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ma3118: 推 12/04 18:53
推 lovecuha: 推。 12/04 18:56
推 tseupnpneyi: 加油 12/04 18:59
推 defective: 推,正視同志的議題,才不會有太多檯面下的悲哀發生 12/04 19:00
推 joebryant: 我不理解,為什麼一定要修民法不能立專法? 12/04 19:05
→ joebryant: 想知道您的想法,謝謝 12/04 19:06
1.請問修專法的動機是什?
2.你認為的專法內容是什?
3.你支持專法的理由是什?
如果你想要進一步討論,歡迎站內信告訴我關於前面三個問題,你的答案。
我會根據你的答案,告訴你為什麼不要專法。^_^
這麼做,是因為只要修民法不要立專法背後的原因太多分支細節,
我怕全面性的回應,太過攏長,讓你覺得我回太多你不在意的資訊。
推 z326326: 可以的!加油12/04 19:06
※ 編輯: white9cat (111.243.48.154), 12/04/2016 19:11:52
推 akiehls: 悒[12/04 19:26
→ akiehls: 一定要參加12/04 19:26
推 elverano: 同事有男同跟女同,支持你也支持他們12/04 19:33
推 Haley: 絕對會參加!12/04 19:45
推 joebryant: 這麼說好了,專法如果能夠提供一樣的保障一樣的權利義12/04 19:51
→ joebryant: 務,專法跟修民法對您來說差異在哪?12/04 19:51
一樣的保障,一樣的權利義務,請問是怎麼樣的一樣?
把尤美女委員的修法板本搬到專法嗎?
這樣「會改變民法婚姻法律定義」的立專法方式,
請問意義在哪?
推 emily50322: 推!可惜那天行程人在屏東12/04 19:52
推 losting: 推!12/04 20:00
推 tacimio1216: 加油12/04 20:02
推 raerex7410: 我比較好奇一樣都是人權,保障的都一樣,為什麼還要12/04 20:04
→ raerex7410: 特別立專法給人感覺有特別待遇?12/04 20:04
推 ymcheung: 專法就跟外勞專用公車一樣12/04 20:07
推 jojo5417: 推,愛與被愛是每個人都該得到的事12/04 20:07
※ 編輯: white9cat (27.242.160.151), 12/04/2016 20:10:02
→ TheMidnight: 支持你,舉雙手雙腳支持,但我那天要考試 QQ 12/04 20:10
推 RLIM: 大家都要和平看待這事!真的這社會不會變不同!但會多一份愛 12/04 20:10
→ RLIM: ! 12/04 20:10
→ TheMidnight: 我反對利專法,但我更反對把利專法的人當敵人... 12/04 20:11
→ TheMidnight: 反對利專法,因為心裡上會有歧視的感覺 12/04 20:12
→ TheMidnight: 而利專法,考驗的是立法程序跟技術的問題 12/04 20:12
→ TheMidnight: 立專法... 可以的話原po幫修,再把這行刪了QQ 12/04 20:12
→ TheMidnight: 理論上立法技術足夠,立專法根修民法是一樣的 12/04 20:13
→ TheMidnight: 說白一點,如果你真的有在意敵人是誰的話 12/04 20:14
→ TheMidnight: 真正的敵人是像姜世民那些堅持家庭=夫+妻的人 12/04 20:15
→ TheMidnight: 如果你不知道姜世民是誰,拜託不要跟著混淆焦點 12/04 20:15
→ TheMidnight: 只會讓那些忙著寫法律白話文科普的人感受到豬隊友 12/04 20:16
→ TheMidnight: 如果可以,那些來問你立專法OOXX如何的人 12/04 20:17
→ TheMidnight: 你先問問他,你支持這個風向的改變嗎 12/04 20:17
→ TheMidnight: 而不是把可能的隊友趕到你的圈圈之外 12/04 20:17
→ white9cat: 我不會把立專法的當敵人,同時在作溝通時,我認為確實 12/04 20:19
→ white9cat: 了解對方沒有表達出來的想法是很重要的。 12/04 20:19
→ white9cat: 支持專法的人,背後有很多脈絡,這些脈絡有不少相互矛 12/04 20:19
→ white9cat: 盾的地方:覺得立專法比較快,可是修民法已經過一讀, 12/04 20:19
→ white9cat: 這個會期出委員會,專法還沒內容,怎麼會比較快?覺得12/04 20:19
→ white9cat: 專法就可以讓反方不那麼反對,且技術不難了,可是反方12/04 20:19
→ white9cat: 要的是不影響民法婚姻定義的專法,光這點就可能造成立12/04 20:19
→ white9cat: 法技術難度了,且反方昨天夢時代的舞台表示是「不立專12/04 20:19
→ white9cat: 法」。12/04 20:19
推 noreg0071092: 我認為專法就不是平權,如果用結婚是人的基本權利,12/04 20:21
→ noreg0071092: 那異是人可以結婚,同也是人也要可以結婚,用專法從12/04 20:21
→ noreg0071092: 最初的本質就否定了12/04 20:21
推 TheMidnight: 專法這件事情本身跟平不平權無關12/04 20:23
→ TheMidnight: 專法的內容才是關乎平不平等12/04 20:23
→ TheMidnight: 就算是專法也可能是優惠性差別待遇,難到你要說這是12/04 20:23
→ TheMidnight: 不平權?12/04 20:23
推 raerex7410: 不平權不單是指同性,對象也能是異性吧12/04 20:25
→ TheMidnight: w9c,你345行的內容是,速度比質量重要的意思嗎12/04 20:25
我的意思是主張專法比較快,是不成立的。^_^
要談質量,必須先證明立專法的質量「一定」比修民法高,
且立專法後,仍要能確保未來「質量」不會因後續持續有修法,
(民法婚姻相關法規可不只存在於民法,還存在於很多法規中唷。)
而發生專法同性婚姻不如民法婚姻的可能。
→ raerex7410: nor的板友說的,我覺得像是說「我要給同性戀一樣的待12/04 20:26
→ raerex7410: 遇,所以我另立一個專法給你」,和「我要讓同性戀一樣12/04 20:27
→ raerex7410: 的待遇,所以我把同性戀納入和大家一樣」12/04 20:28
→ raerex7410: 本質的差異是在這部份,而不是有沒有好處或優惠12/04 20:28
推 TheMidnight: 所以是一種感覺問題,而不是客觀問題啊12/04 20:29
→ TheMidnight: 當因為感覺問題在爭執的時候,就失焦了12/04 20:29
→ TheMidnight: 我知道這篇文章最希望的肯定是修民法12/04 20:31
→ TheMidnight: 我也是,我猜下面回文沒噓的應該也都是不反對同性戀12/04 20:31
→ TheMidnight: 但我單純覺得,因為感覺問題,而把力量分散很好笑12/04 20:32
推 raerex7410: 我覺得這不是感覺得問題,而是你的一開始的立點問題 12/04 20:33
推 TheMidnight: 我的前提是立法程序技術能夠達到一樣效果 12/04 20:35
→ TheMidnight: 而且我認為事實上是達得到的 12/04 20:36
推 aiyaya: 本質上的平權,是異=同,如果專法可可能異優於同或同優於 12/04 20:45
→ aiyaya: 異,那就不是平權,如果專法會異=同,為何要專法?修民即 12/04 20:45
→ aiyaya: 可不是嗎? 12/04 20:45
推 taiwang8man: 蓋牌…… 12/04 20:47
推 TheMidnight: .... 12/04 20:49
→ TheMidnight: 異=同,這是齊頭式平等 12/04 20:49
→ TheMidnight: 異=異才是實質平等 12/04 20:49
推 aiyaya: 立法程序技術能夠達到一樣效果,假設真的可行好了,立專法 12/04 20:50
→ aiyaya: 的意義是?同樣的人為何做一樣的事會需要兩套法?且專法 12/04 20:50
→ aiyaya: 內容會異=同的平權? 12/04 20:50
推 aiyaya: 所以異同性戀無法實質平等?我的實質是指權利義務。 12/04 20:52
推 TheMidnight: 異=同是沒有意義的啊,因為同有生理無法跨越的問題 12/04 20:54
→ TheMidnight: 只有讓所有的異,都能想有相同"異"的地位 12/04 20:55
→ TheMidnight: 啊... 我的異是指差異,同是指相同 12/04 20:55
→ TheMidnight: 不是異性戀、同性戀 12/04 20:55
推 aiyaya: 我同意生理差異性,但生理難道靠專法就能跨越? 12/04 20:56
→ TheMidnight: 重新翻譯我的話就是 12/04 20:56
推 aillyson: 12/10有事無法前往,但支持婚姻平權,亦希望活動和平落幕 12/04 20:56
→ TheMidnight: 讓差異的 擁有同等的 對待,是齊頭式平等 12/04 20:56
→ aiyaya: 我的異是異性戀,同是同性戀啦...... 12/04 20:56
→ TheMidnight: 民法能跨過的,專法沒有理由不能跨過啊 12/04 20:57
→ TheMidnight: 民法讓他們同性戀的配偶能繼承,專法同樣能辦到 12/04 20:57
→ TheMidnight: 而民法無法讓同性戀只靠彼此生小孩,專法也辦不到 12/04 20:57
推 aiyaya: 我不懂同樣為人類,為何不能擁有同等對待?而這叫齊頭式 12/04 20:59
→ aiyaya: 平等?那光男女倆個性別也不用平等了,更別說性取向了啊。 12/04 20:59
推 TheMidnight: ... 你懂我說的同等對待是什麼意思嗎? 12/04 21:01
→ TheMidnight: 男+女可以生小孩 12/04 21:01
推 aiyaya: 我同意繼承、生育論點,那要專法做啥?修民即可啊? 12/04 21:01
→ TheMidnight: 男+男不能生小孩 12/04 21:01
→ TheMidnight: 所以你現在給他們同等對待就是把這兩組分別關起來 12/04 21:02
→ TheMidnight: 最後要求他們都生出小孩來,這就是你的意=同 12/04 21:02
→ TheMidnight: 而這是齊頭式平等 12/04 21:02
推 atmove: 推文...可以不要吵這個嗎 有點離題... 12/04 21:02
→ TheMidnight: 為什麼? 因為修專法簡單修民法 12/04 21:03
→ TheMidnight: 一口吃不成胖子,真是豬隊友... 12/04 21:04
推 aiyaya: The大,你最後推的想太多,修民或立專法跟舉例完全無法連 12/04 21:05
→ aiyaya: 結 12/04 21:05
→ aiyaya: Sorry,沒有鑰吵的意思,只是想討論ㄧ下,的確離題 12/04 21:06
推 raerex7410: 不認同你的論點就是豬隊友...這算人身攻擊嗎? 12/04 21:06
推 aiyaya: 立專跟修民的難異差異,看現在的人,唔我想對他們的腦來 12/04 21:08
→ aiyaya: 說都太難... 12/04 21:08
→ raerex7410: 離題抱歉,但是我最後想說一下,立專法簡單,同要的 12/04 21:08
推 Yelnats28: 可惜當天無法到 加油 12/04 21:08
→ raerex7410: 要廢也很好廢掉,一點保障也沒有 12/04 21:08
→ aiyaya: 咦,一口吃不成胖子,真是豬隊友...我以為這是自嘲? 12/04 21:09
推 megusta525: 推推 12/04 21:11
推 aiyaya: 抱歉離題,雖然我是異性戀也是媽媽,當天無法到,但我支 12/04 21:12
→ aiyaya: 持平權,也不認為性別取向就會對小孩有負面影響。祝順利 12/04 21:12
推 tesuko: 支持你! 12/04 21:14
推 TheMidnight: 唉,我也是氣急了,很抱歉,但這樣真的不是弱勢爭取 12/04 21:14
→ TheMidnight: 權益的好方法、手段。 12/04 21:15
→ TheMidnight: 當你只想著未來我要有一套我可以用的完善法律(如民法 12/04 21:20
→ TheMidnight: 的同時,有沒有想到那些可能馬上要面臨繼承收養問題 12/04 21:20
推 minidit: 加油 12/04 21:20
→ TheMidnight: 的人? 12/04 21:20
推 jean0914: 支持同性婚姻平權,很抱歉當天因爲幾個月前就排定要出 12/04 21:21
→ jean0914: 國無法到場聲援,希望各位繼續加油! 12/04 21:21
推 yoBestAbb: 支持! 12/04 21:21
→ tesuko: 現在提出立專法的人只是拖延吧 現在有專法的譜了嗎? 12/04 21:22
→ tesuko: 週六某盟場子都直接寫不立專法了... 12/04 21:22
→ TheMidnight: 我不覺得修民法會比立專法快 @@ 12/04 21:23
→ TheMidnight: 如果你真的覺得修民法比較快的話,你可以把我上面說 12/04 21:23
※ 編輯: white9cat (27.242.160.151), 12/04/2016 21:28:38
→ TheMidnight: 的全部當成屁話 12/04 21:23
→ Yelnats28: 某盟是什麼都不同意的 都會反對的 所以不管是修民法或 12/04 21:24
→ Yelnats28: 立專法 還是一樣會動員抗議 12/04 21:24
推 Nicowyaw: 為什麼要修專法? 12/04 21:24
噓 y1324: 支持一夫多妻~~又沒妨礙別人 為什麼要打壓我 12/04 21:28
推 bettybuy: 樓上乖 別過度延伸議題 ^^ 12/04 21:32
推 guesswho: 加油! 12/04 21:35
推 kiwicodex: 到場支持 12/04 21:37
推 jojo5417: 咪奈,我懂你的想法 12/04 21:38
推 mouseping: 某樓想要一夫多妻關同志屁事,你不去問政府,卻去質問 12/04 21:49
→ mouseping: 支持別的議題的人做啥? 他們有打壓你或者欠你嗎 12/04 21:50
推 ePaper: 不予置評 12/04 22:00
推 TheMidnight: 如果民法比專法先立,我站內原po 200P 12/04 22:15
→ TheMidnight: 對我觀察風向失敗的祭品 12/04 22:15
→ TheMidnight: 三讀流成: 12/04 22:17
→ TheMidnight: 一讀=朗讀標題 二讀=逐條討論 12/04 22:17
→ TheMidnight: 說明、質疑、廣泛討論、逐條討論都在二讀 12/04 22:18
→ TheMidnight: 立法程序與技術,羅傳賢的書裡面都有提到 12/04 22:18
→ TheMidnight: 對,民法現在領先一個委員會審查結果 12/04 22:18
→ TheMidnight: 就看看這個領先,是否能真的超越從零開始的專法 12/04 22:19
推 louhuang: 加油喔! 12/04 22:19
推 kfshiang: 推! 12/04 22:19
推 w6523520: 期待1210彩虹盛開 :) 12/04 22:24
推 lassmika: 加油!!!! 12/04 22:25
推 chokore: 會去喔! 12/04 22:28
推 elaineyeh06: 支持你! 12/04 22:30
推 GrayBBS: 會參加唷,加油!支持修民法#972 12/04 22:52
推 qoo4628802: 修專法真的超白癡 12/04 23:02
推 taiwang8man: 其實我反同性戀…但真的要立法不反對,每個人都可以 12/04 23:02
→ taiwang8man: 訴求他的主張… 12/04 23:02
推 everlasting: 推推~加油喔! 12/04 23:11
推 danic: 加油囉! 那個什麼另外想辦法的鬼盟 就別放屁了!!! 12/04 23:12
→ danic: 鬼盟那些邪教徒 管你民法專法就是反對到底 無限延伸 12/04 23:14
→ danic: TMD 看到就賭爛倒是該立專法 管一管這些邪教徒!! 12/04 23:14
推 cronus12: 推推 當天不能去 但一定會以其他方式盡力支持此活動! 12/04 23:16
推 ej03xu3: 大力支持修民法972 12/04 23:29
噓 angelafreet: 砍七天假都沒見你們這麼勤勞 12/04 23:50
推 danic: 補推 樓上在亂回3小? 12/04 23:54
推 ayurina520: 先推一個 12/05 00:06
推 sTelcontars: 一視同仁 為什麼要特別設個專法? 專法連個影都沒有.. 12/05 00:07
推 jeff871023: 推 12/05 00:20
推 sakidiforld: 推 love and peace~ 12/05 00:21
推 vicky1123: 推,加油。愛應該不分性別的:) 12/05 01:04
推 shancat: 一起加油! 12/05 01:19
推 jen10969: 推,當天若有空會去向挺的 12/05 01:19
推 CO2: [你看 擁有自己專屬的黑人廁所很棒吧 ] To五樓 12/05 01:26
推 h3po3: 推!我也想去!支持修民法! 12/05 06:59
→ h3po3: 如果是一樣的保障,一樣的權利義務,何必立專法 12/05 07:04
推 mysterious4: 加油~ 12/05 07:27
推 kitedolphin: 支持~~~ 12/05 08:00
推 watercolor: 既是一樣的權益,沒有立專法的必要。加油! 12/05 09:00
推 danic: 護家盟在那跳針 無限延伸 東扯亂倫 西扯人獸交 抓狂發瘋似 12/05 09:02
推 rhabdomyoma: 推 12/05 09:10
推 papapapillon: 推~支持~ 12/05 10:09
推 pomadaypos: 為何同志結婚要社會共識?我爸媽結婚也沒問隔壁的阿.. 12/05 12:06
推 diana920194: 推推 12/05 12:14
推 YOMIKAN: 推~ 加油!! 12/05 12:32
推 newl: 支持婚姻平權,但不支持伴侶和家屬制度 12/05 12:40
1210 只有針對
立法院內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民法修正案(三個版本都是委員各自擬定的)
(民間也稱此次修法草案為婚姻平權草案)
和2013年胎死腹中的伴侶盟-多元成家-婚姻平權草案,是不同的草案內容,
伴侶制度/家屬制度,是伴侶盟-多元成家,另外2個連送進立院都沒有成功的修法草案,
和現在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民法修正案,更是毫無關聯可言喔。
1210 上凱道,只會是
支持同婚(支持同志享有現在異性戀擁有的法律保障)
反對惡意抹黑造謠或歧視的言論行為。
絕對不會變成支持伴侶盟的伴侶制或家屬制度的。^_^
(會也是反方在造謠.........)
推 newlane: 同志要怎麼教小孩? 12/05 13:59
→ newlane: 兩個人結婚絕對是自由的 12/05 14:00
→ newlane: 但是牽扯到第三個生命,請問要怎麼教? 12/05 14:00
和其他沒有爸爸或沒有媽媽的單親家庭一樣教唷。^_<
在出現隔代教養家庭前,我們也沒有想過怎麼教隔代教養的孩子,
但這並不代表我們應該藉由法律禁止隔代教養家庭出現不是嗎?(笑)
不論是否允許同性伴侶成婚,都無法以法律干涉同志個人生子行為,
也不可能強行將同志親生子女從同志家長身邊帶走。
更不可能讓民法倒退,禁止已有婚生子女的同志離婚和同性伴侶共同生活,
或讓原本允許單身收養的民法倒退,禁止同志單身收養孩童。
所以是無法藉由反對同性婚姻,保護孩童不生活在同志家庭的。
反而會因反對同性婚姻,使生活在有同性雙親家庭的孩童,
得不到完整的法律保障,使收養評估無法真實評估收養家庭的家庭成員狀況。
且不會教孩子的同性伴侶家庭,和不會教孩子的異性戀家庭一樣,
是不可能通過收出養機構收養評估的~
這邊補上一位優秀的男同志家長的兒子寫的文章與各位分享:
https://www.facebook.com/oliver.hu3/posts/1281507991912073
節錄:http://i.imgur.com/GB4rG9C.png
推 apigmain: 非常支持妳喔!加油12/05 14:01
推 asked: 本來持中立態度的 但前幾天在電視上看到恐同方的廣告12/05 14:02
→ asked: 我真的非常非常生氣他們這樣公然說謊 所以我12/10會去幫忙12/05 14:03
噓 still: 我看不下去了 TheMidnight的200P是要幹嘛拉XDDDD12/05 14:12
推 DuoMax: newlane 什麼怎麼教? 你原本想怎麼教? 講出來讓大家笑笑啊12/05 14:27
※ 編輯: white9cat (111.243.48.154), 12/05/2016 14:39:24
推 danic: 哈哈哈哈哈哈 樓上那張圖....12/05 15:30
→ danic: 我發現 從新聞看啦 挺同的場子好像都很歡樂12/05 15:31
→ danic: 反同的場子 充滿憤怒人士~~~ 都沒親臨現場過 XD12/05 15:32
→ Lang90: 那是因為新聞沒報,反同也有溫和派,同志也有激進派,今天12/05 17:01
1203,我確定凱道舞台上的人說:要大家努力把憤怒表達出來。
有一段是舞台上是自稱家長的群眾用力用腳踐踏「教育部的性平教育」
我是不知道台下有沒有溫和派,但是台上上演的反同內容,
都很激進強調憤怒是真的。
→ Lang90: 鬧成這樣只是單純的媒體炒作,只要兩方繼續激烈對抗,媒體12/05 17:01
→ Lang90: 不愁沒有新聞,不愁沒人買廣告。12/05 17:01
※ 編輯: white9cat (111.243.48.154), 12/05/2016 17:30:08
→ Lang90: 家長基於恐懼而產生憤怒是正常能量釋放,面對無知或未知, 12/05 17:54
→ Lang90: 需要的是教育及瞭解,一味抗爭只是徒然激起對立並加深歧見 12/05 17:54
→ Lang90: 。 12/05 17:55
那希望您能協助將下面的資訊傳給那些家長
縮網址:https://goo.gl/UR94IX
有關教育部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說明
邇來網路影音平台流傳教育部如何教導學生認識同性戀之影片內容,
部分資訊顯有錯誤,本部說明如下:
教育部為提升教師性別平等相關知能,前於97年出版及98年研編教師使用之參考資料,
係提供「教師」自主閱讀,並非提供學生閱讀之教科書;
且配合當年施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性別平等教育係採融入式教學,
並無科目教本之背景,爰提供相關議題及內容予教師瞭解與參考。
網路流傳部分影片內容多為前述教師參考資料之「初稿內容」,
部分資料前經各界反映,已於100年召開4場次公聽會蒐集意見,
並委託教育單位進行研修,復於101年邀集專家學者、家長及教師團體再次檢視,
於修正完成後,提供「教師」依學習年齡階段及視課程需要進行融入教學。
部分錯誤資訊,實不宜再片面重製散佈,否則將失去本部依各界意見修正之意義。
※ 編輯: white9cat (111.243.48.154), 12/05/2016 18:01:33
→ Nessus: 完全不覺得有什麼好吵的 台灣就是太民主 只要某群人意見與 12/05 18:21
→ Nessus: 別人不同 就開始利用網路資源 搧動更多群眾 走上街頭 以爭 12/05 18:22
→ Nessus: 取平權或尊重等口號 看似合情合理 但到最後終究是會變調 12/05 18:23
→ Nessus: 近幾年實在是太多太多走上街頭的例子 滑稽不堪 我是覺得怎 12/05 18:24
→ Nessus: 麼讓這個國家富裕 經濟起飛更為重要 12/05 18:25
→ Nessus: 是說這個會炒這麼大 我也很懷疑是不是為了要蓋掉什麼重大 12/05 18:27
→ Nessus: 新聞 好比魏家無罪等等 12/05 18:27
→ Nessus: 忘了補充 改不改民法或是立不立專法 都是無助於消除歧視的 12/05 18:34
→ Nessus: 以結果論->同性婚姻通過 不就好了嗎? 我不相信改民法或是 12/05 18:35
→ Nessus: 立專法 就可以徹底消除歧視 或是減少歧視 根本毫無關連 12/05 18:36
噓 fkskorea: 在板上揪團上街遊行很反感.....。極度討厭 12/05 18:39
→ Lang90: 試著去瞭解對方,不要一味的要對方瞭解妳,就當談戀愛吧, 12/05 19:02
→ Lang90: 妳不能要求對方一定要接受妳,但是可以試著先從朋友做起。 12/05 19:02
噓 MOJS: 不願意 12/05 20:00
推 RLIM: 不違法,不是聯誼性質、政治議題(有專門的板),揪團看演唱會 12/05 21:04
→ RLIM: 或前幾年八月雪、桌遊、唱歌!都可以揪!或許你不想和原po去 12/05 21:04
→ RLIM: ,其實就不用進來反對,這只是揪團! 12/05 21:04
推 ya9945129: 推!可惜當天要參加國考,不然超想去 12/05 22:53
推 Yelnats28: 其實也覺得這根本沒什麼好吵的 直接通過就好了 但就是 12/05 23:48
→ Yelnats28: 有反對方動員且散步謠言 才需要更多人發聲支持 12/05 23:48
→ Yelnats28: 這不是媒體炒作 而是真實在發生的事情 12/05 23:50
推 samgin726: 推 12/06 00:04
推 tesuko: 異性戀比較會教小孩這是什麼誤會… 12/06 02:07
推 BDYPY520: 抱~雖然無法到 但精神支持 12/06 02:56
推 danic: 很佩服八卦板那幾位 固定發汙衊挺同或同性戀新聞的id 12/06 09:52
→ danic: 根本被滲透了 有錢就是任性 買四大報 買電視廣告 12/06 09:52
→ danic: 到底誰才是弱勢 ~ 12/06 09:53
→ danic: 有財力雄厚的團體背後撐腰 真可怕~~~ 12/06 09:53
推 ofilm: 支持 12/06 15:13
推 skyhal: 凱道見! 12/07 06:43
推 orangeplay: 推,加油,那天不在台灣 12/07 18:16
推 Yelnats28: 一起加油 12/07 19:05
推 SmallWu36: 覺得Midnight的深度討論還不錯啊 只是200P真的好少XD; 12/08 15:10
→ SmallWu36: 也推原PO的有依據回覆(不過總覺得^^ <-有嘲諷味XD;; 12/08 15:16
→ SmallWu36: 推知道自己在支持什麼,或反對什麼 而非盲從或表面/直覺 12/08 15:17
推 sherry456: 推 12/08 17:18
噓 kokus: 不願意 12/11 03:01
→ kokus: 你們知道自己跟大多數人不一樣了 為什麼還要修法跟大家一樣 12/11 03:04
→ kokus: 修法讓同志婚姻合法你們就不會再受歧視了嗎 12/11 03:08
推 RLIM: 歧視!快樂嗎!?他們並沒有歧視任何人!為何人要歧視呢!? 12/11 06:23
→ RLIM: 不是大家欺負人或討厭人,你也要跟隨喔! 12/11 06:23
→ RLIM: 就像你有你想堅持的事!就去堅持吧!她、他們找尋的人人平權 12/11 06:23
→ RLIM: ,或許你很不認同!但是...不認同的你何必走進來!? 12/11 06:23
推 knml: 打從生理上覺得噁,這很難消除 12/11 13:30
→ yiwawa: 一定要啊,中壢人應該組一團去的xD 12/24 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