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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選舉政治獻金違法 監院開鍘!鄭文燦遭罰8萬、翁章梁罰6萬 原文網址 https://reurl.cc/0xrNMK https://imgur.com/Kco0ad2 鄭文燦因違反《政治獻金法》遭開罰。資料照片。蔡宜彣攝 監察院今日(8日)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其中桃園市長鄭文燦在2018年競選連任 時,收受2間累積虧損的營利事業所捐贈的非金錢政治獻金,卻未依規定辦理返還或繳庫 ,依法開罰8萬元並沒入11萬6400元;嘉義縣長翁章梁則在2018年選舉時,收受未具選舉 權人的政治獻金,也沒依規定返還、繳庫,依法開罰6萬元、沒入2萬元。另外,民進黨立 委陳明文因配偶債務申報不實,依法開罰6萬元。 監察院第181期《廉政專刊》中,公布監察院今年4至6月「政治獻金罰緩處分確定名單」 ,其中桃園市長鄭文燦在2018年競選桃園市長連任時,收受鴻臣實業有限公司、太川國際 開發有限公司捐贈非金錢政治獻金,依法開罰新台幣8萬元罰緩,並沒入11萬6400元。 《廉政專刊》也載明,鴻臣實業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4日捐贈時,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 彌補的營利事業,依法開罰新台幣4萬6400元罰緩;太川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則在2018年10 月16日捐贈時,與鴻臣實業一樣,有累積虧損尚未彌補的營利事業,開罰新台幣1萬1800 萬元。 而嘉義縣長翁章梁也在2018年參選時,收受未具有選舉權人捐贈政治獻金,未依限辦理返 還或繳庫,違反《政治獻金法》第8條及第15條第1項規定,開罰新台幣6萬元罰緩,沒入2 萬元。 此外,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因2019年11月1日申報的財產,就應申報的財產項目,未據實申 報配偶債務1比,而陳明文所述的理由不足採信,監察院認定他故意申報不實,開罰6萬元 。(蔡宜彣/台北報導) ------------------------------------------------- 什麼叫受人景仰、萬民擁戴的仁君? 就是自己公司虧錢了仍然願意奉獻相挺的 才是真正超過80分的父母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0.203.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638965380.A.23F.html
andy89202033: 那你還不大讚肥菊 12/08 21:06
JamesHunt: 這才是我的978,推 12/08 22:31
A10JQK: 太子爺不可能違法. 一定是法律錯了必須修改 12/08 22:56
jk1982: 陳明文是帶三百萬搭高鐵那個嗎? 12/08 23:52
danielwu13: 978真的很努力監督肥燦啊 12/09 11:18
deathmark: 什麼叫罰? 是太子賞各位8萬,這記者等失業吧 12/09 17:05
xvhak: 11萬沒收 才罰8萬 這比例沒查到誰會繳回? 12/10 02:00
castjane: 對企業有幫助 12/15 08:52
Qzzzz: 內鬥開打~ 別惹地下老佛爺 12/15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