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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dMtR9Mk (ChungLi) [ptt.cc] [食記] 粵式個人火鍋-洞天粵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734047433.A.5A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kuluma: https://i.imgur.com/rjtjqEb.jpeg 12/13 23:19
kuluma: 突然出現這種活動頻率的帳號XD 12/13 23:20
kuluma: https://i.imgur.com/86XaK59.jpeg 12/13 23:22
kuluma: 上線不到一分鐘就出現在非熱門板的中壢,真快 12/13 23:23
對第一人無關內文推文,判定為引戰*1
kuluma: 發文間隔5月跟1年,最近幾次的推文1個月、4個月、9個月 12/14 04:18
kuluma: 幫腔的還可以覺得正常...查了一下也是低活動頻率的真妙 12/14 04:19
對第二人無關內文推文,判定為引戰*2
kuluma: 這位不是上次新明市場在那邊嘴沒執法沒改善,還跑去不相關 12/14 04:27
kuluma: 的中山路拍照片上來的嗎? 躲了一段時間又懂得出來囉XD? 12/14 04:28
對第三人無關內文推文,判定為引戰*3
andy89202033: 有改善就是有,不想多說,自以為自己很棒就別講了,12/14 04:29
andy89202033: 垃圾12/14 04:29
引戰 kuluma違反板規1.6*3,水桶21日 andy89202033違反板規1.6,水桶7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70.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734884209.A.B89.html
higoodman: 吃個火鍋也能吵,厲害厲害12/23 03:46
JamesHunt: 朝聖灣家火鍋12/23 13:30
jimmyliu1217: k是作的不對 但是罵人有病和垃圾已經不是違反板規12/23 13:30
做的不對所以我水桶了啊,他對三個人引戰 所以我裁定為1.6*3 andy8920233跟kuluma對罵所以也違反1.6 怎麼了嗎0.0
jimmyliu1217: 那麼簡單而已了 k可以去法院告他公然侮辱12/23 13:31
jimmyliu1217: 而且你怎麼把他罵人有病的那句忽略了? 12/23 13:32
andy89202033攻擊的對象是kuluma 人身攻擊僅限本人能檢舉,故你的檢舉是無效檢舉 這次水桶是巡察之後裁決的 若kuluma要對andy89202033提告那也是他的權力 跟中壢板無關吧 ※ 編輯: trioneivo (42.79.98.127 臺灣), 12/23/2024 15:14:11
PaulDavis: 1.6是被攻擊的當事人檢舉才能判的吧? 你怎麼弄得像自己 12/23 15:53
PaulDavis: 去抓的一樣? 不告不理原則耶12/23 15:54
PaulDavis: 雙方吵架是看雙方要不要互相提告,不是警察可以跑出來12/23 15:55
PaulDavis: 把兩邊抓進去耶,結果是板主看不懂板規 12/23 15:56
板規內有寫檢舉或巡察 如果只是彼此之間小吵小鬧我覺得沒差 每個人都有不同觀點偶有摩擦很合理 問題到處肉搜人家發文推文記錄 又對這麼多人引戰 我認為主動處理應該不會不合理吧
trioneivo: https://i.imgur.com/Bmmmv9k.jpeg12/23 16:07
※ 編輯: trioneivo (42.79.98.127 臺灣), 12/23/2024 16:45:28
higoodman: 支持板主,亂板的主動水桶很好啊 12/23 18:43
JOGIBA: XD 12/23 23:13
chenliyu0410: 雖然我是本人,也想檢舉他沒錯XD 12/25 01:16
chenliyu0410: 但他提到的第一人跟第二人好像都是我對吧? 12/25 01:16
chenliyu0410: 版主好像多算了他一次 12/25 01:17
larle: 板主辛苦了^^ 12/25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