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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根據公平交易法 第三章 不公平競爭 第21條 (節錄開頭)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 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白話就是 如果部落客收錢屬實卻沒有告知讀者是商業合作並且有附廠商連結,屬於違法行為。 所以某人才閃躲問題,非不為,實不能也。 收錢就該註明,不然就是欺騙讀者或消費者。 板上被騙過的人 不少吧?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沒有他說得那麼好" 再來 PTT站規就有寫"學術網路 禁止營利" 謀個人私益、衝個人BLOG流量,當然也可能是營利的一種行為 接著 根據流量網站的調查 similarweb 那些常常分享食記、遊記...等等,有張貼BLOG網址的 來自PTT的流量,大約只有2%,大部分都來自 GOOGLE 放下這2%,寫好你的BLOG成為指南才是正途,如同米其林餐廳 最後 因為你484有收錢? 我們根本查不到也無法查 就算佐證的說詞在多,沒有查到關鍵的"收錢行為",就是沒用 你有收錢用[廣宣],自然不會有這些問題 所以 在PTT上被動的、唯一的辦法就是"禁止BLOG與相關連結" 如同已廢止的版規1.10所寫 板規 1.10 心得 包括食記、遊記、在地商品、商家、醫療院所、娛樂場所、運動處所...等等心得 必需 全部用文字描述,包括店名、處所或商品等等,不含任何超連結 只有單純的照片連結(必須沒有任何廣告的)才可以 照片內可以有店名、商品名 這不是為了誰而定的規定,而是為了PTT能永續下去 其他版我管不到,但至少在我力所能及的地方能夠做到 至於說BLOG寫好後,圖文無法一起複製貼上? 我只想說去GOOGLE,學一下 OK!?很簡單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25.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598520272.A.315.html ※ 編輯: wild2012 (220.133.125.40 臺灣), 08/27/2020 17:29:29
A10JQK: 主要還是一些ya寫的真的很爛。吃狗屎也在那真香 08/27 17:33
bettybuy: 唯一的辦法?版友提的意見你全忽略? 08/27 17:38
唯一能放寬的只有簽名檔能放上個人BLOG連結,但不能是商家或商品的直接連結頁面 例如 blog.xxxx.com 而不是其他後面加了一長串連接到 特定網頁上的連結
szss8765: 不行,簽名檔會有其他版不能通用的問題 08/27 17:58
其他版關我P事?
wallacetop: 這是討論還是解釋??? 08/27 18:27
wallacetop: 討論,應該是後續要怎麼處理,規則?方法? 08/27 18:27
wallacetop: 業配很難舉證沒錯,但為了一個厚顏業配仔搞爛一個版, 08/27 18:27
wallacetop: 對真心分享的人是多麼嚴苛 08/27 18:27
不能貼BLOG就是嚴苛? ※ 編輯: wild2012 (220.133.125.40 臺灣), 08/27/2020 18:33:06
onlyforptt: 這不能解釋沒事先討論是否增加板規、新板規沒有宣導期 08/27 18:43
onlyforptt: 就上路的情況啊 08/27 18:43
Tayako: 我覺得可以修訂"連結規定的部分" 再加上宣導期 重新定版規 08/27 18:50
y1324: 沒食記可看真難過 08/27 18:50
Tayako: 還是有使用文字和圖片的板友分享食記文 大家也討論很熱烈 08/27 18:51
Tayako: 應該不至於都沒得看 因為又不是每個人都有blog :p 08/27 18:51
wallacetop: 所以w版主提出什麼方法、規則讓大家討論?? 08/27 18:58
wallacetop: 如果沒有,那就持續開放任何食記分享,直到有一個公認 08/27 18:58
wallacetop: 規則出現。 08/27 18:58
xxnn: 這篇是有要討論的意思嗎? 08/27 19:02
steward135: 你就是定義不出業配文啊 然後直接擴大解釋全禁止 08/27 19:09
steward135: 是不是業配讓大家自己去判斷就好 08/27 19:09
steward135: 講的好像每個人分享食記 都是為了個人利益 為了衝部 08/27 19:09
steward135: 落格流量一樣 08/27 19:09
根本沒有禁任何 食記或遊記...想分享就分享,不會有人阻止你。 只是禁止特定BLOG直接連結,484業配? 根本沒有意義,因為無法查證 無法查證的東西,就不能作為立論依據 那麼只有兩種做法1.開放 或 2.禁止 很明顯1.是不可能的,原因如本篇所述 所以只有 2.禁止 這個選項 頂多放寬一點,但是加上限制 至於禁止之後的效果 可以去看看電蝦、家電、美妝板...等等 ※ 編輯: wild2012 (220.133.125.40 臺灣), 08/27/2020 19:26:40
raerex7410: 先不管能不能貼nlog連結,你把1.10當成唯一解不接受 08/27 19:18
raerex7410: 其他聲音,這不叫討論 08/27 19:18
raerex7410: >blog 08/27 19:18
raerex7410: 你可以宣導辦投票,讓板友接受這個板規與否,直接施 08/27 19:21
raerex7410: 行?這不是個板 08/27 19:21
szss8765: 所以1.開放 為什麼不可能? 08/27 19:31
superprada: 有違法就檢舉到司法部門好了,不懂你怎麼自己解釋公 08/27 19:34
superprada: 平交易法,美食版都沒有禁blog你在憂國憂民什麼?? 08/27 19:34
superprada: 另外學術網路禁止盈利,那你中壢版禁不禁二手物品轉 08/27 19:34
superprada: 讓 08/27 19:34
superprada: 在那邊擴大解釋學術網路盈利,公平交易法,真是好笑 08/27 19:34
szss8765: 對阿,為什麼要自己去解釋這部分?有違法可以檢舉阿,再水 08/27 19:35
szss8765: 桶掉就好了,為什麼要過度解釋呢? 08/27 19:35
superprada: 既然blog只能從ptt拿到2%流量,那就表示blog在不在從 08/27 19:36
superprada: 來就不是問題,你還不如把真業配客檢舉到司法部門 08/27 19:36
superprada: 我不懂為什麼要自己當法官 08/27 19:36
windjammer: 電蝦買賣算營利嗎? 如果算的話前陣子您參選電蝦板主 08/27 19:40
windjammer: 也是打算要封板嗎? 08/27 19:40
wallacetop: 1.開放 2.禁止 08/27 19:42
wallacetop: 1不可能,只能2 08/27 19:42
wallacetop: 這種是討論嗎?沒得選擇不是嗎? 08/27 19:42
wallacetop: 如果認為發文者是業配,檢舉他就是了。 08/27 19:42
wallacetop: 投票決定啊,中壢版民有權利決定自己的走向,有問題上 08/27 19:46
wallacetop: 級管理會來糾正。 08/27 19:46
wallacetop: 我選擇 開放,雖然不喜歡那個業配仔,但其他食記分享 08/27 19:46
wallacetop: 的不該被牽連 08/27 19:46
bettybuy: 那你要不要參考es版的作法啊,你都說從PTT取得的網站流 08/27 19:48
bettybuy: 量小了,那禁網址沒有實益啊!揭露葉配才是公平交易法 08/27 19:48
bettybuy: 規定的,以及根本不需要因噎廢食,還是可以放網址,但 08/27 19:48
bettybuy: 是PO文章再多兩張照片,學習es版規定啊 08/27 19:48
CO2: GJ 08/27 19:48
bettybuy: https://i.imgur.com/xkZUVU0.jpg 08/27 19:51
tulipj: 那個...只想問這是兩位版主商量討論後才有這篇“討論”文 08/27 19:52
tulipj: 嗎? 08/27 19:52
bettybuy: 只有兩種作法,禁或不禁,叫做不想思考。你禁了結果沒 08/27 19:55
bettybuy: 解決根本葉配問題,反而引發更多決策錯誤後續效應,這 08/27 19:55
bettybuy: 個政策就該做彈性改變。你的內文前後邏輯不通順,實在 08/27 19:55
bettybuy: 懶得說。 08/27 19:55
JOGIBA: 你還是全面開放好了,之前沒相關規範大家都過得很開心啊 08/27 19:59
superprada: 你砍的文章為什麼躲這麼多天才說明,明明一開始就能 08/27 20:03
superprada: 說清楚的 08/27 20:03
superprada: 兩個版主之間是不是溝通有障礙,不然一個說沒砍要問 08/27 20:04
superprada: 看看,一個裝死躲起來 08/27 20:04
Tayako: 我認為還是要規範連結 因為一篇食記但加入多個超連結沒 08/27 20:05
Tayako: 必要 或許可以像之前2017年舉辦投票? 原本要遏止業配但好 08/27 20:06
Tayako: 像也沒甚麼成效?? 這樣看所以食記一直都是蠻爭論的議題.. 08/27 20:06
wwf1588: 支持禁!!!!!!推 08/27 20:07
wwf1588: 分享食記 不需要分享連結 有興趣自己搜尋 08/27 20:08
superprada: 多連結這個禁止我想大家都沒什麼意見才對,只是w版主 08/27 20:10
superprada: 從來不是想這個,他是要完全禁止blog連結,另外簽名 08/27 20:10
superprada: 檔放超多圖片連結的也是很討厭,本文不到三句,無意 08/27 20:10
superprada: 義的簽名檔圖片一堆 08/27 20:10
edison321: 依板主邏輯 PTT應該全面禁止超連結 貼新聞 貼Youtube 08/27 20:18
edison321: 不都是衝流量的營利行為 08/27 20:18
edison321: 事實上你只在乎自己的板主權威 不在乎多數板友的感受 08/27 20:20
superprada: blog超連結到底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這個應該由站 08/27 20:26
superprada: 方認定,若哪天ptt站方規定不得貼超連結,中壢版鄉民 08/27 20:26
superprada: 應該都會覺得ok,而不是中壢版版主超前部署,就好像 08/27 20:26
superprada: 彰化所謂的精準篩檢一樣 08/27 20:26
Nicowyaw: 嗯嗯嗯嗯???? 08/27 20:47
yoyo3055: 為何要因為某人而把板規搞成這樣啊 08/27 20:49
只是多一條規則而已,一點都不難理解
wallacetop: 支持全面開放,業配仔的文要看不看自己的事情。 08/27 21:07
wallacetop: 版規應由多數人決定。 08/27 21:12
wallacetop: 版主應該開放投票決定此爭議規則 08/27 21:12
wallacetop: 要不然沒理由禁止 08/27 21:12
onlyforptt: 公平交易法第21條不是這樣解釋的 08/27 21:14
s310213: 只想說,不要亂解釋法條 08/27 21:16
geniuseric: 自行解讀自行立法自行施行耶 08/27 21:35
geniuseric: 然後打著高道德標準的旗號高高在上的跟大家"解釋" 08/27 21:35
liuedd: 換了位子換了腦袋 08/27 21:38
inua: 說是要禁業配文,最後是禁止Blog連結,然後又說簽名檔可以放 08/27 21:53
inua: Blog網址,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難道沒BLOG連結就沒業配嗎 08/27 21:55
inua: 又只要有Blog連結就是葉配嗎? 08/27 21:56
就是 廣告直接點到商品 或打開一個首頁 的區別
caelian: 我感受不到想要認真討論的意思耶 08/27 21:57
superprada: 想想你以前怎麼勸諫RILM前版主的,難道真的是如樓上 08/27 22:05
superprada: 說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嗎? 08/27 22:05
superprada: https://i.imgur.com/7wP1NPV.jpg 08/27 22:05
superprada: https://i.imgur.com/D5sp487.jpg 08/27 22:05
superprada: https://i.imgur.com/Utg15LZ.jpg 08/27 22:06
superprada: 呃傳到兩張一樣,算了 08/27 22:06
metra0365: 支持全面開放 08/27 22:09
superprada: https://i.imgur.com/rPIPGad.jpg 08/27 22:10
superprada: 擴大解釋公平交易法可以嗎 08/27 22:10
CO2: 支持禁 業配三小 不想看廣告 08/27 22:40
CO2: 想看業配的自然就會追蹤個人的網頁或社群網站。地方版又不是 08/27 22:42
CO2: 你個人版 08/27 22:42
只不過是禁止"為特定商家的BLOG直接連接" 跟你想不想分享、有沒有圖片,一點關係都沒有 ※ 編輯: wild2012 (220.133.125.40 臺灣), 08/27/2020 23:11:05
superprada: 業配跟blog有沒有根本無重大關係,你今天禁了blog, 08/27 23:19
superprada: 會走業配的人仍然會貼業配的食記,因為他只要跟廠商 08/27 23:19
superprada: 協議是發在公眾網路就可以了,fb,ig,甚至是低卡pt 08/27 23:19
superprada: t推特,那大家還是看得到業配食記,但對於有熱情的分 08/27 23:19
superprada: 享食記的人卻有可能因此不發文了如L大,進而讓中壢版 08/27 23:19
superprada: 人氣越來越差,從8/18版上剩下最多文章是什麼,是轉 08/27 23:19
superprada: 讓文跟贈送文,中壢版變成鬼版才是你們要的不打擾嗎 08/27 23:19
superprada: ?ptt站方都沒有禁止了,連最有可能被業配的美食版都 08/27 23:19
superprada: 沒有禁超連結,中壢版卻因為一個版主搞成這樣真的很 08/27 23:19
superprada: 厲害 08/27 23:19
Guyinkt: 沒有想討論的意思 08/27 23:20
bettybuy: 所以簽名檔可不可以放連結,自己講完刪掉哦?葉配還是 08/27 23:31
bettybuy: 葉配啊,食記如果是邀約沒任何連結還是葉配啊是不是都 08/27 23:31
bettybuy: 禁一禁?如果文內貼照片誰會再點進去連結給他賺流量? 08/27 23:31
bettybuy: 只是想讓自己輕鬆不用審查管版,就乾脆都禁一禁啊是不 08/27 23:31
bettybuy: 是? 08/27 23:31
bettybuy: 再退一步講,新版規上路沒宣導警告期直接刪文導致已經 08/27 23:35
bettybuy: 很冷清的版,食記文直接歸零,你版主覺得這樣OK? 08/27 23:35
kwinner: 翻譯:我版主最大 08/27 23:39
kwinner: 你跟之前阿合版主是不是朋友阿? 08/27 23:41
kwinner: 這版主沒有要跟你討論 08/27 23:42
kwinner: 只要你聽話啦 08/27 23:42
mijhgo: 那些截圖完美打臉這位版主XDD 08/27 23:50
definitely: 之前的食記文全部歸零真的很傻眼… 08/27 23:58
definitely: 以後想看中壢美食必須去food版查詢中壢真的有點瞎 08/28 00:00
B9513208: 除了1.10其他都是狗屁 我只想要我的板龜 08/28 00:01
D85: 時空背景不同啦 08/28 00:07
wallacetop: 所以版主提出什麼東西來討論,沒有看到你想討論的意思 08/28 00:26
wallacetop: 以前質疑人家沒 08/28 00:27
johnny010111: 你方便不代表別人方便 笑死 有這種版主會有人想主動 08/28 00:29
johnny010111: 分享心得嗎? 白話就是 可憐哪 08/28 00:29
wallacetop: 問大家就改版規,現在你自己呢,臉腫了吧 08/28 00:30
wallacetop: 這片是討論還是解釋,討論什麼了 08/28 00:32
wallacetop: 篇 08/28 00:33
ship36: 投票不會啊?以民意為依歸,還是你對自己沒自信,硬要蠻 08/28 00:42
ship36: 幹 08/28 00:42
chihken: 只有1跟2 1不可能 這是中國式民主嗎嘻嘻 08/28 00:47
chihken: 第二十一條明列的影響事項,板上食記哪一點你覺得會誤導 08/28 00:54
ship36: W覺得很方便也很閒的話,麻煩你把每天有關中壢的文章,連 08/28 00:55
ship36: 圖帶字照你的方式轉到中壢版, 08/28 00:55
chihken: ptt禁止盈利,代購算不算盈利,徵友算不算私益 有禁止嗎 08/28 00:55
ship36: 失去你不可惜,失去L大真心分享的熱心網友才可惜,典型因 08/28 00:56
ship36: 噎廢食 08/28 00:56
chihken: 你懷疑他有收錢沒標示 請你負起版主責任去舉發他啊 08/28 00:57
chihken: 一句無法查就全部禁止,怎麼讓我想起香港人上街 08/28 00:58
chihken: 因為沒辦法判定誰是示威者,所以特定地點通通都不准去 08/28 00:59
chihken: 另外改板規前又不徵詢意見,出事責任通通給R板主扛 笑死 08/28 01:00
chihken: 討論:相互探討研究,以尋求結論。怎麼看你都是定案了 08/28 01:03
newl: 所以沒貼連結的業配有違法嗎?有違反學術網站不能盈利的規 08/28 01:14
newl: 矩嗎? 08/28 01:14
onlyforptt: 選擇性回覆問題,該討論的程序事項避而不談 08/28 01:30
scores: 看完我覺得還是罷免w版主好了 反正現在的他也符合以前的他 08/28 01:37
scores: 自己罷免表準 08/28 01:37
Honoeye: 法匠?皇帝?另一位板主認同? 08/28 02:09
geniuseric: 我也覺得如果版主是這種沒打算跟大家討論的態度 08/28 02:09
geniuseric: 那就可以討論他的去留了 08/28 02:09
JamesHunt: 縮這麼久還以為能集什麼大招,結果只能整理出這篇矛盾 08/28 02:23
JamesHunt: 說辭,我想你也自知一堆邏輯漏洞,只能選擇性回覆 08/28 02:23
trioneivo: 反正到時候也就裝死裝過去了,之前想拉別人下台 08/28 03:10
trioneivo: 多麼義正嚴辭,現在輪到自己就盡量爽 08/28 03:11
trioneivo: 完美闡述了台灣政治人物的樣子,反正板友好騙嘻嘻 08/28 03:12
h7382: 討論? 08/28 04:39
chidori728: 版主是想把中壢版食記趕到桃園版嗎? 08/28 04:56
yoyo3055: 那你可以下台了,獨裁專斷 08/28 06:04
yoyo3055: 你因噎廢食的確不難理解阿 08/28 06:05
profit: 哈哈,確實是因噎廢食 08/28 06:41
kitedolphin: 不是很贊同 08/28 07:03
szss8765: 原本的那篇討論也是這樣,問對於業配的想法,不知道為 08/28 07:53
szss8765: 什麼最後就導向這條版規,這篇討論該不會也差不多?最後 08/28 07:53
szss8765: 導向一個奇怪結論 08/28 07:53
wallacetop: 這篇只有標題是討論,其他都是w挑話題再解釋,根本沒 08/28 08:00
wallacetop: 討論 08/28 08:00
BDUUU: 大家都有眼有腦誰不會自己分辨啊...何況ptt圖片需要另外有 08/28 08:25
BDUUU: 網址才能開圖,複製貼上最好就能連圖片一起啦 08/28 08:25
技術問題,自己學
tingiy: 看來以後是轉讓票券文開始多了 08/28 08:40
steward135: 轉讓票券文也不知道有沒有盈利 搞不好送的拿來賣 08/28 08:46
steward135: 是不是也要禁一禁 08/28 08:46
lordguyboy: 爛 08/28 08:51
smartyuber: 版主行為可能阻絕了業配但也殺死了一般人分享的意願 08/28 09:23
smartyuber: 對中壢版不見得是好事 有爭議就拿出來大家討論或投票 08/28 09:23
smartyuber: 不是你版主一個人自己解釋的很開心卻遏阻他人的權益 08/28 09:23
smartyuber: 這是公開版面不是你自居版皇說了算 真當你個人版!? 08/28 09:23
colalight: 一堆吐槽點 禁貼blog連結就能禁業配?學術網站不能謀個 08/28 09:40
colalight: 人私利卻只拿食記文開刀?邏輯還好嗎 08/28 09:40
bettybuy: 目觸漏看,所以說你簽名檔放blog連結跟本文放是差在哪 08/28 09:48
bettybuy: 裡喇???? 08/28 09:48
ship36: 懷念jojo當版主的時候, 08/28 10:12
ship36: W你不行就下台,霸著版主位子又沒有建樹,去洗洗睡了 08/28 10:15
chat99: 中壢版變這樣只能逃難到桃園版了嗚嗚 08/28 10:32
minesuka: 美食分享結果都是收錢業配的話 那多浪費去嘗試的人時間 08/28 10:41
不只浪費時間 還會收到錯誤的訊息
Haine: 你好煩 08/28 11:49
gw10313: 好了啦 不要再自圓其說了 08/28 11:57
jerico: 到底有多少葉配?看到美食部落都沒一點負面感覺就是怪 08/28 12:10
jerico: 老實說,全面禁止也是很怪,因噎廢食 08/28 12:14
miffy0814: 紅的喜氣 08/28 12:57
chihken: 到底禁止blog 跟達成禁止業配這目標之間的關聯在哪 08/28 13:09
chihken: 如果你不會討論可以去參考jojo之前的討論食記文章 08/28 13:12
因為BLOG的流量=$$$$$,流量會為你帶來廣告收入,業主也是看流量大才會給你業配 名不見經傳的人就沒有流量,所以必須要有一個固定的BLOG來統計流量 也就是說 流量=觀看人數=廣告效益,禁止BLOG連結=斷流量=沒$$$$$
windjammer: 就先假設這方法能斷業配 不是葉配的食記也因此停貼 08/28 13:36
windjammer: 這個現象您實施前有想像到嗎? 實際發生後您的對策是 08/28 13:36
windjammer: 什麼? 還是一樣不貼干我屁事? 08/28 13:36
首先 重點在分享而非流量,有沒有貼BLOG直接連結,並無多大關係 不能貼BLOG直連業面,你還是可以直接複製文字貼上,還是可以貼圖 不會複製BLOG圖片網址的去GOOGLE學 根本沒有禁止食記之類的文章出現,更沒有禁止PO圖這種事 你可以宣傳你的BLOG,但不能是直接連接商家的網址 假如只是禁止BLOG商家的直接連接,你就不想分享了 那你還可以用 [廣宣],不只你的BLOG直接連接可以貼,連商家的網址都能貼
ship36: 部落格業配干我屁事,你上班不要領錢我就覺得你很佛心 08/28 13:49
ship36: 邏輯之差,欠投票罷免 08/28 13:50
s310213: 這邏輯有笑點 08/28 13:53
這叫 首頁 https://24h.pchome.com.tw/ 這是直接連接 https://24h.pchome.com.tw/prod/DEBHAS-A90089YA9?fq=/S/DCAK9K ※ 編輯: wild2012 (220.133.125.40 臺灣), 08/28/2020 14:26:50
windjammer: 繼續討論 就直白一點說好了 貼連結(非首頁)這件事情 08/28 14:42
windjammer: 同時蘊含很多意義 有你說的創造流量好跟店家喊價 08/28 14:42
windjammer: 也有的只是想增加自己頁面上其他廣告收入(很微薄) 08/28 14:42
windjammer: 也的有的-像我 只是想看後台數據上升圖個爽 08/28 14:43
windjammer: 然後這三種人都不想在沒連結狀況下貼文 或是單純懶不 08/28 14:44
windjammer: 想一一轉貼圖片 然後明明就沒收錢 所以也不想標廣宣 08/28 14:44
windjammer: 這時候您想怎麼處理? 08/28 14:44
wallacetop: 所以你還是挑話回啊,到底是解釋還是在討論。 08/28 14:49
wallacetop: 沒看到什麼東西拿出來討論啊 08/28 14:49
gw10313: 都說重點是分享了 還管人流量 08/28 15:36
gw10313: 而且自己都分 食記跟廣宣了 因為該廣宣的裝食記 08/28 15:37
gw10313: 就想一勞永逸 這樣很會耶 08/28 15:38
gw10313: 結果搞到的是沒領錢純分享的人 好棒棒的方法 08/28 15:38
bettybuy: 所以簽名檔可以貼連結這樣,本文不可以;然後版主說要 08/28 15:43
bettybuy: 抑制增加部落格的網頁流量減少葉配,減少那些blog的置 08/28 15:43
bettybuy: 入收入,又說PTT能創造的流量僅2%,邏輯很棒。又迴避沒 08/28 15:43
bettybuy: 有宣傳勸導期直接實行版規刪文,挑問題回,說要抑制透 08/28 15:43
bettybuy: 過PTT盈利,結果制定出的方法毫無實益,文章邏輯低落, 08/28 15:43
bettybuy: 不錯哦。 08/28 15:43
chihken: 你就自己說了ptt導向Blog的流量大約2%, 所以這2%會提升 08/28 17:54
chihken: 多少流量 你的邏輯不就是斷流量讓他們沒辦法收錢嗎 08/28 17:55
chihken: 阿只有兩趴功效大嗎 到頭來還是那些沒拿錢的受影響 08/28 17:56
chihken: 斷了2% 他還是有98%的流量 這兩趴會讓業主決定不下業配? 08/28 17:57
chihken: 你這邏輯真的不是一般的厲害 關鍵性的2%, 另外你到底說不 08/28 17:58
chihken: 說沒宣導是錯的 R都說兩人要互相監督 你沒覺得你失職? 08/28 17:59
chihken: 只會在回文說 雖然激進了點 有夠避重就輕 08/28 18:00
min10: 太失望了! 08/28 20:13
zeal08146: 我支持板主的想法 但做法可以改進 08/28 23:06
linlos: 笑死了!原來只能發版主思想的限定文才能通過不被選擇性 08/29 10:32
linlos: 辦案! 08/29 10:32
deviLINside: 兩害相權,消費者是弱勢,贊成版主。 08/29 11:09
UUUUUUOOOOOO: 2%...== 08/29 11:13
deviLINside: 哪個版還有在熱愛葉佩雯的?目前看只有中壢版 08/29 11:20
UUUUUUOOOOOO: 鎖2%葉配還是照接 但ptt食記數量也剩2% 08/29 11:23
chihken: 版主禁止業配的方式=降低收業配者從ptt過去的流量 08/29 13:00
chihken: 然後說這流量根據統計佔了2% 那這兩趴真的能影響業主不下 08/29 13:01
chihken: 廣告嗎 08/29 13:01
chihken: 說板上被騙的不少 但品質口感這東西本來就是主觀認定 08/29 13:02
chihken: 有人覺得爭x好吃 有人認為藏xx好吃 也有人喜歡壽x郎 08/29 13:03
chihken: 這個被騙感並不是客觀事實被扭曲 而是主觀認定的落差 08/29 13:08
chihken: 同樣是1000元買的東西 有人覺得貴 有人會認為便宜 08/29 13:09
chihken: 公平交易法要保障的是本來1000元的 不會在廣告上說成500 08/29 13:10
ship36: 被群轟打臉感覺如何?扯東扯西,邏輯又差,下台才能專心 08/29 13:23
ship36: 顧店,下台很難? 08/29 13:23
superprada: 禁blog不等於禁業配文,禁blog不能遏止業配文,那到 08/29 14:23
superprada: 底禁超連結的意義在哪裡,說中壢版熱愛業配文根本在 08/29 14:23
superprada: 抹黑 08/29 14:23
szss8765: 阿,過了三天了,請問討論了什麼,更新了什麼,可以更新 08/30 13:39
szss8765: 一篇文章嗎? 08/30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