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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下載本文相關文件及法規(見紅字重點):https://goo.gl/q0462i 台灣有線電視數位化所面臨的技術、政策與法規議題結論 vs NCC的法規與作為。 台灣有線電視數位化所面臨的技術、政策與法規議題結論。 (一)訂定共同CI標準(此技術10年前已經成熟,採歐規),消費者就可以直接在零售市場上 買到機上盒或數位電視機。 NCC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4.11 CA機上盒(Conditional Access Set-Top Box):指內含主機及條件式接取模組( Conditional Access Module,CAM)之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 4.12 CI機上盒(Common Interface Set-Top Box):指內含主機及PCMCIA(PERSONAL COMPUTER MEMORY CARD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共通介面之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 ,其介面係供連接外接式CAM之用。 NCC法規中完全沒有提到共通性,實際上各家業者全是Unique Interface 大家互不相通, 市面上根本買不到有線數位機上盒,市場處於完全壟斷狀況,更遑論整合進電視機內, 但是NCC於2016年答覆說:「現階段無法相互支援,仍需搭配該系統之機上盒始得收視。」 根本是謊言。 台灣有線電視數位化所面臨的技術、政策與法規議題結論。 在這個導入政策旁邊有配套措施,明白寫出家電業者跟cable業者盡快定出digital cable ready,當digital cable ready規格共定出來,家電業者就願意生產digital cable ready。前提是配套措施是有線電視業者盡快去跟家電業者去訂定這個規範。 此項目NCC完全無作為。 NCC鼓勵業者跨區經營避免壟斷,但是在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六條卻反其道而行。 有線廣播電視法(https://goo.gl/aWfFGn)第六條: 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應於申請書及營運計畫內載明擬經營地區。 系統經營者擴增經營地區前,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營運計畫變更之許可。 前二項經營地區,除有下列情形外,應以直轄市、縣(市)為最小經營區域: 一、既有系統經營者續於原經營地區營業者。 法條明文規定業者可以不需跨區持續壟斷。 NCC根本是個圖利財團的單位。 要電話抗議者請推文,回信中給NCC負責人電話號碼。 -- \︿_︿/ ︿_(@,@)_︿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9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486509031.A.4AE.html ※ 編輯: fashionjack (122.116.198.5), 02/08/2017 07: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