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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次文章內,有版友推文提到, 意思認為版上對食記也不友善! 當下覺得應該只是口味上差異, 所以給噓文, 不過還是選了幾篇看了一下, 蠻多言論是懷疑或是猜忌! 口味一定有差異, 批評食物還能接受, 但是沒有證據的事情, 只因為反對而反對, 這不太公平! 不喜歡可以左轉, 但是部落客也有情緒吧? 他們真心分享,口味不合, 他們一定能接受, 但是猜忌業配或是猜忌是不是被招待, 只是聽說去批評他人, 部落客會很難過的! 很多話,私下說那是個人的自由, 這些話公開說,沒證據,這樣不是傷害名譽! 推文前,想想當自己被誤會有多難過! - 11/26 jackson66 [轉讓] 麻將 打過三次 原價1050元 轉賣350元 - 二、交易相關文章 2.2 轉讓物品限定票券及上課時數。 面交地點限南桃園地區,發文時務必填寫購入金額,違反者刪除 禁止禮券、提貨券、加油券以及折價券 同時也禁止出租文(可發文尋找房子/車位,但不得發文租屋/車位,此屬營利違規) 禁止轉讓之物品可於置底專區推文轉讓 請注意,本板不負責轉讓期間所產生之任何糾紛處理,但買賣雙方可自行發文公開 相關違規行為(放鴿子等等)。 - 違反 2.1 ~ 2.3 轉讓價高於購入價、無償取得(公司贈送等)、轉讓非限定轉讓物品、收取代買費 者 直接退文且水桶1周,文章自刪仍需處分。 違反 2.4 者,水桶1年外加退文處分,3年內再犯,得停止使用板務服務1年以上。 - 11/27/2018 11:43:17 RLIM 暫停 jackson66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版規2.2 - By RLIM -- 中壢板-R ~15H小工蜂, 無法一一回信,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152.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543292104.A.0E8.html
pj110000: 說話要有憑有據,而不是射後不理,扯 11/27 13:06
Blue6: 那以後沒證據就不要回文啦 11/27 13:11
keans0785: 推一樓 11/27 13:30
SmallWu36: 連爬了近期所有食記,有噓文…黑糖珍珠? 11/27 14:09
CO2: 有些詞彙風格過於浮誇 誇大 導致信任喪失 令人反感 被噓很合 11/27 14:24
CO2: 理 已經不是口味不同的問題 11/27 14:24
jytr: 有些寫的過於浮誇,根本不敢讓人採信 11/27 15:45
jytr: 另外,邀約文又有多少人會誠實說 11/27 15:45
同意pj110000大 SmallWu36大 CO2大 jytr大 口味差異當然是依照個人感覺呀 我提的是...沒證據就直接懷疑,業配文, 很多店家沒有多餘的錢找業配
Yeeeha: 這什麼鬼 公開版面發文然後不接受正反回饋? 11/27 15:54
Yeeeha: 那麻煩也別轉過來了 請關門自爽 11/27 15:55
Yeeeha大 你是不是看錯文章回錯文? 正反回饋要針對文章內容吧? 我文章如果說 魯肉飯口味不錯!然後你和我講你是業配吧? 明明 排骨飯很普通? 這樣是一樣的比較? 重點我講的是沒證據去講他人業配和被招待或是拿店家好處! 沒證據叫做造謠,不是正反回饋!
bllove: 你怎知邀約都會老實說,推文有些吃過不能質疑嗎 11/27 15:55
JOGIBA: 不是啦,該箝制的我們還是要箝制一下嘛,不要把這裡當八 11/27 16:07
JOGIBA: 卦板啊,這樣板面才乾淨對不對 11/27 16:07
質疑要有依據吧?就像是某J常常進出某店?所以某J是某顏色? 對某J公平嗎? bllove大 不好吃當然可以反對! 我的文章是沒證據指責他人!
MAXcafe: 某會員........ 11/27 16:09
fangkitty: 說實話也不行喔? 11/27 16:25
ePaper: 連噓文也不行? 11/27 16:29
說實話表示你確定他收錢,業配而不註明!這個請來信提供證據, 我們會限制他的文章! ePaper大,文章何時說不能噓文?QQ
tsukili: 那買賣文標題要不要馬賽克下 不然公告幫廣告販賣資訊了XD 11/27 17:23
買賣文有買賣文規定,請參考版規二 大項,不過是不是離題?
zames0625: 有些整天吹捧好棒棒的 當別人沒去吃過?不能噓? 11/27 18:30
吃過當然可以噓呀!我打的是沒有證據!
babyred: 可以舉例嗎?我看的霧煞煞 11/27 18:40
就 看見食記就噓業配文 看見食記就說被招待
yoyo3055: 我覺得這有點管太多了,太激烈再警告就好,現在是一言 11/27 18:42
yoyo3055: 堂? 11/27 18:42
開頭就提到,因為版友反應,所以發公告提醒!一言堂非常言重!
jytr: 以後食記附上發票好了,證明有實際消費 11/27 19:15
jytr: 為什麼有的人食記會被推薦,而有些人會被噓,寫太誇張的不能 11/27 19:15
jytr: 被評論,吸引人去吃後,覺得不爽怎麼辦 11/27 19:15
我沒有說不能噓呀QQ 文章是講指控業配
orfan: 猜得到是誰 哈 愛浮誇分享又在乎別人噓文 11/27 20:45
orfan: 其實噓點八成都是寫作方式啦 自high體就是看不下去 11/27 20:46
blue28082: 這裡是一言堂喔?這版大概是我看過對食記文最友善的版了 11/27 20:50
blue28082: 基本上根本不會有噓文 只有那種太浮誇的食記文會被噓 11/27 20:50
blue28082: 欸 我覺得如果連推文都不能噓 那乾脆版上禁發食記文算 11/27 20:50
blue28082: 了 11/27 20:50
blue28082大 文章講指控業配, 就像現在你指控我說不能噓文一樣,不實指控!
tbu: 我覺得可以表達實際用餐感想,但不要涉及人身攻擊就好 11/27 20:54
sagem29: 不好吃推文反駁都不能?白色恐怖? 11/27 21:01
cov: 還是可以說不好吃吧 為什麼不能? 店又不是寫心得的人開的 11/27 21:03
cov: 心有這麼玻璃嗎? 11/27 21:03
cov: 有點管太多 也沒看到有人因為好不好吃在互吵架阿 11/27 21:04
cov: 這本來就很主觀 11/27 21:04
口味主觀 非常同意 我講的是指控業配QQ 要有證據QQ
aimay: 這是戒嚴嗎...... 有些食記版主有看過嗎 那種風格在其他版 11/27 22:28
aimay: 早就被禁了 11/27 22:29
aimay大 這句就是不實指控( 這是戒嚴嗎) 文章講的是沒有證據去懷疑他人!
xxnn: 好吃就是好吃難吃就是難吃,敢宣傳就不要怕人講 11/28 01:12
xxnn大 我文章不是講好不好吃, 是只要食記就噓業配QQ ------------------------- 離題太多了 公告希望有證據對方真的業配再來指責! 就是只明明公告講的是沒證明,卻變成不好吃也不能講, 這個不冤枉嗎?現在我都很難受被誤解, 那麼明明就是喜歡吃來分享的, 卻要被控被招待所以發食記,收了錢所以寫食記? ※ 編輯: RLIM (123.241.173.111), 11/28/2018 02:15:14
liuedd: 現在是挺浮誇業配文的意思?? 11/28 01:53
可以提供何位?中壢版不歡迎不註明業配的發文者! 這種敢收錢不敢註明的,一定要讓他知道尊重版規明文規定, 業配要註明這條!
andy89202033: 聽錦家老闆說的 板上也沒食記詆毀他 他有可能惡意造 11/28 02:13
andy89202033: 謠中壢部落客吃霸王餐 11/28 02:13
! 聽過外縣市,如果有這種惡劣的部落客,一定要讓大家知道! ※ 編輯: RLIM (123.241.173.111), 11/28/2018 02:19:58
cov: 有解釋給推 11/28 02:28
RLIM: 非常歡迎不好吃給噓! 11/28 02:31
RLIM: 就依我本身,我很喜歡去某家火鍋店,也推薦過, 11/28 02:32
RLIM: 很多人覺得不好吃給噓,真的沒關係,但是因為好吃寫文章推薦 11/28 02:34
RLIM: 被講業配過的作者,那時他心裡一定難受,因為店家沒要請我們 11/28 02:35
RLIM: 推薦,我們是喜歡才寫的! 11/28 02:35
lackingg: 想請問是否可以在po食記文的時候直接標明是店家招待或是 11/28 04:03
lackingg: 自費用餐這樣可行嗎?我看某一個汽車頻道沒業配開頭都會 11/28 04:03
lackingg: 說,此影片無業配置入 11/28 04:03
lackingg: 這樣做應該可以減少推文直接推業配。就算實際上是業配, 11/28 04:06
lackingg: 文章內打自費,這就是各人的誠信了,就相信各位分享食記 11/28 04:06
lackingg: 文 11/28 04:06
SmallWu36: 所以公告若直說:「食記 禁止 噓業配」大家就不會誤解了 11/28 04:50
SmallWu36: 食記在文章開頭打 店家招待...就是業配,不能PO文啊? 11/28 04:51
wild2012: 給噓 管太多了 網路上的言論本就有真假虛實 信不信由你 11/28 04:51
wild2012: 要是有人心情不好 每個食記都給噓 都說不好吃 行不行? 11/28 04:52
wild2012: 反過來有人心情好 每篇都說好想吃 行不行? 可以嘛 11/28 04:53
wild2012: 難道要在每個PO文的人背後裝針孔 看他有沒有說實話嗎? 11/28 04:54
wild2012: 還是說每篇PO文都要先寫 經過CNS良心認證 信任度99% ? 11/28 04:55
wild2012: 你就是想要管制別人的言論 每篇PO文都想要思想審查 11/28 04:56
wild2012: 別人PO文說謊抹黑 又關你甚麼事? 自己PO文 自己負責 11/28 04:57
wild2012: 到時候被吉 又不是你上法院 管那麼多幹嘛 11/28 04:58
jytr: 以後食記請附上消費證明(發票) 11/28 05:28
jytr: 自己掏錢,店家不會不給發票或收據吧 11/28 05:28
jytr: 然後,明明有發票的店家,卻只拿收據當證明就應該有問題 11/28 05:28
jytr: 為什麼某些ID會被懷疑業配,某些不會呢 11/28 05:28
jytr: 被說業配就要玻璃心還是被噓太多不能交差 11/28 05:28
jytr: 食記被懷疑業配,一定不是一篇両篇的事情 11/28 05:28
jytr: 板友的感受我相信是真實的,不會刻意去噓文 11/28 05:28
Allen0315: 請問業配卻沒註明的文章 版主要怎麼處理??? 11/28 07:35
keans0785: 呵呵...長大了才發現,你們這些大人有多噁心... 11/28 08:38
[食記] : 各式用餐心得,業配文請標註 (限中壢或南桃園地區,其它區請使用轉錄方式) 不論是不是業配,都能發文! 主要要提醒少數人, 言語霸凌也是霸凌! 已經幾位選擇放棄來到中壢版發文, 對,他們的解釋沒人在乎, 就如我的解釋沒人在乎, 網路推文也是要有證據! 就如我也不知道, 有什麼權力去噓文說你就是業配! keans0785大,完全離題了! ※ 編輯: RLIM (123.241.173.111), 11/28/2018 08:53:52
pj110000: 業配再差也總會配到好吃的店家嘛~店家是無辜的 11/28 09:47
sagem29: 板主公告語焉不詳,難怪鄉民誤解離題,怪誰?怪我喔? 11/28 09:52
jytr: 業配文請標注,多少人會誠實說?? 11/28 13:37
jytr: 以後附上發票收據阿 11/28 13:37
jytr: 要不然直接公告食記不准噓原po業配 11/28 13:37
jytr: 會被噓的,我相信只有某幾位會被這樣對待 11/28 13:48
jytr: 那個人的文章,我現在直接不看 11/28 13:48
jytr: 對我來說沒參考價值,可信度超低 11/28 13:48
jytr: 搞不好寫個生水,都可以寫成深海抽取的健康鹼性水 11/28 13:48
Yeeeha: 板面有每篇食記都存在胡亂噓文?你是低估了板眾的判斷力, 11/28 14:20
Yeeeha: 還是高估了那些特定寫手的公信? 11/28 14:20
Yeeeha: 睜眼瞎話的業配不是造謠,懷疑業配是造謠…行啊搞出辦法認 11/28 14:32
Yeeeha: 證每篇出現在板面的文章都經過檢驗 不容質疑公信 11/28 14:32
Yeeeha: 請別說沒辦法 你既然要搞烏托邦就要想出排毒法 11/28 14:43
Allen0315: 翻了中壢板板規N遍 就是沒看到沒標業配的懲處 11/28 15:03
Allen0315: 能不能PO文是一回事 大家本來就有噓文的自由 11/28 15:04
Allen0315: 該懲處的是不實言論 不論是業配與否 噓文內容與否 11/28 15:04
Allen0315: 我用"推"的 說人業配(抹黑非事實) 難道就可以? 11/28 15:05
Allen0315: 板主可能還搞不清楚問題重點出處...... 11/28 15:06
Allen0315: 另外 來信提供證據? 限制文章? 列板規出來啊~~~!!! 11/28 15:07
SmallWu36: 其實會被噓業配 通常是立場過度偏袒店家 與板友親身體 11/28 15:51
SmallWu36: 驗相違背 有扭曲事實跡象。否則畢竟是地方板,在地人總 11/28 15:51
SmallWu36: 會有真的去過的 提出經驗 <- 無論是贊同或反對推噓文 11/28 15:51
arieshide: 版主的意思是,太浮誇的食記可以噓文說難吃,但沒有證 11/28 16:09
arieshide: 據的話不可以說浮誇食記=業配,是這意思吧? 11/28 16:09
sagem29: 業配跟佛地魔一樣不能提好了 11/28 17:00
jytr: 我噓原post業配 11/28 18:12
jytr: 他拿出收據或發票 11/28 18:12
jytr: 我可以認錯。改推兩次回來 11/28 18:12
jytr: 那,拿不出證據呢 11/28 18:12
jytr: 版主要說說看怎麼處理嗎 11/28 18:12
jytr: 廣告不實處置還是??? 11/28 18:12
SmallWu36: 但假如都和店家合作 並偽裝身份發文,店家給行銷者一張 11/28 18:18
SmallWu36: 收據或發票~廣告費也很便宜。覺得內文還是重要依據。 11/28 18:18
SmallWu36: 如之前他板某篇 業配感神重被爆噓,結果出現4位數購買 11/28 18:22
SmallWu36: 證明(但金額小不同),後來開箱仍…業配很重被爆噓 11/28 18:22
liuedd: 為什麼食記這麼多,有些被噓爆有些不會,看來板主還是不 11/28 20:45
liuedd: 懂呢,讓我想到電影版禁止喊工讀生的那位板主,嘻嘻 11/28 20:45
blue28082: po食記文把連結放文章的部落客 我相信有絕大部分是為了 11/28 21:24
blue28082: 衝自己的部落格瀏覽量 而衝瀏覽量不就是為了自身利益嗎 11/28 21:24
blue28082: ?(會有廠商找合作業配之類的...) 如果只是單純想分享美 11/28 21:24
blue28082: 食 為什麼不直接把圖片也一起放ptt上就好 我覺得就算開 11/28 21:25
blue28082: 發票也不足以證明不是業配 發票也可以開了再作廢不是嗎 11/28 21:25
blue28082: ? 11/28 21:25
Allen0315: 樓上的 請問一下PTT哪裡有空間可以放圖? 11/28 22:32
Allen0315: 全部都是網路上其他的免費圖床 哪來的放PTT上? 11/28 22:33
a10027395: mo ptt手機編輯文章的話可以在文章內直接上傳圖片,電 11/29 04:01
a10027395: 腦發文不行 11/29 04:01
Allen0315: 那種上傳也是傳到他們自己設定的免費圖床空間 11/29 10:27
Allen0315: 乾PTT什麼事??? 11/29 10:27
一分事證一分話, 說業配、說收招待、說受利益, 懷疑就是加害者,就這麼單純, 發文者不要緊他的可信度, 看清他的格調,他本人的事, 私下朋友圈怎麼說, 沒有錄音錄影, 想怎麼說就怎麼說! 沒有人反應這件事, 沒有去看過他版比較過, 小的我多事做什麼? 上線下線不就好? END ※ 編輯: RLIM (123.241.209.47), 11/29/2018 13:26:22
appgra119: 所以有沒有業配PO文的人說了算,無法各位不准公開懷疑 11/29 13:37
Allen0315: 板規定出來 其他的多說無益 不然就是板皇說了算 11/29 13:51
Allen0315: 嫌事太多可以不用幹 有的是其他人出來選板主 11/29 13:51
SmallWu36: 藍色大和a100大說的是 直接在ptt頁面上(手機或網頁版) 11/29 15:18
SmallWu36: 即可看到 完整圖片(最好加上自動開圖),而非僅複製貼上 11/29 15:19
SmallWu36: 純文字,刻意讓讀者 一定要點進網誌~ (否則看不到照片) 11/29 15:21
SmallWu36: ...不過這個其實以前板上有討論過了XD 11/29 15:23
JamesHunt: 大多小吃店或攤販都沒發票的,也不會有人閒閒去要收據 11/29 16:55
JamesHunt: ,反而店家樂意跟業配合作開來打廣告。 用收據檢視可信 11/29 16:55
JamesHunt: 度根本笑話。 11/29 16:55
jytr: 那板規直接訂死啊,說沒明確事證不准噓人業配 11/29 17:18
這個只能規勸,大家不是都說有言論自由? 我們接受部份人覺得多數人因為反而反, 所以規勸,不能接受就不能接受, 我們沒有規範這個!
SmallWu36: ……違者刪推文+水桶嗎orz 11/29 18:13
這建議,沒有辨法接受,推噓文不能刪除,除非是本人來信!
pairsed: 那被部落客騙的板友就沒情緒嗎,有的食記一看就很誇張, 11/29 19:22
pairsed: 該接受公評。 11/29 19:23
tsukili: 我上面回的是指這篇文桶的那買賣文你幫他把價格種類都打 11/29 19:23
tsukili: 出來了 是問公告內要不要馬賽克 11/29 19:24
tsukili: 看你回的像是看錯我打的意思了囧" 11/29 19:27
可能我看錯tsukili大的推文,抱歉!
CO2: 管太多 如果撰文者這麼玻璃心 無法虛心指教 還是別獻醜了 就 11/30 13:30
CO2: 是文章偏剖讓人感受業配 該自我檢討 11/30 13:30
CO2: 又不是國小生作文 需要鼓勵 11/30 13:33
xxyy5566: 管太多 11/30 14:52
zanetti1122: 真的管太多了 乾脆禁食記文章 11/30 18:58
不論如何,大家要怎麼樣就怎麼樣, 真的沒關係,要做怎麼樣的人! 不是規勸能做到的, 版友反應,我們就進行規勸, 勸不動,那也沒辨法,是吧! 就像是我發文提醒詐騙,也是提醒, 現在我提醒言論也是會傷害人的, 但是這裡是小部份人才會因為反而反, 大家都能放縱這樣的言論,也沒關係, 規勸只是規勸,對吧? ※ 編輯: RLIM (123.241.152.170), 12/02/2018 07:5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