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ne5945 (kane)
看板Civil
標題[請益] 私人起造發大包"公設"水電分擔問題
時間Mon Jan 26 09:23:02 2015
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就是如果是私人起造的工程(無建設公司)
自行發大包委託營造廠興建
其所有的水電費應由何方負擔較為有理呢?
因為合約沒有寫到這部分
目前情況是
103/12/01管委會成立
但營造廠在管委會成立後,尚未撤場,起造人也尚未入住的情況下
然後到104/01/15點交公設予管委會
請問大家103/12/01~104/01/15這期間的"公設"水電費
應該由誰負擔較為合理呢?
想請問大家公司都怎麼切這部份的電費呢?
麻煩幫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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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orgeliu: 我的看法是,誰用的就誰付錢囉,反正才一個多月的費用 01/26 16:55
→ itri3185: 看合約怎麼寫 01/27 19:01
→ ccu125: 照比例,管委會成立需2/3以上所有權確認,故這2/3為公設 01/27 20:31
→ ccu125: 使用者,假設有100戶,交屋80戶,就住戶均攤80%,營造攤 01/27 20:32
→ ccu125: 20%,若住戶為1/1交屋,照時間比例,則分攤1%的1/3,0.33% 01/27 20:32
→ ccu125: 備註:與有無入住無關,與入住權利有關。 01/27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