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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前單位的委託技術服務廠商因為設計未確實 造成機關須另外發包辦理漏項的工程 後來前單位主管抱怨說工程金額小 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被罰得根本不痛不癢 看了一下他們的契約就是套用範本"因漏項至增減金額絕對值...計算違約金" 這樣想想的確是罰不了多少 (算了一下那罰金連我都繳得起) 像小弟現在的單位在罰則就會有扣點的機制 (一點扣多少錢之類的) 雖然聽說那設計廠商很有悔意 但前單位的委託技術服務是採開口契約 也就是說之後可能還會有好幾件要委託辦理 請問一下, 藉著最近很夯的"重新議約"新聞 單位可以為了因應日後的案子 和廠商"協議"修正契約新增罰則進去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23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422806102.A.8CE.html
chachabon: 你是廠商的話。你會隨便接受? 02/02 00:09
Crossbearer: 真的改當然不太可能, 只是好奇"能不能"改而已 02/02 00:13
yang1222: 契約走民法也就是私法自治精神,只要不是增加契約金額, 02/02 00:37
yang1222: 增罰則倒是可以,但要雙方同意並書面訂定,違約金不宜過 02/02 00:37
yang1222: 高或任何免責條款,否則有差別待遇之虞,日後不幸上法庭 02/02 00:37
yang1222: ,也會被刪減 02/02 00:37
deann: 要修約增加罰則?XD 因社會觀感去修約 大概只有某人這樣搞 02/02 09:12
deann: 要改當然能改阿,多加罰則政風也不會找你麻煩阿 只是 02/02 09:14
deann: 你要不要增加以後自己案子審計上的麻煩而已 02/02 09:14
alupig: 移送101 02/03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