04 21:21
tesuko: 現在提出立專法的人只是拖延吧 現在有專法的譜了嗎? 12/04 21:22
tesuko: 週六某盟場子都直接寫不立專法了... 12/04 21:22
TheMidnight: 我不覺得修民法會比立專法快 @@ 12/04 21:23
TheMidnight: 如果你真的覺得修民法比較快的話,你可以把我上面說 12/04 21:23
※ 編輯: white9cat (27.242.160.151), 12/04/2016 21:28:38
TheMidnight: 的全部當成屁話 12/04 21:23
Yelnats28: 某盟是什麼都不同意的 都會反對的 所以不管是修民法或 12/04 21:24
Yelnats28: 立專法 還是一樣會動員抗議 12/04 21:24
Nicowyaw: 為什麼要修專法? 12/04 21:24
y1324: 支持一夫多妻~~又沒妨礙別人 為什麼要打壓我 12/04 21:28
bettybuy: 樓上乖 別過度延伸議題 ^^ 12/04 21:32
guesswho: 加油! 12/04 21:35
kiwicodex: 到場支持 12/04 21:37
jojo5417: 咪奈,我懂你的想法 12/04 21:38
mouseping: 某樓想要一夫多妻關同志屁事,你不去問政府,卻去質問 12/04 21:49
mouseping: 支持別的議題的人做啥? 他們有打壓你或者欠你嗎 12/04 21:50
ePaper: 不予置評 12/04 22:00
TheMidnight: 如果民法比專法先立,我站內原po 200P 12/04 22:15
TheMidnight: 對我觀察風向失敗的祭品 12/04 22:15
TheMidnight: 三讀流成: 12/04 22:17
TheMidnight: 一讀=朗讀標題 二讀=逐條討論 12/04 22:17
TheMidnight: 說明、質疑、廣泛討論、逐條討論都在二讀 12/04 22:18
TheMidnight: 立法程序與技術,羅傳賢的書裡面都有提到 12/04 22:18
TheMidnight: 對,民法現在領先一個委員會審查結果 12/04 22:18
TheMidnight: 就看看這個領先,是否能真的超越從零開始的專法 12/04 22:19
louhuang: 加油喔! 12/04 22:19
kfshiang: 推! 12/04 22:19
w6523520: 期待1210彩虹盛開 :) 12/04 22:24
lassmika: 加油!!!! 12/04 22:25
chokore: 會去喔! 12/04 22:28
elaineyeh06: 支持你! 12/04 22:30
GrayBBS: 會參加唷,加油!支持修民法#972 12/04 22:52
qoo4628802: 修專法真的超白癡 12/04 23:02
taiwang8man: 其實我反同性戀…但真的要立法不反對,每個人都可以 12/04 23:02
taiwang8man: 訴求他的主張… 12/04 23:02
everlasting: 推推~加油喔! 12/04 23:11
danic: 加油囉! 那個什麼另外想辦法的鬼盟 就別放屁了!!! 12/04 23:12
danic: 鬼盟那些邪教徒 管你民法專法就是反對到底 無限延伸 12/04 23:14
danic: TMD 看到就賭爛倒是該立專法 管一管這些邪教徒!! 12/04 23:14
cronus12: 推推 當天不能去 但一定會以其他方式盡力支持此活動! 12/04 23:16
ej03xu3: 大力支持修民法972 12/04 23:29
angelafreet: 砍七天假都沒見你們這麼勤勞 12/04 23:50
danic: 補推 樓上在亂回3小? 12/04 23:54
ayurina520: 先推一個 12/05 00:06
sTelcontars: 一視同仁 為什麼要特別設個專法? 專法連個影都沒有.. 12/05 00:07
jeff871023: 推 12/05 00:20
sakidiforld: 推 love and peace~ 12/05 00:21
vicky1123: 推,加油。愛應該不分性別的:) 12/05 01:04
shancat: 一起加油! 12/05 01:19
jen10969: 推,當天若有空會去向挺的 12/05 01:19
CO2: [你看 擁有自己專屬的黑人廁所很棒吧 ] To五樓 12/05 01:26
h3po3: 推!我也想去!支持修民法! 12/05 06:59
h3po3: 如果是一樣的保障,一樣的權利義務,何必立專法 12/05 07:04
mysterious4: 加油~ 12/05 07:27
kitedolphin: 支持~~~ 12/05 08:00
watercolor: 既是一樣的權益,沒有立專法的必要。加油! 12/05 09:00
danic: 護家盟在那跳針 無限延伸 東扯亂倫 西扯人獸交 抓狂發瘋似 12/05 09:02
rhabdomyoma: 推 12/05 09:10
papapapillon: 推~支持~ 12/05 10:09
pomadaypos: 為何同志結婚要社會共識?我爸媽結婚也沒問隔壁的阿.. 12/05 12:06
diana920194: 推推 12/05 12:14
YOMIKAN: 推~ 加油!! 12/05 12:32
newl: 支持婚姻平權,但不支持伴侶和家屬制度 12/05 12:40
1210 只有針對 立法院內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民法修正案(三個版本都是委員各自擬定的) (民間也稱此次修法草案為婚姻平權草案) 和2013年胎死腹中的伴侶盟-多元成家-婚姻平權草案,是不同的草案內容, 伴侶制度/家屬制度,是伴侶盟-多元成家,另外2個連送進立院都沒有成功的修法草案, 和現在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民法修正案,更是毫無關聯可言喔。 1210 上凱道,只會是 支持同婚(支持同志享有現在異性戀擁有的法律保障) 反對惡意抹黑造謠或歧視的言論行為。 絕對不會變成支持伴侶盟的伴侶制或家屬制度的。^_^ (會也是反方在造謠.........)
newlane: 同志要怎麼教小孩? 12/05 13:59
newlane: 兩個人結婚絕對是自由的 12/05 14:00
newlane: 但是牽扯到第三個生命,請問要怎麼教? 12/05 14:00
和其他沒有爸爸或沒有媽媽的單親家庭一樣教唷。^_< 在出現隔代教養家庭前,我們也沒有想過怎麼教隔代教養的孩子, 但這並不代表我們應該藉由法律禁止隔代教養家庭出現不是嗎?(笑) 不論是否允許同性伴侶成婚,都無法以法律干涉同志個人生子行為, 也不可能強行將同志親生子女從同志家長身邊帶走。 更不可能讓民法倒退,禁止已有婚生子女的同志離婚和同性伴侶共同生活, 或讓原本允許單身收養的民法倒退,禁止同志單身收養孩童。 所以是無法藉由反對同性婚姻,保護孩童不生活在同志家庭的。 反而會因反對同性婚姻,使生活在有同性雙親家庭的孩童, 得不到完整的法律保障,使收養評估無法真實評估收養家庭的家庭成員狀況。 且不會教孩子的同性伴侶家庭,和不會教孩子的異性戀家庭一樣, 是不可能通過收出養機構收養評估的~ 這邊補上一位優秀的男同志家長的兒子寫的文章與各位分享: https://www.facebook.com/oliver.hu3/posts/1281507991912073 節錄:http://i.imgur.com/GB4rG9C.png
apigmain: 非常支持妳喔!加油12/05 14:01
asked: 本來持中立態度的 但前幾天在電視上看到恐同方的廣告12/05 14:02
asked: 我真的非常非常生氣他們這樣公然說謊 所以我12/10會去幫忙12/05 14:03
still: 我看不下去了 TheMidnight的200P是要幹嘛拉XDDDD12/05 14:12
DuoMax: newlane 什麼怎麼教? 你原本想怎麼教? 講出來讓大家笑笑啊12/05 14:27
still: 不會教小孩嗎? http://i.imgur.com/5vrdRsW.jpg12/05 14:37
※ 編輯: white9cat (111.243.48.154), 12/05/2016 14:39:24
danic: 哈哈哈哈哈哈 樓上那張圖....12/05 15:30
danic: 我發現 從新聞看啦 挺同的場子好像都很歡樂12/05 15:31
danic: 反同的場子 充滿憤怒人士~~~ 都沒親臨現場過 XD12/05 15:32
Lang90: 那是因為新聞沒報,反同也有溫和派,同志也有激進派,今天12/05 17:01
1203,我確定凱道舞台上的人說:要大家努力把憤怒表達出來。 有一段是舞台上是自稱家長的群眾用力用腳踐踏「教育部的性平教育」 我是不知道台下有沒有溫和派,但是台上上演的反同內容, 都很激進強調憤怒是真的。
Lang90: 鬧成這樣只是單純的媒體炒作,只要兩方繼續激烈對抗,媒體12/05 17:01
Lang90: 不愁沒有新聞,不愁沒人買廣告。12/05 17:01
※ 編輯: white9cat (111.243.48.154), 12/05/2016 17:30:08
Lang90: 家長基於恐懼而產生憤怒是正常能量釋放,面對無知或未知, 12/05 17:54
Lang90: 需要的是教育及瞭解,一味抗爭只是徒然激起對立並加深歧見 12/05 17:54
Lang90: 。 12/05 17:55
那希望您能協助將下面的資訊傳給那些家長 縮網址:https://goo.gl/UR94IX 有關教育部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說明 邇來網路影音平台流傳教育部如何教導學生認識同性戀之影片內容, 部分資訊顯有錯誤,本部說明如下: 教育部為提升教師性別平等相關知能,前於97年出版及98年研編教師使用之參考資料, 係提供「教師」自主閱讀,並非提供學生閱讀之教科書; 且配合當年施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性別平等教育係採融入式教學, 並無科目教本之背景,爰提供相關議題及內容予教師瞭解與參考。 網路流傳部分影片內容多為前述教師參考資料之「初稿內容」, 部分資料前經各界反映,已於100年召開4場次公聽會蒐集意見, 並委託教育單位進行研修,復於101年邀集專家學者、家長及教師團體再次檢視, 於修正完成後,提供「教師」依學習年齡階段及視課程需要進行融入教學。 部分錯誤資訊,實不宜再片面重製散佈,否則將失去本部依各界意見修正之意義。 ※ 編輯: white9cat (111.243.48.154), 12/05/2016 18:01:33
Nessus: 完全不覺得有什麼好吵的 台灣就是太民主 只要某群人意見與 12/05 18:21
Nessus: 別人不同 就開始利用網路資源 搧動更多群眾 走上街頭 以爭 12/05 18:22
Nessus: 取平權或尊重等口號 看似合情合理 但到最後終究是會變調 12/05 18:23
Nessus: 近幾年實在是太多太多走上街頭的例子 滑稽不堪 我是覺得怎 12/05 18:24
Nessus: 麼讓這個國家富裕 經濟起飛更為重要 12/05 18:25
Nessus: 是說這個會炒這麼大 我也很懷疑是不是為了要蓋掉什麼重大 12/05 18:27
Nessus: 新聞 好比魏家無罪等等 12/05 18:27
Nessus: 忘了補充 改不改民法或是立不立專法 都是無助於消除歧視的 12/05 18:34
Nessus: 以結果論->同性婚姻通過 不就好了嗎? 我不相信改民法或是 12/05 18:35
Nessus: 立專法 就可以徹底消除歧視 或是減少歧視 根本毫無關連 12/05 18:36
fkskorea: 在板上揪團上街遊行很反感.....。極度討厭 12/05 18:39
Lang90: 試著去瞭解對方,不要一味的要對方瞭解妳,就當談戀愛吧, 12/05 19:02
Lang90: 妳不能要求對方一定要接受妳,但是可以試著先從朋友做起。 12/05 19:02
MOJS: 不願意 12/05 20:00
RLIM: 不違法,不是聯誼性質、政治議題(有專門的板),揪團看演唱會 12/05 21:04
RLIM: 或前幾年八月雪、桌遊、唱歌!都可以揪!或許你不想和原po去 12/05 21:04
RLIM: ,其實就不用進來反對,這只是揪團! 12/05 21:04
ya9945129: 推!可惜當天要參加國考,不然超想去 12/05 22:53
Yelnats28: 其實也覺得這根本沒什麼好吵的 直接通過就好了 但就是 12/05 23:48
Yelnats28: 有反對方動員且散步謠言 才需要更多人發聲支持 12/05 23:48
Yelnats28: 這不是媒體炒作 而是真實在發生的事情 12/05 23:50
samgin726: 推 12/06 00:04
tesuko: 異性戀比較會教小孩這是什麼誤會… 12/06 02:07
BDYPY520: 抱~雖然無法到 但精神支持 12/06 02:56
danic: 很佩服八卦板那幾位 固定發汙衊挺同或同性戀新聞的id 12/06 09:52
danic: 根本被滲透了 有錢就是任性 買四大報 買電視廣告 12/06 09:52
danic: 到底誰才是弱勢 ~ 12/06 09:53
danic: 有財力雄厚的團體背後撐腰 真可怕~~~ 12/06 09:53
ofilm: 支持 12/06 15:13
skyhal: 凱道見! 12/07 06:43
orangeplay: 推,加油,那天不在台灣 12/07 18:16
Yelnats28: 一起加油 12/07 19:05
SmallWu36: 覺得Midnight的深度討論還不錯啊 只是200P真的好少XD; 12/08 15:10
SmallWu36: 也推原PO的有依據回覆(不過總覺得^^ <-有嘲諷味XD;; 12/08 15:16
SmallWu36: 推知道自己在支持什麼,或反對什麼 而非盲從或表面/直覺 12/08 15:17
sherry456: 推 12/08 17:18
kokus: 不願意 12/11 03:01
kokus: 你們知道自己跟大多數人不一樣了 為什麼還要修法跟大家一樣 12/11 03:04
kokus: 修法讓同志婚姻合法你們就不會再受歧視了嗎 12/11 03:08
RLIM: 歧視!快樂嗎!?他們並沒有歧視任何人!為何人要歧視呢!? 12/11 06:23
RLIM: 不是大家欺負人或討厭人,你也要跟隨喔! 12/11 06:23
RLIM: 就像你有你想堅持的事!就去堅持吧!她、他們找尋的人人平權 12/11 06:23
RLIM: ,或許你很不認同!但是...不認同的你何必走進來!? 12/11 06:23
knml: 打從生理上覺得噁,這很難消除 12/11 13:30
yiwawa: 一定要啊,中壢人應該組一團去的xD 12/24 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