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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小弟我是個公共工程的小小監造,在工程逾期營造商請不到款小包拿不到錢 不來施 做的情況,大家也明白該工地狀況未改善開會檢討也無可奈何,那麼在這麼特殊的狀況下 要死守規定?缺失未改善前不給請款,這樣的決策是否正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43.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462868513.A.3CC.html ※ 編輯: line (36.232.143.105), 05/10/2016 16:23:36
bbsgo98: 不管是不是公共工程,有缺失要改好才有錢阿 05/10 16:35
yluser: 目前你算半個公務員了,一切小心,簽給老闆決定吧! 05/10 16:40
line: 老闆也沒輒,營造很皮拿他沒辦法,卡在都快要完工了..煩 05/10 16:53
sadleo: 絕不放,簽給老闆決定 05/10 16:53
wsws4566: 趕快把球丟出去給上面的人決定呀 05/10 17:07
chiachinlin: 發文廠商副知機關限期改善和進場施作,善盡監造責仼 05/10 18:42
chiachinlin: ~ 05/10 18:42
DoraeCookie: 發文發文再發文,正本工地副本總公司,再不理就正本 05/10 20:38
DoraeCookie: 總公司副本工地,二天發一次文,不理就天天發文,自 05/10 20:38
DoraeCookie: 保最重要 05/10 20:38
DoraeCookie: 總公司那邊的文都用限時掛號寄過去,然後用詞積極正 05/10 20:39
DoraeCookie: 面勸進,不要留下把柄 05/10 20:39
DoraeCookie: 最重要全部副本都要給主辦機關 05/10 20:40
DoraeCookie: 逾期你還幫他解套,最後圖利大帽子就是往你身上扣 05/10 20:43
line: 謝謝各位大大意見 小弟我會堅守原則 05/11 01:03